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开双脚走基层 服务群众保民生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走、访、送、化解”活动综述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迈开双脚走基层 服务群众保民生

  黔东南州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傅俊走访活动中向群众了解情况

  核心提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组织干警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走、访、送、化解”活动,有效推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2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每年都要集中一个月开展“走、访、送、化解”活动 (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做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检察干警迈开双脚,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将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情况、惠民政策和民生资金具体落实情况作为走访重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关注民生冷暖,忠实践行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五年来,走访行程约30000公里,参加干警2680人次;制作案例展板1700块,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5部,开展警示教育宣传4275场,设立预防联络点600余个,聘请预防联络员410名。走访活动作为检察机关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打牢走访活动基础

  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继忠为组长,常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走访活动,精心谋划,制定严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并邀请州委领导及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 “走、访、送、化解”和“民生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启动仪式,为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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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院千警保民促廉活动群众观看职务犯罪展板

  二、紧扣主题,拓展职能,扎实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一)探索工作路径,密切干群关系

  进校园。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未成年人犯罪多发趋势,为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州检察机关在100所中小学、职校、大学等开展了有针对性、多样性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成立法律义务宣传队,通过一大队、多小组、全覆盖的方式,同时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州院64名党员干警分为22个组,深入凯里市区22所学校进行宣讲。加强协调沟通,扩大活动效果。各级检察机关与教育局、团委、媒体等加强沟通,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扩大了影响。州教育局发文要求各中小学积极配合法律进校园工作,州团委安排专人与检察院宣讲人员一起上法制课,州电视台等媒体全程跟进,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报道。针对大、中、小学生各自的特点,检察机关精心准备,加强策划,收集整理大量资料和案例,制作相应的PPT课件、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展板、问卷调查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浅显易懂的授课内容,强化了宣讲效果。截至目前,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00余次,受教学生6万余人。

  进企业。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把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要求,及时出台服务企业措施8条,先后召开了34次“两长”座谈,惠及全州400多家企业,共开展相关讲座28场,提供法律服务320余次,设立预防工作室130个。

  创新形式,增强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全州检察机关以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为己任,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走进企业,采取“四个一”加强对企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为企业提供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律服务。“四个一”即:开展一场警示教育讲座,针对企业家进行涉及企业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通过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普及企业家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知识;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通过送法进企业,组织企业员工观看检察机关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强化企业家的自律意识,筑牢依法合规经营警示防线;发放一份征求意见表,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听取他们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企业家的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企业家预防职务犯罪的警惕性和保护意识。

  延伸职能,助企业爬坡过坎。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商协会、民营企业设立预防工作室130余个,作为服务企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通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包括举报线索的移送、案件的协查、开展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警示教育活动等;分析研究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和趋势,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教训等。挂牌成立预防联络办公室后,检察干警多次走访挂牌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3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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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江县院检察官到田间走访群众

  进农村。为了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乡镇和村组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筑牢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采取播放介绍检察机关职能宣传幻灯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溃堤的蝼蚁》、开展涉农涉林职务犯罪法律法规宣讲、举行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和现场征求群众意见以及发送法律宣传、惠农惠民政策、《法律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主动了解有关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和人民群众困难所在,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做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扶贫帮困机制。剑河县巫沙村群众希望修建一条硬化步道和一座凉亭,方便村民上山劳作,州检察院陈继忠检察长立即协调联系,争取到项目资金20万元。从江县翠里乡翠里村养殖户无资金发展养殖业,检察干警协调15000元资金解了燃眉之急。榕江县检察院干警帮助崇义乡宰寡村等三个村解决水泥10吨,用于整修水渠保障春耕,还帮助兴华乡搬迁户协调供电事宜。天柱县检察院了解到白市村农田水渠损坏,影响春耕,当即与县水利局协调10吨水泥用于水渠维修。镇远县检察院走访中发现帮扶名单未及时更新、一户多人享受帮扶、已故人员仍被帮扶等情况,立即向党政部门进行了反馈。施秉县检察院得知甘溪乡望城村因变压器损坏,近20户村民无法正常用电,立即与县供电局联系维修,很快恢复了供电。

