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教育工作要做哪些事?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上海教育将在12方面,重点做好50件事。
这12大方面具体包括: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深化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推进“双一流”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分类管理,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学生身心综合素养培育,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环境;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1.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造一批“中国系列”高校思政课选修课品牌课程。制定中小学学科德育和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2.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培育1—2所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3.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八个学科协同研究中心建设,开展新一轮“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遴选活动,加大“学科德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
4.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外教育。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试点,编写出版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案例集。深化普通高中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改革。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分层分类机制建设。
5.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整体推进“市级—区—高校”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凝练和推广50个左右制度性成果。
6.促进教育综合改革经验辐射推广。
7.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对接国家战略和上海需求,优化整合高等教育资源,稳妥推进并完成若干所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编制工作,研究制订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
8.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健全符合实际的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招生院校更加合理地选拔生源。继续实施高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完善三校生高考招生录取改革,启动实施中考改革,制定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招生实施办法。配套研制并实施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9.推进托幼管理工作。牵头成立上海市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3岁以下托幼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市、区、街镇三级托幼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和托幼行业队伍培养培训机制。新建和改扩建30所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10.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指导、督促各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推进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新一轮新优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阶段性改革成果。全面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制定2018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11.加快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推动特色高中建设。
12.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13.深化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教材改革新要求,完善上海深化二期课改方案,修订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行动纲领、课程方案。启动实施高中教材编制工作。试点实施幼小衔接,出台幼小衔接活动指导意见、小学主题式综合活动实施意见、幼升小入学评估指南。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2.0版本。发布《上海市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指标》(试行)。
14.健全职业教育发展机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产业行业需求,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订职教集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进和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1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指导意见,完善人才培养贯通模式。推进10个专业教学标准修订与开发工作,研究制定若干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标准,新启动一批“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和实施工作。
16.提升职业教育品质。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完善教学标准,创新教学方式,改善实训条件,严格教学管理,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17.推进国家“双一流”建设。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第二阶段计划,指导高校启动实施建设任务。
18.推进高校分类管理。研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高校分类管理 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逐步将分类管理思想融入上海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引导各高校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制定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高校分类评价。
19.服务科创中心建设。
20.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21.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改革试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
22.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23.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质量,年内完成100个居村委示范学习点建设。
24.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计划,建设社区教学点400个,升级网上学习平台交互功能,年内完成30万培训人次。
25.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优化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制订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等级分类指标体系。
26.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27.加强民办学校内涵建设。
28.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29.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人才高峰建设,依托各类国家和市级人才平台,重点加大海外引才力度,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30.推进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
31.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素质能力。健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32.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内涵发展。
33.促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34.做好来华留学和孔子学院(课堂)建设工作。
35.深化“一网三中心两平台”内涵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健全各类人才成长体制机制。
36.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制订实施教育信息化2.0建设方案。
37.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
39.加强学校体育与卫生工作。完成高中学校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全覆盖。开展第二轮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和大学体育个性化课程改革。
40.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学校美育工作备忘录”,重点启动中小学艺术课程改革。
41.推进科普教育工作。建设完善25个科技创新实践工作站。
42.推进高校安全与后勤工作。
4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公共安全教育体系。
4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
45.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控行政审批数量。
4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47.加强教育依法行政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制出版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
48.推进教育投入与审计工作。
49.深化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聚焦精准扶贫,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分层分类、统筹推进,形成一批特色示范项目,增强辐射力度。
50.推进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