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霍邱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8年8月11日        


霍邱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为推进健康霍邱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11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皖发〔2017〕14号),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思路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县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由8.76‰下降至1.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2.06‰下降至3.22‰,孕产妇死亡率由30.65/10万下降至5.04/10万,各项主要指标总体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2家,医疗机构床位数3705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3.1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3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0.95人。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院址已经落实,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即将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二期工程也已纳入规划,县第一人民医院按 “三级医院”规模设置,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一级医院”水平,部分中心卫生院正在创建二级综合医院。

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实施,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有效控制了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的流行。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机制,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大提高。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巩固。低生育水平基本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2‰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79%以上,2016年度获省政府表彰。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列为重大民生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建设“健康霍邱”,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卫生与健康,卫生与健康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同时,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性疾病威胁持续存在,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要求卫生与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此外,我县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医疗资源尤其缺乏。二是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服务条件需要持续改善。三是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四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五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中医药事业有待加快发展步伐。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建设“健康霍邱”为目标,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体系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资源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医疗服务模式从以治疗疾病为中心转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奋力推进健康霍邱建设。

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国民健康素养显著提升,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左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性资源差异逐步缩小,发展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主要卫生资源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消除一批重大疾病,人民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一体化、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形成。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

第二章 加快创新发展

第一节 加快管理职能转变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公益属性,进一步优化卫生与健康管理职责,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提升全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打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优化直接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

第二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落实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深入推进药品带量采购,积极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流通领域“两票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三节 创新卫生计生综合监管

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开展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以及传染病防治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审核及食品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提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协查标准和程序,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率、投诉举报处理率均达到100%。

创新卫生计生监管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模式,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共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建立综合监督评价体系。

第三章 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动医疗资源优化调整

以规划为指导、资源整合为动力,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增进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一是立足全县向辖区和周边地区提供较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二是立足全县医疗卫生布局,构建完善全县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建设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霍邱县中医院、霍邱县开发区医院及部分中心卫生院,大力支持发展高水平、特色专科民营医院,打造优势医疗服务圈,为全县人民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三是立足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好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县域医共体、对口支援等形式,带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四是加快补齐医疗资源短板,提高肿瘤、精神、产科、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五是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落实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避免重复建设和装备。六是利用社会资本做优医疗资源增量,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以及诊疗科目设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第二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整合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完善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装备配置。切实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全县各中心卫生院建设,积极创建“二级综合医院”,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做好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建设精神病专科医院。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根据采供血发展的需求,在城区人员集中和流动量较大的地方建设献血屋。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开通“120”指挥调度中心,完善县乡急救分站建设,提升全县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全面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健全预防、健康教育、保健、医疗、康复、计生等服务功能,服务范围向健康人群、慢病康复人群、居家养老人群延伸。到2020年,全县2/3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1/3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一般卫生院达到一级医院标准,10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37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健康生活e站试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

优化体系结构。推动中心卫生院内涵建设和规范管理,鼓励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分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心卫生院医疗用房、职工周转房建设以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第四节 统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建立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建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完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通过建设全县医疗便民服务平台、人口健康信息化监管平台,为群众提供预约诊疗、诊间服务、医疗查询、健康咨询、移动支付等服务。建设医院云医疗中心和远程诊疗系统,形成影像、检验、心电检查信息上传,诊断结果下传的“病人不动、诊疗信息流动”的运行机制,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诊断能力不强、设备资源不足等问题,实现全县范围内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和能力共享。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推进居民健康卡系统建设和应用。

推进“互联网+健康”快速发展。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探索云中心建设,重点发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监护、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检验等支持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医疗健康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专栏1  人口健康信息化统筹发展计划

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县、乡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建设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人口统筹管理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建立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传播和远程教育视频系统。(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经信委)

基层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支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业务,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医疗卫生监督考核及远程医疗服务保障互联互通等重要功能,完善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的广泛使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推行居民健康卡应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经信委)

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加快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优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重点完善基于新兴信息技术的互联网健康咨询、预约分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服务,推广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等数字化医学工具在医院中的应用。建立全覆盖、多领域的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探索云中心建设,基本形成远程医疗服务格局。推进生育登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等电子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经信委)

大数据应用发展工程:加强全县卫生与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大数据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建立政府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医疗健康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加强人口与家庭大数据的集成分析研究,服务人口发展综合决策。鼓励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开发应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经信委)

第四章 实施卫生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第一节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落实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管乡用”的灵活用人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村级卫生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信息统计以及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加强产科、儿科、精神、老年医学、药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到2020年,全县医护比达到1∶1.10。

实施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支持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引才项目,加强动态管理。鼓励支持医疗卫生人才更广泛地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鼓励人才创新发展。

第三节 创新人才使用管理

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完善编制管理办法,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建立符合卫生计生人才特点的分层分类评价体制。

第五章 开展全民健康促进

第一节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支点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优秀实践基地建设,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宣传基地以及中医药文化公共设施。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

