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行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130%),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为满足可转债纳入附属资本的要求,上述有条件赎回权利的行使应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二、与附属资本有关的特别条款
为满足中国银监会关于可转债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本次可转债设定如下条款:
(1) 赎回权利的行使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2) 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对本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全部已转股金额补充核心资本。
三、关于本次发行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为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行设置了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但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行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下跌并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修正方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可能影响投资可转债的收益率。
有关本次可转债条款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四、关于本次发行不设担保的说明
本次发行可转债,按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设担保。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本行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五、关于本行董事会已通过的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说明
2010 年 7 月 28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 H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本行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本行拟采取向原股东配售 A 股和 H 股股份并上市的方式进一步补充本行的资本金,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0.6 股,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最终配股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450 亿元,具体数额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
上述配股方案尚需分别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相关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与本行A 股和H 股配股方案相关的进展情况,提请投资者留意。
有关本行 A 股和 H 股配股方案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本行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以及“第三节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工行(601398,股吧)
保荐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兼副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根据工商银行 201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
东年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2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计息年度的利息/年利息 指 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工银瑞信 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租赁 指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工银亚洲 指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工银国际 指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为“工商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工银澳门 指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马来西亚 指 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工银印尼 指 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工银阿拉木图 指 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
工银中东 指 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
工银伦敦 指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
工银卢森堡 指 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工银莫斯科 指 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
标准银行 指 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Standard Bank Group
Limited)
诚兴银行 指 诚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 指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面值为 1.00 元、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
普通股股票
H 股 指 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
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中国银联/ 中国银联股份有 指 中国的全国性银行卡联合组织,主要业务为银行同
限公司 业间银行卡信息交换和交易清算
VISA 指 一个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市的国际信用卡联网联合
组织,通过其会员发行VISA 银行卡
MasterCard 指 一个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的国际信用卡联网联合组
织,通过其会员发行MarsterCard 银行卡
中间业务 指 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在其资产负债表内体现为资产或
负债并形成其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汇兑、
信用证、代收、代客买卖、承兑等
公开市场业务 指 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进行的公开买卖债
券、中央银行票据等活动
流动性 指 资产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变现的能力
承兑 指 付款人在汇票到期前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诺在汇
票到期日承担支付汇票金额义务的票据行为
保函 指 银行应客户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有担保性质
的、有条件或无条件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
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
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汇票 指 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
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
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信用证 指 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
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
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
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SHIBOR 指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
HIBOR 指 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ong Kong Interbank Offered
Rate )
LIBOR 指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 )
不良贷款 指 按照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的口径统计,包括次级、可
疑和损失类贷款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指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
核心资本 指 包括银行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
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 指 包括银行的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
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资本充足率 指 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
其修订办法计量的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 指 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
其修订办法计量的核心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基点 指 一种度量单位,100个基点等于 1%
久期 指 一种债券现金流发生的加权平均期限,可用于测算
债券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
福费廷 指 指银行以无追索权的方式向出口商购买已经银行认
可的银行承兑、担保、保付或保证的远期票据的业
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
巴塞尔协议I 指 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 1988 年制订的一套银行
资本衡量系统
巴塞尔协议II/新资本协议 指 2004 年 6 月 26 日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表
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敞口 指 暴露在风险下的资金头寸
总行 指 工商银行总行本部(包括总行直属机构及其分支机
构)
长江三角洲 指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苏州
珠江三角洲 指 广东,深圳,福建,厦门
环渤海地区 指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青岛
中部地区 指 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
西部地区 指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
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
东北地区 指 辽宁,黑龙江,吉林,大连
境外及其他 指 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和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指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香港金管局 指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运通 指 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 Company )
高盛集团 指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安联集团 指 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Group )
COSO 指 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

WTO 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
五家国有商业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60132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 指 招商银行(60003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6019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600016,股吧)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银行(60001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及其解释以及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且仍生
效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
告》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及2010 年 1-3 月
最近三年 指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
中国/我国/全国/ 国内/境内 指 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境外/海外 指 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国家或地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反洗钱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缩写“ICBC”)
境内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境内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境内股票代码:601398
境外股票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境外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境外股票代码:1398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政编码:100140
电话号码:010-6610 8608
传真号码:010-6610 6139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ir@icbc.com.cn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本行 201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2010 年5 月 18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0]253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银监复[2010]362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5 号)核准。
(二)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1、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50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00 元/张,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0 年 8 月 31 日至2016 年 8 月31 日。
5、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本行除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和财政部以外的原 A 股股东按每股配售0.51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优先配售,本行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份数乘以 0.51 元(即每股配售 0.51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每 1,000 元转换为 1手,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 A 股股东放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7、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 1.1%、第五年 1.4%、第六年 1.8%。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 (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0 年 8 月31 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9、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1 年3 月 1 日至2016 年 8 月31 日止)。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3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20 元/股,不低于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本行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本行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A×k )/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0+A×k )/ (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 )/ (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票面值和最近一期经按境内会计准则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修正程序
股东大会批准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后,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公告修正幅度、暂停转股期及转股价格修正日等相关信息。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0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130%),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为满足可转债纳入附属资本的要求,上述有条件赎回权利的行使应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14、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上述回售权仅在对应回售申报期内有效,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 A 股股票享有与目前已发行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全部已转股金额用于补充本行核心资本。
17、与附属资本有关的特别条款
为满足中国银监会关于可转债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本次可转债设定如下条款:
(1)赎回权利的行使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2 )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对本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的预计募集资金为250 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本行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四)债券评级
本行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 级。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10 年 8 月26 日至2010 年9 月6 日。
(六)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500
律师费用 450
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 800
资信评级费用 25
信息披露费用 300
印花税及其他 180
合计 14,255
本次 A 股可转债保荐及承销费将根据本次 A 股可转债的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时间 发行安排
2010 年 8 月26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T-3 日
2010 年 8 月27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 日
2010 年 8 月30 日
网上路演、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1 日
2010 年 8 月31 日 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
T 日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2010 年9 月 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定金验资
T+1 日
2010 年9 月2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
T+2 日 及网上中签率;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退
2010 年9 月3 日
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定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
T+3 日
该日补足
2010 年9 月6 日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
T+4 日 量;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行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可转债持有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义务,监督发行人的有关行为。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的利息收益;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3)根据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利;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取本行业务以及财务状况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可转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2)依据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相应的认购款项;
(3)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 )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其作为本行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当本行存在有下列事项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其他影响可转债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2、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本行董事会;
(2)持有10%及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通告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2、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向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相关事项,上述事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四)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该次发行债券之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即“本行”);
(2)其他重要关联方。
3、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五)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组织对议案进行讨论及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
2、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可转债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可转债持有人作为该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六)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单位表决权;
2、可转债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可转债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5、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自有权机构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可转债持有人有效;
7、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应当以公告形式通知可转债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谷澍
经办人: 刘亚干、吕宇、徐可达、陈明、吕超、刘晓霖、蔡雪珍、
辛华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联系电话: 010-6610 8608
传真: 010-6610 6139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保荐代表人: 贺新、朱超
项目协办人: 乔飞
经办人员: 黄朝晖、夏天、秦跃红、刘淑贞、余燕、靳莹、李文?础?
兰希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三) 主承销商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经办人员: 万健、陈南、王培玉、徐岚、王磊、何佳睿、李娴、康赞
亮、池惠涛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联系电话: 010-5931 2918
传真: 010-5931 2908
名称: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杰
经办人员: 黄峥、殷岩峰、马建伟、郭宇辉、王姝、程曼丽、唐瑾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000402,股吧)中心南楼 12、15层
联系电话: 010-6653 8666
传真: 010-6653 8566
(四) 财务顾问兼副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经办人员: 马尧、杨海、王丽平、石衡、林松、陈武军、胡建敏、严
小洋、龙定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城大厦
联系电话: 010-8458 8888
传真: 010-8486 5610
(五) 财务顾问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经办人员: 吕晓峰、郭瑛英、常亮、王军、周磊、陈永、易昊、吕
佳、曾琨杰、冯实仁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联系电话: 010-8513 0650
传真: 010-6518 5227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巍
经办人员: 陈锐、万新、万明、宋子一、俞岳、吴子维、张翼、冯
书、王鑫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座写字楼22 层
联系电话: 010-5902 6600
传真: 010-5902 6970
名称: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金勇
经办人员: 唐伟、金雷、蒋晓婕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 室
联系电话: 010-6627 3333
传真: 010-6627 3300
(六) 副主承销商
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经办人员: 朱旭、李哲峰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A 座
联系电话: 010-5856 8290 010-5856 8203
传真: 010-5856 8032
(七) 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杨小蕾、苏峥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
40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 5588
传真: 010-5878 5566
(八) 审计机构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葛明、王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联系电话: 010-5815 3000
传真: 010-8518 8298
(九)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浩
经办人员: 邵津宏、王文华、王娟、葛鹤军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 号安基大厦8 楼
联系电话: 010-5760 2288 021-5101 9090
联系传真: 010-5760 2299 021-5101 9030
(十)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十一)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4162902730594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账号: 0200250129200126664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门支行
账户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03329273313039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十二)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迪彬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600663,股吧)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联系传真: 021-5889 9400
第三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一)与本行贷款组合有关的风险
1、本行可能面临贷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贷款业务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816.09 亿元、884.67 亿元、1,044.82 亿元和 1,117.74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35%、1.54%、2.29%和 2.74%。本行已建立了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化的信贷管理流程,注重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
但是,如果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其他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因素,可能会对本行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本行贷款质量、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行贷款组合的实际损失可能超过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的风险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79.76%、164.41%、130.15%和 103.50%。
虽然本行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已超过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指标要求,但由于对贷款组合质量的评估及风险计量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及可能的市场突发性变化,本行未来可能需要增加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可能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与本行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为60,627.93 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为 19,783.62 亿元,保证贷款为 9,831.90 亿元,质押贷款为 7,021.74 亿元,抵押贷款为23,990.67 亿元。
本行部分贷款是由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倘若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恶化,本行可能无法收回该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款项。同时,本行较大比例贷款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包括房产、土地等。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法律环境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本行贷款抵押品的价值可能出现较显著的波动或下降,从而导致担保物变现困难,增加本行的贷款减值损失。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能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4、本行贷款集中于若干行业导致的风险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境内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3%、13.6%、9.0%、9.0%和7.9%。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信贷行业导向,持续优化信贷行业结构。但是如果上述行业因受经济环境或国家政策的影响,出现较大衰退,可能会导致本行在该行业的不良贷款大幅增加,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5、本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本行境内房地产相关的贷款包括公司类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截至 2010 年3 月 31 日,本行公司类房地产贷款余额为4,957.79 亿元,占本行贷款余额的 8.2%,不良贷款为40.80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9,665.71 亿元,占本行贷款余额的 15.9%,不良贷款为46.76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48%。
近年来,本行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持续优化房地产贷款品种结构,完善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房地产贷款质量不断提高。本行始终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风险,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重点投向优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立了项目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及房地产市场趋势,及时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与此同时,本行亦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不断提高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关本行房地产贷款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按品种划分的公司类贷款结构”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按品种划分的个人贷款结构”。
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房地产市场大幅度调整,将可能对本行与房地产相关贷款的质量以及相关贷款未来的增长速度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本行以 2010 年 3 月末的房地产行业贷款数据为基准,设置轻度压力(房价下降 10%、基准利率上升 27 个基点)、中度压力(房价下降 20%、基准利率上升 54 个基点)和重度压力(房价下降 30%、基准利率上升 108个基点)三个情景,对全行房地产行业贷款进行了压力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即使在重度压力情景下,本行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6、本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风险
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整合和金融调控要求,禁止对国家已经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及电石、多晶硅、风电设备、造船等行业。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本行对上述行业的贷款余额为 1,271.4 亿元,占本行贷款余额的 2.1%,不良贷款26.8 亿元,不良率为2.11%。
本行高度重视产能过剩行业的潜在风险,从行业信贷政策和信贷审批流程方面严格控制对相关行业的贷款投放,对于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严格的行业限额管理和客户名单制管理;对于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建项目,仅在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取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且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前提下才考虑予以融资支持,且项目贷款须报经总行审批;同时,本行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信贷原则,加大对存量贷款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主动退出。
本行一直执行较为严格的行业信贷政策,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风险基本可控。但是,倘若上述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持续不能得到缓解,国家将可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从而导致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影响其偿债能力,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各类开发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和城市投资建设公司,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其中绝大部分为省级和地级市以上的融资平台,贷款期限以 5 年以内为主,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低。
本行一贯重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通过区域准入管理、贷款限额管理、制定相关行业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严把项目风险,审慎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风险。此外,本行还通过多种风险缓释手段确保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资产安全。有关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行贷款组合的资产质量”。
但本行不排除因为宏观经济波动、国家经济政策变动、项目建设管理等因素出现部分借款人不能偿付贷款的情形,从而导致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质量下降,将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本行贷款集中于若干客户的风险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2.7%、2.8%、2.9%和 3.1%,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20.5%、20.9%、20.4%和 21.1%,符合监管要求,且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如果关键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其还款能力下降,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行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受到利率水平变化的影响。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78.3%、79.4%、84.9%和 87.8%。随着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及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利率波动的幅度可能加大,基准利率的调整或者市场利率的变动均可能会对本行利息净收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本行的债券投资收益受利率水平变化的影响。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其他债券的投资净额为33,994.49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27.1%。市场利率的变动可能会对本行债券投资收益造成影响,进而影响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下表说明了在其他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对于本行利息净收入及权益的影响。利息净收入的敏感性计算是假设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时,期末持有的预计未来一年内进行利率重定价的金融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变化,包括套期工具的影响;权益敏感性是假设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时,年末持有的固定利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估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净变动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包括相关套期工具的影响。
单位:百万元
利率基点变化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上升 100个基点 -17,273 -16,116 -18,160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
下降 100个基点 17,273 16,116 18,160
上升 100个基点 -16,505 -9,143 -9,213
权益敏感性
下降 100个基点 17,385 9,536 9,452
2、汇率风险
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外汇敞口净额折合人民币为 507.96 亿元,未来汇率的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下表针对本行存在外汇风险敞口的主要币种,列示了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及预计未来现金流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其计算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单位:百万元
币种 汇率变动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 -59 85 999
美元
-1% 59 -85 -999
1% -30 -115 -151
港元
-1% 30 115 151
(三)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一直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剩余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占本行客户存款总额的94.3%。
如果大量存款人提取活期存款或者不再续存到期的定期存款,本行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以获取其他资金来源从而满足本行的资金需求。此外,本行获取额外资金的能力,可能受诸如市场状况恶化、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本行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所需资金,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能够有效控制或抵御所
有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行始终积极致力于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能力。但是,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受到本行所获的信息、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的限制。本行业务规模的增长与经营范围的扩大,也可能影响本行贯彻和维持严格内部控制的能力;本行亦不能保证所有员工能够一直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本行的风险管理或其他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如有任何不足之处,则可能会令本行承担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或声誉风险,进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行国际化经营中的风险
近年来,本行把握国际金融市场机遇,以打造全功能、全球化的大型金融集团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在推进国际化战略实施过程中,本行经营情况将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包括:海外市场环境、海外客户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收购海外资产的整合情况等。本行在国际化经营中已不断加强对国别风险和运营风险的管理,但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仍将可能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因本行产品、服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而使本行承担新的风险近年来,本行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拓展服务范围,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基金管理、金融租赁等。在产品、服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也使本行面临相应的风险,例如本行由于缺乏经验,不能成功地开展相关业务;本行对新产品和新业务预期的市场需求未必会实现;本行未必能成功聘用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人员或留任现有人员;对于本行目前已提供或计划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监管机构可能撤回批准或拒绝批准等。
由于上述风险,本行新产品、新服务或新业务的回报可能低于或滞后于预期,进而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与本行信贷承诺及担保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主要包括承兑汇票、贷款承诺、担保信用证等。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分别为5,071.49 亿元、3,850.49 亿元和 3,845.45 亿元。本行面临与上述信贷承诺和担保相关的信用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履约,本行可能会需要兑现相关信贷承诺和担保,如果本行无法从客户处就此得到偿付,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八)其他与本行业务相关的风险
1、本行可能面临操作风险以及信息科技系统有关的风险
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实物资产损坏,IT 系统故障等。
本行严格遵循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及流程以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告操作风险。尽管采取了以上措施,若以上措施不能覆盖每一个环节或者得不到全面落实,操作风险仍然可能给本行造成损失。
本行依托信息科技系统准确、快速地处理大量交易,以及存储和处理本行绝大部分的业务及运营活动的数据。本行采取了大量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持续完善应急灾备体系。但是,如果由于信息系统软硬件存在缺陷造成系统故障、信息安全防护方面存在漏洞等因素造成本行信息系统部分或完全出现故障,本行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本行不能有效、及时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科技系统,将可能会对本行的竞争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本行不能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本行严格遵循反洗钱法律和监管法规,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反洗钱合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或涉嫌洗钱和其他重大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但是,本行无法保证杜绝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本行进行洗钱或其他不正当活动。
如果本行未能及时发现及防止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本行实施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将可能对本行的声誉、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本行未必能够完全察觉和防止本行员工或第三方的诈骗或其他不当行为本行不断加强对员工和第三方的诈骗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但本行不能完全保证,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能完全有效预防本行员工及第三方的所有欺诈及不当行为事件。这些针对本行的诈骗及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本行物业权属及其他证照相关风险
根据本行律师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在中国境内拥有 24,736 处房屋,其中 805 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426 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664 处房屋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本行在中国境内租赁的 4,649 处房屋的出租方未向本行提供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或所有权人同意出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函件,其中,有 1,954 处房屋的出租方出具书面确认函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诺赔偿本行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属问题而遭受的损失。如因上述自有或租赁房屋的权属问题导致本行相关分行或支行必须搬迁时,将可能导致本行为此增加额外费用。
此外,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因到期换证、分支机构升格、更名、迁址、变更业务等原因,本行少量分支机构正在办理新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本行将与当地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尽快取得上述证照。
5、本行受华融公司发行的债券的若干风险影响
1999 至 2001 年间,本行向华融公司处置了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 4,077 亿元的不良资产,并取得华融公司发行的面值 3,130 亿元的十年期不可转让债券及支付现金人民币 947 亿元作为对价。华融公司及时并足额支付该债券本金和利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其通过处置所持有不良资产获得的收益情况。华融公司过去一直及时地支付本行利息。但不能保证华融公司在未来能有足够的资金按时对债券还本付息。
财政部于 2005 年 6 月 14 日发出通知,规定:(1)从2005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华融公司不能向本行足额支付债券利息,财政部将提供资金支持;及(2 )在必要时,财政部将对华融债券的本金支付给予支持。
2010 年至2011 年,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发行的上述账面值为人民币3,130 亿元的10 年期债券到期。本行依有关程序向财政部上报了债券到期安排的请示后,接到财政部的通知,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债券到期后延期 10 年,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25%不变;财政部将继续对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本行于2010 年 8 月14 日就上述事项发布了公告。本行认为该等华融公司债券于展期日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审计师认同上述观点。
