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52 910-133     泰安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北山后,建有一处大型采石场,非法侵占耕地200余亩、山林500余亩,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泰安市 大气     经查,涉案单位为肥城众和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4月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2013年7月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3年11月建成投产。2014年,对全市露天开采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根据要求进行了治理,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2014年至今,肥城市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但从山体开采情况看,存在“游击式”违法生产问题。2017年1月肥城市国土局为其发放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肥城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重新编制环评文件并报批,目前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2017年3月15日,肥城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生产,对其罚款2.5万元,2017年4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2017年8月9日夜查,肥城市环保局与石横镇政府对其擅自生产采取了断电措施。2017年9月11日现场调查时,供电设施贴有封条,处于停产状态。1.关于非法侵占耕地200余亩问题。该公司有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面积0.1815平方千米(272.25亩)。经核查,目前露天采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面积为166.18亩;加工区占地面积5亩,其中3亩为荒草地(在矿区范围内),2亩为占压耕地(在土地复垦方案中已列入复耕范围,并按规定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配电室及其他设施占压耕地0.8亩,2013年11月立案并处罚到位;9月7日,肥城市国土资源局石横所巡查发现,该矿拟建设全封闭式料场,面积约15亩,现场已开挖基座5处,肥城市国土资源局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恢复原状。目前已全面停工,正在恢复原状。2.关于非法侵占山林500余亩问题。经查,该公司共非法侵占山林面积46.06亩,已依法查处44.18亩,未查处1.88亩。其中45.34亩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内,0.72亩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外。对于未查处的非法侵占的山林1.88亩,肥城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给予12533元的罚款,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对于2015年、2016年作出的“一年内恢复造林条件”行政处罚,该公司目前没有履行到位,肥城市林业局将按照程序依法申请法院执行。3.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厂区东面、北面建有防风抑尘网(因南面及西面为山体未建)、破碎机及筛选机上装有袋式除尘器,地面未硬化,石粉、石子未密闭贮存,未安装高压喷雾及进出车辆冲洗装置,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其他     1.对该公司石粉露天存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罚款。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严格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该公司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批复的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督促其对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原状。肥城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石横镇政府监督落实。3.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单位。该公司多年来在林业、国土、环保等方面存在多次违法行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作为重点单位进行监管,加密巡查;现有违法行为未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今后一旦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将给予顶格处罚,并通过社会诚信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惩戒,以促进该公司规范发展。4.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诫勉谈话1人。
253 910-134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毛楼村,夏某某、章某长期非法开采库山,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解决。 枣庄市 水、大气、噪声、其他     1.居安建材厂曾拥有涧头集镇库山山体采矿权,2013年8月14日该企业采矿权到期,未续办。2013年12月,涧头集镇政府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对辖区内包括居安建材厂等采矿权已到期的采石加工企业全部实施了取缔,对开采现场采取了清人员、清设备、清地面附作物等“三清”措施。经现场核实,相关区域无开采活动,拆除的设备已经锈迹斑斑,此区域已长期停采。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台儿庄区政府近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盗采集中整治行动,对库山山体采取建设防护网,安装监控等措施。为统一实施山体修复和生态恢复,台儿庄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申请了台儿庄区南部山区库山复绿治理项目。 否      
254 910-135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永安桥村,倾倒了十几吨废油,严重污染土地和生活环境。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固废、土壤     2016年7月,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索镇永安桥村北窑湾小院内积存桶装(约50桶,每桶200升,共计10余吨)黑色不明液体,经取样检测后,确定为废弃油渣,含有甲苯、乙苯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索镇政府对废弃油渣进行了临时封存;县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于2016年10月将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刑事拘留,2017年7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并已移诉检察机关。经查询投诉记录,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和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县环保局和索镇政府于9月30日前,将封存的废弃油渣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2.责成索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镇域内空闲地的维护监管,杜绝出现违规违法储存危废、固废现象。  
