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潘琦
来源:法治周末
虽然华润集团高管被举报渎职一事暂无定论,但记者实名举报话题已然再次成为热点
记者实名举报再现。
7月17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微博实名举报华润集团高管渎职,短时间内就获得过万转发,并迅速引爆舆论。
两天之后,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态:国资委已经注意到网络上关于记者实名举报华润集团高管层的相关报道。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华润集团进行审计;国资委将根据审计结果,研究相应措施;如果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虽然截至发稿前,关于华润集团高管渎职一事仍无定论,但记者实名举报已然再次成为焦点。
报道“不给力”致记者实名举报
“//@王文志:数十亿国资流失,谁负责?”
这是7月19日凌晨0:01时王文志更新的最后一条微博。王文志转发了自己此前发表的调查报道《华润电力并购项目致数十亿国资流失一煤矿成放羊场》。
而此前实名举报华润高管的微博已不见踪影王文志事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不是他本人删除的。
不过,虽然微博被删,但并没有影响王文志实名举报的反腐威力。不久之后,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作出了“如存在违反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的表态。
王文志说,此次举报的“副部级央企高官涉嫌贪腐”是今年年初发现的线索,有人寄了举报资料给他。在近半年里,他前后实地调查三四次,取得不少证据。
王文志称,2010年,华润集团所属的华润电力以百亿元对价收购山西金业集团所属10个资产包80%股权的重大交易中,经其调查发现,在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的直接指示下,华润电力以不可思议的高价收购金业集团资产,其评估存在严重问题,并且违规提前支付收购款项,造成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而根据审计署2012年审计结果显示,华润电力已经直接支付或间接支付81亿元收购款,其中违反收购协议提前支付50多亿元。
7月5日,《经济参考报》刊发了王文志和同事的调查报道。王文志说,报道刊发后但“没有人去管这事”,所以决定向中纪委举报。
7月17日凌晨,在报道刊发12天之后,王文志在自己的新浪微博发布了实名举报华润高管渎职的微博。一天之后,中纪委向媒体确认收到了关于华润集团的举报材料,并称已经在程序处理中。
针对王文志的实名举报信,华润方面随后发表了措辞强硬的声明回应,称“近期有网络媒体、机构人士就本公司下属企业一宗收购交易发表了一系列报道、评论及所谓实名举报,其中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已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华润同时强调,“如媒体及各界人士发现该宗收购交易存在贪污舞弊行为,欢迎向本公司及上级监管机构提供有事实依据的举报线索,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我看了他们的‘辟谣’,语言模糊不详。如果真的要‘辟谣’,我建议他们针对我的举报不实信息一一反驳。但他们并没有这么做。”对于华润的回应,王文志如此表示。
王文志还表示,,针对自己举报的信息,自己认为是经得住考验的。“我掌握了宋林等高管涉嫌贪腐、渎职的大量信息。”
记者“打虎”之难
王文志并不是第一个站出来公开实名举报的记者。
就在王文志作出实名举报的举动之后,不少人将其和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刘铁男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进行对比。
2012年12月6日,罗昌平在自己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连发3篇微博,向中央纪委实名举报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半年之后,刘铁男落马的消息传出。此次事件也被不少人评价为反腐的“里程碑”式进展。
不过,罗昌平自己却对“微博实名举报”的方式并不看好。他认为,刘铁男倒台“标本是不成功的,更不可复制”。即使案件成功,将贪官绳之以法,亦仅是个案突破,在建立反贪腐制度方面并无贡献。
“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媒体人通过微博举报,也不可能轻易找到一个省部级官员的贪腐证据。”罗昌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不过,罗昌平的观点显然并没有影响王文志进行微博实名举报的决心,最终他选择了和罗昌平同样的方式。事实上,作为国资委旗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华润集团的董事长,宋林同时也是一名副部级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举报属实,那么从级别而论亦是一只“老虎”。
“我们都是媒体人,用了同样的方式,想维护社会正义。”王文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同样的方式展现的是相似的轨迹都是在发布了相关报道之后,选择继续进行实名举报;都是通过微博举报引发舆论关注,进而推动相关纪检部门对于当事人的取证调查。
在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之前,由其同事完成的调查报道《中国式收购:一名部级高官与裙带商人的跨国骗贷》已在《财经》杂志上刊发半年之久;王文志进行实名举报,则是在调查报道《华润电力并购项目致数十亿国资流失 一煤矿成放羊场》发表12天之后。
而同样的方式也使得两人都因此遭受过质疑甚至于威胁。罗昌平就曾被人被质疑为“斗争的工具”,而王文志更对媒体坦言,自己接到过语气很不友好的匿名电话让自己“注意安全”。
不过,王文志也提到了自己和“罗昌平实名举报刘铁男”的不同:“他是在举报一个人,我在举报一群人或一个集团。”
职业新闻人的“无奈之举”
事实上,有不少人提出疑问:媒体本身就具有舆论监督的职责,记者则应该是新闻的报道者,为什么不通过职务性工作进行反腐,而是要选择实名举报这种方式?
