《当代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审视——以社会事件治理为视角》,程美东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当代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审视——以社会事件治理为视角》,程美东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程美东
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全面提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使这种能力既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又符合世界现代化的趋势。其中,能否正确地处理好重大社会事件是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在一个常态化的社会里,考察一个执政党、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是看它对民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实践效果如何。社会事件是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和民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应对这个问题的妥当与否、采取的措施得当与否,不仅仅直接关系到能否维护好民众的切身利益,更能直接反映出一个执政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的高低、执政理念的对错。从更长远的意义来看,这决定着这个政党和政府的兴衰成败。
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中国由于处在不断的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诉求不断出现,地区、行业、人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不断涌现,所有这些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演变成社会事件,要想减少社会事件的发生,使之控制在可预测、可管理、可解决的范围内,建设一个良治和善治的社会就是必须的,这个社会一定是社会问题较少、社会事件较少、社会民众整体的满意度较高的社会。没有这样的社会治理效果,那这个社会治理能力就不能说是强大的,其社会治理的手段和方式就不能说是高度现代化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进行了很多探索和试验,创造了很多新做法,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这方面,我们的成功经验至少有以下这些内容:
依法依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以民主和法制为导向,逐渐确立起依法治国的战略,逐渐形成了覆盖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以宪法为基础、以七个部门法为分支的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的社会治理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使得我国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实践往前迈进一大步。
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创造人人心情舒畅的和谐局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们在落实人民民主方面创造了很多新做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充分保证了人民民主、保证了人民心情舒畅,使得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特色与国际潮流的结合。我们在建构社会治理体系的时候,充分注意到将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的结合,我们没有简单地照抄照搬西方的治理模式和方法,但我们也没有拒绝一切国际上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而是为我所用,使得中国特色和世界潮流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从文化方面来建构治理体系。文化是任何制度建设的基础,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要重视以文化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公民的道德文化建设、价值观建设放到了一个根本位置的高度来重视,避免了社会治理的简单的外在刚性的单向度缺点,使得社会治理的内在的柔性自律、内在自发的特点大大加强。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说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治理经验的高度总结,是对我们面临新时代新任务、新问题所提出的新要求。《当代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审视——以社会事件治理为视角》主要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过程的一个历史总结,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为学术界、管理部门更好地推动我国未来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