255 910-136     淄博市周村区建国花苑A区居民楼下,“塞外春烧烤城”、“贵朋小馆”,油烟、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噪声、油烟、其他     反映的“塞外春烧烤城”名为“塞外春火锅烧烤城”,“贵朋小馆”均系建国花苑沿街营业房。因之前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顾客用餐喧哗扰民、蒸煮食物产生废气等原因,已于9月4日责令其停业整顿。2家饭店已处于停业状态,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加装了专用烟道,正在进行第三方检测。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饭店将朝向居民楼一侧的窗户密闭,引导顾客文明用餐,防止噪音扰民。2.2家饭店油烟、噪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营业。3.责成区城管执法局、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6 910-138     德州市:1.齐河县,纸厂路至308国道路两旁,多处违建厂房内存有“散乱污”企业。2.纸厂路至308国道路两旁的汽车六队、五金公司、造纸厂、黄河版纸厂等生活区内存在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问题,小作坊、小饭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纸厂路环境恶劣,影响齐河县形象。 德州市 垃圾、其他     1.关于“散乱污”企业的问题。经排查,五金公司原有厂房内,存在两家木器加工作坊,没有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且不符合齐河县整体规划,属“散乱污”企业。2.关于私搭乱建、垃圾乱堆,小作坊、小饭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差等问题。该路段周边居住小区多为老旧改制企业职工家属院,沿街房屋租赁给部分商户,多数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家属院内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纸厂路两侧有各类小餐馆18家,手续齐全,合法经营,大部分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灭火器配备不达标、使用煤气罐不符合标准、电线外露、墙体、顶棚存在泡沫夹芯板结构等。综上,纸厂路环境脏乱差,反映问题属实。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对两家木器加工作坊采取断电措施,责成五金公司立即解除与其的租赁合同,并督促10日内完成对原料、产品和设备的清理。 2.由主管部门对18家小餐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其按要求安装应急灯、灯光型安全出口标志,根据经营面积,在指定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大型煤气罐,符合标准的煤气罐安放到指定位置。规范电线走线方式,全部使用电线槽或电线管方式走线,杜绝电线外露。拆除私自搭建的泡沫夹芯板隔断墙,顶棚墙壁装修材料一律更换为阻燃材料。目前,已整改完毕。3.由县城管局对来信人反映的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等问题加强管理,确保群众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对纸厂路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沿街门店及流动摊点管理,对个别违规经营业户进行取缔,并制定长期检查方案,确保纸厂路道路畅通,整洁有序;加大该路段日常保洁力度,增加清扫和垃圾清运频次,确保该区域垃圾日产日清。4.齐河县已将纸厂路周边列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目前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棚改前期准备工作。5.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诫勉谈话3人。
257 910-140     临沂市河东经济开发区沂河路“盛德桂圆”房地产手续不全、垃圾满地、污水乱排,污染环境。 临沂市 垃圾、水、其他     1.反映的“盛德桂圆”(实为盛德桂园),由临沂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地产)开发建设,物业形态为商业和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有效。2.2017年9月11日,检查发现施工场地内有建筑垃圾,部分建筑材料覆盖不完全。南侧空地内存有建筑垃圾。南侧空地属于项目二期工程,暂时未纳入建设计划,由于围挡不严密,造成部分人员将垃圾丢弃在临时道路两侧。3.该项目排水设计为雨污分流,建成楼区排水已接入市政排水管,生活污水进入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南侧空地有汪塘,为施工方取土(用于在建工程基础回填)后雨水汇集而成。9月12日,经济区环保分局对水质进行监测,东南汪塘:化学需氧量15mg/L,氨氮0.331 mg/L,总磷0.11 mg/L;西南汪塘:化学需氧量27mg/L,氨氮0.381 mg/L,总磷0.21 mg/L,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2日,盛德地产将南侧空地内垃圾全部清理完毕。2.经济区建设局对盛德地产扬尘治理不到位的行为,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258 910-141     青岛平度市南村镇郭庄村“青岛天祥食品集团公司”直排烟尘、废水,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大气     信访人所反映的实际为青岛天祥食品集团喜燕植物油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制造与销售。1.该公司生产车间共有10吨燃煤锅炉和6吨燃煤锅炉各1台。2012年该公司安装了除尘脱硫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根据青岛市要求,该公司燃煤锅炉于8月停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于2017年10月19日前完成改造。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榨油车间内无工人,设备未运转。经查阅该公司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的锅炉检测报告,无废气超标记录。但在锅炉点火和鼓风机引风操作时,出现冒黑烟现象。2.2016年5月,南村镇政府对郭庄社区污水管网进行了改造,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南村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直排生产废水现象。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厂区内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已与镇污水管网对接。除食用油分装车间外,其余车间均已停产,无生产废水排放。查阅该公司排污口检测报告,2014年至2016年5月,其COD、氨氮、SS、动植物油均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是 其他     1.加大监察频次。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平度市环保部门将再次对该公司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取样监测。