根据发行人律师的意见,财政部的前述二份文件均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应被视为是财政部以国家信用对华融公司的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提供的支持,没有理由认为财政部会撤销上述二份文件。本行预期财政部必要时会履行其于该通知中所列明的责任。然而,由于过往并无提出请求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强制执行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机构的类似承诺的先例,因此本行不能保证能够根据法律强制执行该通知。倘若华融公司未能履行该等债券的付款责任,而本行又未能要求强制执行财政部在该通知下的责任,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与我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令本行面临的风险
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和经营活动都在境内。因此,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
我国经济已经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态势。2010 年第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11.9%,但是本行的外部经济环境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市场环境的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都可能对相关行业、客户产生影响,进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行面临我国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当前本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可能会降低本行在主要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制约本行存贷款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增长、减少本行收入、增加本行费用支出,对本行的业务和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三)我国银行业监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风险
本行的业务受到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政策、法律和法规变化的影响。这些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未来可能发生改变,本行无法保证此类改变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境外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须遵守其各自司法辖区的当地法律及法规,也须遵守司法辖区的当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审核。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境外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在任何时候都能达到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若其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则可能对本行在这些司法辖区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行面临货币政策调整带来的相关风险
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制定货币政策,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等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既定的经济调控目标。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如果本行未能因应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行资本充足率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监会规定,本行作为一家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达到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的监管要求;在发行长期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7%,且发行长期次级债务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 25% ;
从事并购贷款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1.98%、12.36%、13.06%和 13.09%,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58%、9.90%、10.75%和 10.99%,均符合监管标准。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将进一步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从而进一步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行致力于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并维持其基本稳定,以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实施,但是某些不利的发展变化可能导致本行资本充足率的波动。这些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迅速发展令本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增加、权益性收购和投资将增加本行资本金的扣减额、未来资产质量下降、本行所作投资的价值下降、中国银监会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规则有所变更等。
此外,2007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决定于 2010 年、最迟宽限到 2013 年对首批商业银行按照新资本协议进行监管。本行一直积极推进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若本行获准成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的变化可能将使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发生变化。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本行风险资产规模增长、暂停除低风险业务以外的所有经营活动以及限制本行的股利支付等纠正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本行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本行面临银行业经营的声誉风险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新闻传播方式的变革,社会公众对银行的关注程度显著提高,从各种传播渠道获取关于银行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或依法合规等领域的负面信息也更加容易和频繁,由此可能导致存款人、投资者和银行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对银行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影响银行的业务拓展,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引发挤兑。
银行业同业之间业务相互渗透、紧密联系,同业之间相互存放、拆放款项经常发生。如果某一个银行同业经营状况不良甚至破产倒闭,将可能波及整个银行业,造成其他银行呆账和不良资产增加,并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公众对银行业整体的信任危机,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收购本行已发行股份的5%或以上均须取得中国银监会的事先批准根据目前国内对投资商业银行所实施的所有权限制,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收购一家商业银行股本权益总额 5%或以上,必须取得中国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因此,倘若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是收购本行重大的股本权益,除非取得中国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否则,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或许不能达到。
三、其他相关风险
(一)A 股市场和H 股市场不同的特性可能引起的风险
本行 A 股股票和 H 股股票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目前,未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 A 股及 H 股不能互相转换或互相替换,A 股市场和 H 股市场之间亦不能互相交易和结算。同时 A 股市场和 H 股市场具有不同的交易特性(包括交易量和流动性)和不同的投资者基础(包括零售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与投资风格)。由于上述差异,本行 A 股和 H 股的成交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H 股的历史价格不能成为 A 股表现的指标,反之亦然。如果投资者根据一方市场波动情况决定另一方市场投资策略,将可能导致投资受损。
(二)本行股利的支付受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规定,股利只能从可分配利润中支付。本行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一般准备、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才能支付股利。因此将来(包括在本行有会计利润的期间)本行可能没有足够可分配利润来支付股利。
此外,对于任何资本充足率低于 8%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 4%或违反某些我国银行业规章的银行,中国银监会都有权酌情禁止其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分配。
(三)本行面临会计政策变动的相关风险
本行执行的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制定的,并需符合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如果未来财政部就中国会计准则所做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要求本行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或有关监管机构调整相关规定,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结果造成影响。
(四)本行董事会已通过A 股和H 股配股方案
2010 年 7 月 28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 H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本行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本行拟采取向原股东配售 A 股和 H 股股份并上市的方式进一步补充本行的资本金,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0.6 股,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最终配股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具体数额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
上述配股方案尚需分别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相关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行无法保证A 股和H 股配股必然实施和成功实施,也无法准确预测上述配股实施的具体时间和最终实施方案。
若本行成功实施A 股和H 股配股,将增加本行净资产,提升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满足本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本保障,但同时可能会影响本行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亦可能影响本行股票价格,且上述影响可能因配股的最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股比例及数量、配股价格等)的不同而不同。
若本行成功实施 A 股和 H 股配股,本行将依据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调整方式,调整此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具体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相关概况”。
四、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可能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一)本次可转债偿还的相关风险
由于可转债的债券性质,如果本行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无法偿还的风险。同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此外,为满足中国银监会关于可转债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本次可转债设定: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对本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根据此条款,如果本行没有能力清偿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则在此状态结束之前,本行不能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本行 A 股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本行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本次可转债中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本行可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次可转债发行不包含回售条款,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三)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行此次发行可转债为 250 亿元人民币,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将债券全部或部分转股将使本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本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同时,本次可转债中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四)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第四节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设立情况
本行于 1984 年 1 月 1 日作为一家国家专业银行而成立,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所有商业银行职能。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2005]95 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5]272 号),本行在 2005 年 10 月 28 日从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成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480 亿元。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作为本行发起人,共投入本行 2,480 亿元,设置发起人股份 2,480 亿股,每股面值 1.00 元;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各持有本行 1,240亿股,持股比例均为 50%,股份性质均为国家股。
(二)本行的股本变更情况
2006 年 1 月27 日,本行分别与高盛集团、安联集团、美国运通等境外战略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该等协议,2006 年 4 月 28 日,(1)高盛集团认购本行新发行的股份 16,476,014,155 股;(2)安联集团认购本行新发行的股份6,432,601,015 股;
(3)美国运通认购本行新发行的股份 1,276,122,233 股。2006 年 6 月 29 日,社保基金理事会认购本行新发行的股份 14,324,392,623 股。境外战略投资者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入股完成后,本行的总股本扩大为286,509,130,026 股。
2006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国合字[2006]21 号文《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本行获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0,699,650,000 股(包括代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出售国有股权 8,139,930,000 股),并于 2006 年 10 月 27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6]85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行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50,000,000 股,并于 200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并行使 H 股和 A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行股本总额增至334,018,850,026 股。本行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
股东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财政部 A 股 118,006,174,032 35.3
汇金公司 A 股 118,006,174,032 35.3
社保基金理事会 H 股 18,172,114,559 5.4
高盛集团 H 股 16,476,014,155 4.9
安联集团 H 股 6,432,601,015 1.9
美国运通 H 股 1,276,122,233 0.4
其他H 股股东 H 股 40,699,650,000 12.2
其他A 股股东 A 股 14,950,000,000 4.5
总计 334,018,850,026 1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股本总额为334,018,850,026 股,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80,811,324 3.9
1、外资持股 13,180,811,324 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0,838,038,702 96.1
1、人民币普通股 250,962,348,064 75.2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69,875,690,638 20.9
三、股份总数 334,018,850,026 100.0
注:(1)本表中“外资持股”指境外战略投资者高盛集团持有的股份。“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即 H 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中的相关内容界定。
(2)“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
(二)本行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H 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
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本行前10 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结的股份
(股) (%) 类别
(股) 数量
汇金公司 国家 118,316,816,139 35.4 A 股 - 无
财政部 国家 118,006,174,032 35.3 A 股 - 无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境外法人 68,577,667,687 20.5 H 股 - 未知
限公司
高盛集团 境外法人 13,180,811,324 3.9 H 股 13,180,811,324 无
美国运通 境外法人 638,061,117 0.2 H 股 - 无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其他内资 480,769,000 0.1 A 股 - 无
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其他内资 404,323,429 0.1 A 股 - 无
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内资 305,830,817 0.1 A 股 - 无
-005L-FH002 沪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
其他内资 252,080,472 0.1 A 股 - 无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
其他内资 246,918,659 0.1 A 股 - 无
资基金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 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有的本行H 股股份。
(2)高盛集团持有本行限售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0 年4 月28 日。
(3)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行组织结构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
风险管理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委员会 制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财务审查委员会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技术审查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风险管理委员会 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
业务与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 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营销及产品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门 支持与保障部门 境内分支机构 境外分支机构境外分支机构
内部审计局内部审计局
香港分行
公司业务一部 风险管理部 办公室 信息科技部 一级分行 直属分行 首尔分行
) 釜山分行
(31家 )
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 信贷管理部 财务会计部 运行管理部 (5家 境外分行 东京分行
机构业务部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管理信息部 监察室 新加坡分行
结算与现金管理部 信用审批部 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城市金融研究所 一级分行营业部 二级分行 多哈分行 河内分行
) )
(27家 (390家
个人金融业务部 授信业务部 产品创新管理部 保卫部 阿布扎比分行
悉尼分行
金融市场部 内控合规部 教育部 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法兰克福分行
一级支行
资产管理部 资产负债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工会工作委员会 ) 卢森堡分行
内部审计分局 法律事务部 (3058家 纽约分行
国际业务部 软件开发中心
电子银行部 数据中心 (北京) (含全资子公司) 工银亚洲
基层营业网点 加拿大东亚银行
投资银行部 数据中心 (上海) ) 境外控股机构
(12679家 工银国际
资产托管部 电子银行中心 工银澳门
养老金业务部 国际结算单证中心 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 工银印尼 工银马来西亚
牡丹卡中心 长春金融研修学院 工银阿拉木图
私人银行部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 工银瑞信 工银中东 工银伦敦
票据营业部 工银租赁 工银卢森堡
贵金属业务部 工银莫斯科
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
境外中心 香港培训中心
第一汇报路线 第二汇报路线 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
四、本行分支机构运营情况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在境内拥有16,229 家机构,包括总行、31 个一级分行、5 个直属分行、27 个一级分行营业部、390 个二级分行、3,058 个一级支行、12,679 个基层营业网点、34 个总行直属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 4 个主要控股公司。本行已在全球 21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 23 家营业性机构,境外机构总数 159 家,与 126个国家和地区的 1,411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资产、分支机构和员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2010 年3 月31 日
项目 资产 占比 机构 占比 员工 占比
(百万元) (%) (个) (%) (人) (%)
总行 6,114,475 34.2 35 0.2 9,911 2.6
长江三角洲 2,414,530 13.5 2,446 14.9 49,414 12.7
珠江三角洲 1,755,542 9.8 1,994 12.2 43,470 11.2
环渤海地区 2,998,266 16.8 2,745 16.8 61,822 15.9
中部地区 1,645,485 9.2 3,458 21.1 84,289 21.7
西部地区 1,743,047 9.7 3,792 23.1 86,943 22.4
东北地区 742,794 4.2 1,755 10.7 49,271 12.7
境外及其他 468,669 2.6 163 1.0 3,520 0.8
合计 17,882,808 100.0 16,388 100.0 388,640 100.0
注:(1)境外及其他资产包含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2)资产合计不含抵销及未分配资产。
(3)员工人数不包括劳务派遣用工。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的主要机构网点如下: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序号 境内机构
1 总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2 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189 号
3 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 号天银大厦B 座
4 重庆市分行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9 号
5 大连市分行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广场5 号
6 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 108 号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7 甘肃省分行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08 号
8 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广州市沿江西路 123 号
9 广西区分行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 15-1 号
10 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贵阳市瑞金中路41 号
11 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南路 3 号A 座
12 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188 号中华商务B 座
13 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 号
14 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 号
15 湖北省分行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 372 号
16 湖南省分行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619 号
17 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 136 号
18 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408 号
19 江西省分行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33 号
20 辽宁省分行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 号
21 内蒙古区分行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05 号
22 宁波市分行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218 号
23 宁夏区分行 宁夏银川市民族南街53 号
24 青岛市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5 号
25 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 号
26 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310 号
27 山西省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45 号
28 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95 号
29 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 号
30 深圳市分行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金塘街 1 号
31 四川省分行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45 号
32 天津市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123 号
33 厦门市分行 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 17 号
34 新疆区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31 号
35 西藏区分行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31 号
36 云南省分行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95 号邦克大厦
37 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 150 号
3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601169,股吧)大厦
39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20 号金融街E5AB 座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40 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 重庆市璧山县奥康大道 1 号
41 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 浙江省平湖市城南西路258 号
序号 境外机构
1 香港分行 33/F,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2 首尔分行 16 Floor, Taepeongno Bldg., #310 Taepeongno2-ga,
Jung-gu, Seoul, 100-767, Korea
1st Floor, 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Bldg.,
3 釜山分行 #1205-22 Choryang-1dong, Dong-Gu, Busan, 601-
728, Korea
4 东京分行 2-1 Marunouchi 1-Chome, Chiyoda-Ku Tokyo, 100-
0005, Japan
5 新加坡分行 6 Raffles Quay #12-01 6 Raffles Quay, Singapore
048580
Daeha Business Center, No.360, Kim Ma Str., Ba Dinh
6 河内分行
Dist., Hanoi, Vietnam
7 多哈分行 Office 702, 7/F, QFC Tower, Diplomatic Area, West
Bay, Doha, Qatar
9th floor & Mezzanine floor AKAR properties, Al
8 阿布扎比分行 Bateen Tower C6 Bainuna Street, Al Bateen Area,
Abu Dhabi, United Arab Emirates
9 悉尼分行 Level 1, 220 George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10 法兰克福分行 Bockenheimer Anlage 15, 60322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11 卢森堡分行 8-10, Avenue Marie-Thérès, L-2132 Luxembourg
B.P.278 L-2012 Luxembourg
725 Fifth Avenue, 2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22,
12 纽约分行
USA
13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33/F,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14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Level 18,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Ёs Road East,
Hong Kong
15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18th Floor, ICBC Tower, Macau Landmark, 555
Avenida da Amizade, Macau
16 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TCT ICBC Tower, Jl. MH.Thamrin No.81, Jakarta
Pusat, Indonesia
17 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 110 Furmanov Avenue, Almaty, Kazakhstan, 050000
18 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 19/F, Al Kifaf Tower, Sheikah Zayed Road,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
19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 36 King Street, London EC2V 8BB, UK
20 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8-10, Avenue Marie-Thérès, L-2132 Luxembourg
B.P.278 L-2012 Luxembourg
21 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 Serebryanicheskaya Naberejnaya Street build. 29, First
floor, Room 46-1, 109028, Moscow, Russia
22 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Level 34C, Menara Maxis, Kuala Lumpur City Center,
50088 Kuala Lumpur, Malaysia
23 加拿大东亚银行 Suite 102-103, East Asia Center, 350 Highway 7 East,
Richmond Hill, Ontario, Canada L4B 3N2
五、本行控股和参股企业
(一)本行控股公司
1、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本行持有其 55%的股份。工银瑞信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瑞信旗下共管理 11 只共同基金,管理的共同基金资产规模约 627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为 8.36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6.75 亿元人民币,年度实现净利润 1.76 亿元人民币。
(2)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工银租赁是本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工银租赁是国内首家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由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经营航空、航运及大型设备领域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各类租赁产品,提供租金转让、投资咨询等多项金融与产业服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租赁的总资产为 330.82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53.88 亿元人民币,年度实现净利润 1.82 亿元人民币。
2、境外主要控股子公司
(1)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工银亚洲是香港持牌上市银行,已发行股本 263,668 万港元,本行持有其 72.4%的股权。工银亚洲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服务,主要业务包括:贸易融资、IPO 收票及派息业务、商业信贷、投资服务、信用卡、托管、电子银行等。截至 2009 年末,工银亚洲的总资产为278.21 亿美元,净资产为23.35 亿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3.26 亿美元。
(2)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工银国际是本行全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 9.39 亿港元,报告期内工银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相继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提供资产管理等投资银行牌照。工银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上市保荐与承销、股本融资、债券融资、直接投资、证券经纪及资产管理等多种投资银行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国际的总资产为 5.77 亿美元,净资产为 4,966 万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794.6 万美元。
(3)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澳门由原本行控股子公司诚兴银行和本行澳门分行整合成立,是澳门最大本地法人银行和第二大商业银行。工银澳门的注册资本 2.82 亿澳门元,本行持有其89.33%的股份。工银澳门主要提供存款、贷款、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等全面商业银行服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澳门的总资产为 64.84 亿美元,净资产为 4.55 亿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5,740 万美元。
(4 )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工银马来西亚是本行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全资子银行,2009 年 11 月 20 日获得马来西亚央行正式颁发的经营牌照。
(5)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工银印尼为本行在印度尼西亚注册的全牌照商业银行,实收资本为 4,600 亿印尼盾,本行持有其 97.83%的股份。工银印尼主要产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结算业务、代理业务、资金拆借和外汇业务等。截至 2009 年末,工银印尼的总资产为4.24 亿美元,净资产为0.53 亿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229.69 万美元。
(6)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
工银阿拉木图是本行在哈萨克斯坦设立的全资子银行,注册资本 50 亿坚戈,主要提供存款、贷款、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外币兑换、担保及账户管理等商业银行服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阿拉木图的总资产为 1.13 亿美元,净资产为 3,481 万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185.93 万美元。
(7)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
工银中东是本行在阿联酋设立的全资子银行,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业务范围涵盖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中东的总资产为 6,024 万美元,净资产为 5,165 万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151 万美元。
(8)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
工银伦敦是本行在英国设立的全资子银行,注册资本 2 亿美元,提供存兑汇、贷款、贸易融资、国际结算、资金清算、代理和托管等全面银行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伦敦的总资产为 12.09 亿美元,净资产为 2.1 亿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404 万美元。
(9)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工银卢森堡是本行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银行,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注册资本 1,850 万美元。通过利用所在地客户资源和监管环境,完善本行在欧洲机构网络布局。截至 2009 年末,工银卢森堡的总资产为 2,030 万美元,净资产为 1,953 万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16.6 万美元。
(10)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
工银莫斯科是本行在俄罗斯设立的全资子银行,注册资本 10 亿卢布,主要提供信贷、结算、贸易融资、存款、外汇兑换和资金交易等全面公司金融服务及部分个人银行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工银莫斯科的总资产为 5,891 万美元,净资产为 2,958 万美元,年度实现净利润20 万美元。
(11)加拿大东亚银行
加拿大东亚银行注册于多伦多,是一家非上市的第二类银行(Schedule Ⅱ银行,即作为外国银行子公司的加拿大银行)。该行已发行股本 5,800 万加拿大元,本行当前持有其 70%股份,东亚银行持有 30%股份。加拿大东亚银行主要面向加拿大华人社群提供零售银行、企业银行和贸易融资等全面的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 2009 年末,加拿大东亚银行的总资产为 5.81 亿加元,净资产为 0.67 亿加元,年度实现净利润 358.50万加元。
注:1、本行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完成对泰国ACL 银行的自愿要约收购。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0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泰国ACL 银行自愿要约收购交易完成的公告》。
2、2010 年 7 月28 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一项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私有化的议案,相关事项还须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0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私有化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本行主要参股公司
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银行是南非最大的商业银行,也是非洲最大的商业银行。本行持有其312,995,672 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 20.09% 。截至 2009 年末,标准银行的总资产为13,398 亿兰特,净资产为 993.69 亿兰特,年度实现净利润 112.53 亿兰特。本行与标准银行在融资、资产托管、结算与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信息科技等多个业务领域开展了80 多个合作项目,其中签订对非洲融资协议总额近45 亿美元。
六、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5,521.17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楼继伟。汇金公司目前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汇金公司共计持有本行118,316,816,139 股 A 股股票,约占本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5.4%。
(二)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国家财政收支、制订财税政策、进行财政监督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共持有本行118,006,174,032股A 股股票,约占本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35.3%。
七、本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本筹资、派现、股本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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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1 326,225 (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
()
历次筹资情况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 2
2006 年 10 月 H 股首次公开发行 99,006
2006 年 10 月 A 股首次公开发行 45,579
合计 144,585
首次公开发行后累计派现金额 161,665
()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1 719,089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
注:(1)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筹资净额为行使了超额配售权之后的金额。
八、报告期内本行及控股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6 年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分别作出对其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汇金公司作出了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报告期内,本行及控股股东无新承诺事项。
(一)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本行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 A 股股份。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 A 股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 H 股后,转为 H 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财政部和汇金公司自本行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会转让该等股份。
报告期内,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二)汇金公司作出的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
汇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是本行控股股东或是本行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及提供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和货币兑换服务等。然而,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投资,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本行或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及(2 )为本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汇金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九、本行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2008 年 10 月27 日,本行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批准本行在 2011 年底前分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的次级债券用于补充附属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9]171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9]第 36 号)的批准,本行于 2009 年 7 月 16 日至20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400 亿元,包括以下三个品种:
品种一(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5 亿元,前 5 年票面年利率为3.28% (即“初始发行利率”),在第5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二(1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40 亿元,前 10年票面年利率为4.00% (即“初始发行利率”),在第10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三(10 年期浮动利率):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5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在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债券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适用的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本期浮动利率债券首个计息期间的基准利率为 2.25%,债券前 5 个计息年度基本利差(即“初始基本利差”)为 0.58%。
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三个品种最后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均在初始发行利率或初始基本利差的基础上提高 300 个基点。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结果,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级,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 级。本行无拖欠本金、利息及其他与次级债券有关的违约情况。
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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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 1
姜建清 男 57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08.10 - 2011.10
杨凯生 男 60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8.10 - 2011.10
赵 林 男 55 监事长 2008.06 - 2011.06
王丽丽 女 59 执行董事、副行长 2010.04 - 2013.04
环挥武 男 57 非执行董事 2009.02 - 2012.02
高剑虹 男 45 非执行董事 2008.12 - 2011.12
李纯湘 女 54 非执行董事 2009.02 - 2012.02
李 军 男 51 非执行董事 2008.12 - 2011.12
郦锡文 男 61 非执行董事 2008.12 - 2011.12
魏伏生 男 54 非执行董事 2009.02 - 2012.02
梁锦松 男 58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10 - 2011.10
钱颖一 男 54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10 - 2011.10
许善达 男 62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09 - 2010.09
黄钢城 男 62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01 - 2012.01
M*C*麦卡锡 男 66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12 - 2012.12
钟嘉年 男 53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12 - 2012.12
王炽曦 女 54 股东代表监事 2008.10 - 2011.10
董 娟 女 58 外部监事 2009.05 - 2012.05
孟 焰 男 54 外部监事 2009.05 - 2012.05
张 炜 男 48 职工代表监事 2009.08 - 2012.08
常瑞明 男 59 职工代表监事 2009.08 - 2012.08
李晓鹏 男 51 副行长 2005.10 -
罗 熹 男 49 副行长 2009.12 -
刘立宪 男 56 纪委书记 2005.10 -
易会满 男 45 副行长 2008.07 -
张红力 男 45 副行长 2010.05 -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 1
高级管理层成员、人力资源部
王希全 男 49 2010.04 -
总经理
魏国雄 男 54 首席风险官 2006.08 -
谷 澍 男 42 董事会秘书 2008.07 -
