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都市报讯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8月27日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和《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两部法规草案提请二审。此外,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草案)》。其中,阅读、绿化、房屋租赁等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民生话题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新生儿家庭有望享阅读补贴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昨天请提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在可操作性上大大增强,明确规定政府对全民阅读促进活动予以财政支持,新生儿家庭和低保户都在经费补贴之列。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的亮点之一是要求政府对以下全民阅读促进活动予以财政支持——从阅读权利均等的角度,规定对新生儿、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阅读资源和补助;从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角度,规定了开展公益性阅读活动的实体书店可以申请补贴;还从鼓励出版社出版针对特殊人群的出版物角度,规定了出版发行针对特定对象的盲文、有声、图画、大字本等出版物的也可以领取补贴。

   公园广场舞或开放时限

   城市的绿色发展与每一位深圳人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一稿》)提请二审,拟确立永久保护绿地的制度,明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对特区内损坏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公园广场舞早晚限定两小时”等公园管理条例被删,市人大解释,绿化和公园两方面分别立法更合理。

   相比此前的草案稿,记者发现,《草案修改一稿》不仅名称变了,内容也少了。草案稿中关于“公园广场舞早晚限定两小时”、“市政公园内禁止建酒楼会所”、“绿化植物反复种植砍伐要追责”等内容都没了踪影。

   房屋租赁强制备案制将终结

   实施了20余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废止,这也意味着,此前备受争议的房屋租赁强制备案制将终结。根据条例,房屋租赁关系设立起,当事人应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否则将处以租金总额20%的罚款。

   据介绍,,设立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掌握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二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了解掌握房屋租住人员信息,特别是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加强对非深户籍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三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代征房屋租赁相关税款。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等事项,可以通过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因此,《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完成历史使命,建议废止。(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