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实名举报原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河南疃镇书记 现任交通局局长王晓伟

 

我叫曹素珍,今年67岁,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河南疃镇河二村村民。身份证号:132123194905293223

 

现就河南疃镇原党委书记王晓伟指使他人强占我家耕地以及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事实,进行实名举报。

 

在河二村村北我们家有三块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分别为1亩、0.8亩、0.4亩。2013年4月,时任河南疃镇党委书记王晓伟,把我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叫回来见面,说镇里发展,要永久占用我们家这三块地。让我儿子劝我把地都卖了,每亩29800元。对此我没有同意。后来,王晓伟又找过我儿子五六次,软硬兼施,每次还都是让劝着我卖地,他甚至还拿黑社会来恐吓我儿子。这期间,王晓伟还让村干部曹文锁赵光生找我做了十多次工作,但我都没有同意。劝说不成的情况下,王晓伟恼羞成怒。

 

2013年8月,王晓伟指使河一村村民曹建海等两人,开着一辆推土机,强行将我家耕地里种植的玉米推掉了一部分。听说此事后,我赶紧跑到地里阻拦,曹建海态度特别蛮横,不听我制止不说,还一把将我推倒在地,致使我的头部和腿部遭受创伤,无法正常行动。在我住院治疗期间,我家这三块地里种的玉米全部都被破坏掉了,地周围也被圈起了围墙。

 

事后我们了解,镇里一共在我们河二村村北圈占了三百多亩基本农田,占这些地的目的是镇里想卖给个人建工厂用,镇政府从中间挣差价。随后,在王晓伟的授意下,这些地被以河南疃镇政府的名义,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私自卖了出去。

 

至今,这些地还都被个人圈占着,其中我家的这三块地也是如此。算起来,河南疃镇政府只一倒手,就从这几百亩地上挣了一千多万。 另外,在河二村村西北,我们家还有一块1.1亩的耕地,也是基本农田 。

 

2003年,河二村村委会以村里准备用地为由,要占用我们家这块地,占用期为八年,租金共6600元。在没经过我家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当年村委会就强占了这块耕地。这期间,我们家一直找村委会理论此事,但直到最后,租金也没有没有给我们支付。我们家认为,占用期过后,村委会就会将耕地返还给我们,但是到了2011年,村委会也没将这块地还给我们。

 

2013年,在我们家的这块地上,有开发商盖起了一栋七层高的商品房(这里距河南疃镇政府只有200米距离)。后来我们得知,这里盖商品房是经过了王晓伟同意的,上级部门检查时,王晓伟说这是新农村二期,这样让开发商免于了遭受处罚。需要说明的是,早在这之前,就村里占用我家这块地的情况,我和儿子就分别找过王晓伟。也就是说,在王晓伟明知这块地有问题,明知这是基本农田不能搞建设的情况下,还大胆的同意了开发商的违法盖楼行为。这让我们不得不怀疑,王晓伟从开发商手里拿了多少好处。

 

另外,王晓伟自2012年5月上任曲周县河南疃镇党委书记以来,以收取“新农村建设基金”为名,定期向全镇各村摊派征收任务,两年多时间,共摊派收费达千万元之多。如到期完不成任务或拒绝完成任务,村干部就会被免职。李于自口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芳,一年时间不到,共向镇上缴纳了15.33万元的“新农村建设基金”。

 

马二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杨清印,自2012年5月到2014年4月,共向镇上缴纳了八次“新农村建设基金”,共23万元。为此,各个村干部只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李文芳和杨清印是被迫借的高利贷、杨清印还被迫卖掉了村委会办公室、李口村村小学被村干部以抵押的方式变相卖掉、马二村被迫低价卖掉了村文化广场……除此之外,王晓伟还在镇上自设了一个叫“土管办”的机构,以每平米22.5元的标准,向非法圈占耕地者收取所谓的“占地费”。

 

两年来,河南疃镇违法乱圈乱占耕地至少有两千多亩,他所收取的“占地费”更是一个天文数字。短短几年时间,王晓伟巧立各种名目,为河南疃镇政府“创收”达几千万元之多。我们都想知道,这些钱到底去哪了,是被王晓伟装入了个人腰包还是被他买官晋升还是……

 

王晓伟在我们镇任党委书记期间,横行霸道、一手遮天。只要是他说的事,他同意办的事,即便违法、即便别人再有怨言,也无济于事。否则,违抗者就会遭到打击报复……去年,他任命为曲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但给河南疃镇留下的烂摊子,相信接下来的几任领导都难以收拾……

 

综合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王晓伟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人民的父母官,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百姓。他凭什么置法律而不顾,自作主张强占百姓耕地,转手倒卖搞建设?他凭什么不顾百姓死活,同意开发商在我家耕地上盖商品楼?他凭什么置各村干部的反对于不顾,私自给各村下达摊派“新农村建设基金”征收任务?他凭什么助纣为虐,收取 “占地费”, 让违法占地成为名义上的“合理”?

 

对王晓伟的上述行为,我曾向国家信访局以及中纪委进行了实名举报,然而,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部门为此向我以及家人进行过核实调查。更可气的是,之后,我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看到了一则由曲周县河南疃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信访回执,但是只能看到其中的第二页。虽然无法从中看出河南疃镇政府回复的全部意见,但是在被回访人意见一栏填写的是本人拒签。我想说的是,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找过我,哪来的本人拒签?

 

另外我听说,2016年4月,河北邯郸市纪委曾派人到河南疃镇政府就此进行过调查,但镇政府找了几个与此没有关系的人,向调查人员做了假证和伪证,以掩盖事情真相。对此,也没有任何人向我以及家人进行过核实调查。通过信访部门的网上办案以及纪委的实地调查,能够看出国家对我们普通百姓反映问题的高度重视。但遗憾的是,两个部门的调查分别被不真实回复和假证伪证所戏弄和欺骗。

 

可以肯定的是,信访部门的不真实回复以及向纪委调查人员做假证和伪证,一定不是王晓伟的个人行为,这其中肯定另有他人甚至是某个部门在帮助或保护他。毋容置疑,这明显是一种“严重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对以上我所反映的全部内容,如有反映不实之处,我愿接受组织调查以及法律法规的处理。 

 

反映人: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河南疃镇河二村村民 曹素珍 电 话:13603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