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宁县纪委监委对标对表《规则》要求,认真查找信访举报处置、核查、反馈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使信访、案管、各纪检监察室紧密配合,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分办、提速核查、及时答复,逐步形成提倡、鼓励实名检举的氛围,旨在解决目前实名举报少、匿名线索多且查否率高的实际难题,不断提高线索核查工作的效能。
优先受理转办。信访室与案管室形成相互协作的转送交办机制,对收到或上级转送的实名检举控告,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其中对属于乡镇纪委办理的检举控告,直接转送至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区办理,真正做到“优先处置、优先转办”。
提速核查处置。各纪检监察室在收到信访室或案管室分办的实名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确定处置方式,制定初核方案,安排业务骨干组成核查组立即核查处理,做到专人负责、快查快结。
及时答复反馈。按照谁查办谁反馈的原则,由核查组在办结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现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坚定了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信心。
注重全程保密。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从线索分办、处置核查到办结答复,始终坚持“保密第一”的思想,做到“涉密不上网、相互不打听、室外不讨论”。在确定采取核查措施时,要充分考虑是否会泄露举报人信息,避免无意透漏,形成“人人保密、全程保密”的制度氛围,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让举报者无后顾之忧。
2020年一季度,中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受理实名举报线索呈上升趋势,全部予以优先办理,按期办结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