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练丹 通讯员 叶琼)近日,省级历史文化村落宝溪乡溪头村的陈、李、张家老宅等古民居修复工程已经完工,投资210万元的龙窑保护与开发项目正在施工中。据了解,我市扎实推进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截至目前,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投入3000多万元,,对全市63个历史文化村进行了抢救性修复。
    历史文化村落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村落,正成为一项“等不起、慢不得”的抢救性工程。2012年6月,我市开展了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初步确定具有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村落88个(古建筑村落44个、自然生态村落37个、民俗风情村落7个)。截至目前,已列入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重点村3个、一般村13个。
    近年来,我市把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创建和建设升级版“好龙泉”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打造出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江浙之巅第一村、避暑休闲最佳地”的炉岙村,“枫叶红时官浦垟、茶香溢处金观音”的官浦垟村,“满坞白云耕不尽、一潭明月钓无痕”的下樟村……在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按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我市紧紧围绕独特的自然生态优势和剑瓷文化优势,深度挖掘当地特色。坚持规划为先,将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纳入到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按照把“历史名人树起来、趣闻典故挖出来、古村旧貌整出来、山水资源靓出来、民俗山歌唱出来”的要求,将龙泉特有的山水田园等生态资源及剑瓷、红色、畲族、香菇等特色文化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使美丽乡村建设更具“个性”,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
    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对各类历史文化村落实行差异化保护,最大限度在原建筑和周边环境保留其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协调性,并重点突出各具风格的地方特色。
    “我市坚持把美丽经济作为美丽乡村的‘主引擎’来抓,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有序的商业利用,适度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努力使美丽乡村创建成果转变为美丽经济。”市农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业”的要求,在保护古村落的同时,把历史文化村落的文化休闲旅游项目作为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和农家乐乡村漫游、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大力培育农家乐(民宿)、休闲观光农业等系列美丽经济。同时,在生态和人文的结合上下功夫,把绿水青山、清新空气、瓜果畜牧等自然资源与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民俗文化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以采摘园、观光农业为主,让游客亲身体验,亲自采摘。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已完成古建筑修复项目顶瓦修复109幢51855平方米,墙体加固52幢15152平方米,立面改造110幢32742平方米,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15.08公里31810平方米,打造出了一批具有浓郁乡土气息、体现龙泉文化积淀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