注:(1)姜建清、杨凯生、王丽丽作为本行董事的任职起始日期载于上表,而其作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始日期为2005 年 10 月。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姜建清 董事长、执行董事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1984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0 年 2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上海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现上海银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获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
杨凯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自 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1985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监察室副主任、规划信息部主任、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目前兼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SBG)副董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十七届委员会顾问。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赵林 监事长
自2008 年 6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04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稽审,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高级经济师。
王丽丽(女) 执行董事、副行长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10 年 4 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2000 年 11 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并任副行长,曾任中国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行长助理等职,并曾任中国银行(加拿大)董事长、香港盐业银行董事长。目前还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国代表、亚太经合组织妇女领导人组织成员、国际掉期与衍生交易协会董事会成员、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债协会副会长、香港商品交易所非执行董事等职。毕业于南开大学,后获得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环挥武 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2年进入财政部,曾任财政部人事司干部调配处处长,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处长,人事教育司副司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长级)。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高剑虹 非执行董事
自2008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05 年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体制司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副处长,光大证券(601788,股吧)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股票发行部高级经理、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后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和英国里丁大学深造,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学科学硕士学位。
李纯湘(女) 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2年进入财政部工作,曾任财政部地方司乡镇财政处处长、外汇外事司办公室主任等职。1999 年开始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曾任计划财务处处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巡视员(副司级)。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
李军 非执行董事
自2008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助理、法国巴黎巴银行中国代表处副代表、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 )银行国际部顾问、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技证券研究部总经理、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目前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西班牙马德里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
郦锡文 非执行董事
自2008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部财政投资处处长、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信用卡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分行行长、总行合规部总经理。目前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魏伏生 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94年进入新华社,曾任澳门分社经济部处长。1996 年转入财政部工作,曾任文教司教育处处长、政法处处长,公共支出司政法处处长,副巡视员(副司级)。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
梁锦松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兼任百仕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执行董事。2001 年到 2003 年任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任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亚太区主席,之前任职于美国花旗银行集团,先后在香港、新加坡、马尼拉及纽约担任资金部、企业银行部、投资银行部及私人银行部地区主管。毕业于香港大学。
钱颖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教于斯坦福大学经济系和马里兰大学经济系。曾任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同时兼任网讯无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许善达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7 年 9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年 1 月至2007 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曾任国家税务局税制改革司副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地方税务司司长,稽查局局长等职。目前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 50人论坛成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目前还担任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后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管理硕士及英国巴斯大学财政专业硕士学位。
黄钢城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1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花旗银行、J.P.摩根、国民西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个区域性高层要职,香港期货交易所主席、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仲裁委员会主席及香港银行公会香港外汇及货币市场事务委员会成员等。1999 年加入新加坡星展银行,曾任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及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营运总监,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等职。黄先生还曾兼任新加坡政府卫生部国立健保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丰树产业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海晖基金管理亚太区主席。目前兼任PSA 国际港务集团、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以及香港大学校董会成员。
M*C*麦卡锡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经济学家。1972 年至 1985 年,在英国贸易及工业署担任经济顾问、副部长等多项职务,后任 Kleinwort Benson 银行投资银行家、巴克莱银行日本区和北美区首席执行官。1998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英国煤气电力市场办公室(Ofgem)主席兼首席执行官。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 )主席。现任英国财政部理事会非执行理事,兼任 JC 弗劳尔斯公司董事长、美国洲际交易所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赛德商学院校董会董事和格林威治大学理事。同时是默顿学院荣誉院士、斯特灵大学荣誉博士及伦敦市荣誉市民。获牛津大学默顿学院历史学硕士、斯特灵大学经济学博士和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钟嘉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9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0 年加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1992 年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 年起任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服务专家,曾任普华永道香港地区人力资源合伙人,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审计团队负责合伙人,中国银行审计项目组全球负责合伙人,香港公益金义务司库,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责任风险限制委员会、沟通委员会及调查组的成员,还曾担任中国银行、中银香港、交通银行的重组及首次公开发行的审计负责人。目前担任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义务司库。同时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澳门会计师公会会员。获英国杜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王炽曦(女) 股东代表监事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3 年任国务院派驻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国家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副司长、农林水审计局副局长、国务院派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毕业于沈阳农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董娟(女) 外部监事
自2009 年 5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中天宏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财政部商贸司外贸处副处长、处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财政部评估司司长、民安(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纺投资(600061,股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目前兼任上海强生控股(60066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和东北财经大学,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孟焰 外部监事
自2009 年 5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咨询专家、北京北辰实业(6015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万华(600309,股吧)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映美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炜 职工代表监事
自2006 年 8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9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 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仲裁员、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职。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
常瑞明 职工代表监事
自2009 年 8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7 年起任本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保定分行行长,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山西省分行行长。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李晓鹏 副行长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984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 年 9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2007 年兼任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兼任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毕业于郑州大学,后获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罗熹 副行长
自2009 年 12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98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2002 年 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09 年 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海南省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资产风险监管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香港农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海南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立宪 纪委书记
自2005 年 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03 年 9 月起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2005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检察技术局局长、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等职。毕业于吉林大学。
易会满 副行长
自 2008 年 7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985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5 年 10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红力 副行长
自2010 年 5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4 年 10 月起,曾任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全球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区总裁,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1 年 7 月任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1994 年 7 月任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1998 年 6 月任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 年 3 月至2004 年 9 月任德意志投资银行大中华区主管、亚洲区副董事长兼中国区主席。获得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士学位,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希全 高级管理层成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自2010 年 4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83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1995 年起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山西阳泉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魏国雄 首席风险官
自2006 年 8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1987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1 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温州市分行代行长、浙江省分行副行长、总行工商信贷部总经理。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谷澍 董事会秘书
自2008 年 7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兼)。1998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目前是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及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分获工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2 年 9 月至2003 年 9 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做访问学者。
3、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企业的重要任职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姜建清先生,目前兼任工银亚洲董事会主席。
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杨凯生先生,目前兼任工银瑞信董事长、标准银行副董事长。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王丽丽女士,目前兼任工银亚洲副董事长、工银伦敦董事长。
本行非执行董事高剑虹先生,目前兼任汇金公司银行部工行股权管理处主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李军先生,目前兼任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锦松先生,目前兼任百仕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执行董事。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钱颖一先生,目前兼任网讯无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善达先生,目前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钢城先生,目前兼任 PSA 国际港务集团、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M*C*麦卡锡,目前兼任 JC 弗劳尔斯公司董事长、美国洲际交易所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行外部监事董娟女士,目前担任中天宏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行外部监事孟焰先生,目前兼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映美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行副行长李晓鹏先生,目前兼任工银阿拉木图董事长、工银租赁董事长、工银中东董事长、工银国际董事长。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
本行已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作出明确规范,并不断完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业绩评价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本行价值与股东价值相结合、个人业绩与团队业绩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基于平衡记分卡原则的管理层指标和基于职责分工的个人指标共同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本行为执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员工加入了中国各级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定供款计划。本行将在取得所有适用的批准后,实行长期激励计划。截至 2009 年12 月 31 日,尚未向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由董事会确定的核心业务骨干授予股票增值权。
2007 年和 2008 年,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259.7 万元和 1,725.0 万元。
2009 年,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1,958.8 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
其中:延 2009 年度税
基本 绩效 福利、住房公 2009 年度税前薪酬 ()
姓名 袍金 () 期支付 2 前薪酬实付
年薪 年薪 积金等单位缴 合计 1
部分
存部分
(1) (2) (3) (4) (5)=(1)+(2)+(3)+(4) (6) (7)=(5)-(6)
姜建清 - 39.8 109.3 24.9 174 54.8 119.2
杨凯生 - 35.8 98.3 31.6 165.7 49.2 116.5
赵林 - 35 96.1 24.6 155.7 48.1 107.6
()
环挥武 3 - - - - - - -
()
高剑虹 3 - - - - - - -
()
李纯湘 3 - - - - - - -
()
李军 3 - - - - - - -
()
郦锡文 3 - - - - - - -
()
魏伏生 3 - - - - - - -
梁锦松 49.8 - - - 49.8 - -
钱颖一 48.5 - - - 48.5 - -
许善达 - - - - - - -
黄钢城 42.8 - - - 42.8 - -
M*C*麦卡锡 2.5 - - - 2.5 - -
钟嘉年 2.5 - - - 2.5 - -
王炽曦 - 24.6 67.6 15.7 107.9 - 107.9
董娟 17.5 - - - 17.5 - -
孟焰 16.5 - - - 16.5 - -
张炜 5 - - - 5 - -
常瑞明 1.7 - - - 1.7 - -
王丽丽 - 33.8 92.5 21.5 147.8 46.3 101.5
各项社会保险
其中:延 2009 年度税
基本 绩效 福利、住房公 2009 年度税前薪酬 ()
姓名 袍金 () 期支付 2 前薪酬实付
年薪 年薪 积金等单位缴 合计 1
部分
存部分
李晓鹏 - 33.8 92.5 21.5 147.8 46.3 101.5
()
罗熹 4 - - - - - - -
刘立宪 - 33.8 92.2 21.5 147.5 46.2 101.3
易会满 - 33.8 92.5 21.5 147.8 46.3 101.5
魏国雄 - 32.6 88.9 19.3 140.8 44.5 96.3
谷澍 - 32.6 88.9 19.3 140.8 44.5 96.3
辞任董事
()
牛锡明 5 - 33.8 92.8 21.5 148.1 46.5 101.6
()
张福荣 6 - 33.8 92.8 21.5 148.1 46.5 101.6
注:(1)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 2009 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
额,并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10 年 4 月 29 日)中进行了公告。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09 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09 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 2010 年至2012 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 1/3。
(3)环挥武先生、高剑虹先生、李纯湘女士、李军先生、郦锡文先生、魏伏生先生由派出单位发放薪酬。
(4 )罗熹先生2009 年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5)牛锡明先生于2009 年 12 月29 日辞去本行董事、副行长职务,上表薪酬为2009 年 1-12 月份在本行任职执行董事期间所获报酬。
(6)张福荣先生于2010 年 7 月 20 日辞去本行董事、副行长职务,上表薪酬为2009 年 1-12 月份在本行任职执行董事期间所获报酬。
(7)张红力先生、王希全先生分别于2010 年 5 月和2010 年4 月起担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
(四)本行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与资本规划
(一)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股东大会根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未来前景、本行股利支付的法律和法规限制及其他相关的因素决定是否发放股利及发放股利的数额。本行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本行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 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准备;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本行不得在弥补本行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以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二百五十二条 本行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扩大本行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本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本行亏损。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百五十三条 资本公积金包括下列款项:
1、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款;
2、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本行可以现金和股票的形式进行年度或半年度股利分配。本行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本行可行使没收权利,但该权利仅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后才可行使。
本行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境外上市股份持有人发送股息单,但本行应在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如股息单初次邮寄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本行即可行使此项权利。
本行有权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股份的股东的股份,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1、本行在 12 年内已就该等股份最少派发了三次股息,而在该段期间无人认领股息;
2、本行在 12 年期间届满后于本行股票上市地一份或多份报章刊登公告,说明其拟将股份出售的意向,并通知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二)本行的资本规划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合并报表口径审计后资本充足率为 12.36%,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9.90%,均符合监管规定要求。为继续保持较理想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支持本行发展需要和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等制度要求,本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至 2012 年资本规划》并经本行于 2010 年 3 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和201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1、资本管理的基本目标
本行资本管理的基本目标包括:
(1)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稳固的资本基础,支持本行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持续满足监管要求,确保银行安全运营,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 )建立并不断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银行价值管理体系,优化全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机制,覆盖各类风险,提高当前和长远收益,为股东创造最佳回报;
(3)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总量与结构,提高资本质量,降低资本融资成本。
2、资本规划的主要原则
根据本行资本管理的基本目标,资本规划的主要原则包括:
(1)确保符合监管政策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银行业监管机构均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本行资本规划所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应不低于监管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边际和缓冲区间,以防止因意外情况发生导致资本充足率降低至监管政策要求之下。
(2)达到国际同业公认的稳健水平
在确保满足资本监管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为保持本行业已形成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形象,本行资本规划所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还应达到和保持国际银行同业和资本市场认可的稳健水平。
(3)保持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在达到国际银行同业和资本市场认可的稳健水平基础上,本行还应尽可能稳定资本充足率水平。如资本充足率过高、年度之间波动幅度过大,将可能造成本行资本资源闲置,从而抑制资本回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因此,本行资本规划所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应保持基本稳定。
3、规划期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根据本行资本管理的基本目标和资本规划的主要原则,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行当前资本充足率状况和未来资本需求的基础上,在不发生经济金融形势严重恶化等情况下,本行设定未来三年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如下: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资本充足率 12.4%左右 12.3%左右 12.3%左右
核心资本充足率 10.2%左右 10.1%左右 10.1%左右
4、资本充足率管理措施和资本补充机制
本行将通过加强和改善经济资本管理等手段,努力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和资本充足水平。本行将优先采取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控制风险加权资产增速等措施实现本规划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为实现本规划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本行可能采取多种方式补充资本。本行资本补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等。
如果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或其他不利情况发生,本行可能启动应急资本补充机制,采用主要股东紧急注资等方式补充资本,以争取实现本规划设定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5、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规划期内,如获准成为新资本协议银行,本行将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一系列新资本协议监管指引计算并披露资本充足率。
第五节本行的业务
一、银行业状况
(一)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是提供货币的存贷、收付以及各种与货币活动相关服务的金融企业。20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货币一体化、金融市场自由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银行业的制度结构、运作模式和竞争格局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竞争日趋激烈。当前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仍是发展的主流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脱媒现象的深化,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也通过各种途径介入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领域,商业银行实现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为适应客户的需求和金融业竞争要求,商业银行在不断完善传统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的同时,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将业务范围拓展至代理销售、托管、银行卡、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以及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保险、融资租赁等新领域。混业经营使现代商业银行收入更加多元化,有效地提升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并成为现代银行业发展的主流。
2008 年至今,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国际金融机构经营困难,产生较大规模的亏损,甚至陷入危机;其中一部分或被其它经营情况较佳的商业银行兼并,或本身改制为银行控股公司,另一部分则被迫选择破产,由此进一步提高了金融业的集中程度和混业经营的发展速度。
2、细分定位的专业化服务成为行业竞争主要手段
随着银行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全球化经营的发展、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客户需求差异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市场细分、客户细分、产品和服务细分。
综合性商业银行在发挥自身全能服务优势的同时,更加重视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打造差异化产品品牌,一方面关注客户细分,即针对某一特定客户群开发适用性金融产品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另一方面注重产品和服务细分,即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更细致的分类和推广,从而提高对特定客户的服务能力,并吸引新客户,推进自身业务专业化,或收购其他业务专业化银行,以获得、加强在专业产品和服务领域的优势。
随着金融创新的推进和细分市场经营理念的发展,传统银行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被进一步分解、完善、再造,从而产生一部分专业化的新型金融机构,这类新型金融机构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和定位细分市场的中间服务以实现资产运营,通过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转移、分散风险,降低风险资本占用,提高资产回报率,凭借单一业务的规模优势及专业化优势,与综合性商业银行的多业务协作优势进行竞争。
3、银行业跨境并购日益加剧
商业银行的发展以及国内竞争的加剧促使商业银行推行外向型扩张战略,采用新设分支机构、跨境并购等方式将组织、产品和服务延伸到全球市场,竞争日趋全球化。跨境并购成为银行业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形式,其中零售业务是银行业并购的重要争夺对象。并购改变了银行业的竞争环境,跨境并购也促进了新业务模式的发展。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至今,国际银行业受到较大的影响,而中国银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推进跨境并购实现国际化经营的意愿和能力日益增强。
4、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促使商业银行经营方式转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商业银行经营方式逐步转变:经营渠道方面,由传统的柜台模式向电子化、网络化模式发展,自助式服务设备网络及网络银行服务日益取代传统的物理营业网点;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同风险特征产品的组合、再造所需时间日益缩短,金融产品开发效率日益提高;经营管理方面,多种基于信息技术的风险管理、办公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等软件的开发,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率并且提高了客户服务品质。
5、国际金融危机促使全球金融业降低杠杆经营程度和注重审慎经营
2008 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业有着深远影响。首先,全球金融业去杠杆化趋势明显,杠杆率的降低使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业的整体增长态势趋缓;但中国等受本次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的新兴市场国家的银行业仍具备持续较快发展的条件。其次,银行业更加注重审慎经营、强化监管以及防御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趋于要求商业银行拥有更充足的资本,并加强风险审查。再次,商业银行自身将更为重视公司治理、内控与合规管理,重新审视并强化公司治理功能,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计量和限定的技术水平。最后,一些大型国际商业银行将调整其战略思维,谨慎对待多元化、粗放式扩张,转而谋求构建独特的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吧),稳健经营将成为更多商业银行经营的理念。因此,银行业在金融危机后面临框架调整与重新定位。
(二)中国银行业概述
银行业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企业融资活动和信贷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迅速成长。2004 年至 2009 年,我国银行业的本外币存款与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分别保持年均复合增长 19.31%和17.68%。下表列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所示日期的人民币及外币的各项存款与各项贷款余额及年均复合增长率:
截至各年 12 月31 日 年均复合
项目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增长率
人民币各项存款(亿元) 240,525 287,170 335,434 389,371 466,203 597,741 19.97%
人民币各项贷款(亿元) 177,363 194,690 225,285 261,691 303,395 399,685 17.64%
外币各项存款(亿美元) 1,530 1,616 1,611 1,599 1,791 2,089 6.43%
外币各项贷款(亿美元) 1,353 1,505 1,664 2,198 2,437 3,795 22.90%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1、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1)1984 年以前
1953 年我国建立了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人民银行不仅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还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如吸纳存款、发放贷款、进行结算和清算服务。这段时期内,中国银行是人民银行的国际业务机构;建设银行前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直属财政部,主要负责管理和分配指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府资金;而农业银行则为农业提供融资服务,于 1965 年被并入人民银行。这一银行体系一直维持到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
20 世纪 70 年代末,作为经济改革的一部分,我国政府开始改革银行体系,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设立国家专业银行。1979 年初,政府将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从人民银行分拆出来,并将建设银行置于国务院的直接监管之下。这三家银行被指定分别专门从事农业融资、外汇和贸易融资以及建筑和基础建设融资业务。1983 年年末,国务院正式指定人民银行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和我国银行体系的主要监管机构。
(2)1984 年-1994 年
本行成立于 1984 年 1 月 1 日,作为被指定专门从事城市商业融资的国家专业银行,人民银行原有的商业银行功能随即被转移至本行。国务院允许四家国家专业银行在其商业运营方面拥有有限度的自主权,并准许它们在其专业领域外开展其他商业银行业务。自 80 年代中期起,在政府鼓励和推动下,一批股份制中小型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先后成立。然而,在这一时期,我国的银行体系仍然受政府计划及政策所严格限制,银行经营没有实现自主化和商业化。
(3)1994 年-2003 年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国家专业银行在更加商业化的基础上运营。1994 年,我国政府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专业银行的主要政策性贷款功能。至此,四家国家专业银行转化为国有商业银行。1995 年,我国实施《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自主运营、自担风险及自负盈亏。然而,由于当时我国经济处于过渡期,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在很大程度上继续受到政府的约束。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我国政府采取了进一步措施,以改善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资产质量并增强其资本基础。1998 年,财政部发行 2,700 亿元的特别国债作为股本注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1999 年,我国政府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管理及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人民银行亦规定我国的商业银行均应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同时,人民银行发布指令,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执行严格的授信政策和授权机制。2003 年,中国银监会成立,承担了原人民银行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成为我国主要的银行业监管者。
(4 )2003 年至今
2003 年末,我国政府开始对银行业进行重大重组。2003 年 12 月,汇金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资 225 亿美元。在完成注资之后,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于 2004 年进行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或核销、引入了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发行了次级债券。2004 年,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以资本金的形式一共向交通银行注资人民币 80 亿元,随后交通银行也将约 530 亿元的不良贷款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
作为我国银行业重组的一部分,汇金公司于 2005 年 4 月向本行注资 150 亿美元,财政部则保留了原中国工商银行资本金 1,240 亿元。通过以上努力,上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大为改善,引入了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先后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商业银行。与此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启动商业化改革,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先后成功上市,一批资质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开始跨区域发展。2008 年,汇金公司以资本金的形式向农业银行注资等值 1,300 亿元人民币的美元资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
随着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不同金融主体之间的兼并、收购和重组政策限制逐渐放开,均促使国内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和收购兼并等手段不断延伸业务领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涉足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企业年金管理业务、金融租赁等新兴业务,降低对传统存贷款业务的依赖,稳步向综合化经营的方向迈进。2005 年、2006 年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有利于丰富银行的投资产品种类,拓宽银行中间业务领域,完善银行业务模式,缓解资本充足的压力,促进银行业务创新和多元化。2005 年 2 月20 日,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法规日益完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和主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已经积极推进综合化经营。
同时,中国各大银行逐渐加快海外扩张的步伐,纷纷通过收购或在纽约、伦敦等金融中心,以及新兴市场国家布点,以完善全球业务布局。如本行 2007 年收购南非标准银行 20%的股权,并成为该行最大的单一股东,2009 年 9 月与泰国盘谷银行签订协议,收购其所持泰国 ACL 银行 19.26%股权,并通过要约收购,于 2010 年 4 月最终获得其97.24%的股权。
至此,中国银行业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并存互补、功能齐全的新型银行体系,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中国银行业现状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截至 2009 年末,国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和总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总资产 总负债
机构类别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
国有商业银行 1 400,890.2 50.9% 25.9% 379,025.6 51.0% 26.9%
股份制商业银行 117,849.8 15.0% 33.7% 112,215.3 15.1% 34.1%
城市商业银行 56,800.1 7.2% 37.5% 53,213.0 7.2% 37.7%
()
其他类金融机构 2 212,150.6 26.9% 20.5% 198,894.8 26.7% 20.6%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 787,690.5 100.0% 26.3% 743,348.6 100.0% 26.8%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注: (1)国有商业银行包括本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截至 2009 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下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折合成人民币为 61.2 万亿元,较 2008 年末增长 27.9%,增加 13.4 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 59.8 万亿元,较 2008 年末增长 28.2%,增加 13.2 万亿元;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089 亿美元,较2008 年末增长 16.7%,增加298 亿美元。
截至 2009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折合成人民币为 42.6 万亿元,较2008 年末增长 33.0%,增加 10.6 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 40.0 万亿元,较 2008 年末增长 31.7%,增加 9.6 万亿元;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 3,795 亿美元,较2008 年末增长 55.7%,增加 1,358 亿美元。
(1)国有商业银行
1994 年,随着政策性银行的建立,原有的四大专业银行将政策性金融业务分别剥离给政策性银行,四大专业银行逐步走向商业化;2007 年始,交通银行被中国银监会确定纳入国有商业银行监管序列。本行及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市场体系内占据主导地位,自其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经济主要的融资来源,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渠道。截至 2009 年末,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400,890.2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50.9%;负债总额为379,025.6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的 51.0%。
(2)股份制商业银行
伴随政府对银行业管制的放松,不同规模、不同产权性质的银行陆续组建,并依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市场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其中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重要的银行板块快速发展。截至 2009 年末,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外,我国境内共有 12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截至 2009 年末,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 117,849.8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5.0%;负债总额为 112,215.3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的 15.1%。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一般由当地的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传统上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所在城市及其周边。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地域及客户关系等方面。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在化解历史风险基础上,通过开展合作与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截至 2009 年末,全国共有 144 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56,800.1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7.2%;负债总额为 53,213.0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的7.2%。
(4 )其他类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截至 2009 年末,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为 212,150.6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26.9% ;负债总额为198,894.8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的26.7%。
