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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财务报表附注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4、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5、或有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或有事项。

  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公司互联网网站地址:。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本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签署人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潘新华、曹创。

  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 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股东及监管要求,将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分为七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评估情况如下: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商品价格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截止2015年底,公司持有的投资产品主要为银行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信托产品和股权投资资产等非上市交易类投资产品及标准化债券、股票基金、委托投资股票等上市交易类投资产品。公司采用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在险价值等方法对利率风险、权益价格风险等主要风险进行分析,测试结果显示相关风险因子的波动不会对我司投资资产的价值和公司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配置资产;运用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在险价值等方法对风险进行日常监控;完善并规范风险监控报告流程,及时识别、提示主要风险。

  2、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2015年公司持有的银行协议存款交易对手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或AAA级的商业银行;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占比很小,且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商业银行;公司持有的信托产品信用评级均不低于AA级,保证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概率较低,且质押股权的价值对于信用暴露价值为足额,质押率均不高于70%。从综合评估和压力测试的结果来看,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风险管控措施主要包括严格审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投资品种的信用级别;设定多层次的担保,降低公司信用损失风险;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对信用风险进行监控;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信用风险管理等。

  3、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通过对现有业务的不同风险因素例如死亡率、重大疾病发生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进行情景分析和敏感性测试,并结合行业经验数据,评估保险产品的承保风险。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短期险赔付率为34.67%,死亡偏差率为-90.57%,重疾发生率偏差率为-46.59%,保险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主要管控措施包括对死亡率、疾病率、费差异等风险进行合理管控,有效控制定价发生率风险;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进行产品风险管控;定期对再保险合约进行回顾,按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的自身状况作合理的安排,对保险风险的超额部分作进一步管理等。

  4、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2015年,公司完成了偿二代框架下操作风险管理项目,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制度体系和三大管理工具。同时,根据偿二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操作风险评估、监测和控制方面,通过引进新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进行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的全面评估,发现风险点,制定和实施行动方案。并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实际,通过开展各项风险排查和分析来评估公司的固有风险、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和风险隐患。

  从日常监测和各项评估结果来看,2015年公司操作风险总体上可控,未发生系统性的风险事件。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匹配。

  5、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2015年公司业务规模、投资收益、费用管控比例、实现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达到了发展规划设定的目标,战略风险未出现显著变化,整体风险在可接受和可控制范围之内。主要管控措施包括制定发展规划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更新、调整公司发展规划;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作出调整等。

  6、声誉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2015年,公司在做好业务经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积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舆情监测,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成效。从客户、媒体及相关权威机构反馈的信息综合来看,公司知名度及美誉度持续上升,声誉风险整体上在可控范围之内。相关管控措包括树立声誉风险防控意识,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声誉风险的日常监测,开展声誉事件排查,防患未然;不断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与新闻媒体交流、与客户互动,保持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

  7、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2015年,公司业务加快发展,全年完成规模保费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一倍。投资业务方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当安排各类增量投资的规模和结构,做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同时存量资产在2015年陆续取得较大的现金流入。2015年末流动比率为504.7%,仍处于较低风险水平。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持续监测流动性风险水平的变化情况,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平衡收益水平和流动性水平,保持适度流动性,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二)风险控制

  1、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有效识别、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公司根据股东及监管要求,建立并完善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具体如下: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审批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管理政策和报告、组织架构;实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等。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审议与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或风险管理事项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风险事件解决方案;评估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风险、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等。

  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风险管理的具体责任,主要有:负责公司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报告;研究搭建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并组织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风险事件解决方案,建立内部风险责任机制和应急机制;推动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等。公司任命了首席风险官,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推动建立和落实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参加或列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要系统及重要业务流程,参与业务规划与全面预算的审批等工作。

  公司指定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险偏好体系;推动建立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应用实施,协调开展风险的监测、评估和报告;推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和培训等。

  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负责本职能领域具体风险的日常管理,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提升本职能领域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部门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2、公司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围绕战略、经营及盈利目标,通过规范风险管理流程,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对风险进行持续识别、评估、计量、报告和监控,以支持公司的战略和业务决策过程,努力实现在风险容忍范围内及时应对各类风险并实现效益最大化。

  根据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结果,在平衡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上,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选择风险自留、规避、缓释、转移等风险应对工具,具体包括:

  (1)风险自留指当固有风险在公司风险偏好之内时,公司不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影响程度采取任何措施,而自我承担风险。

  (2)风险规避指当固有风险超出公司风险偏好时,公司为避免受风险的影响而退出产生风险的业务活动。

  (3)风险缓释指通过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

  (4)风险转移指利用技术或工具将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独立机构,以防止遭受灾难性损失的风险。

  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中,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是:

  珠江喜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珠江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珠江保驾护航两全保险、珠江康瑞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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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偿付能力信息

  (一)公司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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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本溢额或者缺口:

  本公司 2015 年末偿付能力溢额为58,074.65万元。

  (三)相比报告前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变化及其原因:

  2015年末,我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92.26%,2014 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 197.82%相比,上升了394.4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

  (1)2015年末实际资本为69,872.3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9,595.56万元,其中,资本交易方面,股东三次增资合计19亿元,增加实际资本190,000.00万元。非资本交易方面,承保业务亏损111,993.67万元,投资业务收益100,422.21万元,其他收益2,650.71万元,非认可资产增加210,674.80万元,上述各项合计减少实际资本-219,595.55万元。

  (2)本年末最低资本为11,797.66万元,比上年末下降38,484.87万元,其中,非寿险保障型业务、非寿险投资型业务风险保费部分或短期人身险业务的最低资本为600.36万元,长期险最低资本11,197.30万元,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最低资本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财务再保险合同分出保费275亿元,将部分经营风险转移至再保险公司,降低了最低资本的要求。

  (四)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认定标准,本公司 2015 年末偿付能力为充足 II 类。

  六、其他信息

  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信息及重大关联交易信息请参见公司互联网主页()中的“信息披露”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