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15日讯(记者 张稳)11月15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济南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东至历山路、南至经十路、西至纬十二路、北至胶济铁路,面积约18.6平方公里。

  山东省政府要求,要整体保护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历史城区的空间特征及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传统街巷、河道的空间形态与尺度,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其周边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疏解人口密度,优化交通系统,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同时,同意确定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8.5公顷、7.23公顷、19.9公顷,具体保护范围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确定。要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存及其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保持街区活力。抓紧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及其物质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此外,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近现代优秀工业遗存、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加强泉水文化景观及泉域保护,传承和弘扬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