3、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1)银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整体经营实力快速提升。2009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比 2004 年末增加 47.17 万亿元,是 2004 年末的 2.49 倍;所有者权益增加 3.16 万亿元,是 2004 年末的 3.48 倍。本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后,市值已位居全球银行业前列;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也通过改制上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逐步增强盈利能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业整体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实力不断增强。
(2)产品创新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不断提高
随着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商业银行日益重视寻求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战略,加强培育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金融技术的日益发展,以及国内从业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也为国内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金融创新的监管环境也逐步完善,2006 年 12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为商业银行的创新提供了规范发展的监管环境。
商业银行日益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关注发掘客户各类需求,注重所提供服务的客户体验,并积极从服务创新、服务渠道体系、服务文化、服务流程优化等方面控制和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银行业客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客户分层管理和营销体系专营化广泛运用
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商业银行日益注重客户的分层管理,根据客户的不同价值取向,以及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对客户实施分层管理并提供差异化服务。针对高端、中端、低端客户的需求推出差异化产品和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大方向。
公司银行业务领域,商业银行普遍设立大客户专营机构,对大型企业客户实施重点营销,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此外,商业银行纷纷建立专门针对小企业营销的机构,在总行层面设立一级部制的专营机构管理部门,并建立起专门的小企业贷款审核机制和多样化的产品体系。
个人银行业务领域,随着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以及富裕群体的不断扩大,商业银行通过细分个人客户群体、实施差异化营销、构建分层服务体系等措施,提升个人金融服务水平。对于中高端客户,商业银行专门提供个性化、专家级的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资产结构性配置、财富动态管理以及投融资咨询服务等,并对服务的效率、品种、质量等设立更高的标准。面向高资产净值人士的私人银行业务开始起步,渗透率不断提高。
(4 )个人银行业务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益获得重视
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金融理财意识加强,个人贷款产品以及个人理财等产品和服务的个人金融产品需求持续增长,消费信贷、财富管理、零售银行、银行卡业务的空间和潜力较大;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银行业务的开拓和发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加速发展,大型及优质上市企业融资更多转向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重要的业务领域。2005 年,中国银监会颁布《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目前,各家银行加大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包括建立专门团队、有针对性地设计业务流程和定价标准、推出新的产品等,预计未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业争夺的焦点。
(5)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完善
未来商业银行能否有效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可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较大程度取决于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信用风险仍是银行业面临的最重要风险之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重组力度,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引入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持续改善。2004 年末至 2009 年末,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从 17,175.6 亿元下降至4,264.5 亿元,不良贷款率从 13.2%下降至 1.6%。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单位:百分比
2004 年末 2005 年末 2006 年末 2007 年末 2008 年末 2009 年末
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13.2 8.9 7.5 6.7 2.4 1.6
资源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主要商业银行包括5 家国有商业银行和 12 家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
利率、汇率的波动也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进一步要求。2004 年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期间,人民银行连续 8 次调高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连续 9 次调高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 2008 年 9 月至 2008 年末,人民银行连续 4 次调低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连续 5 次调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 2005 年 7 月我国深化汇率体制改革至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幅升值。对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
(6)国际化发展稳步推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上不同市场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日益加深,银行跨国经营、收购兼并不断涌现。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外经济联系的不断加深以及中国银行业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银行业也从竞争需要和客户追随战略出发,逐步推行国际化经营战略,增加设立海外分行、子行、代表处,同时积极通过并购、参股等资本运作方式拓展海外业务。境外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中国银行业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范围内的银行业竞争。
(7)综合化经营进一步发展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金融业对外开放、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商业银行的竞争进一步加剧。特别是在国内资本市场日臻完善的大背景下,金融脱媒趋势可能加强,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受到挑战。商业银行积极通过综合化经营方式寻找其他收入来源,并通过收购兼并或设立专业公司的方式进入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发挥各经营机构的协同效应,拓展多元化的业务收入。目前,综合化业务模式正逐步放开,银行已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行为,促进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工作依法进行。
(8)国际金融危机促使银监会对银行业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
2008 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发达经济体陷入全面经济衰退,金融业遭受重创。尽管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主要限于实体经济,并未对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但足以引起银行业和监管部门的反思和警惕。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银监会颁发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促使金融机构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强化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突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保证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按照审慎原则严格资本监管要求,限定附属资本在整体资本中的比例、限定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券规模、规定次级债券由商业银行认购的比例等。中国银行业在汲取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同时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有效的公司治理、充足的资本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于商业银行的极端重要意义。
(9)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资本监管日趋严格
近几年来,中央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经济运行质量日益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地方经济环境日益完善;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完善行业制度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日益提高、银行业监管水平日益增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日益改善、全国诚信环境日益完善、企业和个人诚信水平日益上升、银行业市场竞争程度日益加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中国银监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中国银监会于2004 年 2 月23 日颁布并于2007 年 7 月 3 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以巴塞尔协议 I 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2007 年 2 月 28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有步骤推动中国的商业银行自 2010 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为确保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08 年 9 月 18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的首批 5 个监管指引,并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监管指引,建立一整套以新资本协议为基础的资本监管制度。2009 年 10 月 20 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强调资本质量,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2009 年 11 月 7日、11 月 23 日、12 月 4 日和 12 月 23 日,中国银监会分别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和《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要求《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遵照执行。
4、影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宏观经济
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赖于稳定而健康的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的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呈现出较高程度的同步性,而且银行业本身就是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重要一环。
经历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中国经济迅速恢复活力,尤其是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经济快速增长产生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意愿的不断提高,国内居民对个人银行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个人贷款及信用卡等业务规模增长迅速。此外,外贸进出口总额的增长、外商直接投资的持续流入以及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增加,使得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都实现了快速增长。
2008 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世界经济增速全面放缓。为应对危机,中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受益于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全球经济的逐步恢复,中国银行业将获得有利的发展环境。
(2)监管环境
自2003 年成立以来,中国银监会明确了监管理念、监管目标和监管标准,建立以资本监管、风险监管为基础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框架,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加强国内和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宏观经济金融部门的监管协调和联动。在监管法制建设方面,中国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2006 年,全国人大审议修订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一步赋予了中国银监会全面监管的权限。2008 年,制定并实施《中国银行业立法规划》,确立了银行业近期和中长期立法目标。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强化审慎监管。一方面,扩大风险监管范围,在原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监管的基础上,增加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作为监管主线,并补充出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法规,引导商业银行完善风险治理机制、有效隔绝跨市场风险、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管。另一方面,对现行的各项信贷监管规章、政策和指引进行了评估和梳理,支持银行开展并购贷款、小企业信贷专营、拓宽项目贷款范围以及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出台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提出了新的监管规范,鼓励商业银行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基于上述举措,中国银行业整体监管环境全面优化,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仍然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
在资本监管方面,中国银监会严格资本监管要求,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探索和推动多种资本补充渠道。为推动中国银行业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2009 年,中国银监会陆续发布多项规定,强调资本质量,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3)利率市场化进程
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形成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核心要素,在实现内外均衡、缩小本外币利率差额,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使商业银行在为产品定价时更具弹性,但同时,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利率的不确定性及其频繁变动可能引起商业银行资产收益减少或负债成本的增加,加大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目前各商业银行正积极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金融产品创新、资产结构调整、加大非利息中间业务收入等手段,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4 )金融全球化进程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明显增强。金融全球化包括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频繁流动、金融机构的跨国经营、金融市场的全球联动和跨境监管等。金融全球化进程不断改变着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环境,商业银行纷纷在经营模式、运作机制、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调整,积极拓展业务,扩充实力。
金融全球化进程在给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发展机遇。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程度加速提升,外资银行纷纷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境外投资者纷纷入股中资银行,在为中国银行业注入充裕资本的同时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与此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加快海外布局,目前已有多家中资银行开设海外经营机构,积极控股、参股境外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大力拓展业务。
(5)信息技术运用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信息技术成为金融创新的基础和支柱,银行业的重要产品和管理创新包括衍生产品、客户关系管理、信用打分模型等均通过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实现。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高度融合后,传统银行业务在拓展渠道、服务方式上得以改变,形成以创新促进银行发展的模式。未来,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更多地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同时,银行经营服务的渠道已从单一的营业网点渠道,向电子化渠道与营业网点渠道全面应用的经营模式转变。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银行各个环节、各个产品,成为银行业务和经营管理的基本支撑,将对银行经营管理方式及金融产品创新等带来根本性变革。
(6)金融市场的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由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深度日益扩展,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规避市场风险、提高流动性的重要手段,拓宽了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并为商业银行实现综合化经营创造了条件。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为商业银行提供相关的业务机会,但由此引发的金融脱媒趋势同时也对银行业加快经营转型提出了要求。
(三)本行的竞争状况
本行于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面临着来自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本行目前主要面临其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本行还面临来自若干其他中资和外资银行类金融机构日益激烈的竞争。此外,本行与包括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国内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存在一定的业务竞争。
本行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主要在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种类、价格和质量、银行设施的便利程度、品牌认知度和信息科技发展的层面上竞争。多年来,本行一直保持国内银行业的领先地位,包括资产规模、存贷款规模、净利润、客户基础和分销渠道等。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本行认为本行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通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本行已经成长为全球市值最大、客户存款第一、盈利最多的上市银行,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强大的渠道优势、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银行业的监管
(一)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银行业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是主要的监管机构。2003年 4 月之前,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成为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特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中国银监会有权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编制并公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有权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暂停若干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及资产转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信用危机,中国银监会可以对其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2)人民银行
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维持金融市场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等。
(3)财政部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国有股出资人职责,在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范畴内,财政部主要对我国国有控股银行的高管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体系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等内容进行监督。此外,财政部还负责对我国银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从2007 年 1 月 1 日起,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实施。
(4 )其他监管机构
除了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之外,我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审计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行业准入、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定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1)行业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融许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
(2 )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产管理业务、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管理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定价等。
(4 )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对资本充足情况的监管、贷款质量的分类、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不良资产的核销、流动性比例、存贷比率、借款人集中度、拆借资金比率、备付金比率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反洗钱、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关于境内银行业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国商业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两大部分。
(1)基本法律法规
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等。
(2)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业务操作方面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等。
4、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由巴塞尔银行管理委员会于1988 年制订并公布,是一套银行资本监管规则。巴塞尔协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 8%和 4%的标准。巴塞尔银行管理委员会于 2004 年 6 月 26 日正式发布了新巴塞尔协议。与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巴塞尔协议有两点大的改进:第一点改进是在结构上确立了“三大支柱”的框架,即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 “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第二点改进是对第一支柱中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重大修订,采用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方法来计算资本要求,允许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确定风险权重,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计算中等。
中国银监会于2004 年 2 月23 日颁布并于2007 年 7 月 3 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 I 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包括在总体结构上借鉴了三大支柱的框架。
2007 年 2 月28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
根据该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分层推进的原则和分步达标的原则。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两大类,实施不同的资本监管制度:(1)新资本协议银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2)其他商业银行:这类商业银行(含外国银行子行)可以自愿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若不选择实施新资本协议,将继续执行现行资本监管规定。中国银监会将借鉴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现行资本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供其他商业银行实施。
2008 年 9 月 18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的首批5 个监管指引,并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监管指引,以建立一整套以新资本协议为基础的资本监管制度。这些监管指引一方面有助于国内大型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增进对新资本协议实施要求的理解,有效配置资源加快实施推进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技术标准,便于商业银行开展合规性评估、完善技术方案,节约实施成本。
2009 年 11 月7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该指引对于新资本协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相关的董事会职责、信息披露频度、银行集团的并表范围、资本及资本充足率披露内容、风险暴露的披露内容及评估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
2009 年 11 月 23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该指引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当建立与采用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相关的验证体系,并从验证工作相关的总体要求、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验证、市场风险内部模型验证、操作风险高级计量体系验证、验证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建立与其风险计量体系相关的验证体系,有利于提高风险计量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009 年 12 月4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该指引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全面和及时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风险;其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应当与其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相互衔接和配合,有效维护银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该指引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风险评估标准、监督检查程序等方面制订了详细规定,通过实施资本充足率检查,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结合,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2009 年 12 月 23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该指引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当基于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限于法律形式计提监管资本;要求商业银行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信用增级机构、流动性便利提供机构、投资机构或者贷款服务机构等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只要产生了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就应当计提相应的监管资本。该指引从信用风险转移与监管资本计量、资产证券化标准法、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定。通过实施该指引,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计量,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
全面落实新资本协议监管指引并实现监管合规,将对中国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一是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促使商业银行改进风险评估和资本计量技术;三是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有效性。
(二)香港银行业监管
本行在香港的分行及工银亚洲是受《银行业条例》及香港金管局监管的持牌银行。香港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为《银行业条例》、《公司条例》、香港金管局的指引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法例。香港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为香港金管局。香港金管局于 1993 年 4 月 1 日成立,由香港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主要职能由《外汇基金条例》、《银行业条例》、《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及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向香港财政司司长负责。
香港金管局负责监管银行机构及颁发银行牌照,并可酌情就银行营业牌照附带若干条件。香港金管局要求每家获发牌照的银行落实一套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识别、衡量、监察及控制其运作中固有的各类风险,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因应有关风险而持有资金。香港金管局的监管模式为“持续监管”,其涉及现场查核、场外检讨、审查会议、与外聘审计师合作及与其他监管机构分享数据等。香港金管局从所有银行机构取得定期汇报,并且向所有银行机构派遣考核人员。香港金管局将就考核结果发表报告,并提出改善建议。此外,持有各类相关牌照的所有香港银行,不论于本地或海外注册成立,均须成为香港银行公会会员。
(三)香港业务的其他监管
本行子公司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是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持牌投资银行,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监会守则及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上述业务。同时,工银国际下属的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工银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受到香港各交易所及其相关结算所各类规则的规管。
(四)其他境外银行业监管
本行的海外机构须遵守当地银行监管要求 (包括有关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本行的海外机构已获相关银行业监管当局发放的牌照,于该等司法管辖区合法运营。
本行于新加坡、东京、首尔/釜山、河内、多哈、阿布扎比、悉尼、纽约、法兰克福及卢森堡的境外分行分别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日本金融厅、韩国金融监督院、越南国家银行、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阿联酋中央银行、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州银行局和美国货币监理署、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以及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等监管。本行的境外控股子公司工银澳门、工银马来西亚、工银印尼、工银阿拉木图、工银中东、工银伦敦、工银卢森堡、工银莫斯科、加拿大东亚银行和泰国 ACL 银行分别受到澳门金融管理局、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印尼中央银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金融市场与机构监管署、阿联酋迪拜金融服务局、英国金融业管理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加拿大金融监管局以及泰国中央银行等监管。
(五)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查
本行接受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审计署等监管机关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的检查和审查。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包括境内各分支机构)受到除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单笔罚款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共计 62 笔;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单笔罚款加滞纳金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共计 103 笔。本行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所述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业务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本行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本行总行及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相关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它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批准或备案。
四、业务经营情况
通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本行的资产规模、贷款、存款的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已经成长为全球市值最大、最盈利的国际领先大型商业银行。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通过境内 16,229 家分行、营业网点及其他机构(包括总行)的传统分行网络,以及网上、电话银行、自助银行中心等电子银行网络,向377 万企业客户以及 2.2 亿个人客户提供服务;本行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已拥有 159 家境外分行、控股机构、代表处和网点,与 1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411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本行向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跨市场、国际化、综合化的经营格局,并在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和新兴业务领域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本行相信“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最著名的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凭借出色的公司文化、管理能力和营运表现,本行近年来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银行”(2009 、2008 );多次被《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本地银行”;被《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银行”(2009、2008 );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榜单首位;多次被中国《银行家》杂志评为“年度全国性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一名”;被《新兴市场》杂志评为“亚洲最佳银行”(2009 、2008 );被《银行家》杂志评为: “亚洲最佳银行”、“中国最佳银行”、“最佳企业形象奖”等(2008 );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银行”、“中国金融行业最佳上市公司”;被中国十大影响力品牌推选组织委员会评选为“中国金融服务最具影响力品牌”(2008)。
(一)本行的竞争优势
1、全球市值最大、最盈利的商业银行,主要业务领域市场领先,国际影响力不
断提升
上市以来,本行以成为“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现代一流金融企业”
为目标,通过出色的管理和积极的开拓创新,已成长为全球市值最大、盈利最多、客户存款第一的银行。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市值连续三年位列全球商业银行第一;
本行盈利稳健增长,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最盈利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我国最著名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1)本行是我国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商业银行,规模优势明显,总资产、贷款和存款等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同业第一。在传统业务方面,本行的领先优势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存、贷款和个人存、贷款业务稳健增长,市场份额均保持行业首位;在新兴业务和中间业务方面,本行持续高速发展,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公人民币结算量、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保持市场份额第一;信用卡发卡量及信用卡消费额均位居国内第一;多项中间业务的增量和增速继续领先同业;
(2 )本行是全球成长性最好、最盈利的大型银行。自 2003 年以来,本行净利润实现年均复合增长 34.0%。特别是面对 2008 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等复杂而严峻的经营环境,在国际大型银行普遍亏损的情况下,本行成功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依然保持了稳健的盈利增长;
(3)本行依托中国经济成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凭借出色的公司文化、管理能力和营运表现,本行多次获得国际知名媒体和机构评选的各类奖项。ICBC品牌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国际市场研究机构明略行(Optimor)公布的 2009 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中,本行品牌价值列金融类榜单之首。
2、经营转型成效卓著,业务模式同业领先
本行坚持发展模式转型和结构优化,打造了平衡风险与收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业务模式:
(1)本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在资产方面,本行在保持了较低的风险资产占比的同时,不断提高贷款收益水平。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非信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52.9%,贷存比为59.4%,加权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50.7%。同时,通过信贷结构调整,公司类贷款的产品配置、行业配置、客户配置和地域配置持续优化,个人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贸易融资等增长潜力大的优质业务比重不断提升。在负债方面,本行通过销售理财产品,分流高成本的定期存款并转化为手续费收入;同时,本行低成本的活期存款和同业存款占比不断提升,负债结构转型效果明显,资金成本显著降低;
(2 )本行的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自 2003 年以来,本行非利息收入实现年均复合增长 42.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年均复合增长 46.3%;报告期内,本行非利息收入占比从2007 年 12.2%上升到 2010 年一季度的 21.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07 年的 15.0%上升到 2010 年一季度的 20.9%,收入贡献度日益提升。
2009 年本行的结算清算与现金管理、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投资银行、银行卡等四项中间业务收入超过或接近百亿元,中间业务的增量和增速持续领先国内同业,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
3、客户基础持续优化,分销渠道广泛有效,电子银行服务能力领先
本行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本行公司客户达到 377 万户,个人客户达到 2.2 亿户,客户数量同业领先。本行积极推进客户结构优化,优质的中高端客户数量和贡献度不断提升:
(1)本行公司客户基础同业领先,优质客户数量不断扩大。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 377 万户公司客户中有融资余额的公司客户为 9 万户;对公结算账户达到461 万户;现金管理客户达 35 万户;公司网上银行客户 205 万户。持续优化的客户结构,不仅为本行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公司类信贷业务稳健增长,同时为本行对公中间业务的迅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投资银行、对公理财等中间业务收入分别实现了66.8%、51.0%的高复合增长;
(2)本行中高端个人客户数量和占比迅速提升。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金融资产超过 5 万的中高端个人客户数增长了 38.7%,2009 年已占全部个人客户的 11.6%;
金融资产在 100 万至 800 万的高端客户和金融资产超过 800 万的私人银行客户数分别达到 51 万户和 1.3 万户,较 2008 年增长了 53.2%和 57.7%,管理的资产分别增长了54.5%和 49.8%。优质的个人客户基础有力地支持了本行个人金融产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本行拥有布局合理、广泛高效的分销渠道。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16,229 家境内机构、159 家境外机构和遍布全球的 1,411 家代理行;其中,境内机构中7,185 个网点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发达、金融资源丰富的地区。在通过机构区域布局调整、网点升级改造等方式巩固传统网点优势的同时,本行分销网络的多渠道、差异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1)深入发挥电子银行渠道对传统物理网点替代作用。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 ATM 37,086 台、自助银行 9,067 家;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通过电子银行处理的业务笔数占全行业务总笔数的 52.4%;
(2 )持续升级优化营业网点,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客户分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财富管理中心与贵宾理财中心总数已分别达到 162 家和 3,726 家;对公和个人客户经理分别超过 2 万人和4 万人,居行业领先地位;国内金融理财师(AFP )、国际金融理财师(CFP )持证人数分别达到 11,523 人和 1,876 人,持证人数也稳居同业第一。
4、领先、量化、全面的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上市以来,本行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贯彻“全流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模式,采用了“新标准”和“新技术”,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流程”本行风险管理贯穿风险识别和量化、控制、监测考核、报告的全过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对监督体系、远程授权和业务集中处理体系进行改革,再造风险导向和流程导向的监督模式,实现了从分散式风险管理向集中式风险管理的转变,全行的数据、监控、报告集中统一实施,并实现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的全行集中统一管理,构建起集中、高效、简捷、安全的业务运营体系和风险管理模式。
“全覆盖”本行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了全部境内外分支机构、全部业务范畴,实现了对集团总体风险状况的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报告期内,本行对并表机构建立了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交易管理和境外分行的风险管理评价;内部评级法已应用于营销、评级、定价、审批、授权、质量分类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进一步扩大对行业信贷政策及风险限额管理覆盖范围,不断完善信贷政策管理体系。
“新标准”本行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I )的要求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将成为银监会认可的首批 “新资本协议银行”。本行率先在国内研究开发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各类风险高级计量方法,具有近 9 年的数据基础,风险计量水平领先国内同业。本行已基本完成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的相关建设,信用风险基本达到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要求,市场风险基本达到内部模型法的要求,操作风险达到标准法的要求,并积极开展第二支柱建设。
“新技术” (1)本行建立了国内领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集中化、精细化、流程化、计量化、刚性控制等特点,符合业务国际化延伸和信贷管理流程的需要,体现了最新的计量技术。该系统涵盖风险管理全流程,可实现对信贷资产质量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的实时监测,以及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识别和实时控制;即将投产的新一代资产管理系统(境外版),能覆盖境外分支机构所有表内外资产业务的信用风险,实现对境外机构资产业务风险集中管理;(2)本行建立了由客户评级与债项评级组成的二维评级体系,可实现违约概率(PD )和违约损失率(LGD )的科学计量,已应用于风险限额设定和风险拨备等过程;(3)本行可通过客户 RAROC 系统计算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作为贷款决策的重要依据。
凭借行业领先的风险管理水平,本行新增贷款不良率保持较低水平,已连续十年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降。
5、领先的信息科技水平有力支持各项业务全面创新发展
本行相信,本行拥有我国商业银行中最先进的信息科技水平。上市以来,本行紧密围绕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的转变,深入实施“科技引领”战略。领先的科技信息系统,有力地支持了本行在客户服务、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运营流程改造、电子银行渠道建设等各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行拥有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平台。本行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率先实现了全行数据集中,形成了由生产中心、灾备中心组成的生产运行体系,并已实现了海外业务的核心数据集中;本行在业务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信息系统整体可用率保持在99.95%以上;本行持续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和完善灾备系统,建成国内银行业规模最大的千公里级灾难备份系统;本行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运行自动化和监控管理水平,支持全行业务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本行拥有强大的银行系统自主研发能力。本行自主研发了 CB2000、NOVA 系统等三代核心银行系统,并正在自主研发第四代核心应用系统(NOVA+ ),进一步提升本行业务经营和管理能力;本行自主研发了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 ),实现了 19 家境外分支机构的系统集中和统一,为本行国际化经营提供有力支持;本行基于核心银行系统成功开发了覆盖客户服务、电子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功能丰富的、模块化的应用系统体系,全方位地支持了本行的业务发展。
本行拥有高效的科技管理体系和强大的科技队伍。本行建立了集约化的科技组织体系,成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国内同业最为完整、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本行拥有国内同业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科技队伍,科技人员超过 11,300 人;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的科技专利数量已经达到 100 项,居国内同业首位。
6、战略清晰前瞻,国际化与综合化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全面金融服务能力持续
增强
