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梳理新世纪以来官员举报官员情况,发现举报者结果各异,他们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8月19日,,大河网)
在人人都是监督者的自媒体时代,实名举报,正越来越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推手。虽然说实名举报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任何公民都可以依法行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限制性因素。一方面,作为知情人的实名举报者由于提供的线索较为具体,联系方式属实,因而便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另一方面,公众实名向纪检部门提供、举报官员违纪线索,有时候等来的结果不仅不是举报人所期待的,甚至是惹祸上身,遭遇到打击报复。近年来,尽管中央通过一部分高官遭实名举报落马的案例不断传递出反腐的正信号,并多次提倡鼓励国人参与实名举报反腐败,但往往是官方态度坚决,公众诚惶诚恐。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存在的力量悬殊,举报人为举报付出的成本与得到的结果不成正比,使得他们在对利益权衡之后选择了沉默与知情不报。观念束缚和相关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了公众对于实名举报实在是“想说爱你不容易”啊!
“实名举报”若想越走越远,就要树立起公众对于反腐的信心,转变举报人固有的思想观念。由于以往一些实名举报者并没有获得良好的举报效果,因此公众对举报的结果自然而然产生了怀疑,担心上层不敢动真格,反腐只敢打苍蝇。轰动一时的罗昌平举报刘铁男案反映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反腐败无论牵涉职级再高,伸手必被抓。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只有官方的反腐态度坚决,敢于动真格、手段霹雳,才能树立起公众的信心,使举报人坚信反腐不是一句空话假话,激发起举报的热情。
“实名举报”若想越走越宽广,就要确保举报人的安全。以往一些成功的实名举报案例不少也是由一些“个性”官员和知名记者所为,普通人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是实名举报人与被举报的官员相比往往是处于弱势,容易因遭受威胁或打击报复而中途放弃。因此,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机制确保实名举报的安全,做好对实名举报内容和举报情况的保密工作,细化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要使反腐败工作法制化,严格依法办事,公开各种调查的结论,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给实名举报人吃定心丸。
“实名举报”的正常化与法制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公众敢于并乐于对“实名举报”说“爱”,那就需要我们民间力量与官方智慧联合发力了。
作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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