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活动,在媒体开设健康宣传栏目,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推进健康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到202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单位,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建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下。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健身步道、绿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为全民健身提供更加丰富的体育产品。以“三个创建”为主要抓手,创建运动健康城市,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县,创建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促进。强化学校卫生管理意识,自觉履行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职责,规范学校卫生日常管理行为,做好学校因病缺课监测、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置。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广开学健康教育第一课活动,从小培养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加大对学校集体供餐的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监管、指导力度。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推广“1+1+1签约式”服务模式,落实家庭医生负责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服务有记录、取酬有依据”。到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60%、60%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省规定目标。

第三节 促进重点人群健康

保障妇幼健康。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加强产科、新生儿ICU建设,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巩固完善免费婚检,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对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的病种实施干预,进行单病种突破,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和残疾水平。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开展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指导,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建立健全儿童急救体系,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到2020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逐步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促进老年人健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有效改善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降低失能风险。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心理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痴呆症。

服务流动人口健康。按照常住人口(或服务人口)配置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计生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探索流动人口就医保障工作,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关怀关爱流出人口和留守人群特别是留守儿童,积极开展留守家庭服务活动,促进社会融合。

维护残疾人健康。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到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第四节 统筹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力争建设一批健康示范村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90%以上的乡镇。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和风险评估。

专栏2  全民健康促进计划

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专业化信息系统,强化健康信息规范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县、乡健康教育基地。大力培养城乡健康指导员,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重点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等主题,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在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安全与急救、基本医疗、健康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素养。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推进健康促进县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建立覆盖县区的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文广新(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健康科普专项行动:加强健康科普平台建设,重点办好县级健康类栏目,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评选和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培养健康科普人才,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体育)局)

控烟专项行动: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和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公益宣传活动,开发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南,实施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三减三健)等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系列活动、重点人群心理关爱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国民营养行动计划:开展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平衡膳食与全民健身行动,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构建营养、食品安全基础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

全民健身倡导行动:加快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运动促进健康专项行动、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推进国民体质测试、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残联)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发放、健康素养促进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健康老龄化行动: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心理健康与心理关怀,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妇幼健康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计划: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防治等。(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流动人口健康维护计划: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全面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委)

第六章 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

第一节 大力推进防治融合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防治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协作制度,推进重大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创新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第二节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

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优化防控策略,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控体系,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脑卒中等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病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到55%,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开展口腔疾病干预。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完善监测体系,加强重点人群营养监测。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第三节 加强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

深入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积极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疟疾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做好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强化传染病监测和信息管理;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完成规范化建设,免疫规划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积极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率、管理率和治疗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

第四节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巩固完善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加强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禁销售非法疫苗。

第五节 强化精神疾病、职业病和重点地方病防控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和干预试点,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高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危害控制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救治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巩固重点地方病防控。加强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巩固全县消除疟疾成果。所有乡镇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

第六节 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快速检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水平、应对能力和指挥效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机制,倡导卫生应急社会参与。

专栏3  重大疾病综合防治计划

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及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重大传染病防控: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开展手足口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流行性出血热、麻风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精神疾病防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推广心理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麻疹、乙肝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重点地方病防控:开展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地方病防控。(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职业病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职业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第七章 打造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模式

第一节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在县级医院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儿科、精神、感染、妇产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降低县外就医率。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每年筛选不少于10项适宜技术在县级医院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功能,改善住院病种结构,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现质控范围全覆盖。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完善医疗机构登记和医师注册制度,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执业活动动态、全过程管理。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改善入院、出院、转院服务流程,开展患者随访,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强化患者安全管理。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院内投诉管理,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十三五”期间实现中心卫生院以上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

推进优质护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4,完善护士规范培训机制,持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护理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护理质量。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提高开展优质护理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比例。鼓励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二节 优化医疗服务效率

推进分级诊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恢复期康复以及慢性病护理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成立全科医学科。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发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和价格政策,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常见病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具体转诊办法和医保支付办法。强化功能布局与分工协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首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到2019年全县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加强医联体建设。县级医院积极与省市三级医院之间建立医联体、专科医联体,提升县内诊疗水平。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通过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诊疗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按照县管乡用、适时轮换的原则,鼓励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本科以上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由县级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预算管理。

支持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合作共建发展特色专科,纳入县域内“医共体”的中心卫生院要发展特色专科。

第三节  建立高效的医院运营新机制

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全面加强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成本核算与控制、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责任、经济管理考评、院长述职报告、第三方审计、信息公开等制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装备。

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监测和考核制度,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中药合理应用监督,建立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实现医疗服务体系良性运行。提高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专栏4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支持专科技术发展和适宜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培育、必要的专科设备购置等。(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适宜技术推广:针对县域内转出率较高的主要病种,每年筛选不少于10项适宜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筛选不少于3项适宜技术向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实施血液安全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新入职护士培训,实施专科护士发展计划、社区护士拓展计划、中医护士能力提升计划。(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分级诊疗:开展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第八章 推动中医药全面发展

