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届时会有工作人员跟您联系,办结后向您反馈调查结果......”这是黔南州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正在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和办理流程。

去年以来,黔南州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黔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及回复反馈制度(试行)》,紧扣规范和优化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建立实名举报“一核、二办、三告知”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对举报件受理情况“不清楚”、办理结果“难等待”和“易重访”问题。

“一核”既核实署名举报信息是否真实。受理群众署名举报后,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向举报件上的联系人开展核实工作,主要核实举报件署名是否为其本人,举报内容是否为其本人的真实意愿等,对冒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举报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办”既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定期督办。黔南州纪委监委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第一时间登记、审批、分流,承办部门对收到的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尽快与实名举报人联系并开展核查。信访部门定期跟踪督办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对临近反馈时限的,提醒承办部门按期反馈;对因案情复杂导致办理时间过长的,主动联系实名举报人做好解释,争取实名举报人谅解,由分管领导对承办部门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承办部门尽快办结反馈,确保实名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告知”既受理后、核查中、办结后分别进行告知。受理实名举报后,信访工作人员以书面或去电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受理依据、办理流程、举报人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避免举报人因不知举报问题已被受理而重复越级访。在核查过程中,实名举报人持本人身份证至信访接待处咨询办理情况的,信访部门可商请承办部门适度告知阶段办理结果,承办部门听取并记录举报人的意见建议,保障举报人知情权。在实名举报办结并报批的5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采取面谈、电话等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举报人对答复内容存疑的,对问题逐一进行释疑解惑;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倾听记录举报人的诉求,依法依规讲清讲透;涉及举报人多、问题复杂和业务内外问题交织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现场答复会或听证会,推动实名举报反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自2019年10月份开展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工作以来,黔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实名举报254件,作出受理告知254件,办结实名举报76件,对举报人作出答复76件,实现实名举报100%反馈。

(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