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院,我们养的羊也有保险了!”日前,山东省宁津县柴胡店镇村民岳某给该县检察院干警崔仁伟打来电话报喜。

  去年3月13日,岳某来到宁晋县检察院接访大厅,向正在值班的崔仁伟反映,自己家价值3万余元的羊被盗,,但他去镇政府申请保险赔偿时却被告知家养羊不在赔偿范围,他便找到检察院“讨说法”。听完岳某的诉求,崔仁伟拿出该院自编的《惠农补贴政策一点通》,向他详细讲解治安保险的保障项目,在附加“大牲畜盗抢险”保障项目中,确实不包括羊。听完崔仁伟的讲解,岳某虽然感觉很委屈,但还是表示接受镇政府的处理。

  解决完岳某的问题,崔仁伟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该院随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向县综治办反馈调研意见,建议他们将家养羊纳入保险范围。在该院的努力下,这一建议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并在2016年治安保险范围中增加了“附加小牲畜盗抢险”一项,将家养羊纳入了保险范围。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