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张海英
近日,网曝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在红河州张家花园景区游览时,要参观一产妇和婴儿休息的房间,产妇拒绝后遭黄钦明一行两人暴打。云南省红河州一干部发微博称,伤者家属是借黄的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据《法制晚报》6月1日报道)
对于这起事件,网上有多种声音。有人认为打人者中肯定有官员,否则不会这么嚣张;有人则认为被打一方比较“黑”,要求打人者赔偿3万元比较离谱。笔者以为,关注此事的落脚点应该是事实真相。另外,要求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应以实际损失和相关法律为依据。
这是一起让人很不能理解的事件。打人者为何非要参观产妇坐月子的房间?被拒绝后为何会出手行凶?这应该是有原因的,也是有具体细节的,显然,流血冲突不会无缘无故发生。但遗憾的是,到目前没有人详细还原事实真相,却有人进行另一种“定性”——伤者家属是借黄的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
坦率地说,“仇官”这句话扯远了。这是一起个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有一说一”,扯到“仇官”似乎就变成了民众与官员——两个群体之间的矛盾。这不是在丑化甚至是破坏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吗,或者说,这不是在有意制造对立情绪吗?事实上,官员与老百姓之间没有那么大的仇,也没有那么大的恨。
其实,老百姓不满意的对象很明确,即腐败、不作为等问题官员,并非对所有官员都有仇意,,即公众并没有什么仇官情绪。作为伤者家属来说,指出官员参与打人,未必是想刺激公众某种情绪,而是想获得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而已。因此,还原这一事件的真相比扯“仇官”更有意义。
现在的问题是,伤者家属及有关官员说法不一。笔者以为,只有公开物证(比如冲突现场视频)、证人证言才能还原事件经过;或者,只有独立的司法调查结果才能获得公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