长期以来,本行一贯稳步推进战略转型,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实现高成长、资本节约型的业务经营模式。2006 年上市以来,本行把握国内外发展机遇,稳健推进国际化与综合化战略的实施,跨区域、跨市场、跨产品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本行加快全球经营网络建设,国际化服务能力日益提升。(1)本行以亚洲和新兴市场为重点,坚持新兴与成熟市场、自主申设与战略并购、物理网点与电子渠道并举,加快境外机构网络布局,国际性网络已具规模;(2)本行推动境内优势产品线全球服务能力的提升,依托境外综合牌照优势和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 )较强的产品支持能力,在做好存贷汇等基础业务的同时,着力打造零售、资金清算、贸易金融、全球现金管理、专业融资、投资银行、银行卡、网上银行、资产管理等九大全球产品线;(3)本行紧跟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继续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提高对全球化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本行稳步推进综合化经营,持续提升全面金融服务能力。依托本行的客户、资金和信息优势,本行积极布局非银行金融业务,通过子公司加快促进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等牌照类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工银国际已于 2009 年获得香港投资银行业务牌照,奠定了投资银行业务加速发展的良好基础;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平台优势持续发挥,高端客户差异化服务和营销体系日益完善,资产管理规模领先同业;工银租赁在航空、航运、大型设备等领域优势明显,成为业内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
7、经验丰富及富有远见的高级管理团队,引领本行持续保持领先优势本行的高级管理团队在我国商业银行业界拥有丰富的从业和领导经验,本行董事长姜建清先生于 1984 年加入本行,在银行业拥有逾 31 年的丰富经验;本行行长杨凯生先生于 1985 年加入本行,在银行业拥有逾25 年的丰富经验。
本行高级管理团队富有远见地为本行制定了经营转型战略,形成了业内领先的经营模式,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持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打造强大的信息科技系统,率先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领本行健康发展,由中国最大银行迈入国际领先大银行之列。
报告期内,本行虽然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和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仍然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本行相信,本行优秀的管理团队能够带领本行在今后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为本行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业务和经营
本行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本行各项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公司金融业务 165,541 53.5 151,896 49.0 126,283 49.4
个人金融业务 93,097 30.1 106,287 34.3 86,174 33.7
资金业务 48,995 15.8 50,363 16.3 42,815 16.8
()
其它 1 1,821 0.6 1,212 0.4 284 0.1
营业收入 309,454 100.0 309,758 100.0 255,556 100.0
注:(1)包括权益投资和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分部或不能合理分配的收入和费用。
1、公司金融业务
客户基础
本行在我国拥有最广泛的公司客户基础。本行向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机关等公司和其他实体提供一系列的公司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截至 2010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公司客户377 万户,其中有融资余额的公司客户9 万户。
经营举措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把握经济发展机遇,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推进公司金融业务转型:改进信贷业务发展方式,调整信贷结构,保持信贷业务稳健发展;大力发展投融资顾问、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银团贷款安排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加快推广现金管理、资产托管、对公理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新兴业务;
加强综合营销,挖掘客户业务潜力,提高客户综合回报率;推进客户分层营销体系改革,提升大型优质客户营销层次,提高不同类型客户差异化服务水平,扩大优质客户基础;加大公司金融业务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力度,基本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客户经理队伍。
产品及服务介绍
本行的公司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存款业务以及包括清算和结算、现金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外汇、担保服务、托管及投资银行服务等在内的中间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金融业务继续保持业内领先,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C 公司类贷款业务市场份额行业持续保持第一,贷款规模稳健增长,期限结构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C 公司存款业务市场份额行业持续保持第一,存款余额保持略高于公司类贷款的增长率,定活期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C 着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中小企业客户贷款余额保持较快增长;
?C 重点关注新兴业务及中间业务的发展,大力发展机构金融、结算及现金管理服务、投资银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各类资产管理等业务。
(1)公司类贷款
公司类贷款是本行贷款组合中最大的组成部分。为便于查阅,于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中所指的“公司类贷款”均为扣除了本行境外运营的金额。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 42,453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70.0%;公司类贷款稳健发展,2007 年至2009 年公司类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公司类贷款市场份额达到12.3%,继续保持第一。2009 年,本行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最佳业绩奖”;2008 年,本行荣获《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公司贷款银行”称号。
本行公司类贷款包括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短期贷款从 11,269 亿元增长至 11,90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2.8%;中长期贷款从 17,881 亿元增长至27,67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4.4%。
? 短期贷款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含贸易融资贷款)、票据预付及购买、保理业务及福费廷业务等。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短期贷款余额 12,440 亿元,占公司类贷款29.3%。
? 中长期贷款
本行的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 1 至 10 年,主要包括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及银团贷款。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中长期贷款余额 30,014 亿元,占公司贷款的70.7%,其中,项目贷款余额20,570 亿元,房地产贷款余额 4,877 亿元,银团贷款余额2,806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多项措施促进中长期贷款的稳健增长和结构优化:
?C 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调整信贷投向,竞争优质信贷市场;
?C 加大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信贷投放;
?C 推进绿色信贷,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投放,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信贷业务增长;
?C 结合市场需求加快产品创新,不断推出并购贷款、项目融资、项目搭桥贷款、项目前期贷款等新产品,提升优质信贷市场竞争力;
?C 抓住市场机遇,积极开展银团贷款业务。
(2)公司存款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人民币及主要外币的带息活期和定期存款服务。本行的公司存款是本行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境内分行公司类存款余额 50,272 亿元,市场份额达 13.7%,继续保持同业第一;其中活期存款占比达64.0%。
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公司存款保持较快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18.6%,主要是本行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拓展公司存款来源:
?C 把握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有利机会,加大营销力度和产品创新力度,拓展公司存款客户资源;
?C 运用信贷资源、资金实力、结算优势,以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竞争客户资源;
?C 大力发展现金管理、资产托管、企业年金、代理、理财等业务,发掘客户存款潜力。
(3)中小企业业务
本行把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小企业客户数量 4.92 万户,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贴现)达3,456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各项措施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加快品牌建设,扩大和提升本行中小企业业务的社会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C 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支行和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在全行范围设立近千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
?C 制定专门的小企业评级授信政策,整合授信审查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C 创新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引入第三方合作、组合担保等方式;
?C 开发“小企业循环贷款”、“网贷通”等小企业特色产品,推出订单融资、发票融资、国内保理等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产品;
?C 发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新业务,多渠道支持小企业资金需要。
2009 年,本行荣获《金融时报》“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并被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授予“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称号。2008 年,本行荣获中国银监会“2007 年度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4 )机构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创新改进服务,不断开辟细分市场,深入发挥独有竞争优势,保持并持续提升机构金融业务的竞争力,实现机构金融业务发展质量和速度同步提升。
银保业务本行积极推进银保业务服务创新,拓展银保业务合作范围,加大柜面和网上银行保险营销力度,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与本行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达47 家。
银证业务本行积极拓展银证业务,第三方存管业务保持较快增长,截至 2010年一季度末,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券商数量达 101 家;第三方存管客户数量达 1,853万户,位居同业第一;第三方存管资金总量位居同业第一。
银银业务本行积极推广银银平台业务,延伸银行同业合作领域,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国内代理行数量达 104 家。
银政业务本行持续完善银政业务系统,提升对政府机构客户的服务能力,2009 年在“银关通”系统中增加网上支付税费担保功能,投产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系统,提升对政府机构客户的服务能力;2008 年推出“网上银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2007 年成功中标中央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两项业务资格,成为首家代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银行。
(5)票据贴现
本行票据贴现业务根据承兑机构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两类。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境内票据贴现余额2,051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宏观经济变化、全行信贷投放和信贷市场需求情况以及票据市场利率走势,适时调整票据贴现业务规模,以实现信贷均衡投放和收益目标。
(6)结算及现金管理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境内的清算和结算服务,同时为大型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资金集中管理、转账等综合的现金管理服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对公结算账户达到 461 万户,现金管理客户达 352,041 户;2009 年度实现对公人民币结算量 668万亿元,连续保持市场份额第一。
报告期内,本行大力发展清算、结算及现金管理服务,持续加强产品创新与品牌建设,市场影响力显著提升:
?C 打造以“资金池”为核心的流动性管理产品线,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
?C 依托强大的业务系统,延伸境内现金管理服务优势,在境内同业中率先推出全球现金管理业务;
?C 优化营销方式,加强结算套餐业务推广,扩大结算账户规模,同时引入结算量积分兑换服务,提升结算业务交易量;
?C 完善财资管理师资格体系,提升营销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连续三年分别荣获《财资》、《金融亚洲》等杂志“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称号,并被《亚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人民币现金管理银行”。
(7)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企业资信服务、投融资顾问服务、银团贷款安排管理服务、企业资产/债务重组服务、企业收购兼并服务、资产证券化/准资产证券化服务、信贷资产转让与交易服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企业债券承销服务、直接投资顾问服务、企业上市、发债顾问服务和股权投资基金主理银行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会,加快投资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和品牌建设,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成绩出色:
?C 积极发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国内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并购活动,加强与南非标准银行等机构合作,为企业海外并购提供服务;
?C 把握中国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兴起的机遇,推进产业投资基金顾问业务,支持地方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开发;
?C 充实投资银行分析师团队,丰富研究产品体系,提升投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和企业信息服务层次。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投行业务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主承销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分别为 2,858 亿元、1,507 亿元和 799 亿元,连续三年被彭博资讯评为“中国国内债券承销商排行榜第一名”。2009 年度,本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125 亿元,荣获《证券时报》“中国最佳银行投行”称号。
(8)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是本行发展的重点业务之一。2009 年,本行境内分行贸易融资累计发放 6,797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 203.9%。其中,国内贸易融资 3,744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 898.8%;国际贸易融资447 亿美元,较 2007 年增长 75.4%。2009年度,境内分行累计办理国际结算 5,459 亿美元。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创新,加强产品品牌营销,确立在新兴国际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优势:
?C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出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国际贸易融资,推动境内外机构联动开展“付汇理财通”和结售汇新业务,制订个性化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C 完成大型企业集团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集中处理项目,打造贸易融资业务集中处理平台;
?C 加快单证业务集约化经营,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累计完成 29 家境内分行单证业务集中;
?C 完成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信用证和跨境人民币项下出口保理业务,成功开立首个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领先同业。本行成功跻身海关总署指定的两家加工贸易保证金电子化台账办理银行,确立在新兴国际业务领域的同业相对竞争优势。
(9)资产管理业务
? 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向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理事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和其他客户提供一系列托管服务,包括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交易监督、绩效评估及报告服务等。
报告期内,本行把握资本市场机遇,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拓展和科技创新,推动资产托管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C 不断深化与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托管合作,适时推出创新托管服务,在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等传统托管领域始终保持市场领先;
?C 加强与全球托管人合作,推进全球托管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全球托管业务,托管QFII 客户数稳居中资银行首位,托管QDII 资产规模继续领先同业;
?C 加快发展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信托计划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等新兴托管业务,持续优化托管业务结构;
?C 加强业务创新,丰富托管业务产品线,率先开办基金公司境内外“一对多”
和“一对一”专户理财托管、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成功开展 ESCROW 等创新业务;
?C 加快托管新系统研发进度,成功投产第四代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并在行业内首家推出直连式自动化电子对账系统,极大地提高了账务核对的效率、安全性和准确性。收支账户托管系统、XBRL 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和交易监督系统等一批新系统也相继顺利投产,科技创新有力地支持了业务的快速发展。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托管资产总净值达到 18,988 亿元,连续十一年居国内同业首位。本行相继被《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等境内外财经媒体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托管服务累计获奖数目超过20 项。
? 养老金业务
本行自 2005 年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资格后,于 2007 年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资格。近年来,本行在推进企业年金业务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职业年金、其他福利计划等提供服务。截至 2010年一季度末,本行共为 19,185 家企业提供养老金服务,受托管理年金基金 84 亿元,管理年金个人账户 690 万户,托管年金基金 1,000 亿元,管理其他养老金个人账户 61万户,托管其他养老金基金314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发挥业务资格齐备、服务网络健全、IT 系统先进等优势,不断推进各项养老金业务快速协调发展:
?C 发挥综合竞争优势,加大对大中型企业客户营销力度,以标准化企业年金计划产品为载体拓展中小企业客户市场;
?C 作为受托人发起推出“如意养老”系列企业年金计划产品,优化网上银行年金服务、电话银行年金服务、牡丹年金卡等功能型产品,丰富完善产品系列;
?C 不断调整优化业务运作模式,推进业务系统升级,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 贵金属业务
本行在品牌金、账户黄金和代理实物黄金买卖三大核心产品的基础上,着力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增加客户投资渠道。2009 年度,贵金属代理、自营业务交易量 992吨,其中,个人账户金交易量 722 吨,保持同业领先。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量1,835 亿元,持续领跑同业。
报告期内,本行把握市场机遇,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推出如意金积存业务,方便客户零星累积、摊薄平均投资成本;推出“如意金钱”、 “如意银章”、“如意银元宝”等多款品牌贵金属新产品;优化品牌金销售系统,增加客户购买选择;推出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双向市场保证金交易方式。
? 对公理财业务
2009 年度,本行累计销售对公理财产品 17,951 亿元。在《理财周报》举办的“2007 年首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榜”评选活动中,本行五款理财产品荣登“2007年中国最佳理财产品”榜单。
报告期内,本行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完善超短期产品线,推出多款无固定期限和 7 天、14 天、28 天固定期限滚动型超短期产品;推出投资股票现金选择权、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权等理财产品。同时发挥物理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网络优势,开展多业务线联动营销,推动理财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2、个人金融业务
客户基础
本行拥有雄厚的国内个人客户基础,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个人客户2.2 亿个,其中中高端客户超过2,600 万个。
经营举措
本行围绕打造“中国第一零售银行”的总体目标,坚持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推进个人金融业务流程再造,优化业务处理环节,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加快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转型:
?C 推进个人金融业务与公司金融业务协同营销,增强交叉销售,提升产品客户渗透率;
?C 加强网点渠道建设与转型优化,完善客户分层服务体系,实施服务精细化管理,扩展客户基础,提高中高端客户比重;
?C 加快个人融资服务、理财产品、银行卡等业务创新和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个人金融业务协调发展;
?C 加大个人金融业务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力度,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个人金融业务从业人员约 16 万人,个人客户经理团队市场竞争力领先同业。
市场地位与荣誉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本行个人贷款和个人存款余额均保持同业第一,市场份额分别为14.4%和 17.5%,其它各项业务始终保持行业领先。
本行个人金融业务的良好服务,获得市场的好评,报告期内,本行被《亚洲银行家》等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中国最佳多渠道银行”。
产品及服务介绍
本行的个人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个人存款、银行卡及个人理财等一系列个人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本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持续保持业内领先优势,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
?C 个人贷款业务市场份额行业第一;
?C 个人存款业务市场份额行业第一;
?C 信用卡业务市场份额行业第一;
?C 理财业务行业领先,理财金账户、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等针对特定的中高端客户群推出的理财业务快速发展,市场影响力日趋增强。
(1)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信用卡透支。为便于查阅,于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中所指的“个人贷款”均为扣除了本行境外运营的金额。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的境内个人贷款余额达到13,384 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是本行个人贷款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的境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666 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72.2%。
本行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及个人信用贷款等。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的境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799 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 13.4%。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余额分别为 1,498 亿元和421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余额的 11.2%和 3.2%。
个人贷款是本行个人金融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报告期内,本行把握国家刺激居民消费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个人信贷需求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市场营销和产品创新,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发展:
?C 根据国家政策指引,积极支持居民购买符合条件的普通自住房。建立和完善经营联动机制,发挥住房开发贷款对个人按揭业务的带动作用;
?C 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推出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个人循环贷款等新业务,充实个人信贷产品体系;
?C 优化业务流程,推广“直贷式”服务模式,实行标准化、电子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C 持续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幸福贷款”等品牌影响力。
(2)个人存款业务
本行提供以人民币和外币结算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服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境内个人存款余额49,774 亿元,其中活期类存款占比达39.4%。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个人存款业务发展,拓展本行资金来源:
?C 加强与对公业务协同营销,开拓优质企业代发工资和第三方存管等业务,拓宽个人存款资金渠道;
?C 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引导客户建立多元化投资组合,吸收结算交易资金和投资性资金;
?C 以优质理财产品分流存款,优化个人存款结构,推动个人存款与理财业务协同发展。
(3)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包括单币和双币信用卡及单币和双币借记卡。本行银行卡所用的“牡丹卡”品牌是中国最知名的银行卡品牌之一。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银行卡发卡量达到 3.0 亿张,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44.9%。
2009 年度,本行银行卡业务收入达 94 亿元,2007 年至 2009 年实现年均复合增长32.3%。报告期内,本行银行卡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2010 年一季度末 2009 年末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银行卡发卡量(万张) 30,438 28,910 23,832 21,012
借记卡(万张) 24,957 23,709 19,927 18,674
信用卡(万张) 5,481 5,201 3,905 2,338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消费额(亿元) 4,497 14,979 7,964 6,162
本行是中国银联(总部设于中国的银行卡网络组织)的创办成员之一,本行的银行卡在本行于国内自有的网络以及我国和多个其他国家内的银联网络通用。本行的双币信用卡和双币借记卡也可通过美国运通、MasterCard 和 Visa 的网络在全球使用。同时,本行广泛的自主开发服务网络,包括 24 小时呼叫中心、分行网点、电子银行网络和手机银行服务,也支持了本行的银行卡服务。
? 信用卡
本行在我国发行人民币信用卡及人民币美元、人民币欧元和人民币港币等双币信用卡,是中国信用卡发卡量最大、信用卡消费交易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卡业务坚持实施“规模化、精品化、全球化、专业化”的发展战略,采取多项措施,保持信用卡业务领先地位:
?C 完成国际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三卡整合”工程,实现产品功能整合与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C 扩大家电、铁路、商旅服务、移动支付等消费市场和新技术领域发卡合作范围,增加联名卡规模;
?C 充实特约特惠商户圈,与大型家电商场合作开展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扩大收单市场与透支规模;
?C 增设电话服务中心和VIP 客服中心,扩大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信用卡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品质;
?C 积极选择境外机构代理发卡,拓展海外信用卡市场。
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及消费额同业领先优势明显,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信用卡发卡量达 5,481 万张,境内信用卡透支余额 421 亿元。2009 年度,本行信用卡消费额4,490 亿元,2007 年至2009 年实现年均复合增长66.5%。
2009 年,本行相继荣获美国《读者文摘》信用卡发卡银行类信誉品牌金奖、美国运通“商务卡最佳市场推广奖”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最佳白金卡”称号。2008 年,本行荣获 VISA 国际组织“信用卡技术领先奖”及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最佳产品创新奖”。
? 借记卡
本行向客户发行人民币借记卡和人民币美元等双币借记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借记卡发卡量达 2.50 亿张。2009 年度,借记卡年消费额 10,489 亿元,2007 年至2009 年实现年均复合增长 51.9%。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借记卡业务领先优势:
?C 积极拓展联名卡业务市场,推出多种全国性和区域性联名灵通卡,丰富灵通卡产品线;
?C 推出符合人民银行PBOC2.0 标准的芯片借记卡,提升银行卡安全性和客户服务水平;
?C 建立以借记卡为平台的个人金融服务模式,提供标准化和分层化服务;
?C 发挥并持续增强牡丹灵通卡“综合交易账户”作用,将灵通卡与代发工资、结算汇款、理财产品、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联合销售。
(4 )个人理财业务
本行提供一系列的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包括财务顾问服务、投资管理产品、银行保险服务及委托代理服务。2009 年度,本行境内销售各类个人理财产品 15,278 亿元。其中,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累计销售 8,872 亿元,保持同业领先地位;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金额 4,878 亿元,同业领先优势明显;代理个人保险销售 724 亿元,保持同业领先;代理国债销售金额为804 亿元,持续保持同业第一。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策略,结合市场热点及需求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扩大个人理财市场领先优势:
?C 完善收益水平分级、风险度互补、流动性嵌套的银行理财产品体系,提升理财服务水平;
?C 积极推广投资于债券、票据、信托贷款等低风险、收益稳定型理财产品;
?C 完善客户分层服务,开发多款中高端客户专属理财产品;
?C 开展个人金融产品组合营销,推动个人理财业务与其他个人金融业务协同发展。
? 理财金账户
理财金账户是本行定位中高端客户的个人金融品牌,在个人客户中覆盖率和市场影响力稳步提高。
本行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理财金账户业务快速发展:
?C 持续推进理财金账户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品牌影响力;
?C 提供多款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加快专属贵宾服务渠道建设,丰富专属贵宾服务内涵,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C 推出理财金账户芯片卡,提升客户交易安全性;
?C 重视专属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个人客户经理队伍。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理财金账户客户达 738 万户,较 2007 年末增长了144.4%。2009 年,本行理财金账户荣获《第一财经》“年度零售金融品牌”称号。
? 财富管理业务
本行推广财富管理业务,为个人金融资产 100 万元至 800 万元的财富客户提供财富顾问、资产管理等个性化、专家级金融理财服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财富客户达到 56.1 万户。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财富客户专属渠道建设,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已累计建成财富管理中心 162 家;加快产品开发和创新,累计推出多款“工银财富”专属理财产品,并联合基金公司面向财富客户定向推出“一对多”基金专户理财产品;
注重品牌宣传和建设,“工银财富”品牌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
? 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为个人金融资产在 800 万元以上的高净值客户,提供以资产管理为核心、顾问咨询服务为重点的私人银行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促进私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
?C 搭建与优化服务网络,已建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太原、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成都等 10 家私人银行分部,服务地域延伸覆盖主要经济发达城市及地区;
?C 加快产品开发和创新,实施“核心-卫星”资产管理发展战略,丰富私人银行客户专享理财产品系列和专属服务方案,推出多款私人银行客户专享理财产品和专属服务方案,初步建立集商业银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服务在内的多元产品库,增强资产管理能力;
?C 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服务流程与标准精细化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私人银行客户数达到 1.49 万户。2009 年,本行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年度优秀私人银行团队”称号;2010 年荣获《欧洲货币》“中国地区最佳私人银行-固定收入财富管理银行奖”。
3、资金业务
经营举措
本行把发展资金业务作为推进经营转型和培育未来市场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加快开发各类金融工具,拓宽业务空间,提高在境内外各类金融市场运作本外币资金的能力和水平。
报告期内,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扩散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化。
中国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成功促使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本行资金业务运作所处的各类金融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在新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下,本行积极研究分析市场变化及经济走势,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审慎评估并寻求资金业务收益风险的恰当配置,适时调整投资与交易策略,加大资金运作力度,防范业务风险,实现资产规模与效益协调发展。
市场地位与荣誉
本行资金业务同业领先,报告期内,本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优秀交易成员”奖、“公开市场业务优秀一级交易商奖”;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优秀交易成员”奖、“年度最具影响力做市商奖”和“年度交易优秀奖”等奖项;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自营业务优秀结算成员”、“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优秀结算成员”、“国债柜台业务优秀承办机构”等奖项;荣获记账式国债优秀承销商奖。
产品及服务介绍
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投资组合管理和代理本行客户进行的资金交易等。
(1)货币市场交易
本行的货币市场交易活动主要包括:(i)短期资金拆借交易;(ii)回购和买入交易。
2009 年度,本行全年境内分行累计人民币融入融出量 134,993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了121.4%;全年外币货币市场交易量6,892 亿美元。
本行采取多种经营手段,促进货币市场交易业务稳健发展:
?C 根据货币市场流动性和利率走势,调整资金交易策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效益性统一、短期支付安全与长期持续发展的协调;
?C 把握资本市场新股发行节奏变化为本行带来的短期货币市场业务机遇,抓住新股发行重启机会,增加资金套利交易,提高融资业务收益率;
?C 外币方面,本行密切关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合理安排拆放期限;持续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维持较短拆放期限,确保资金安全。
(2)投资组合管理
? 交易账户
本行交易账户主要核算本行自营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我国政府、人民银行和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券和票据等交易及外汇买卖本外币债券交易、外汇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等。本行是国内银行间市场最大的做市商之一。另外,本行也通过利用衍生工具交易规避投资风险。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债券 90 只,在柜台记账式国债业务做市国债 68 只。2009 年度,本行全年人民币债券交易账户交易量达 2.60 万亿元;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量达 605.45 亿元;外币债券交易量达 401 亿美元。
本行自营资金交易稳健发展,主要是因为本行坚持实施以下各项措施:
?C 结合人民币债券价格指数整体趋势的判断,制定针对性的交易策略,通过调整仓位和资产组合久期,有效降低资产组合市场风险;
?C 把握市场利率走势,加强银行间市场做市交易力度和套利交易力度,提高交易收益;
?C 实现人民币利率衍生产品交易电子化系统管理,提升做市交易能力;
?C 加强研究团队建设,提升对市场利率趋势的预判能力;
?C 积极开展人民币利率衍生产品交易,加强波段操作,及时调整各期限风险敞口;
?C 外币方面,本行积极把握市场波动机会,根据对市场走势判断,适时调整久期交易策略,赚取交易收益。
? 银行账户
本行银行账户核算本行出于持有目的而进行的投资。目前本行的投资组合包括我国政府、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少量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发行并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本行也持有境内企业所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在境外市场,本行也对外国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和国际组织发行的达到投资级别的外币债券进行投资。
本行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银行账户中的投资交易稳健发展:
?C 把握市场利率走势,通过调整组合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C 关注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投资品种以主权、准主权类债券为主;
?C 结合不同时期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特点,及时调整投资重点,合理搭配国债、金融债及央行票据比例,并把握直接融资市场迅速发展的市场机遇,适度提高对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产品投资力度;
?C 外币方面,把握国际金融市场走势,调整债券利率与产品结构,择机减持涉险外币抵押债券,控制信用风险。推进非美元币种多元化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3)代理客户资金交易
本行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资金业务服务。本行提供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汇掉期、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服务;也代理客户进行 24 小时外汇交易、远期货币合约、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服务。2009年度,本行完成代客结售汇及外汇买卖量 2,862 亿美元。创新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业务规模,完成代客结构性衍生产品交易量为 822 亿美元。
本行采取多种经营手段,促进本行代理客户资金交易发展:
?C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加强业务创新,防范业务风险,提高代客资金交易产品定价和服务能力,稳步推进代客资金业务发展;
?C 加强产品创新,扩充业务种类,推出“汇择通”结售汇新产品,开发低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进一步拓展代客交易,扩大交易规模和收益,不断开发新的交易利润增长来源;
?C 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客户权益;
?C 加强技术创新,投产结售汇自动报表系统及综合询价交易系统等业务处理系统,提高结售汇业务处理自动化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C 推进全球资金交易网络建设,提升资金交易能力;
?C 积极推介人民币利率衍生产品的客户化应用,积极培育代客交易需求,提高风险对冲水平,推动代客人民币利率掉期业务发展。
4、国际化业务发展
本行把握国际金融市场变革重组机遇,以打造全功能、全球化的大型金融集团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全球 21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 23 家营业性机构,境外机构总数 159 家,与 126个国家和地区的 1,411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网络布局不断优化,国际化经营平台进一步完善。
此外,本行的境外资产规模逐年上升、经营情况良好,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境外运营资产规模上升到 561 亿美元,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58.5%。2009 年度,海外机构实现税前利润38.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5.0%。
本行采取的促进国际化业务发展的主要战略与举措包括:
?C 以亚洲和新兴市场为重点,坚持新兴与成熟市场、申设与并购、物理与电子渠道并举,加快境外机构网络布局;
?C 依托境外综合牌照优势和FOVA 系统较强的产品支持能力,在做好存贷汇等基础业务的同时,着力打造零售、资金清算、贸易金融、全球现金管理、专业融资、投资银行、银行卡、网上银行、资产管理等九大全球产品线,推动境内优势产品线全球服务能力的提升;
?C 紧跟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对全球化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5、综合化业务发展
近年来,本行抓住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法律环境和政策条件逐渐宽松的机遇,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打造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依托集团客户、资金、信息优势推进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等业务发展。本行主要通过专业化的控股公司实施综合化经营战略,主要包括:
(1)投资银行
本行的全资子公司工银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上市保荐与承销、股本融资、债券融资、直接投资、证券经纪及资产管理等多种投资银行业务。截至 2009 年末总资产达 5.77 亿美元,净资产4,966 万美元,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794.6 万美元。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工银瑞信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截至 2009 年末,公司旗下共管理 11 只共同基金,管理的共同基金资产规模约 627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8.36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6.75 亿元人民币,年度实现净利润 1.76 亿元人民币。
工银瑞信被《中国证券报》杂志评为“2008 年度金牛基金管理公司”;被《证券时报》杂志评为“2008 年度中国明星基金公司”;被《理财周报》杂志评为“2009 中国最受尊敬基金公司”。
(3)金融租赁
本行的全资子公司工银租赁主要从事金融租赁业务。截至 2009 年末,总资产330.82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53.88 亿元人民币,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2 亿元人民币。2009 年 9 月,本行对工银租赁增资30 亿元,进一步促进租赁业务健康、快速地发展。
工银租赁被《金融时报》杂志评为 “年度最佳金融租赁公司”(2009 );被《第一财经》杂志评为“最佳行业促进奖”(2009)。
6、品牌与服务
本行将服务与品牌提升作为一项重要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服务理念,着重从健全服务管理组织架构、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质量监测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服务水平提升。
本行深入实施个人金融业务流程优化工程、信贷和对公业务流程改造项目,着重深化运营管理改革,通过后台监督体系改革、远程授权、业务集中处理实现后台营运资源的整合和集约,提高后台对前台服务客户的支持能力;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个人金融业务精细化服务计划的推行,制定各层次渠道服务标准,客户体验得到明显改进;引入第三方独立调查,开展客户满意度监测,强化服务质量检测考评。
本行加快产品创新,建立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客户体验机制,实施产品竞争力评估、新产品立项风险评估,提升产品设计标准化程度;打造了一批适应客户需要、业界领先有竞争力的平台、系统和产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奥运服务年”、“服务品质提升年”等主题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客户服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以服务的提升带动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在中国《银行家》杂志“2009 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本行“产品与服务”指标排名名列第一。
本行积极实施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ICBC 品牌。已经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结构简洁、服务特色的品牌体系,成为中国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强、客户群体广泛、品牌价值和认知度最高的银行。在国际市场研究机构明略行(Optimor)公布的2009 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中,本行品牌价值列金融类榜单之首。
本行积极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以业务和产品定位品牌的方式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特色定位品牌的转变,综合运用网点、网站、大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增强品牌传播效果,扩展品牌内涵。加大品牌建设的投入,增强品牌建设的推动力。进一步优化工商银行的整体品牌形象,在继续彰显规模、实力与稳健的同时,更加突出创新、专业、亲和与国际化等工商银行品牌新特质的传播。全面梳理整合子品牌,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特色定位品牌的新体系。
五、产品和服务定价
(一)我国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1、贷款和存款利率
商业银行应在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的浮动区间内订立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内有效的基准利率。
(1)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调整时间 五年以上
(含六个月) (含一年) (含三年) (含五年)
2006.08.19 5.58 6.12 6.30 6.48 6.84
2007.0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7.05.19 5.85 6.57 6.75 6.93 7.20
2007.0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08.22 6.21 7.02 7.20 7.38 7.56
2007.0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2)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定期存款
调整时间 活期存款
三个月 半年 一年 二年 三年 五年
2006.08.19 0.72 1.80 2.25 2.52 3.06 3.69 4.14
2007.03.18 0.72 1.98 2.43 2.79 3.33 3.96 4.41
2007.05.19 0.72 2.07 2.61 3.06 3.69 4.41 4.95
2007.07.21 0.81 2.34 2.88 3.33 3.96 4.68 5.22
2007.08.22 0.81 2.61 3.15 3.60 4.23 4.95 5.49
2007.09.15 0.81 2.88 3.42 3.87 4.50 5.22 5.76
2007.12.21 0.72 3.33 3.78 4.14 4.68 5.40 5.85
2008.10.09 0.72 3.15 3.51 3.87 4.41 5.13 5.58
2008.10.30 0.72 2.88 3.24 3.60 4.14 4.77 5.13
2008.11.27 0.36 1.98 2.25 2.52 3.06 3.60 3.87
2008.12.23 0.36 1.71 1.98 2.25 2.79 3.33 3.60