  征求与整改、落实与反馈相结合,创新服务群众举措。在活动中,检察干警细心观察、深入了解群众的困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办不了的及时反馈,帮助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结合征求意见,不断整改,创新举措,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从江县院针对群众反映家属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不知具体探视时间跑冤枉路问题,积极推行电话预约探视和接见。雷山县院帮助望丰乡公统村建立完善了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和“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锦屏县院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了“接待室”“候谈室”“情绪疏导室”“咨询室”等专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落实了“首办责任制”。凯里市院确定两名干警为乡镇联系人,公布通讯方式和联系内容,要求办案部门将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通报到基层单位。

  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基层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情况,州检察院撰写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向州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与州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将发改、民政、人社、财政、水利等涉农惠民领域相关部门纳入工作成员单位,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2015年4月,配合州委组织部开展了对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组织1966名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举办了8个班次警示教育讲座,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48次,发现案件线索2件,现场接受举报3次。州院制作的《溃堤的蝼蚁》列为每期培训播放课件,并在黔东南党建网站创立页面,已点击播放200余次。州委还将该课件推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全省优秀课件,中组部《组工通讯》也对该课件予以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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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县检察院女检察官向群众发放宣传册

  (二)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

  走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传统宣传方式与新的宣传方式相结合,动态影音播放与静态文字相映衬等方式,以有趣、生动、形象的展示吸引广大群众。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挂图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扫描微信二维码、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全面向群众讲解和宣传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用身边人、身边事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大对民生资金、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及取得的成效。同时,通过深入重点村寨进行走访,了解林业补贴、危房改造、农村低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等民生资金的落实情况,对群众在生活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并广泛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结合民族特色,开展“双语走访”。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采用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或民歌形式开展走访。在黎平、从江、榕江等侗族大县和台江、黄平、雷山等苗族聚居县,要求每个走访组配备一名精通苗语或侗语的干警参与走访。选派少数民族检察官深入传统民族村寨,将检察宣传资料通过民族语言或民族山歌或其他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抓准走访时机,扩大走访范围。充分利用农村农忙时节、传统民族节日、乡镇赶集等机会,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征求群众意见,拓展走访范围,扩大走访实效。

  (三)创新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搭建“两个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搭建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微博、微信两个新媒体平台,使检察宣传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求干警通过动员身边的家人、朋友关注检察微博、微信,实现“一带一片”的效果,引导群众都来关注和点赞检察机关的微博、微信。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搭配妙趣横生的漫画,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的重要活动、重大部署、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社会治理工作158次,引起群众10余万人次关注,发布检察信息1200余条,扩大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影响力。

  开展检察长电视访谈和电视通告,树立检察新面貌、新形象。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责职能的了解,增强对走访活动、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等的知晓率,检察机关主动面对媒体,面向大众,接受访谈,充分向人民群众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树立检察机关“阳光检察、情系民生”的新形象。

  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扩大走访活动影响。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拓宽检务公开渠道,通过网络媒体、移动媒介等新信息传播方式,全面实时反映走访活动情况。走访活动开展以来,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检察新闻网、贵州检察网、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州法制生活网等媒体多次报道走访活动情况,许多媒体跟进转载实现了在报纸、电视、网站、杂志、电台,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多种宣传手段并用,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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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山县检察院设立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试点村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民生资金保护

  围绕民生重点项目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围绕发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教育、低保、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以及水利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宣传方向定位精准;围绕民生工作重点对象进行法制宣传,将宣传重点对象定位为民生资金惠及的广大农村群众,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群体,使宣传对象定位精准;三是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开展典型预防,在县委党校开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与县纪委组织开展农村饮水、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等项目工程方面的预防教育,使典型预防范围定位精准。

  检察干警齐出动,保民促廉效果好。5月14日,全州检察机关启动了主题为“百院千警保民促廉”专项宣传活动,480余名干警参加。检察干警围绕民生资金保护主题,向群众宣讲中央、省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方针政策、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措施、惩治和预防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以及举报民领域职务犯罪的方法途径。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0份,制作展板716块,受理控告举报26件。活动加深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关注、了解和支持,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引向了深入。