3.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259 910-142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杨某某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开发建设,破坏耕地上千亩,有果树数万棵埋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垫地上百亩。 青岛市 生态、其他     此件反映内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编号816-154案件内容相同,现已办结并面向社会公示。1.自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某某组织社区对原有土地及房屋拆除腾出的土地进行平整及拉运种植土回填。2.华阴社区对原有土地平整,将原有产值效益低、多年患病的枣树、杏树等树种进行改良换代,新栽植樱桃、樱珠、红叶石楠等苗木1.5万余株。3.苗木种植区域位于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有果树苗木被水淹没现象,但有部分果树在兴利水位线以下区域。4.在树种改良过程中,结合地势和种植需要,通过挖掘原有区域周边土及拉运部分种植土在库区内填地约70亩,改变了库区原有地貌,减少了库区库容。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在2017年11月底之前将填埋区域恢复原状。目前,华阴社区正在对填埋区域种植的树木进行移栽,已移栽500余株,计划15日内完成移栽。待移栽结束后,立即对腾出土地进行恢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崂山水库防护网建设。3.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对该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260 910-146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办事处钟家埠村村东,“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污水直排。 临沂市 水、其他     1.临沂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8月26日获得批复,2015年3月28日验收通过,环保手续齐全。2.企业厂区南侧冲洗浆料池由于池容不够,降雨导致池内污水、浆料溢流至厂区地面,沿厂区南墙向东蔓延约50米,但未排出厂区。经对外溢污水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3.该公司对暂时不使用的砂石浆,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流失。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对外溢污水、浆料立即进行清理。9月13日已清理完成;2.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流失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  
261 910-147     枣庄滕州市界河镇“国宁化工”与“聚源化工”外排刺鼻废气,废水排入深井,污染地下水。 枣庄市 大气、水   1.“国宁化工”实为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亚磷酸和酰氯系列产品。该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4月24日,滕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建设无组织废气收集设施,厂区异味明显的问题,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9月7日,经该公司主动申请,界河镇政府批复同意其拆除化工生产线进行转型发展;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断电停产状态,无任何生产迹象,没有废水、废气外排行为,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2.“聚源化工”实为滕州市聚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三氯化铝,2008年10月7日通过环评审批,2011年4月7日通过了环评验收;2017年8月14日,该企业向滕州市环保局报告,因生产设备长期使用,部分设备难以达到正常生产要求,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逐步停产进行设备检修;9月3日,滕州市环保局委托山东三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聚源化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4个监控点位氯气最大浓度为0.23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气浓度不大于0.4mg/m3的标准值要求;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废水、废气外排行为,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2.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两家企业院内各有一个自备井。经对这两个自备井及周边北界河村自备井、滕州高科康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水井取样分析(其中,北界河村自备井为饮用水源,其他三口井为工业水源)。根据企业环评报告中评价因子共监测了48个指标,北界河村自备井水质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其他三口井符合地下水四类水质标准。 否      
262 910-148     1.青岛平度市新河镇院后刘村刘某波的养殖场外排刺鼻气味。2.院后刘村刘某金的标准件生产噪声扰民。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1.经查,刘某波养殖场位于院后刘村北侧200米处,共有3个养殖大棚,每个养殖棚占地120平方米左右,西侧、南侧养殖棚闲置、东北侧养殖棚存栏鹌鹑7000只。养殖大棚现场地面已经硬化,防渗措施完善。养殖大棚散发异味扰民。2.经查,刘某金标准件作坊为家庭式作坊,使用南侧2间厢房生产,房内有1台(套)废弃机器,现场无生产痕迹,无噪声。因刘某金家属患病无法继续经营,该作坊已于2017年5月停产。在生产期间,不排除产生噪声污染的可能。 是 关停取缔、其他     1.刘某某养殖场已于2017年9月12日完成粪便清除、鹌鹑出售工作,养殖场已彻底关闭。刘某金标准件作坊已于2017年9月13日采取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彻底关闭。2.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气味、噪声监管,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强对群众宣传,使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工作。  
263 910-15     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楼,属于违建,破坏山体环境。 济南市 生态     该处建筑位于山东体育学院校内,临近凤凰山山体北侧,经区国土局、区林业局认定占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非林地,该处位于6号与7号学生公寓之间,不存在破坏山体环境问题。该建筑建设单位为山东体育学院,项目名称为山东体育学院1号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工程,建于2013年7月31日,砖混两层结构,面积960平方米。该处现使用部门为山东体育学院医务所,属于学校公益类项目。 是 其他     2013年10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0218号),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作出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处建筑,唐冶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8日将其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  
