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14000余人次受益获赔2200余万元
发布时间: 2015-10-27 访问量:0 信息来源: 基妇处 合管办 姓名: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农合参合患者满足大病保险赔付政策共计14155人次,,新农合为参合患者补偿9440.69万元,大病保险赔付总额为2253.12万元,再创历史新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大病保险已累计赔付21362人次,赔付保险金4364.46万元。
今年4月份,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通知》文件,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种重大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含血液及其制品、进口药品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病种的增加,进一步缓解了新农合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保障了农民群众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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