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消费者反映在团购网上买到的“完美芦荟胶”与完美实体专卖店处购买的不同,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郑重声明,公司从未推出过团购项目,目前网络上所有团购项目均为假冒。

网站团购“完美芦荟胶”“李鬼”毁了“李逵”名声

近年来,网络购物日渐普及,而网络团购因其低折扣的价格优势更是方兴未艾。部分不法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种“贪便宜”的心理,,借机在网络上发布、销售假冒商品,搜刮消费者钱包并搅乱正常的消费秩序。市场中诸多“李鬼产品”的鱼目混珠,不但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也在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群体中给正规的商品生产厂家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完美公司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

完美公司的产品,尤其是“完美芦荟胶”在中国上市多年来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随着产品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不法分子将眼睛盯到了“完美芦荟胶”身上,制造假冒产品并在网络上以超低价格进行团购售卖,严重损害了完美公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捍卫合法权益完美公司开启网络维权专项行动

据完美公司法务部人员提供的消息,自2011年以来,完美公司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维权力度,先后多次采取行动,目前已逮捕、并对十多名制造和销售假冒完美产品的犯罪分子定罪。

但是根据完美公司市场调查显示,目前网络上依然存在销售、团购假冒完美商标的伪劣产品。这些团购网站多次发布团购信息,以人民币9.9元/支或8.9元/支等不合理的价格组织消费者团购“原价38元的完美芦荟胶”。

经完美公司对网络在售完美产品调查,并委托公证机关对网络销售、团购的完美产品进行公证购买,发现大量团购网站及商品销售网站所售“完美芦荟胶”绝大部分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因此,众多团购网站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完美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了维护消费者和完美公司的合法权益,近日,完美公司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开启网络维权专项行动!同时,法院也已经受理了完美公司对这些知名团购网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在此,完美公司再次提醒消费者,完美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完美产品。完美公司虽接到大量消费者因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投诉,但不应为网络售假行为承担责任。消费者如果要购买完美公司产品,务必通过完美公司授权的产品专卖店进行购买,避免遭受损失。来源:中国财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