第一节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和中药房。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实行备案管理。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第二节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建设。加快县中医院二期项目建设,积极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争取与安徽省、市中医院、发达省市中医院开展多形式的合作,努力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中医院。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到2020年,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在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开展治未病服务。在县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康复科。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院文化建设,在院容院貌、科室装修、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组织编印中医药文化科普书藉,设置中医药宣传栏,开设中医大讲堂,大力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群众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第三节 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中医机构根据安全有效的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的经验方自制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鼓励将特色中药制剂筛选开发成中药新药和养生保健食品。保护中医药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中药材产业体系。加大中医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

第四节 推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专栏5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计划

中医药“四名”工程:开展名院建设,县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开展名科建设,建成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开展名医培养工作,培养和引进5名中医药行业领军人才、6名市级名中医,1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新建2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培养20名中医药传承人才;(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中医医疗技术评价应用推广基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开展城乡对口支援,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立治未病科,提供规范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实施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推广。(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第九章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第一节 加快服务理念转变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完善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活动。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

第二节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多元化利益导向主体。构建以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为目标,以经济利益为主要成份,以精神慰藉为补充的利益导向政策。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倾斜等形式,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免费婚检、出生缺陷干预、生育关怀行动、婴幼儿早期发展和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注重对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家庭教育培训,通过政策引导、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不同形式,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科普知识宣传,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提供致富信息、资金保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和关爱。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区域协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专栏6  计划生育服务优化计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咨询与随访服务;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务,包括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健康生活方式等科普宣传品。(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扶助金,其中农村独、双女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奖励扶助扩面,扶助年龄提前至55周岁。(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针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标准的扶助金。为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发放一定标准的特别扶助金。(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为城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和家庭文化等内容,通过开展培训和推广试点经验等方式,向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传播知识,培训技能,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新型人口文化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生育关怀行动,传播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积极科学的婚育文化。(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生育服务制度改革项目:健全网上预约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服务平台,整合、提供生育登记审批、生殖健康检查、孕前优生监测、孕期保健、领取住院分娩补助以及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第十章 加强合作和交流

第一节 促进城乡与区域合作

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协同发展。继续做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大力推进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受援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名医名家走基层”等行动,引导城市大医院中高级专科医生经全科转岗培训后到基层开展全科服务,或开设医生工作室、领办和承办社区卫生机构,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签约服务。支持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组建专科专病医联体。支持县级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推进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协同发展。加快基层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向社区、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延伸,逐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农村卫生计生监督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协同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进一步提高。适当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探索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统筹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力争创建全省卫生城市。继续实施创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的卫生创建细胞工程,建立和完善创卫长效机制;引导“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四级监管机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提高“除四害”工作质量;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文明乡镇建设等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力争建成一批健康村镇建设示范村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100%的乡镇。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和风险评估。

加强公共卫生区域合作。进一步健全艾滋病、疟疾、精神卫生联防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市级疾病防控工作经验交流和疫情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疾病发生发展动态,提前预警和部署防控措施,降低传染病流行危害。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开展对口协作,推动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联络站点建设,协同流入地共同做好霍邱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贯彻落实异地就医补偿政策,建立异地就医转诊制度,规范结算流程,加强与就医地相关部门协作、对接,做好跨区域、跨省就医转诊患者服务管理和就医结报工作。

第二节 推进相关领域协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制度。利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电子公开平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深入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继续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向农村地区延伸,扩充监测的食品种类和指标,强化对本地特色产品监测;扩大食源性疾病腹泻病例病原学监测点;强化食品安全能力培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交流活动。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水平。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专栏7 健康领域合作发展计划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开展健康城市与健康村镇综合试点,实施农村改厕、病媒生物监测,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以及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医养融合发展项目:建设5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5个乡镇和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

第十一章 推进健康脱贫

第一节 完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

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实施农村贫困人口“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罹患大病患者实行大病专项救治。对慢性病实行全面管理。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和减少贫困人口多发病、慢性病的发生。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全面落实健康脱贫“351”“180”“210”政策。

第二节 开展精准健康脱贫服务

优先支持县域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远程医疗项目建设。对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加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贫困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实行免费服务或提高补助标准。到2020年,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专栏8 健康脱贫行动计划

健康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351”“180”政策,重点落实“保治防提”任务,落实三个“一批”任务,开展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第十二章 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发展多层次医疗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端或特需医疗服务业。积极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引领作用,以实体医院为基础,借助互联网优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采取PPP等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业态,快速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规范二级公立医院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基础上发展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节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

大力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业,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康复、心理健康、母婴照料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鼓励举办各类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治疗诊所、门诊部以及精神康复机构等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引导发展第三方独立的检验、影像、病理、血液透析等中心。支持发展中医药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智慧健康产业,探索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对“十三五”期间卫生与健康事业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卫生与健康领域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行动指南。各乡镇政府要从全面推进“健康霍邱”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配套政策,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第三节 人力财力保障

落实卫生与健康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人才要素市场,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卫生与健康事业,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网上舆论工作体系,加强网络舆论引导队伍建设,提升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能力。发展健康文化,加强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建设卫生与健康宣传基地和推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