“这是很无奈的举动。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不是职业新闻人应该采取的方式。我只是觉得传统媒体能做的越来越有限,新媒体提供了一个可能,想试一下。”罗昌平曾这样解释。
王文志也表示,纸媒和网络微博是两种不同的呈现形态。实名举报是对其做报道的一种补充,旨在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微博举报信息)指向性更强,我希望中纪委等介入调查。微博实名举报的同时,我还向中纪委官网发了举报信。”
有评论分析,记者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行使舆论监督权,比自己单独站出来举报要安全得多,毕竟组织承担风险的能力,要比个体承担风险的能力大得多。但现实情况是,目前的新闻舆论监督往往并不顺畅。
“当拿到大量的调查材料而不能顺利刊发时,记者似乎只剩下两个选择:其一,无奈之下,弃之不管;其二,铤而走险,以公民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在网络时代和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崛起后,选择后者似乎成为一种趋势,并在成功者示范效应下得到强化。”
该评论指出,希望这些层出不穷的网络反腐给我们以警示,不断畅通反腐路径,推进制度反腐,大力改善舆论监督环境,切实落实举报人的宪法权利。
还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尚不够完善也是一大主因虽然多部法规对举报人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规定有时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有观点称:“无论是罗昌平还是王文志,之所以选择公开实名举报,也是寻求借助舆论力量来降低风险,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而事实上,王文志自己在举报中也提到,“在当下的中国,实名举报可能给自己及家人带来巨大风险。”
还有声音认为,反腐需要公民参与,媒体人首先是公民,实名举报,自然是其不可剥夺的权利。媒体人有专业调查的技能,又有汇聚信息的优势,所以由其站出来,对其掌握的腐败事实予以揭发,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在评论员周俊生看来,新闻记者并没有向权力部门举报的职责。“新闻记者的任务是对新闻事实的真实报道,当然,这种报道也包含了对官员贪腐行为的揭露,并由此成为社会对官员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
周俊生指出,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新闻的监督功能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尤其是对高级官员,媒体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使高级官员的贪腐行为只能寄托在权力的“自我清场”。
“从这一点上来说,罗昌平、王文志的举报实际上弥补了我国舆论监督的不足,对反贪腐无疑将成为重要的正面力量。”周俊生说。
评论员华提还进一步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之后,旗帜鲜明地提出“苍蝇、老虎都要打”的口号,且雷声之后,暴雨随至,半年不到,已有七八位副部级官员应声落马,正是这样的反腐力度,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倡廉的决心。罗昌平、王文志等媒体人实名举报之举,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展开。
与此同时,相比于罗昌平举报刘铁男,对于此次王文志实名举报华润高管,中央反腐机构的反应更加快速、积极,也显示中央上层专司反腐机构与社会层面的反腐力量正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