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女士打电话举报某县学校存在吃空饷现象,希望媒体能够关注。记者几经追问她的姓名,她就是不说:“记者同志你别问了,我就是这个学校的老师,给你反映的情况绝对属实。我们的老师告过,被他们整得很惨。希望您能谅解。”
今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此后,全国许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也纷纷表示鼓励实名制举报。一方面是官方的鼓励,另一方面是民众的顾虑,实名制举报的羁绊在哪里?
昨日两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让查办贪腐案件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很多代表委员认为,实名举报确有必要,但关键在于如何保护举报者。
【表态】
实名举报的案件,检察机关每件都查
今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利用电视直播形式,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通报称,去年前11个月,千余名党员因工程腐败被查处,在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由此可见,信访举报已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获取办案线索最为重要的途径。
但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通报会还通报了近3万名干部被诬告的情况。通报称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为2955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此,中纪委、监察部在通报会上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在1月23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记者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表示:反腐需要依靠群众,要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案件我们件件查。通过群众举报,这些年来,全省查处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都得到提高,起诉率、判决率都在明显上升。
省人大代表,河南省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书青认为,鼓励实名制举报贪腐案件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众多举报贪腐的案件中,确实存在相当比例的诬告和陷害。告恶状的一张8毛钱的邮票一贴,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就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举报属于子虚乌有,不仅浪费了办案力量,而且对被诬告者在感情上、名誉上客观上也会造成一定伤害。而举报者因为是匿名举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实名制可有效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因为是实名制,在诬告和陷害之前,举报人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事情的后果。吴书青表示:实名制不仅要鼓励,,而且要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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