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2016年04月 25日 09:49 |来源: 中国仪征 |扬州论坛 |扬州网团购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工成本,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根据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61号)要求,我市自2016年5月1日起三年内,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2%下调至1.5%,其中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0.5%不变。
2014年我市开始执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2%的政策,该政策执行两年多来,有效形成了对用工企业的激励机制。此次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后,,将有利于我市企业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徐春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