随着我国政府进一步放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在确定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人民币存款利率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下表列出所示期间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贷款 存款
自2004 年 1 月 1 日 自2004 年 1 月 1 日
自2004 年 10 月 29 自2004 年 10 月 29
期间 至 2004 年 10 月 28 至 2004 年 10 月 28
() 日起 日起
日 1 日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无限制(城市信用社
的 170% (农村信用和农村信用社为人民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民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民
利率上限
社为人民银行基准 银 行 基 准 利 率 的 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利率的200%) 230% )
不低于人民银行基 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民
利率下限 () 0%
准利率的 90% 利率的90% 2 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注:(1)个人住房贷款、优惠贷款和若干其他国务院指定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2)2005 年 3 月 17 日至2006 年 8 月 18 日期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监管规定与其他种类贷款相同;2006 年8 月 19 日至2008 年 10 月 26 日期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90%调整为 85%;自2008 年 10 月 27 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不低于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自 2010 年 4 月17 日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1 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自2004 年 1 月 1 日起,允许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对于公司类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商业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按月、按季或按年调整浮动利率条款。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和一些其他特定贷款,浮动利率条款一般在适用基准利率调整后下一年的 1 月 1 日重新确定。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自 2006 年 8 月 19 日起至2008 年 10 月26 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85%;自2008 年 10 月27 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70%。自 2010 年 4 月 17 日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自 2004 年 10 月 29 日起,除协议存款外,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定人民币存款利率,条件是所设定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适用基准利率。协议存款指中资保险公司存款额等于或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 5 年的存款,或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存款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且存款期限超过 5 年的存款,或中国邮政存款额等于或大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3 年的存款。
外币方面,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金额低于等值 300 万美元的美元、港元、日元或欧元的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小额外币计价存款利率上限,其它外币存款利率一般不受管制。
2、中间业务收入产品和服务定价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非利息收入产品和服务,项目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其它业务;其它非利息收入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商业银行至少要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 15 个工作日前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至少在 10 个工作日前在相关的营业场所公告。
(二)本行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本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监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人民币企业贷款利率不能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90%,住房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基准利率的 70%,外币贷款的利率一般不受中国法规所限制。本行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的价值、贷款用途及期限、贷款成本、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预期回报率、本行的市场定位和竞争者的价格等因素为产品定价。
根据现行中国法律及法规,本行活期和一般定期人民币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已放开了对金融机构之间人民币存款利率的管制,本行可以自主与金融同业客户协商定价。此外,金额低于等值 300 万美元的美元、港元、日元或欧元等存款利率按照本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执行,其它外币存款利率由本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本行若干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受政府指导价控制,包括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而其他手续费和佣金业务产品和服务的收费可由本行根据市场情况与本行的融资成本自主决定。
本行也采用和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授权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本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根据多种因素决定,包括我国资金市场的现行利率动态、本行存贷款的利率结构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设定的战略目标。
根据适用的规定、监管要求及指引,本行根据对相关风险调整收益的评估来设定产品价格。在制定价格时,本行考虑的因素中包括本行资产的风险状况、单个客户对本行业务的贡献度、本行的成本、预期的风险调整后和成本调整后的回报率以及本行的内部资金定价标准等。此外,本行还考虑整体市场状况以及竞争对手所提供的类似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六、分销渠道
本行通过多种分销渠道提供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机构区域布局调整、网点升级改造与功能体系分层分类的渠道建设,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传统分行网点方面,不断培育和提升分支机构核心竞争力,统筹各类渠道建设,优化网点区域布局,推动网点经营转型,巩固本行渠道优势。同时,本行持续整合电子银行网络与传统分行的一体化运营,以总交易量计算,本行的电子银行服务(包括自动柜员机、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规模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
近年来,本行荣获了《环球金融》、《证券时报》、和讯网等机构授予的“全球最佳综合企业银行网站”、“亚洲最佳综合个人银行网站”、“最佳手机银行”、“最佳营销推广”、“最佳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杰出贡献奖”、“手机银行最佳理财应用奖”、“最佳用户感受奖”、“用户满意的电子金融品牌”等多项大奖。
1、境内机构
本行拥有深入覆盖全国的境内分行网络。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境内拥有16,229 家机构,包括总行、31 个一级分行、5 个直属分行、27 个一级分行营业部、390个二级分行、3,058 个一级支行、12,679 个基层营业网点、34 个总行直属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4 个主要控股公司。
报告期内,本行在保持物理网点总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持续优化网点区域布局,不断推动网点功能转型:
? 对省会城市、重点大中城市及经济发达县域予以适度网点资源倾斜,不断升级改造低端网点,推动网点经营转型,实施网点布局优化和战略转型项目;
? 根据网点目标客户定位和营运管理的不同,积极探索构建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具有本行特色的财富管理中心、贵宾理财中心、理财网点及金融便利店等网点运营管理的新模式;
? 加强培训客户经理、理财师以及其他网点人员,提升人员技能,提高各营业网点的客户服务能力;
? 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发起设立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和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将本行服务网络深入农村金融领域。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网点区域布局优化方面,本行在发达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网点数量占境内机构比重提高至 44.3%,较 2007 年末提高了 0.6 个百分点。功能转型方面,自 2007 年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共建成财富中心 162家,贵宾理财中心3,726 家。
2、境外机构
本行在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法兰克福、卢森堡、首尔、釜山、东京、伦敦、阿拉木图、印度尼西亚、莫斯科、多哈、迪拜、悉尼和纽约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分行或子公司。本行境外机构数量从 2007 年末的 112 家增加到 2010 年一季度末的 159 家,与 126个国家和地区的 1,411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网络布局不断优化,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平台进一步完善。2007 年以来,本行收购了加拿大东亚银行 70%的股权、泰国ACL 银行的控股权,澳门分行与诚兴银行整合为工银澳门,河内分行开业,阿布扎比和迪拜分行、马来西亚子银行获批,境外网络布局已具规模。
3、电子银行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电子银行客户数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123.1%。2009 年度电子银行交易额较 2007 年增长了 76.2%;2010 年一季度,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业务笔数比例为 52.4%,较2007 年提升了 15.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行紧密结合客户需求,优化原有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丰富产品功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持续完善本行电子银行渠道建设:
? 重视品牌建设,打造多个全国知名电子银行专业品牌,包括本行电子银行服务的核心品牌“金融@家”和提供电话银行服务的“工银95588”等;
? 开展电子商务、手机银行(WAP )等多项营销推广活动,提升电子银行品牌知名度,推动客户规模和业务量持续增长;
? 完善电话银行及门户网站等金融服务内容,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自助银行
本行通过自动柜员机等自助终端设备提供自助银行服务。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拥有自助银行 9,067 家,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85.4%;拥有自动柜员机37,086 台,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58.4%。2009 年自动柜员机交易额达到 20,469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了91.4%。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大自动柜员机等自助终端设备投放,优化自助设备服务网络布局;推出功能简单、操作便捷的自助终端设备,方便客户办理查询、转账汇款、缴费等简单业务;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和便捷度;加强自助终端业务宣传推介,引导客户使用自助终端办理业务,提高自助设备使用效率,有效分流业务。
(2)网上银行
本行通过本行网站 为广大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同时通过“银企互联”服务向大型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专用的服务。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109.1%;个人网上银行客户较2007 年末增长 107.4%。2009 年度,本行企业网上银行交易额较 2007 年增长 57.9%;
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较2007 年增长329.5%。
报告期内,本行重点推出面向大型集团企业客户的网上大企业跨行资金管理系统和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企业网上银行在线财务软件,提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能力;率先推出网上金融超市、向境外 VISA 卡汇款等创新产品,为个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网上银行服务;开通贵宾版个人网上银行,为优质客户提供专属服务通道、服务区域、金融产品及优惠活动;引入客户体验机制,开展个人网银、企业网银、手机银行(WAP )等产品功能精细化项目;推出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 )代理注册国内网上银行,提升了网上银行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本行的网上银行服务广受认可。报告期内,本行多次荣获《环球金融》杂志“全球最佳综合企业银行网站”、 “全球最佳存款服务网上银行”、“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等奖项。
(3)电话银行
本行通过境内各地通用的“95588”接入号码、香港通用的“21895588”接入号码,提供一年 365 天、一天24 小时的电话银行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一体化电话银行重构,推出电话银行一号通支付、400 贵宾专线、电话银行预约、电话银行个性化菜单定制等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电话银行产品和功能,推出电话银行跨行汇款、代理销售保险、外币基金等新产品,优化电话基金、缴费通等功能;优化电话银行公共语音菜单,方便客户操作;推进了电话银行集约化经营和标准化服务进程。
本行电话银行服务广受认可。2009 年,本行 95588 电话银行荣获人民银行举办的2009 中国国际金融展“优秀金融产品奖”和“优秀金融品牌奖”。2008 年,本行在第五届亚太最佳呼叫中心评选中,荣获“亚太最佳呼叫中心”、“中国最佳呼叫中心”、“中国最佳呼叫中心管理人”三项大奖。2007 年,本行在中国最佳呼叫中心评选中,荣获“最佳全国呼叫中心管理团队”、“最佳呼叫中心管理人”;在第四届亚太最佳呼叫中心评选中,获“中国呼叫中心特别贡献奖”。
(4 )手机银行
通过本行的手机银行系统,客户可通过其手机的短信服务进行多种银行业务交易,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和缴费等。本行还通过手机短信向客户提供通知、提醒和其他服务。本行手机银行客户数量及交易金额迅猛增长,抢占了境内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本行推出通过 WAP 方式接入手机银行业务,拓展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和功能,满足 WAP 客户群对于账户管理、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投资理财和消费支付等金融服务需要;新推出手机银行(WAP )3G 体验版,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查询、转账、缴费等银行服务;加强与通信集团合作,降低手机银行客户门槛,提高手机银行(WAP )安全性。
七、主要贷款客户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7%,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0.5%。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 1,560.42 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6%。
八、信息科技
经过多年发展,工商银行逐步建立了与国际大银行相适应的科技体系和技术平台,为全行各项业务发展创新和经营管理改革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支持本行业务平稳运行
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完善生产运行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近年来,随着本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全行业务量不断增长。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数据中心日均业务量达到 1.27 亿笔,较 2007 年末提高了 56.9%;日均峰值业务量超过 1.73 亿笔,较 2007 年末提高了 54.9%。在业务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本行信息系统整体可用率保持在 99.95%以上,支持全行业务稳定运行,为全体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的服务。
1、全行灾备系统持续完善,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行已建成了千公里级灾难备份系统,达到了国际灾备六级标准(最高为七级)。制定了对全部应用系统的分等级灾备标准和完整的灾备保护策略。本行已启动“两地三中心”建设,在原有的上海数据中心、北京备份中心基础上,再建设上海同城热备份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本行信息系统和业务连续运作能力。
2、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行自动化和监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操作风险。本行逐步提高系统操作的批量操作自动化,减少人为操作风险;建立了统一集中的监控管理平台(ECC ),实现了对各业务系统按渠道、按业务种类的监控,提高了系统监控和响应能力。
3、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成效显著。本行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客户端安全管理项目实施,加强对员工使用的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更好地防范计算机病毒入侵和信息泄漏等风险;强化电子银行安全防范,建立了专门的信息安全防护队伍,确保客户信息以及网上银行等系统的安全。
(二)科技体系对银行业务运营形成了良好的支撑
本行坚持自主研发原则,建立了覆盖范围广、种类及功能齐全的应用产品体系,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为本行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流程再造、构建全球化服务平台、实现经营模式转型、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1、支持本行产品创新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为广大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本行先后开发了银行户口、本外币理财、全球现金管理、国际结算、外汇汇款、全球快汇、贵金属买卖等种类齐全的优势产品;
(2 )支持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建成了包括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WAP 手机银行和多媒体自助终端在内的,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产品系列齐全、功能丰富的电子化服务渠道,并在国内率先推出了支持 3G 技术的手机银行;
(3)提升银行卡竞争力在国内率先发行了符合 EMV2000 国际标准的信用卡和符合 PBOC2.0 规范的信用卡,具有了将银行、交通、教育、医疗、保险等资金处理集中在同一芯片卡(市民IC 卡)的能力。
2、为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提供技术支持
(1)实现对境外业务统一管理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FOVA 系统已基本覆盖了全部境外营业机构,本行基本建成了全球一体化科技平台,从而为境外业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2 )实现信息集中、支持客户管理搭建了数据仓库平台,实现了本行由数据集中向信息集中的转变,不断加强数据挖掘和分析,优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CRM、PCRM )、综合统计系统(CS2002 )、业绩价值管理系统(PVMS )等分析型应用系统;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客户关系分析和营销管理平台,通过对客户信息以及客户使用本行金融产品的分析,实现对客户的划分和差异化营销;
(3 )财务集中研发推广了财务综合管理系统,支持全行财务集中到一级分行;通过财务会计报告管理系统,实现了各项对外披露信息的自动化生成。
3、为不断提升风险控制水平提供保障
(1)信用风险持续优化法人/个人信贷管理(CM2002/PCM2003 )等系统,增强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构建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打分卡体系,为实施内部评级高级法奠定良好基础;
(2 )市场风险研发了市场风险管理核心系统,建立起统一、集中的市场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管理平台;优化了利率管理系统,为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提供全面的信息。
(3)操作风险搭建起集中、全面、共享的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平台,提升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优化实时清算系统、参数管理集中、集中对账系统等系统功能,不断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拥有中国银行业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在信息技术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内外市场和机构的肯定。2008 年和 2009 年,本行连续荣获 CECA 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中国企业信息化 500 强”,并名列第一;2006 年、2007 年和 2008 年,本行荣获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网络应用创新奖”、“全球银行现金管理项目奖”和“全球最佳业务连续性管理奖”三个科技奖项;
2007 年和 2009 年,本行荣获中国
《银行家》杂志“最佳IT 银行”称号。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土地使用权)、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及运输工具。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及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固定资产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账面原值 122,776 120,332 108,013 98,341
累计折旧 38,122 35,265 27,713 21,056
减值准备 440 441 541 657
固定资产净值 84,214 84,626 79,759 76,628
(一)主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及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账面原值 84,728 79,067 74,645
累计折旧 15,509 11,470 8,063
减值准备 436 534 646
净值 68,783 67,063 65,936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及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土地使用权的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账面原值 25,374 25,138 24,807
累计摊销 2,548 1,931 1,292
减值准备 154 170 197
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净值 22,672 23,037 23,318
1、境内自有物业
①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本行拥有24,736 处证载建筑面积总计为 23,936,564.37平方米的房屋,其中:
? 本行已经取得 22,503 处合计证载建筑面积为 23,083,447.98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相应占用土地 16,341 宗,合计占地面积为16,062,848.23 平方米,均系通过出让方式或作价入股方式取得该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本行已经取得 338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282,585.39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相应占用土地 148 宗,合计占地面积为 495,256.87 平方米,并已经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该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本行已经取得 664 处合计证载建筑面积为 570,531.00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尚未取得该等房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本行已经取得 252 宗合计占地面积为 360,494.50 平方米的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尚未取得该等土地上 426 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土地中,246 宗 355,091.06 平方米土地为出让或作价出资土地,6 宗 5,403.44 平方米土地为划拨土地。
? 本行实际占用 805 处房屋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本行认为,如果由于上述所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问题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而必须搬迁时,本行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②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已与第三方签订了 809 份房屋购买协议,购买809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436,627.54 平方米的房屋。
2、境内租赁物业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共承租8,477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2,559,690.28 平方米的房屋,其中:
? 本行承租的 3,828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1,247,256.48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或所有权人同意函,该等租赁合法有效。
? 本行承租的 4,649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1,312,433.80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或所有权人同意函。其中有 1,954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559,074.84 平方米房屋的出租方出具书面确认函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诺赔偿本行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属问题而遭受的损失;有 2,695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753,358.96 平方米房屋的出租方未出具前述确认函或未在租赁合同中作出前述约定。
? 本行承租的上述房屋中,有 598 处合计建筑面积 188,324.24 平方米的房屋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余 7,879 处合计 2,371,366.04 平方米的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本行认为,如果因租赁房屋的权属问题原因或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本行无法继续租赁该等房产而必须搬迁时,本行可以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及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建工程的原值、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在建工程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年初余额 5,331 2,667 2,908
本年增加 7,345 5,101 2,390
转入固定资产 3,737 2,296 1,600
其他减少 138 141 1,031
年末余额 8,801 5,331 2,667
减:减值准备 108 142 149
年末净值 8,693 5,189 2,518
(三)其他主要固定资产
本行其他主要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及运输工具。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及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上述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账面原值 32,584 27,326 21,936
累计折旧 18,737 15,142 11,748
办公设备及计
减值准备 4 6 9
算机
净值 13,843 12,178 10,179
成新率 42.48% 44.57% 46.40%
账面原值 3,020 1,620 1,760
累计折旧 1,019 1,101 1,245
运输设备 减值准备 1 1 2
净值 2,000 518 513
成新率 66.23% 31.98% 29.15%
注: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原值×100%
十、主要无形资产
(一)本行的主要无形资产
本行主要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本行以“中国工商银行”及“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ICBC”及行徽“ ”等品牌名称及标志经营业务。
1、商标
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中国境内依法拥有共计249 项注册商标。
2、专利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的仍在有效期之内的专利权共计52 项,其中包括28 项发明专利和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著作权
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了共计 106 项著作权。
4、域名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了共计 39 项域名,均在有效期之内。
(二)本行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包括电脑软件及其他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与有效受益年限的较低者平均摊销。对于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行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及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账面原值 2,770 2,640 2,056
累计摊销 1,685 1,469 1,024
减值准备 10 10 12
净值 1,075 1,161 1,020
十一、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总行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近三年新增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批准或备案。本行及境内分支机构获得的业务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除部分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因机构升格、更名等原因正在办理新的《金融许可证》,本行总行及其他境内分支机构均已经取得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本行将督促相关分支机构尽快办理上述《金融许可证》。
(二)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总行及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或其他外汇业务的境内分支机构均已经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其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或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备案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除部分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因到期换证、机构升格、更名、增加业务范围等原因正在办理新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本行总行及其他境内分支机构均已经取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本行将督促相关分支机构尽快办理上述《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十二、抵债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新增抵债资产,积极推动抵债资产处置工作。截至 2009 年末,本行因贷款而产生的未处置的抵债资产余额为 23.56 亿元,较2007 年末下降46.9%。
第六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近年来风险管理取得的成果及进一步改善措施
(一)近年来风险管理取得的成果
2006 年上市以来,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内部评级法建设,采用先进风险计量方法,逐步构建了同业领先的风险信息系统,基本形成了具有本行特色的、不断健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近年来,本行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总体可概况为“全流程、全覆盖、新标准、新技术”,即风险管理贯穿风险识别和量化、控制、监测考核、报告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了集团层面、全部境外分支机构、全部业务范畴;率先在国内研究开发新资本协议中所要求的各类风险计量方法,风险计量水平领先;建立了业内领先的、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的IT 系统,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本行的风险管理成效显著,资产质量持续优化,在中国银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35%、1.54%、2.29%、2.74%,呈逐年下降趋势。
1、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调整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提高集中风险管理能力
? 按照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全面风险管理与专业风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组了风险管理相关部门;
? 风险管理体系中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巩固,对各种风险进行细分管理,进一步提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量化和管控能力;
? 风险治理顺畅,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各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与互助结合,职能独立、互相协助;
? 从分散式风险管理向集中式风险管理转变,数据、监控、报告集中统一实施,加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的全行集中统一管理。
(2)制定全行风险战略与风险偏好
? 制定了《2009 -2011 年风险管理规划》,在总结近三年风险管理情况基础上,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本行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提出风险管理规划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并对规划期内风险管理举措提出具体要求;
? 在坚持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兼顾全面性和现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初步完成风险偏好指标选取和目标取值,明确风险偏好的量化标准。
(3)完善“一个框架、三个办法”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 修订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借鉴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精神和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明确提出风险管理的原则、发展目标和前瞻性要求;
? 制定了中国银行业第一个规范的《风险报告制度》,率先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的风险报告体系;
? 制定了《风险管理评价办法》,首次实现了以定量标准为主、全面系统评价分支机构各类风险管理情况的评价方法;
? 制定了《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试行)》,实现了对风险管理的过程控制,对组合层面的风险、可计量、可控制的主要风险指标定期设定控制限额。
(4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系统建设
? 研究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支持平台总体建设方案》,推动全行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高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
? 各部门根据该方案开发投产了全面风险报表子系统(二期)、信用卡实时监控系统、押品价值评估系统、利率管理系统(一期)、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系统、反洗钱监控系统优化项目等风险管理系统,有力提升了全行风险评估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实施全面的风险限额管理
本行制定了实施全面风险限额管理方案,定期开展限额指标监测,针对超限额情况提出管理建议:
? 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方面,制定并开始实施国家、行业的限额管理实施方案;
? 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方面,建立起交易账户分层次、分产品、分结构的限额管理体系,完善总行和分支机构限额指标余额及变动情况监测分析;
? 操作风险限额管理方面,建立起系统的操作风险限额监测机制,监测分析各分行操作风险损失率,指导分行改进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6)建立全方位的责任约束体系
? 根据分支机构不同的风险控制能力,实行了差异化的授权制度;
? 对业务流程,实现了计算机系统刚性控制;
? 对机构,制定和实行了机构停复牌制度;
? 对个人,制定和实行了责任人追究制度。
(7)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文化和团队建设
? 推动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在全行各部门、各级机构的传播,加强对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形成具有本行特色的不可复制的风险管理文化;
? 注重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业化、复合型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初步建立起一支拥有近2 万人的风险管理队伍。
2、风险计量工作全面推进,同业领先
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本行率先在国内研究和开发新资本协议中所要求的各类风险高级计量方法,自主开发了风险计量、应用与分析的近 30 个 IT 系统,已基本完成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的相关建设,并积极开展第二支柱建设、开始研究第三支柱建设,达到国际水平。
(1)信用风险基本达到内部评级法的要求
? 建立内部评级 IT 系统和内部评级的方法体系,积累了较为完整的电子化风险数据,其中法人客户数据积累近 10 年,满足新资本协议数据要求,业内领先;
? 相继完成非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法和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法项目,计量成果广泛应用于贷款定价、审批授权、信贷政策等各个方面;
? 开展信用风险高级计量项目,解决了组合风险计量、衍生产品 EAD 计量问题,建立了压力测试的情景及方法论体系。
? 实施信用风险计量验证项目,对计量方法、结果、制度、流程以及 IT 系统进行独立第三方的全面验证。
(2)按照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要求构建市场风险计量技术
? 实施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市场风险计量和控制水平,实现市场风险计量的集中统一管理。自 2008 年二季度开始,本行采用历史模拟法(选取99%的置信区间、1 天的持有期,250 天历史数据)对总行本部交易账户(包括本外币债券、人民币结售汇和外汇买卖等产品)计量VaR 。
? 启动金融市场业务与风险管理自主研发项目,通过自主研发掌握国际先进的风险计量技术和定价技术,工行将采用基于全定价的历史模拟法来计量VaR,开发 VAR 计量模型,及金融市场业务产品定价/估值模型、敏感度计算方法等一系列市场风险计量方法论,全面提升工行市场风险量化水平。
? 制定市场风险计量方法,规范市场风险计量方法论和技术。
(3)操作风险达到标准法的要求
? 在国内率先启动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项目(AMA ),提高数据收集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并通过对操作风险数据的集中管理逐步形成统一的操作风险数据集市,提升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
? 加强操作风险损失事件验证工作,提高损失数据统计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丰富完善了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及情景分析等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加大在业务中的应用力度,操作风险管理的敏感度和可靠性逐步增强;
? 制订了操作风险标准法计量实施细则,规范了标准法计量规则和流程。
3、进一步完善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的IT 系统
本行建立并完善了覆盖风险识别与量化、风险控制、监测考核、风险报告的风险管理全流程的IT 系统,主要风险的管理流程及相应的IT 系统如下:
(1)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工商银行涉及信用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包括资产管理系统(CM2002/PCM2003 )以及正在开发建设的新一代资产管理系统(境外版)。
资产管理系统(CM2002/PCM2003 )是工商银行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在开放平台体系下建成的集中式、网络化、大规模的集中数据库应用系统,涵盖了工商银行公司及个人客户的全部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管理
法人信贷管理系统 个人信贷管理系统
客户 风险 评级
准入 计量 授信
控制 控制 控制
不良信用客 内部评级法类风险管理系统 其他关联系统
特别关注客
户欠款扣收
户信息系统 系统 非零售内容评级系统 评级授信系统
人民银行个 人民银行企 客户评级系统
人征信系统 业征信系统 债项评级系统
RAROC评级系统
银监会信息
披露系统
零售内部评级系统
本行依托数据大集中优势,先后构建以法人信贷管理系统(CM2002)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PCM2003 )为代表的新型信贷管理系统,辅以特别关注客户信息、人行征信、评级授信管理、内部评级法管理等系统,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应用系统体系,实现工商银行全行信用风险资产业务全面整合和业务流程再造。
? 本行在国内率先建成全行统一的法人信贷管理系统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涵盖了全行公司及个人客户的全部信贷业务。通过集中式的全行数据管理,实现了信贷业务流程的自动化、规范化和刚性控制,推进了本行信贷业务内部管理改革与创新,提升了风险控制能力;
? 在客户准入控制方面,形成了以特别客户关注系统 CIIS 为门户,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集群,与法人信贷管理系统、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无缝连接,进一步提升防范不良客户的信用风险,尤其是跨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
? 在风险计量及监控方面,建立了全行统一的非零售和零售信用风险计量及管理体系,实现了信用风险管理从单纯的风险控制和监测功能向风险计量和分析精细化转变,并将量化结果在风险管理全流程中应用,实现和前台信贷、信用卡等系统的连动机制;
? 在评级授信方面,通过统一的授信生成和控制体系,涵盖各类客户的授信测算和授信额度申请审批流程,对贷款、票据、资金交易等各项业务进行统一授信控制,有效防范信贷和非信贷风险。
(2)市场风险管理系统
为将金融市场交易系统的各类资金业务纳入统一的市场风险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全面系统地提供风险管理信息,本行建立了覆盖前台交易簿记、中台风险计量控制、后台账务清算全流程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架构。
金融市场交易 风险控制计量 账务核算清算
数据采集 提交
录 存 处
入 储 理
交 计 账
易 算 务
风险管理系统 核算清算系统
路透Kondor+
彭博BTS 市场风险管理系统 Misys Summit
N
Misys Summit O
V
产品控制系统 A
BIFT
BIFT
? 在前台交易层面,人民币固定收益和债券业务通过本行自主研发的 BIFT 系统进行管理;外币交易、外币货币市场交易业务通过 Kondor+系统进行管理;
外币固定收益业务通过 BTS 系统进行管理;复杂外币衍生产品通过 Summit系统进行管理;
? 在中台风险计量及管理层面,依托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实现市场风险的数据集中、计量集中和管理集中,支持金融市场业务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的每日 Var计量、压力测试、回溯测试、限额管理等业务功能。同时,通过本行的产品控制系统,独立核实并分析金融市场业务产品的头寸、价格及损益,确保金融市场业务交易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成为防范虚假、错误交易的重要手段;
? 在后台核算层面,通过 BIFT 系统、Summit 系统实现账务核算,并联动本行核心应用系统 NOVA 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实现了后台与前台、中台的对账功能。
(3)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贯穿事前管理、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依托系统硬控制手段来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着力提升风险集中控制水平,加强对高风险业务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同时,本行正在大力推进实施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系统建设,提升本行操作风险管理及计量水平,满足新资本协议高级法达标实施要求。
事前管理 事中控制 事后监督
主机柜员管理 业务参数管理 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
行内用户统一认证 会计要素管理 客户对账系统
批量代理业务管理 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应用
管理系统
业务集中处理
远程授权管理
业务运营风险管理
? 在内部柜员管理方面,通过柜员权限卡及对岗位权限的参数定义与管理,建立了岗位职能、业务范围、业务操作间的刚性控制。通过全行统一认证系统实现开放平台系统用户与各专业系统、岗位权限、业务操作间的灵活定义与刚性控制;
? 基于“业务管理参数化”的设计思想,实现对业务处理流程和账务处理逻辑的全面规范和控制。基于“事权划分、事中授权”的管理原则,实现了会计要素调拨、存取等环节有关审批操作的刚性控制管理。通过推进业务流程前后台分离,构建全行业务集中处理体系,实现风险集中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 建设银企对账、信用卡对账及个人综合对账单等业务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提示与其账户、交易相关的各类信息,供客户核对、确认,提高客户对银行业务操作的监督力度;
? 目前,本行正在实施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系统建设,通过计量模型,综合考虑本行内、外部损失数据、情景分析以及本行内部风险控制因素,实现对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计量与分配,帮助本行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操作风险,并通过精细化计量提高本行风险管理和资本使用的效率,为实现更全面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奠定基础。
4、进一步提升信贷风险管理能力
(1)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 全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前中后台分离,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信贷审批的垂直独立运作;
? 健全贷后管理机制,统一信贷风险标准,统一管理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信贷业务风险,形成满足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新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2)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2009 年,本行全面启动集团层面、覆盖全业务范畴、集中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工作,延伸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细化机构和境外风险管理。
? 机构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建立了境内机构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总体制度规范;
? 境外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建立了境外业务信用风险报告制度,并对相关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3)不断完善信贷政策管理体系
本行持续强化统一信贷战略、统一管控标准,逐步构建由总行主导的涵盖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等多维度的网络化、链条式信贷政策制度体系:
? 行业方面,不断扩大行业信贷政策及限额管理覆盖面,2009 年行业信贷政策覆盖面和实施限额管理的行业分别扩大到 35 个和 15 个,2010 年进一步分别扩大到 43 个和 30 个;合理把握行业信贷结构,区分积极进入类、适度进入类、审慎进入类和限制进入类,实施区别化的信贷投放政策;
? 区域方面,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进程,对重点支持地区制订了相应的区域信贷政策,增强区域信贷竞争,促进区域信贷协调发展;实施信贷业务停复牌制度,严控高风险地区信贷投放;
? 产品方面,依据经济形势变化、监管政策调整和内部风险控制需要,切实贯彻监管部门贷款新规要求,严格本行贷款产品管理规定,细化贷款发放与支付流程,强化贷款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客户方面,在行业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于行业内的不同客户,按照重点类、适度进入类、维持类、限制类和退出类等五种类别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强化集团关联和贷款大户贷后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制度,提高应对重大信贷风险事件能力。
(4 )建立先进的风险预警系统
? 本行资产管理系统为每个客户建立了全行统一的信贷业务风险视图,客户在本行任何分支机构办理信贷业务均受到统一控制,并通过关联关系建立起了全行统一的客户关联关系信息库,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关联群体实施总体风险控制;
? 系统设置了一系列的预警指标,自动对业务过程中有关风险进行识别、判断和提示控制,预警指标的阀值的设定实行参数化管理,系统自动进行风险预警和系统控制。
(5)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本行积极引入风险量化管理技术,探索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风险计量方法和风险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信贷管理更加精细,信贷决策更加科学。