264 910-150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有1家养鸡棚,外排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     群众来信反映的养鸡棚位于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属于该村村民侯某某所有。现有三个养鸡棚,存栏26800只肉食鸡苗,占地面积为68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距离最近一户居民住宅138米。该养殖户位于限养区,建设安装了自动刮粪设施、粪便储存设施,现场气味较小,无明显刺鼻气味。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该养殖户对储存的粪便及杂物立即清除,并对棚内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截至9月11日20:30,侯某某已将当日鸡棚内产生的粪便、鸡棚周围储存的粪便及杂物全部清理完毕。2.为减少养殖户损失,确保于10月3日前,将存栏肉食鸡全部予以销售。期间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办理合法手续。若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将自行拆除鸡舍等设施。3.仁风镇组织镇畜牧站、环保办、环卫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按要求尽快整改,防止反弹。  
265 910-151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全镇垃圾集中在南唐楼村村南一废弃土坑内,臭气冲天,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垃圾、大气、水     南唐楼村位于临港区东南部,与江苏省赣榆区柘汪镇交界。该废弃土坑位于团林镇南唐楼村南约1500米、柘汪镇霍家官庄村北约500米处,经临港区国土分局现场测量,此坑位于江苏境内。该土坑内垃圾主要为工业固废和部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主要是渔网编织下脚料。经排查,临港区没有渔网编织加工企业。目前,团林镇生活垃圾全部存放在位于团林镇北团林村西北的一处垃圾暂存点内,该暂存点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有2米高的围墙,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垃圾飞散。临港区城管局与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处置合同,该公司已于9月13日投入试运行,正式运行后,该处暂存垃圾将全部运往该公司焚烧处理。 是 其他     9月12日,团林镇政府已就此事致函柘汪镇政府。9月13日下午,团林镇镇长、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城管执法大队长、国土所长、环保所长等5人到柘汪镇政府协商解决此次信访反映的废坑垃圾问题。  
266 910-152     1.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南沟头村,臧某在327国道与225省道交会处向北1.5公里处建大型停车场和畜牧交易市场,损坏耕地,粪便垃圾无人治理。2.兰山区义堂镇远勇桶业无危废回收资质非法经营。 临沂市 生态、垃圾、固废     1.反映的地点有一家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猕猴桃、梨、冬桃、大樱桃、葡萄、蓝莓等苗木276亩,建设单层平房20间,主要用于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存放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用房;平整场地6.5亩,主要用于农机具临时存放、农产品临时存储以及果品的分拣包装。2017年8月16日,臧某某依托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办理了临沭县宏远家庭农场,经营范围是农作物、花卉、苗木、果蔬种植及购销;化肥、农膜、农机具、袋包装种子零售;畜禽养殖技术开发与推广;畜禽交易信息及中介服务。现场检查未发现大型停车场和牲畜交易行为。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临沭县宏远家庭农场用地属于农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由经营者复垦为耕地。该片土地土质为岩性土,不能满足种植要求,该种植合作社对约600平方米进行土壤置换,土壤运走后形成土坑。现场检查场地存有少量散落的牲畜粪便。2.反映的远勇桶业,主要从事涂料空桶回收业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但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部分原料空桶存放不规范。 是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临沭县责令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土壤置换形成的土坑填平复垦。目前,土坑已填平。责令清理场地散落的牲畜粪便。目前,已清理完毕。2.兰山区已依法对远勇桶业进行清理取缔。  
267 910-154     1.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偷偷生产,噪音大,法人李某某还有另外一个厂子在大太平村东,产生噪音、油污。2.张屯村梁某某有2家胶厂,无环评,有异味。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有亭子头和大太平两个厂区,主要以钢板为原料,采用焊接、打磨等工艺,生产路灯灯杆,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其中亭子头厂区于2015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因久拖不验,太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0日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大太平厂区无环评手续,太平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8月10日对其实施断电停产,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2017年9月11日,发现拆除不彻底,在前期生产中产生一定噪音和油污。2.反映的张屯村梁某某2家胶厂分别为临沂佳和涂料厂的小徐寨厂区和大太平厂区,主要以水性丙稀酸乳液、石粉、水为原料,经物理搅拌后成为产品,生产时产生一定异味。其中小徐寨厂区于201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因久拖不验,太平街道于2017年8月7日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大太平厂区无环评手续,太平街道已于2017年8月7日对其实施断电停产,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2017年9月11日,发现拆除不彻底。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11日,太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大太平厂区和临沂佳和涂料厂大太平厂区进行了彻底清除,现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2.因久拖不验,2017年9月12日河东环保分局分别对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和临沂佳和涂料厂进行立案处罚,各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