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视窗7月10日电  据青岛日报报道 “对群众来信信封上写有具体地址、姓名、联系电话的,邮政部门按挂号信方式邮寄,免收挂号费;对信封上没有写明具体地址、姓名和联系电话的群众来信,,邮政部门仍按平信邮寄,免邮资。”近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邮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实施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双免”制度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规范信访渠道,更好地引导群众通过书信依法、有序反映问题作出新规定。

  按照该制度,自今年8月1日起,在青岛市辖区内,群众写给各级有关部门的信件,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或“人民建议”字样,可实行“双免”制度。

  “双免”制度还具体规定:免挂号费的信件重量,每件不超过20克,超重信件按平信邮寄;对“一信多投”信件(同一写信人一次向多个单位或部门邮递多件相同来信),只对第一件来信按挂号信邮寄,其他来信按平信邮寄;对写信人直接投递到邮筒(箱)的群众来信,邮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分检登记后,按挂号信方式办理;对写信人到邮政网点邮寄并索要挂号信寄信凭证的,按照邮政局挂号信有关规定办理。来信人可到收信单位信访部门查询收信及办理情况。

  (本报记者 戴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