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乔伟说,垫江县政府办理回复的一封群众来信“让人看不下去”

  12月7日上午,市政协委员、渝中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乔伟打开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政府公开信箱系统发现垫江县政府办理回复的一封群众来信漏洞百出。

  这封编号为“垫江信箱[2007]204”的来信,是反映收费问题。来信群众说,今年11月前到垫江县杠家乡计生办,用独生子女证换办父母光荣证,其他条件都具备,该办主任以没有生育证为由,要先交100元补办。“以前我办过生育证,在给孩子办粮油时粮管所收了。他们不信,我只好交了100元(没有收据)才给我办了。”

  此信的办理单位是垫江县政府。该县政府在办理回复中说,来信收悉后,县政府责成杠家乡政府调查处理。

  乔伟说:“调查结果有些让人看不下去。”

  垫江县政府在回复中说,“经查,杠家乡计生办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对无生育证的进行500元以下的处罚,故收取100元补办生育证是合理的。”

  回复还说,“来信人来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口说曾经办过生育证,口说有独生子女证,无法查证。”

  乔伟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根本不是上述内容,而是对“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恢复生育等手术的”等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第六十五条才是“对无生育证的进行500元以下的处罚”之规定。

  这是其一。其二是“补办生育证收费100元”的答复。“出于对育龄妇女的关心,办生育证有的地方没收费,即使收费也就收点工本费。收费100元的依据是什么?”

  其三,群众办没办生育证,计生办应有相关资料,怎么会“无法查证”?

  对此,杠家乡计生办主任李元逵是这样解释的:当时在办理回复时可能写错了,把“六十五条”误写成了“六十条”,“那100元钱应该是罚款而不是补办生育证的费用,也可能写错了。”

  李称,当时这对夫妇来换父母光荣证时,户口簿、申请以及结婚证都有,就缺一个生育证。“计生办没有该夫妇的相关资料,只有补办一个生育证。在交了100元钱后,工作人员马上就把生育证办好了,随后又办了父母光荣证。”

  这解释让乔伟更糊涂。

  “既然计生办没有这对夫妇的相关资料,为什么交了钱就可以办生育证呢?万一这对夫妇不符合办理规定呢?”乔伟认为,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就不讲原则。

  漏洞不少的回复是怎么出笼的呢?

  垫江县政府办负责办理公开信箱来信的冷茜说,对市长公开信箱转办信件以及群众给县政府公开信箱的来信,由她统一整理后报给政府办一位副主任,这位副主任再批示给相关部门和乡镇办理。负责办理的相关部门和乡镇回复纸质件给县政府办,经分管的副主任审核后再回复群众并挂在网上,“204号来信办理也是这样的程序,在转给杠家乡后,可能由计生办直接办理的。”

  办理回复老百姓来信,应是一件严肃的事,县政府办难道没对办理情况和回复结果进行审核监督?

  “在收到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办理回复后,我们一般主要看语句是否通顺、有无错别字。办理的件涉及政策很多,我们不可能都很熟悉。”冷茜说,“作为办理人员,有时候就相当于一个联系老百姓和相关部门乡镇的收发人员。”记者 李伟

  记者手记

  政府办别成了收发室

  常听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

  然而,当看到垫江县政府给群众来信的回复漏洞百出时,当听到“办理群众来信我们有时候就相当于一个收发人员时”,你会觉得真是“无小事”吗?

  市长公开信箱和部门区县公开信箱开通以来,各方面着实为老百姓办了很多实事。老百姓相信政府,遇到事情时给公开信箱来信,希望得到答复。按市政府的规定,办理回复老百姓来信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仅要有规范的办理程序,重要来信还需要分管领导审签。

  垫江县政府在办理回复时,有没有严肃对待?有没有规范程序?明显有问题为何不及时纠正?假如都像这样敷衍了事,还需要县政府来办理群众来信吗?相信,这与市政府设立政府公开信箱系统的初衷相悖。

  我认为,在办理群众来信时,县政府办仅如一个收发室,根本原因在于对群众来信不重视。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