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二手车商结成“价格联盟” 湖北查处首例二手车市场垄断案 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罚款

楚天都市报记者 詹钘

黄冈仅有的三家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联合起来签订协议,划定各自销售范围,并固定了当地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价格,排挤其它企业进入该行业,形成垄断。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黄冈三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这也是湖北查处的首例二手车市场垄断案。

三家公司签署协议

记者了解到,涉事的黄冈市三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当地经营时间均在10年以上。2019年以前,这三家公司也是当地仅有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2019年6月27日,省市场监督局反垄断处接到举报:三家公司签订协议固定价格,涉嫌垄断,并提供了协议书等证据。当年7月至9月,执法人员对相关举报进行了调查,并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行了立案报备。

经查,这三家公司在2016年4月一同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对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进行了统一,并划分了三家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区域。

据了解,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服务费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一直以来,当地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执行当地政府指导价:使用三年内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不高于450元/台。

在2015年7月,原湖北省物价局取消了二手车交易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由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

其后,为了“统一”市场价格,三家公司签署协议,形成“价格联盟”。

统一价格划分市场

昨天,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给记者介绍了这份“协议书”的详细内容。

协议书约定,三家公司集中租赁场地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其中的一家公司与另外两家公司分别负责两个销售地域,他们还详细规定了利润分成的方式。

同时,三家公司将二手车交易服务费统一,分单位和个体车辆收费。如小型汽车服务费为:个体车300元/台、单位车400元/台;2018年9月以后,又统一改为按排量收费:1.0升排气量以下车200元/台,1.0升排气量以上至2.5升车300元/台,2.5升排气量以上车400元/台。

协议还确立“若出现自然人、其他单位进入市场的,三方一致对外”等排除、限制竞争条款。签订该协议后,三家公司一直执行约定价格。

2019年1月,当地第四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时,到该市车管所旁设点开票,并以促销、赠送礼品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为应对新的竞争者,三家公司经多次协商决定,从3月19日开始,统一将二手车交易服务费降到20元/台。

接受处罚积极整改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达到限制市场竞争的目的,黄冈这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划分市场份额、固定交易服务费价格,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7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这三家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这三家公司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

据了解,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三家公司主动对其行为进行反思并整改。目前,公司已经整改完毕,并积极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