? 完善现有的法人/个人信贷管理系统(CM2002/PCM2003)该系统是本行自主研发的第一个大规模开放平台数据库集中应用系统,涵盖了本行公司及个人客户的全部信贷业务,实现了境内分行所有分支机构信贷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信贷客户信息的共享。
该系统以信贷业务的流程为主线,开发设计了业务授权管理、客户评级授信、押品价值评估、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定价管理等一系列精细化管理功能,将信贷政策、制度及管理要求全面融入并固化在系统控制和操作流程中,为全行信贷业务信息化管理、业务风险控制、贷款业务核算、信息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实现了信用风险管理的集中化、集约化、精细化、流程化、计量化,加强了对信息的集中和挖掘、对流程的规范和刚性控制。
? 开发建设新一代资产管理系统(境外版)
新一代资产管理系统(境外版)建设于 2009 年上半年启动,将全面加强对境外机构资产业务风险的集中控制和管理。新系统将覆盖境外所有分支机构个人客户、公司客户、机构客户、交易对手,涵盖表内外所有涉及信用风险的资产业务,能够全天候为境外机构资产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及运营管理提供统一载体。
(二)本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的措施
1、健全集团并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治理
按照“分类管理、重点推进、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健全集团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并表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并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交易管理,并逐步开展对境外分行的风险管理评价工作。
坚持风险管理独立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类风险管理的前、中、后台划分,清晰界定管理职责;进一步建设风险管理报告机制,强化纵向报告路线,以加强总行决策管理层对分行操作层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风险管理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推进新资本协议规划实施
以实现监管要求、适合本行需要、达到国际一流风险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实施进程,推广应用信用风险非零售项目成果,加快零售项目系统开发应用,继续推进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项目开发,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建立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制度,争取成为中国银监会首批新资本协议达标银行。
3、提升压力测试水平
通过不断规范压力测试操作、提高压力测试技术和系统化水平,增加压力测试频率和扩大压力测试应用范围,实现压力测试制度化、全面化、自动化、日常化。
4、加强经济资本管理
进一步完善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体系,在已应用违约率(PD )风险量化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违约损失率(LGD ),升级经济资本计量标准,将资本回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个分支机构和产品上,并通过经济资本限额和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对其风险收益水平进行约束,以促进全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本收益水平。
5、拓展和深化风险管理工作
在做好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风险管理之外,进一步加强对本行面临的其他实质性风险的管理。
(1)进一步优化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流程;
(2 )尽快建立与本行业务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并采取措施有效实现对战略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
(3)加强产品风险管理,规范产品创新和风险评估流程,针对不同客户群设计适合推广的产品与服务;建立包括表内和表外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规则。
二、风险管理体系
(一)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行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本行在风险管理中遵循的原则包括收益与风险匹配、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风险分散、定量与定性结合、动态适应性调整等。
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如下:
注: (1)本行内部审计局直接向董事会汇报,请参见本节“内部审计”。
(2)本行分行层面的各风险管理部门同时向总行层面的相应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分行的管理层汇报。
1、董事会层面
本行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全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并通过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
(1)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i)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本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流程,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i)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iii)监督和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iv)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v)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vi)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核批准超过行长权限的和行长提请该委员会审议的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或交易项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审查本行的财务信息披露以及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外部审计的工作。
2、总行层面
(1)总行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订风险管理的程序和规程,管理本行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本行设有总行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行长
本行行长监督本行的风险管理,直接向本行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风险管理事宜,并担任总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该两个委员会制订本行的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并经行长就有关战略及政策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此外,本行行长有权否决已被本行总行层面的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任何单笔交易或授信额度。然而,行长不能批准已被该委员会否决的任何提案或建议。
总行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i)提出全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管理的战略和政策,并就有关事宜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ii)按照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要求,审议全行风险管理事项;(iii)审议应当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批的有关议案;(iv)作为总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审议、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计划;(v)审议风险管理报告、专项报告和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全体成员报告。
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和各业务及风险管理部门的主管组成。此委员会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会议。该委员会下设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各子委员会在其各自工作范围内协助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负责制订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的实施规则和程序。
总行层面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负责审议本行资产、负债、资本管理的战略和政策,审议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计划及本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并经行长就有关事宜向本行董事会提出建议。
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以及各业务及风险管理部门的主管组成。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首席风险官
本行首席风险官协助行长对全行各项风险进行监管和决策,职责包括:(i)分析和评估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ii)就风险管理工作向行长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iii)组织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和全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变革;(iv)推动全行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本行首席风险官担任本行总行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本行首席风险官负责与本行主管信用风险管理的副行长一起对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贷款或其他信用相关的交易进行双签审批。
(2)总行部门层面
为了推进风险管理前、中、后台的有效分离,本行在总行层面组建了风险管理部门和专门负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组建了独立的内部审计系统,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部门与专业风险管理部门互为补充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全面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其主要职责为:牵头推进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筹研究提出全行风险偏好与战略,汇总报告各类风险情况;组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量化管理;拟定全行产品控制的政策制度;开展不良贷款管理与清收处置。此外,风险管理部为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直接向首席风险官汇报。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和资产负债管理部,其中风险管理部牵头管理全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拟订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全行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分析和报告,牵头编制市值评估方法和市场风险计量方法,负责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和全行市场风险管理相关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及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职能;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括:负责制定全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管理办法与流程,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全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拟定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对冲策略和方案,负责银行账户本外币利率风险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等,以及配置市场风险资本。
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包括信贷管理部、授信业务部和信用审批部,在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对本行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各自的职责分别为:信贷管理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信贷监督检查和行业、区域分析职能;授信业务部负责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审查审批客户的授信额度、项目贷款评估及担保品价值评估;信用审批部负责贷款、担保及其他信贷申请的审查与审批。
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为资产负债管理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监控及评估本行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实时管理本行的日常流动性风险;制订本行年度流动性计划并报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批准,监控其实施情况,并每季度作出所需调整。
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为内控合规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在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推动对各类业务中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并向管理层报告,对已识别的重大操作风险提出缓释建议,对未来的风险变动作出预警,履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职责。
3、本行总行与分行间的风险管理协调
本行总行和各分行根据本行统一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管理各项业务风险。总行对分行进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及运用系统等方面的培训与交流,加强系统调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在分行层面,风险管理实行双线汇报制度,在此制度下,各分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同时向总行各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分行的管理层汇报。
(1)全面风险管理
本行风险管理部根据全行经营管理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包括设计与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研究提出本行风险偏好与战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风险限额管理、对分支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价、组织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
根据本行整体的风险偏好与战略,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统筹推进分行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根据总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计划制定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强分行范围内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组织开展不良贷款管理与清收处置。分行风险管理部还承担分行层面风险管理委员会行政支持工作。
(2)信用风险管理
根据本行的整体信贷战略和政策,以及分行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客户基础、风险管理业绩以及区域环境等,本行总行每年决定授予各一级分行授信额度及审批单笔融资的权限。本行一级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还会根据贷款品种、客户的信用评级、相关贷款期限、担保方式以及行业特点的不同发生变化。
本行分行仅可在其权限内审批客户的授信额度。分行如收到超过其信贷审批权限的信贷申请,则须将有关申请呈送至拥有相应权限的较高级分行或总行(如有需要)审批。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客户的授信额度大部分由本行总行或一级分行审批。一级分行可按其辖区内二级分行或更低级分行的资产质量、规模及管理水平等因素,在其自身权限范围内将一定比例的信贷审批权限转授予下级分行。
另外,本行在总行层面设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和信贷审议中心,负责审查大额授信额度和单笔贷款,根据现行规定,信贷审查委员会主要审议:(i)本金金额超过 10 亿元(含)的一般项目贷款;(ii)本金金额超过 50 亿元(含)的基础设施项目贷款;(iii)就单一公司而言任何合计超过 100 亿元(含)的授信额度;(iv)就集团(所有关联公司合计)而言,任何合计超过 200 亿元(含)的授信额度。信贷审议中心主要审议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范围之外需履行集体审议程序的授信方案和单笔贷款。总行层面的信贷审查委员会由本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副行长、其他相关业务的副行长、本行的首席风险官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专职审议委员组成;信贷审议中心由专职审议委员和兼职审议委员组成,后者由信用审批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兼任。信贷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本行的分行亦设有信贷审查委员会,依其权限审查信贷业务。
(3)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总行层面主要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为了令本行的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计划,总行会制定资产负债年度计划,要求总行及分行遵照执行。总行统一管理全行的流动性风险,通过人民银行前台业务查询系统、内部资金收付系统、全额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可实现每天对资金头寸的统一调度和实时监控。此外,本行将一级及更低级别分行的资金集中于总行层面,然后通过全行统一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在全行间分配集中于总行层面的资金。
(4 )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由本行风险管理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总行层面进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框架、政策和制度;依据已获批准的战略、政策,制订和实施对全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承担金融市场业务产品控制等职能。
各分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市场风险管理,并向总行层面的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分行的管理层报告。总行风险管理部定期向总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情况。
(5)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总行及分行层面的各业务部门负责确保相关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和流程的适宜性和效率,以及识别、评估、监测、检查及控制其各自业务范畴的操作风险。
总行及分行各业务部门须定期向本级内控合规部门汇报其操作风险管理及相关的合规事宜。本行分行的内控合规部及各业务部门须定期向总行的对应部门汇报。总行内控合规部定期向总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二)主要风险的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引致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资金业务、表外业务等也可能带来信用风险。
本行信用风险管理具有如下主要特点:(i)在全行实施标准化信贷管理流程;(ii)风险管理规则和流程注重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覆盖从客户调查、评级授信、贷款评估、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到贷后监控整个过程;(iii)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对信贷业务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iv)对信贷审批人员实行严格的任职资格管理;(v)依靠一系列的信息管理系统,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1)公司类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图如下:
③单笔贷款审批与管理
①客户 ②客户授信
④贷后管理
信用评级 额度核定
A 贷前调查 B 贷款审查 C 贷款发放
审批
各客户必须于本行拥有授信额度,本行方可对其审批发放单笔贷款。新申请贷款客户必须先获信用评级,才可被考虑授予整体授信额度。本行的公司客户经理对每位新客户进行贷前调查及评价,主要集中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贷历史。作为调查的一部分,本行公司客户经理亦参考本行的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CIIS )以识别及剔除拥有不良信贷历史的申请人。就新客户而言,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调查,既可与本行客户经理进行的单笔贷款申请和贷前调查(一同成为该等申请的评估基准)同时进行,也可先行进行。
①客户信用评级
本行以详细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为基础对本行的客户进行信用评级,考虑的因素广泛,包括客户的还款能力及意愿,客户的行业及运营地区。本行的公司客户按信用评级从 AAA 到 B 分为十二个内部评级。本行对各新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且每年重新评估公司客户的信用评级。具备 AA-或以上信用评级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可获授无担保贷款。对于具备 AA- 以下信用评级的客户,本行要求贷款有抵、质押物作为担保,或由第三方保证。整个信用评级流程由本行内部开发的信息系统支持。目前,本行非零售内部评级法二期工程各项成果陆续投入应用,信用评级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②客户授信额度核定
本行在考虑了客户的信用评级,对偿债能力、客户信贷记录和财务需求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后确定客户的总授信额度。本行的一级和二级分行根据其各自的权限审批授信额度申请。当从本行的信贷前台人员收到授信额度申请报告时,一名主审查人将被委任根据本行的内部政策和流程审查该申请。如授信额度在发放该项信贷的分行的权限内,该主审查人会将其审查结果和建议递交予该分行的信贷审查委员会作进一步审议后提交有权人签批或按规定直接提交有权人签批。超过发放该项信贷的分行权限的授信额度申请必须呈送拥有所需权限的较高级分行直至总行(如有需要)。经总行或分行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必须进一步由有权人签批,其通常为总行或分行高级管理层。
③单笔信贷审批与管理
A、贷前调查
当一名客户申请一笔新贷款时,本行的贷前调查一般包括:(i)调查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贷历史有关的任何近期动态;(ii)审阅贷款计划用途;(iii)调查担保品或担保人(如有)的财务状况;(iv)估算与该贷款相关的财务回报。
B、贷款审查审批
单笔贷款审批
如某公司客户经理建议批准一笔贷款,他会依据该笔贷款审批所需权限,将包括其尽职调查报告在内的信贷申请文件提呈具有该笔贷款审批权的上级分行或更高级别分行或总行的信用审批部门的主审查人审查,如贷款将有担保品或用于某一项目的融资,本行的授信业务部门将就有关担保品或项目进行独立评估。主审查人对贷款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会编制成包括评估结果、审查结果和建议的审查报告,并将报告提交予本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与授信额度审批相似,委员会的决定必须进一步经获授权的信用审批主管人(如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分行高级主管)批准。一些小金额和低风险的贷款申请不须任何委员会审议,然而在此情况下,必须由拥有相应权限的信用审批主管人对主审查人提呈的报告进行批复。
项目贷款评估
在审查为大型项目(如新建或购置固定资产、扩大产能、基础设施开发及房地产开发)融资的中期或长期贷款的申请时,按借款额由总行或分行组织小组进行独立的项目评估。当进行该等项目评估时,本行会评估相关项目的借款人、投资伙伴和项目本身,并考虑诸如项目预计现金流量、借款人预期还款能力和其他与该笔贷款相关的信用风险等因素。必要时,对于复杂项目本行在进行评估时会咨询外部专业意见。
担保品估值
一般而言,担保品的价值会于发放新贷款之前,由独立资产评估师估值并经本行确认。总行授权相关分行授信审批部负责组织担保品内部估值,要求由至少 3 名取得本行内部估价资格的人员对外部独立评估师提供的担保品估值进行审核(包括价值测算、价值审查、价值审定三个环节),并以最终内部审定的担保品价值作为贷款发放额度的依据。有担保品的贷款按担保品种类,对贷款/担保品价值比率设定限制。
C、贷款发放
在贷款申请被有条件批准时,相关的公司客户经理必须确保在发放贷款前所要求的所有条件均已落实。有关条件可包括(如适用)取得担保、确保项目的部分资本到位、项目获得政府批准或贷款文件中已添加附加条款,例如财务比率要求及对借款人分派股利的限制。符合所有条件后,授权信贷人员将与借款人签署信贷文件,并发放贷款。本行的贷款文件一般应用标准格式,并且经过法律人员的审核。
④贷后管理
贷后监控
本行总行和分行的信贷管理部负责贷款的贷后监督检查。本行对客户贷款进行持续贷后监控和检查,包括定期评核客户以尽早发现任何潜在的未能偿付款项和其他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拖欠风险和进行补救行动以使潜在损失最小化。为不同客户而设的评核频率随客户的信用评级和可能影响客户偿还本行贷款能力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本行分行的信贷管理部负责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信贷业务。本行的贷后监控人员一般依赖来自本行前台的文件、客户文件和本行内部数据库。本行对下级分行的贷后监控着眼于其是否遵从本行的政策及程序、信用风险评估及任何担保品的有效性及可执行程度。本行的贷后监控人员亦定期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并根据其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分类
我国境内所有商业银行须要按照五级分类制度对未偿还贷款进行分类。本行采用贷款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对本行的公司贷款进行分类,以细化五级贷款分类制度。本行仍使用五级分类制度对本行的票据贴现及资产负债表外的担保承诺类业务进行内部分类。
本行的贷款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如下:
正 常 关 注 次 级 可 疑 损 失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关注 关注 关注 次级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本行贷款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考虑了包括定性和定量因素在内的有关贷款人信用评级、债项担保、欠款的逾期日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该体系采用量化打分模型,由法人信贷管理系统(CM2002)自动初始分类。公司客户经理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权限内经过批准对初分结果进行人工修正,最终确定贷款质量分类。本行每月会重新确定各笔贷款的分类。
本行贷款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有助于本行更好地监控资产质量的变化、识别潜在的信用风险,更有效地对本行贷款组合进行贷后管理。本行相信,该体系的实施加强了本行的贷款监控功能,提升了本行的整体信贷管理水平。
不良贷款管理
总行及分行的风险管理部承担不良贷款管理的职责。当一项贷款成为不良贷款后,该贷款的管理职能将会转移至风险管理部。
为了加强及提升对本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本行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和收回不良贷款的管理流程。本行还不断发展实用且高效的措施及方法回收或处置不良贷款。
本行主要根据每笔贷款类别对不良贷款进行管理。对于次级类贷款,本行主要监控借款人的流动资产和现金流量并关注任何重大运营变化。对于可疑类贷款,本行密切监控借款人和相关担保人的业务状况,加强对借款人资产的审查和保全,并积极清收这些贷款。对于损失类贷款,本行除按有关规定核销该等贷款外,还继续尽力清收该等贷款。
为了收回不良贷款,本行一般会在需要时采取下列行动:(i)催收通知;(ii)现金清收;(iii)重组不良贷款;(iv)处置担保品或实现担保;(v)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收款;(vi)在采用全部其他回收方法仍无法回收后进行核销。
为了更好地对重组贷款进行管理,本行实施了一系列的指引,对重组贷款的调查、审批、重组后管理的相关定义和适用的条款以及有关的职责分配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些指引,重组贷款不可在重组后马上分类至比次级更高的类别。如果重组后的贷款依然逾期,或重组贷款的借款人依然无力偿还,重组贷款不可归为比可疑类更高的类别。重组贷款的风险分类至少在 6 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
(2)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为有效防范潜在信贷风险和提高个人信贷的审批效率,本行将支行的个人贷款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及一级分行。整个业务处理流程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PCM2003 )中进行。
①信贷调查
贷款经办行收到个人贷款申请后,两名个人贷款调查人将采用 CIIS 和其他有关的信息系统以及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他们的尽职调查,个人贷款调查人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信用打分,并向核查人作出建议。核查人检查申请及核对个人贷款调查人的调查结果。如果核查人确认个人贷款调查人的建议,则将贷款申请材料提交给有关分行的信用审批部门。
②审查审批
在收到贷款申请资料后,相关信用审批部门将指派一名贷款审查人进行进一步的尽职审查以核实贷款申请资料中所载的信息。如果该审查人建议批准贷款申请,该申请将提交至信用审批主管人作出最终审批。如果贷款额超过发贷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则贷款申请将提交给具有审批权限的上一级分行。
③贷款发放
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经办行由专人负责确保借款人按要求提供担保(如有)并满足获得贷款发放的其他先决条件、签署贷款协议和其他文件,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④贷后管理
贷后监控
总行及分行的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在发放贷款资金后管理本行发放的个人贷款。
本行对本行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后监控,以尽早发现潜在的不偿还或其他风险、执行预防措施以减低违约风险。本行的贷后监控人员亦依赖个人信贷管理系统(PCM2003 )来对个人信贷组合的资产质量进行场外监测,并监控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分行和支行的资产质量。本行的信贷管理部门会定期审查这些监测结果。
贷款分类
本行采用五级分类制度对个人贷款进行分类。本行的一级和二级分行在相关授权额度内对个人贷款进行分类。本行的个人信贷管理系统(PCM2003 )根据量化类别(如本金或利息拖欠时间)自动将本行的个人贷款分类。经有关分行部门批准后,本行的信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多种定性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相关担保和担保品的状况)的评估来调整自动贷款分类,以充分揭示风险。
不良贷款管理
本行的个人不良贷款主要由总行及分行的风险管理部门管理。作为本行加强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本行从 2001 年起即实施了关于个人贷款文件和相关记录保存和使用的标准化规定和程序。
本行已经针对个人不良贷款实施了全行范围的标准追收流程。本行在必要时,将进行法律诉讼,以收回不良贷款,并寻求对有关担保或保险责任的执行。
(3)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信用卡应用零售内部评级法高级法项目的开发成果,建立内部评级模型,模型变量在应用申请信息的基础上,广泛采用了资产信息、负债信息、信用卡交易情况等客户信用信息,能对信用卡客户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量化风险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分,并将信用评分结果作为信用卡业务申请审批、额度授信、贷后及催收管理的决策参考依据。本行还参考行内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行内不良信息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信用数据及中国银联的风险信息对客户进行风险程度的判断,作为授信审批的重要依据。
本行投产了自主研发的信用卡发卡风险监控系统、收单风险监控系统,并密切关注信用风险发展趋势、表现特征、交易途径变化趋势,及时更新并不断优化监控系统模型,进一步提高模型甄别率,密切跟踪典型风险事件,加大重点风险事件调查力度,维护信用卡资金安全。
本行信用卡全面加强贷后管理,不断拓宽信用卡资产清收转化渠道,加大透支催收力度,形成信用卡电话银行中心、发卡机构及合作单位三个层级,由还款提醒到中晚期催收,覆盖所有逾期透支客户的催收体系。
(4 )资金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债券投资与交易、同业拆借等业务。除主权债券、央行票据和其他的政府债券外,本行购买任何实体债券均以本行对该实体核定的授信额度为上限;除人民银行外,本行同业拆借资金均以本行对拆借对象核定的授信额度为上限。人民币债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中国政府和其他境内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外币债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投资级别的债券。
本行针对资金业务信用风险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定客户准入条件、控制授信额度、控制投资限额(规模)、控制保证金比例、评级管理和控制单笔业务权限等。
2、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不影响银行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引起本行流动性风险的事件或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衍生品交易风险和附属机构相关风险等。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以及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条件及压力状态下,能及时满足本行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引发的流动性需求和履行对外支付义务,有效平衡本行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并以此为基础,加强附属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测,有效防范集团整体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本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如下:
? 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建立流动性管理的定期报告制度;
? 根据外部市场货币政策变化、全行经营策略导向及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并结合本行流动性状况,适时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引导资产负债业务均衡发展;
? 应用一系列流动性参数每日监控本行流动性头寸,监控流动性指标以符合监管及内部要求,并采用情景分析法和敏感度分析以评估本行的流动性需求;
? 加强大额资金预测预报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程序和方案,科学预测资金缺口;
? 明确本行与控股、参股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管理的具体规定,构建集团内部机构资金往来的防火墙机制;
? 投产全额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实现了境内分行人民币资金集中管理,通过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和资金集中配置增强了总行调控力度,对所有资金来源和运用进行逐笔计价、事前资金配置和实时监控,建立了集约化的资金管理体制。
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括黄金),分别是指由于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的全过程,旨在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流程,确定和规范计量方法、限额管理指标和市场风险报告,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近年来,本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如下:
? 按照业务线与风险控制线相分离原则,形成前中后台相分离的金融市场业务管理架构;
? 制定和建立一系列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形成覆盖市场风险识别、市值评估、计量、限额管理、风险报告、重大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和汇率风险管理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 逐步完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及风险报告、限额管理机制;
? 加强集团市场风险并表管理,提升集团层面市场风险管理;
? 构建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启动金融市场业务和风险管理自主研发项目,持续推动市场风险管理IT 系统建设。
为了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并准确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本行将所有表内外资产负债均划分为交易账户或银行账户。
交易账户是指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类头寸划入银行账户。
(1)银行账户市场风险管理
①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不利变动给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带来损失的风险。本行利率风险包括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其中利率敏感资产和利率敏感负债的重新定价日错配带来的重新定价风险是本行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
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偏好,在可承受的利率风险限度内,实现利息净收入最大化。利率风险管理的一般性策略,主要体现在对利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以及限额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利率风险管理系统,评估利率风险头寸以及利率变动的影响,根据利率风险实际水平,采取有效措施缓释和控制风险。
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
? 采用利率风险分析,包括评估本行利率敏感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新增缺口,以及衡量贷款组合和存款总额在利率变动后潜在敞口敏感度分析的结果;
? 通过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对资产与负债重新定价特征进行静态测量,对利率的潜在变化进行评估,调整资产与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
? 建立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限额管理体系,限额指标按季度进行监测分析,计量结果通过利率风险报告提交管理层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
? 开发和完善利率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利率风险计量水平,其中 2007 年投产利率风险管理系统,实现了利率敏感性缺口计量和净利息收入情景模拟功能,2009 年启动了利率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在计量净利息收入变动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利率变化对经济价值的影响。
②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
本行汇率风险管理目标是确保汇率变动对本行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本行每季度进行外汇汇率风险敏感度分析,并向管理层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本行的汇率风险报告。
本行汇率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
? 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汇率风险管理需要,适时调整系统内外汇资金利率,促进外汇存贷款协调发展;
? 灵活调整外汇存贷款利率定价标准,鼓励分行吸收存款,重点满足国际贸易融资和重点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调整和优化外汇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保持外汇敞口基本维持稳定;
? 采取限额管理和风险对冲等手段规避汇率风险,确保汇率变动对本行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 通过外汇交易有关的信息技术系统,实时取得汇价信息并监控外汇交易敞口。
(2)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市场风险计量与监控、IT 系统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本行对交易账户相关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完善风险计量、市值评估、统计分析等风险管理功能,采用风险价值(VaR )、敏感度分析、敞口分析等多种方法对交易账户产品进行计量分析,并逐步开展压力测试工作;
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采用敞口限额、止损限额和敏感度限额对全行市场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通过开展验证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模型验证工作;推动境外控股子公司VaR 计量方法的研究与系统建设工作。
4、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类别主要包括七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实物资产损坏,IT 系统事件。其中,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与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类事件是本行操作风险损失最主要的来源。
(1)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近年来,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合规风险管理,近三年本行操作风险损失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呈逐年下降势头。
? 制订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统计制度》,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基础平台,规范了操作风险损失统计,印发了各业务品种的业务操作指南;
? 全面推进操作风险标准法达标,确定本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标准法实施细则,在对标准法进行优化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操作风险经济资本计量标准;
? 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项目(AMA )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出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统计制度、操作风险监测工作管理办法、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 )管理办法、情景分析(SA )管理办法,完成高级法计量模型开发、AMA 系统框架搭建工作以及内部损失数据(ILD)功能模块的投产;
? 实施业务运营改革和资金业务代客与自营、前中后台的分离,全面推行信贷业务电子化审批和放款前核准,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的流程控制;
? 系统硬控制范围持续拓宽,有效降低人工操作的差错风险。
(2)反洗钱措施
本行严格遵循反洗钱法律和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反洗钱合规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
本行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总行和各一、二级分行均设有反洗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反洗钱重大决策和行动计划。
近年来,本行加强反洗钱的措施主要包括:
?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率先在一、二级分行设立反洗钱中心,充实反洗钱专职队伍;
? 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出台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及专业反洗钱操作规程,着手制订多项反洗钱专项管理制度;
? 加强反洗钱相关系统建设,持续优化反洗钱监控系统,提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投产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补录系统,推进客户信息维护工作,投产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系统、涉恐黑名单(个人)柜面交易提示系统;
? 高度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洗钱风险,加强对重点可疑交易的人工识别和报告工作,定期分析最新洗钱特征并对辖属机构提示洗钱风险;
? 重视反洗钱监督检查,组织对境内外机构同步开展反洗钱评估,全面治理反洗钱工作缺陷。
5、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风险可能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通常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交叉存在,相互作用。
本行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本行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随时注意准确识别和评估现有的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尽量将声誉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本行建立了涵盖新闻传播、舆情应对、社会责任和投诉处理等领域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不断加大新闻传播工作力度,持续将大量有价值信息和本行价值理念通过新闻媒体传达给社会公众,为维护和提升本行声誉和形象发挥了良好作用。同时,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使全行声誉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内。
6、内部审计
本行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由总行内部审计局及其派出的十个内部审计分局组成。内部审计局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分局向内部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行内部审计管理及报告结构图如下:
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对以下各项内容的监督和评价:(i)本行遵守法律和法规、政府的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本行内部的规章和程序的情况;(ii)本行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iii)本行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有效性;(iv)本行公司治理程序的有效性;(v)本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相关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vi)本行财务及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各项资产的保护情况;(vii)本行总行、一级分行和境外子公司、分行或代表处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本行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审计;(viii)本行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为加强内部审计职能,本行采用了一套内部审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其中包括:
(1)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本行内部审计部门不介入任何业务活动,不参与任何业务决策的制定或执行,各内部审计分局只对其所在地区以外区域的机构进行审计。
(2 )风险导向的审计。本行内部审计以风险为导向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审计活动,目标是发现和改善整体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中潜在的不足之处,发现全局性、机制性和战略性的风险问题。
(3)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内部审计局统一配置审计资源,根据各机构、各项业务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程度、内部控制水平以及监管要求,将审计资源重点集中在全行主要业务、重要系统和关键风险领域,以促进全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
(4 )遵循规范的程序和方法。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参照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准则,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实施审计活动,并广泛采用审计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等专业的审计方法和技术。
三、新资本协议实施情况
2007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正式决定2010 年、最迟宽限到 2013 年对首批商业银行按照新资本协议进行监管。为成为中国首批被中国银监会批准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之一,本行于 2007 年在内部评级法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新资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重大事项。
近年来,本行按照《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各项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本行已基本完成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的相关建设,积极开展第二支柱的相关建设工作。
(一)第一支柱实施进展情况
1、信用风险基本达到了内部评级法的要求
(1)非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法方面
非零售业务信用风险内部评级项目于2005 年 9 月正式启动,2006 年末结束。交易层面,本行建立了由客户评级与债项评级组成的二维评级体系,实现了违约概率(PD )和违约损失率(LGD)的科学计量;组合层面,本行建立了行业评级、地区评级及省市偿债能力评级体系。
基于项目成果,本行加强内部评级体系在定价审批决策、贷款分类、准备金计提、业绩考核、风险报告及组合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开发了客户评级优化系统、债项评级系统、客户 RAROC 系统、组合评级系统、数据集市等系统。投产以来,系统平稳运行,系统的计量结果已逐步在风险管理决策中发挥作用。
第一模块信用风险量化 内部评级 第二模块 风险量化应用
交易层面
客户 违约概率 定价、审批决策
评级 (PD )
贷款分类
债项 违约损失
评级 (LGD)
准备金计提
组合层面 业绩考核
行业评级
风险报告
地区评级
组合管理
省市偿债能力评级
(2)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法方面
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法项目于 2006 年 3 月启动,2008 年 3 月底结束。本行初步建立了覆盖零售业务全生命周期的信用评分模型体系和覆盖全部零售资产风险敞口的资产池划分体系,实现了对风险参数的首次计量。
2009 年上半年,本行个人客户内部评级系统分别投产个贷部分和信用卡部分;
2009 年底,本行投产了个人客户 RAROC 评价系统,实现了对新申请贷款进行RAROC 预测和最低贷款利率计算的功能。
2010 年初,本行全面启动了零售内部评级模型管理平台建设,该系统集模型开发、优化、验证、部署投产的实施与审批功能于一身,将实现零售内部评级计量模型管理的流程化和自动化。
(3)信用风险高级计量方面
