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庆 李明 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江西省新余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据悉,新余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根据学校食堂就餐人数从500元至6000元不等,由学校支付,严禁向学生收取,学校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根据保险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分50万元、80万元两个档次,承保公司为理赔事宜的责任部门。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向承保公司报案,承保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审查学校提供的与赔案有关的各种资料和证明,定责定人,出具理赔意见。在理赔过程中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新余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在学校食堂就餐人数不断增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面临更大挑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防范、化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增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保障,妥善解决可能引发的医治施救、伤害赔偿等问题,减轻学校及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教育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