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根据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我市及时制定了《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咨询服务和疫苗补种工作方案》,并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咨询专家组,安排接种过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的受种者分类观察事项,抽调接种人员开展续种补种工作。同时,市卫计委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5171573 、15661618223进行咨询,或者到原接种点进行咨询。

如果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但还没有完成全程接种,该怎么办?

市卫计委已抽调接种人员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也可免费补种。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跟踪观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发布的有关文件,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根据暴露情况和疫苗接种时间,接种者需要进行以下跟踪观察:

1.对已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开放性伤口、粘膜已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组织(以上情况称为暴露)的人,疫苗接种1年内要进行跟踪观察,尤其是在接种疫苗3个月内,进行重点跟踪观察,3个月后一般进行自我观察。1年后原则上不进行跟踪观察。

2.对没有发生暴露情况而主动接种者,一般接种后1年内进行自我观察。1年以上的接种者,一般不需要跟踪观察。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未满1年,现在该如何进行跟踪观察?

如果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不满3个月,需要进行重点观察。市民可到接种单位设立的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向医务人员咨询并接受现场观察;也可以通过公布的接种单位联系方式,与医务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如果接种疫苗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建议进行自我观察,如有较大疑问,可以进行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现场咨询。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已经超过1年,是否需要进行跟踪观察?

对于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1年以上的,如果无明显不适症状,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跟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或疑虑,可及时通过电话、网络咨询,或者到接种单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