  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拓展服务群众新途径。全州检察机关积极打造品牌开展便民服务示范工作,设立为民服务岗470个,聘请检察联络员320 名。镇远县院在12个乡镇设立了48个便民服务点,聘请了由乡镇干部、村干部、群众组成的64名检察联络员,在服务点设立检察机关服务热线和信箱,推出检察便民联系卡,实现检察职能与基层乡镇接访、调解、法律咨询工作的一体化,让检察职能延伸到乡村。雷山县院创建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试点村,并对扶贫点朗德镇南猛村授牌,有效保障各项涉农惠农资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穗县院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基层、知民情的作用,聘请110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为专项工作检察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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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江县检察院“百院千警保民促廉”活动

  四、深挖线索强化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为了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实施,黔东南州检察院自侦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紧紧围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查办案件。截至6月,黔东南州人民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9件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反贪6人,反渎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8.754万余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9件81人,渎职犯罪案件10件10人,涉及民生领域案件有74件87人。

  以“走、访、送、化”为载体,重点查办民生领域案件。2012年以来,检察干警深入400余个村寨,走进3000余户农家,收集民生线索共30余条,为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在2015年的“走访”活动中,天柱县院接到农户反映草地生态畜牧业扶贫养羊资金兑现少,与签订协议不相符等问题,根据相关扶贫政策进行了认真评估和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制定详细的初查计划,重拳出击,一举突破了许某某等4人借供羊商的名义,虚假变相套取草地生态畜牧业扶贫养羊补贴资金26万余元进行私分的案件。

  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查一窝“蝇贪”,办一串“蚁贪”。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特别是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行动和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1+7”民生工程、“十件民生实事”,坚决查办发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教育、低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农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在查办大要案、窝串案上下功夫。2015年在查办谭某某、喻某某、刘某某涉林专项补贴资金案件的过程中,认真梳理总结案发原因、发案特点、发案手段等规律,为全州自侦部门积累了经验,一举查办了11件11人涉及惠农扶贫领域的类似案件。

  高效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推动自侦工作健康发展。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立体型模式解决了基层院多、办案力量分散的问题,使自侦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得到整合,有力促进自侦工作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在“走访”过程中,全州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基层院分走乡镇、以分为主、分合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探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纪检、公安、审计、发改、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查办案件和协作配合效率,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合力。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人大等汇报工作63次,获得批示49次,为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迈开双脚走基层 服务群众保民生

  黔东南州检察院干警在下乡途中

  五、打击与修复并举,为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供司法保障

  按照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为落脚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关系,把“访生态”作为走访活动的重点之一,全面掌握和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注意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线索,实行打击与修复并举,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促使群众牢固树立“大环保、大生态”的观念,有效维护了苗乡侗寨的生态环境。

  注重案件线索摸排,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注重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线索的发现和收集,对摸排线索、情况逐案登记,建立台账,跟踪到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打击犯罪,震慑、警示试图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教育引导群众,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开展古树挂牌,保护古树名木。全州检察机关在走访活动中对古树名木认真查访记录,由“一把手”挂帅,会同林业部门对全州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开展挂牌保护。2015年5月,州检察院检察长陈继忠率州院30余名干警来到剑河县南哨乡巫沙村和榕江县栽麻乡大利村,现场查看百年金丝楠木,给50多棵古楠木、古枫树等珍稀树木挂上了“古大珍稀林木”保护牌。2015年以来,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全州通过挂牌、建碑等方式对17197棵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为古大珍稀树木颁发了“身份证”“保护牌”。

  督促“补植复绿”工作,强化生态修复。针对部分涉林案件判处刑罚较轻、对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无法及时恢复补偿的情况,州检察院联合州法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分局出台了《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细化了各自的责任与分工,确定了生态补偿的使用范围、补偿方式、补植地点,让“补植复绿”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取得了既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修复了生态的双重效果。在补植复绿机制创立的基础上,全州检察机关结合走访活动的开展,通过走访摸排线索,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及时对“补植复绿”情况跟进监督。2015年,相关单位落实检察机关“补植复绿”建议336件,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复绿1万余亩。剑河县院由检察长带队,深入南哨乡青山界鹅掌楸自然保护区,督促补植复绿工作,相关公司拨出697万元专项资金,补植复绿面积1369亩。(朱茜 舒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