2008 年,本行开展了信用风险高级计量项目,解决了组合风险计量、衍生产品EAD 计量问题,建立了压力测试的情景及方法论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4 )信用风险计量验证方面
2009 年下半年开始,本行开展了信用风险计量验证项目,对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结果、制度、流程以及IT 系统进行全面验证,提高评级体系的稳健性与可靠性。
目前,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已运用到信用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包括客户选择、信用评级、定价、授权、审批、质量分类等,为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管理提供风险计量保证。
3、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工程建设
为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本行一直致力于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建设。2009 年,本行全面启动金融市场业务与风险管理自主研发项目建设,以实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为基本目标,核心任务是搭建市场风险管理自主研发系统,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体系,以及风险计量方法和估值模型,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全面提升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预计于2011 年全面投产运行,基本满足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量化要求。
4、操作风险达到标准法的要求
本行于 2008 年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启动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项目(AMA ),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主体建设工作。AMA 应用系统能够支持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和风险自评等各类操作风险工具的电子化管理,改变过去以手工为主的管理方式,提高数据收集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并通过对操作风险数据的集中管理,逐步形成本行统一的操作风险数据集市,提升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
(二)第二支柱实施情况
2009 年 5 月,本行启动了第二支柱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该系统将为本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全面评估本行面临的各类实质性风险状况、风险管理质量及其相应的整体资本充足程度。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 ICAAP 差距分析报告》;《中国工商银行重要实质性风险评估模板》,涵盖了各新增实质性风险的计量方法论与管理政策建议。
四、内部控制
(一)近年来本行内部控制取得的成果及进一步完善措施
1、近年来本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本行围绕建设国际一流金融服务企业发展目标,为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促进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全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在引入 COSO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本行经营管理现状和长远发展,创新性的提出了建设具有本行特色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了《2006-2008 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和《2009-2011 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
经过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本行已经形成了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和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日趋完善,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内控评价等级分布结构优化趋势明显,内部控制能力处于国内商业银行的领先水平。
(1)营造了良好的内控环境,奠定了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基石
? 加强公司治理建设,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开展公司治理评估;
? 实施组织机构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境内外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实施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编撰《企业文化手册》,构建核心价值理念体系,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内部控制环境不断优化。
(2)健全了风险管理体系,抵御和掌控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成果深入推广应用;
? 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的量化技术开发进一步提速;
? 启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项目(ICAAP),积极实施新资本协议预评估工作;
? 推进业务运营风险分级管理,集团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3)加强了流程控制,保障全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 制度建设方面,推广应用《业务操作指南》,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业务处理和信贷审批等领域加快集中化改革,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能,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 业务流程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自上而下地启动信贷业务、个人金融业务等主要业务流程再造工程,梳理并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建立起市场反应灵敏、风险控制有力、运行协调高效、前中后台分离的业务流程;
? 系统控制方面,在个人金融、信贷管理、运行管理、资金交易等专业系统中广泛应用 IT 硬控制技术,减少了人工干预因素,进一步提高了系统控制能力。
(4 )创新了监督管理模式,检查评价效率效能明显提高
? 各业务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自身业务领域的检查和督导;
? 运行管理部门不断健全事权划分、事中控制、业务监督、检查督导等多种机制,业务运作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 信贷管理部门积极改进信贷作业监督模式,使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 内控合规部门着力加强对各类检查监督的统筹管理,不断完善内控评价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有效提高了全行合规性检查监督和评价的效能。
(5)完善了内部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评价作用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内部审计章程》,明确和规定了内部审计的宗旨、权限和职责,建立起内部审计工作基本规则;
? 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以风险为导向,审计活动深入到公司治理过程中,审计职能得到深化,审计价值得到提升;
? 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公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向监管部门、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如实介绍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信息内外部之间有效沟通
? 信息管理方面,推进第四代应用系统(NOVA+ )建设,完善系统灾备体系,加快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 )推广,推进企业级数据仓库建设,实施数据质量治理工程;
? 信息传导机制方面,形成横向覆盖各业务领域、纵向贯穿各级机构、业务条线和工作岗位的信息报告传递机制,保证经营管理信息在各级行、各部门之间通畅传导;
? 信息披露方面,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和权限,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地满足了监管部门、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本行的信息披露需求。
2、本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
本行管理层认识到随着经营与监管环境、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的改变,本行的内部控制需要继续加以完善。本行将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下,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
(1)本行将全力推进《2009 -2011 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跟踪和监督各级机构和部门落实内控建设的各项任务,达到内控管理目标;
(2 )完善业务规章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各项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3)完善合规性检查机制,实现对合规检查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内控评价工作水平,营造全行依法合规经营氛围;
(4 )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能力,客观、独立地发挥监督评价作用;
(5)构建以高效稳定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企业级数据仓库为基础的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数据质量,加强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健全反舞弊机制,形成及时顺畅、公开透明的内外部信息交流机制。
(二)本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1、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本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行借鉴 COSO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构建起包括内控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业务规章制度与措施、合规性监督检查、独立的内部审计、信息沟通交流等六个基本要素的具有本行特色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本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图如下:
内部控制环境
信息沟通交流 风险识别与评估
独立的内部审计 业务规章制度与控制措施
合规性监督检查
(1)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管理层的管理思想和经营风格,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目标与内部控制政策;设置合理、运作高效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和激励机制,良好的企业文化等;
(2 )风险识别与评估,主要包括:制定识别、计量、监控和管理各类风险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分析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3)业务规章制度与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各项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各个业务操作岗位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控制措施包括职责界定与岗位分离,授权、转授权与授信控制,实物控制,计算机控制和应急控制等具体控制措施;
(4 )合规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监督职责分工与统筹、合规性检查、业务运行风险监督、信贷作业监督、内部控制评价、违规问责等;
(5 )独立的内部审计,由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和评价活动,主要包括: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方法的有效性,信息系统控制的充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资本状况评估系统及其控制的有效性,运营绩效情况等;
(6)信息沟通交流,主要包括:建立并保管会计、统计和业务等各类档案,建立贯穿各级机构,覆盖所有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推进反舞弊体系建设。
2、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原则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本行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保证风险管理有效,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
本行内部控制建设遵循的原则包括: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及全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得到全面落实。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和纠正;
? 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权直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监督或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适度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3、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本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结合自身内控管理需要,建立起层次分明、职责清晰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保证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2)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3)本行总行与分行的内部控制管理
本行内部控制牵头部门为内控合规部门。目前,本行在总行、一级(直属)分行、一级分行营业部及二级分行三个层次均设立了内控合规部门。内控合规部门承担内部控制牵头、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和常规审计等五项职能。
? 内部控制牵头职能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全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内控评价体系,开展内控评价,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 合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合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审核内部政策、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开展合规性检查;
? 操作风险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组织推动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并向管理层报告,对已识别的重大操作风险提出缓释建议,对未来的风险变动作出预警;
? 反洗钱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制订反洗钱内控制度,研究反洗钱政策法规,指导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日常报送,定期分析重点可疑交易典型特征并向全行进行风险提示,指导境内外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洗钱监督检查;
? 常规审计职能主要包括:对经营管理中规章制度的遵循性、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对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为加强分行内控管理工作,各一级(直属)分行均建立了由分行主要领导及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部署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分析、研究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确定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重点,并组织对全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及时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4、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本行已构建起由总体制度、具体制度、监督评价制度三个层次组成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本行根据 COSO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制定了《内部控制规定》,作为本行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
? 本行依照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建立了信贷业务、资金业务、会计及临柜业务、计划财务、中间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反洗钱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 本行还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制度,包括《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一级(直属)分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等。
本行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充分考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基本要素。三年来,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流程管理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全行经营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本行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行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5、本行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本行已连续三年对内部控制涉及的所有要素进行了自我评估,未发现本行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本行经营活动的质量和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行的内部控制评估结果表明: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本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438506_A08 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09 年 12 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标准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保持其有效性是贵公司的责任,贵公司对 200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并出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0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行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与财政部,分别持有本行约35.4%和 35.3%的股份。
(一)本行与汇金公司的关系
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鉴于此,保荐人与发行人律师均不将汇金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视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本行与财政部的关系
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国家财政收支、制订财税政策、进行财政监督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在财政部控制或监管下的企业或法人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或机构。
鉴于此,保荐人与发行人律师均不将财政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视为本行的关联方。
(三)本行与控股股东的交易
1、本行与汇金公司的交易
本行于 2005 年向汇金公司购买一项期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汇期权交易协议,本行可按约定汇率美元兑人民币 1π8.2765 与汇金公司将最高限额 120 亿美元兑换为人民币。购买该期权是为了规避汇金公司于 2005 年注入本行资本金 150 亿美元的外汇风险。本行已于 2008 年内分 12 个月等额行使该期权,支付汇金公司期权费用合计人民币29.79 亿元。
此外,本行在日常业务中按商业条款及市场价格与汇金公司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主要交易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年末余额: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存款 1,524 35,089 20,776
应付利息 15 103 -
本年交易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存款利息支出 423 1,634 737
本年利率区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存款 0.01-4.1 0.3-4.3 0.7-6.1
2、本行与财政部的交易
本行与财政部的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及赎回由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债券等,主要交易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年末余额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国债及特别国债 618,717 482,614 510,088
应收财政部款项 62,520 142,773 193,981
本年交易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购买的国债 220,538 67,603 101,275
赎回的国债 87,126 83,863 61,133
国债利息收入 17,569 17,233 15,544
收回的应收财政部款项 80,253 51,208 32,397
应收财政部款项的利息收入 3,764 5,294 6,377
本年利率区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收财政部款项 3 3 3
债券投资 0.9-6.8 1.3-7.3 1.6-10.2
二、同业竞争
鉴于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汇金公司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本行与控股股东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汇金公司已向本行承诺,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是本行控股股东或是本行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及提供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和货币兑换服务等。然而,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投资,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
(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本行或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及(2)为本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第 6 次修订)的相关规定,对照本行的实际情况,本行关联方主要包括:(1)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3)本行联营及合营企业;
(4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6)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 1%以上(不含本数),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 5%以上(不含本数)的交易。”
(一)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外,2007 年和 2008 年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高盛集团曾持有本行 5%以上的股份,为本行的关联方。分别自2008 年 5 月 5 日和2008 年 10 月 30日起,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高盛集团持有本行股份低于5%,本行已不再将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高盛集团作为本行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高盛集团曾作为本行关联方期间,与本行无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本行子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主要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 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31 日股权比例 /实收资本面值
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 哈萨克斯坦
100% 美元2,668 万元 商业银行
股份公司 阿拉木图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
英国伦敦 100% 美元2 亿元 商业银行
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55% 人民币2 亿元 基金管理
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有限公
卢森堡 100% 美元 1,850 万元 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 商业银行
阿联酋迪拜 100% 美元 5,000 万元
公司 及投资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 俄罗斯
100% 卢布 10 亿元 商业银行
份公司 莫斯科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 100% 人民币 50 亿元 租赁
()
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 1 中国浙江 60% 人民币2 亿元 商业银行
()
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 2 中国重庆 100% 人民币 1 亿元 商业银行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 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31 日股权比例 /实收资本面值
()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中国香港 100% 港元2.8 亿元 投资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
中国香港 72.40% 港元26.37 亿元 商业银行
公司
英属
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75% 美元2,000 万元 投资银行
维尔京群岛
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
印度尼西亚 97.83% 印尼盾4,600 亿元 商业银行
亚)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 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31 日股权比例 /实收资本面值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
中国澳门 89.33% 澳门元2.82 亿元 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注: (1)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于2009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为60%。
(2)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于2009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为 100%。
(3)2010 年3 月工银国际的注册资本增加到9.39 亿港元。
本行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本行控股和参股企业”。
(三)本行联营及合营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本行将对其虽无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视为联营企业,本行将共同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合营企业。
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联营及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截至2009年12月 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31 日股权比例 /实收资本面值
() 南非
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1 20.09% 兰特 1.56 亿元 商业银行
约翰内斯堡
()
IEC Investments Limited 2 中国香港 28.96% 港元 10 万元 投资公司
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
() 中国江西 50.00% 人民币2,000 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
有限公司 3
注: (1)根据标准银行设定的以股代息计划,本行于2009 年 4 月 3 日选择获配标准银行7,984,815 股普通股。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对标准银行的持股比例上升至20.09%。
(2)本行通过非全资子公司工银亚洲持有此联营公司的40%股权。所列示的股权比例为本行的实际所有权益百分比。
(3)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江西)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营公司。所列示的股权比例为本行的实际所有权益百分比。
(4 )本行通过非全资子公司工银亚洲持有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保险(香港)有限公司的 25%股权,工银亚洲已于 2009年 12 月处置对该联营公司权益投资。
本行与联营公司之间的重要交易主要为存放款项、贷款和同业存放及拆入款项及由上述交易形成的利息收入。本行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年末余额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存放联营公司款项 1,065 453 -
贷款 2,922 - 157
年末余额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联营公司存放及拆入款项 7 24 47
本年交易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存放联营公司款项利息收入 28 45 -
贷款利息收入 26 - -
上述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最近三年,本行与合营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键管理人员指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本行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某人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在本行存款的客户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其非本行员工,其存款按照通行市场利率以及正常商业条款存入本行,如为本行员工,其存款视情况而按照员工利率或市场利率计息,但无论如何该等存款仍属于正常商业条款,与适用于并非关联人士的本行员工的员工利率比较,这些条款不会更加优惠。目前仅本行的若干境外子公司及分行向员工提供员工利率。
本行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及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向客户提供贷款及信贷融资(包括提供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按揭、担保、第三方贷款担保及票据贴现融资)。使用本行提供的贷款及信贷融资的客户可能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提供给并非本行员工的关联人士的贷款和信贷融资,按照通行市场利率以及正常商业条款进行。提供给身为本行员工的关联人士的贷款和信贷融资,视情况而按照员工利率或市场利率计息,但这些贷款和信贷融资,无论如何仍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因为与适用于并非关联人士的本行员工的员工利率比较,这些条款不会更加优惠。目前仅本行的若干境外子公司及分行向员工提供员工利率。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此外,所发生的交易并非重大,因此本行未对有关交易进行披露。
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与上述关联人士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
他公司
本行关联方还包括本行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最近三年,本行与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的交易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贷款 274 - -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款及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六)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为本行的关联方。本行与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外,最近三年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分别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除公司章程以外,本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备案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关联交易统计制度(2010 年)》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进一步的安排。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 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安永华明(2008)审字第 60438506_A03 号、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 60438506_A02 号、安永华明(2010)审字第 60438506_A01 号。本募集说明书中,本行 2009 年第一季度及 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行及本集团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阅本行 2007 年至 2009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7,335 1,693,048 1,693,024 1,142,346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68,896 157,395 41,571 29,406
贵金属 5,203 2,699 2,819 1,134
拆出资金 103,561 77,906 126,792 170,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1,574 20,147 33,641 34,321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5,172 5,758 15,721 22,769
买入返售款项 452,383 408,826 163,493 75,880
客户贷款及垫款 5,916,094 5,583,174 4,436,011 3,957,5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7,291 949,909 537,600 531,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60,853 1,496,738 1,314,320 1,330,085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9,052 1,132,379 1,162,769 1,211,767
长期股权投资 35,900 36,278 28,421 172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固定资产 84,214 84,626 79,759 76,628
在建工程 8,781 8,693 5,189 2,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44 18,696 10,775 5,865
其他资产 131,132 108,781 105,749 92,262
资产合计 12,553,385 11,785,053 9,757,654 8,684,288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075,489 931,010 592,607 727,609
拆入资金 92,125 70,624 53,647 77,5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0,314 15,831 11,834 15,590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7,151 7,773 13,612 7,127
卖出回购款项 617 36,060 4,648 193,508
存款证及应付票据 2,007 1,472 726 562
客户存款 10,332,616 9,771,277 8,223,446 6,898,413
应付职工薪酬 18,468 20,772 19,942 19,206
应交税费 34,855 28,626 44,979 40,867
应付次级债券 75,000 75,000 35,000 3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 178 16 337
其他负债 170,306 147,496 150,059 124,252
负债合计 11,829,184 11,106,119 9,150,516 8,140,036
股东权益:
股本 334,019 334,019 334,019 334,019
资本公积 105,668 102,156 112,461 106,207
盈余公积 37,484 37,484 24,650 13,536
一般准备 84,245 84,222 69,355 40,834
未分配利润 159,455 117,931 72,146 45,44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82 -1,919 -9,448 -1,0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719,089 673,893 603,183 538,947
少数股东权益 5,112 5,041 3,955 5,305
股东权益合计 724,201 678,934 607,138 544,25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553,385 11,785,053 9,757,654 8,684,288
2、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2,042 1,686,074 1,691,466 1,141,46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62,491 153,662 33,260 28,034
贵金属 5,203 2,699 2,819 1,134
拆出资金 108,072 84,900 121,097 146,9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7,466 14,389 25,506 32,627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4,019 4,781 13,991 22,358
买入返售款项 451,795 408,601 162,192 75,880
客户贷款及垫款 5,698,159 5,392,525 4,289,955 3,838,9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1,701 918,112 520,596 515,3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66,912 1,501,067 1,319,106 1,334,508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9,052 1,132,379 1,162,769 1,211,767
长期股权投资 62,777 62,259 48,742 12,829
固定资产 80,808 82,767 79,296 76,437
在建工程 8,781 8,693 5,189 2,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02 18,635 10,636 5,842
其他资产 118,326 96,182 95,175 86,350
资产合计 12,303,506 11,567,725 9,581,795 8,532,945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076,119 931,165 592,099 728,241
拆入资金 59,474 50,597 40,661 70,7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8,069 14,581 6,553 10,278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5,810 6,689 11,003 6,592
卖出回购款项 253 34,280 4,246 195,565
存款证及应付票据 1,463 1,156 - -
客户存款 10,132,426 9,590,769 8,077,732 6,769,606
应付职工薪酬 18,282 20,534 19,800 19,057
应交税费 33,117 27,030 44,987 40,671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应付次级债券 75,000 75,000 35,000 35,000
其他负债 166,695 144,253 146,601 120,569
负债合计 11,586,708 10,896,054 8,978,682 7,996,351
股东权益:
股本 334,019 334,019 334,019 334,019
资本公积 103,627 99,961 111,579 103,897
盈余公积 37,398 37,398 24,594 13,533
一般准备 83,988 83,988 69,175 40,801
未分配利润 157,439 116,102 71,086 44,42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27 203 -7,340 -81
股东权益合计 716,798 671,671 603,113 536,59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303,506 11,567,725 9,581,795 8,532,945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一、营业收入 87,338 72,887 309,454 309,758 255,556
利息净收入 68,401 57,748 245,821 263,037 224,465
利息收入 106,036 100,066 405,878 440,574 357,287
利息支出 -37,635 -42,318 -160,057 -177,537 -132,8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256 13,548 55,147 44,002 38,35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9,281 14,239 59,042 46,711 40,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25 -691 -3,895 -2,709 -1,656
投资收益 696 986 9,904 3,348 2,040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
601 405 1,987 1,978 16
司的投资收益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183 92 -101 -71 -128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 -169 392 -1,246 -851 -9,457
其他业务收支 -29 121 -71 293 277
二、营业支出 -33,421 -27,409 -143,460 -166,227 -142,3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119 -4,420 -18,157 -18,765 -14,511
业务及管理费 -24,298 -18,680 -101,703 -91,506 -89,030
资产减值损失 -3,916 -4,203 -23,219 -55,528 -37,406
其他业务成本 -88 -106 -381 -428 -1,424
三、营业利润 53,917 45,478 165,994 143,531 113,185
加:营业外收入 304 254 2,213 2,834 3,260
减:营业外支出 -106 -108 -959 -1,064 -1,331
四、税前利润 54,115 45,624 167,248 145,301 115,114
减:所得税费用 -12,390 -10,335 -37,898 -34,150 -33,124
五、净利润 41,725 35,289 129,350 111,151 81,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547 35,153 128,599 110,766 81,256
少数股东 178 136 751 385 734
2、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一、营业收入 85,997 71,753 303,791 305,347 251,635
利息净收入 67,150 56,863 241,904 259,542 221,715
利息收入 104,200 98,712 400,234 433,235 349,758
利息支出 -37,050 -41,849 -158,330 -173,693 -128,04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670 13,192 53,240 42,330 36,72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8,638 13,841 56,859 44,851 38,181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68 -649 -3,619 -2,521 -1,452
投资收益 1,305 1,147 10,544 4,119 2,463
其中: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597 402 1,968 1,977 6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131 3 -477 299 -19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 -228 417 -1,389 -1,197 -9,549
其他业务收支 -31 131 -31 254 296
二、营业支出 -32,672 -26,770 -140,038 -162,638 -140,1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82 -4,402 -18,067 -18,689 -14,475
业务及管理费 -23,734 -18,206 -99,475 -89,478 -87,321
资产减值损失 -3,776 -4,113 -22,247 -54,248 -37,193
其他业务成本 -80 -49 -249 -223 -1,140
三、营业利润 53,325 44,983 163,753 142,709 111,506
加:营业外收入 293 246 2,154 2,755 3,111
减:营业外支出 -106 -108 -937 -1,054 -1,329
四、税前利润 53,512 45,121 164,970 144,410 113,288
减:所得税费用 -12,175 -10,239 -37,224 -33,889 -32,641
五、净利润 41,337 34,882 127,746 110,521 80,647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561,550 890,321 1,548,192 1,337,886 585,36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 2,730 - - 4,147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构款项净额
拆出资金净额 7,379 - - 14,660 12,60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144,499 286,496 338,453 - 361,129
放款项净额
拆入资金净额 21,520 - 17,017 - 46,202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89,420 - - - -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 309 31,412 - 146,52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
8,656 4,991 13,005 6,580 -
资款项净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79 174 396 1,182 -
的债券投资款项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4,483 - 4,065 - -
负债款项净额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
118,382 111,207 458,157 471,854 366,582
佣金的现金
处置抵债资产收到的现
52 204 2,182 3,614 6,569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7 306 657 1,957 1,554
的债券投资收益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7,912 25,647 11,004 39,209 3,506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3,979 1,322,385 2,424,540 1,876,942 1,534,18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
-337,577 -640,655 -1,169,891 -541,025 -475,76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220,306 -93,514 -284,127 -262,312 -422,73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5,862 - -62,851 -859 -
构款项净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 - - -129,524 -
放款项净额
拆入资金净额 - -1,683 - -18,735 -
拆出资金净额 - -17,993 -9,710 -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 -618,037 -153,500 -56,115 -37,500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35,443 - - -188,835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
- - - - -12,235
资款项净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974
的债券投资款项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837 - -6,759 -16,559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负债款项净额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
-35,455 -42,284 -166,815 -151,498 -121,392
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6,678 -14,362 -59,660 -52,520 -42,76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26 -9,854 -78,908 -58,404 -35,21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7,954 -15,847 -35,216 -39,443 -72,92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9,401 -1,455,066 -2,020,678 -1,506,029 -1,238,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84,578 -132,681 403,862 370,913 296,12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15,811 204,230 992,406 1,127,448 1,217,425
处置联营公司所收到的
- - 25 - 94
现金
取得子公司所收到的现
- - - 2,261 144
金净额
分得股利所收到的现金 - 16 544 652 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95 101 1,407 520 2,823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906 204,347 994,382 1,130,881 1,220,5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1,243 -185,714 -1,559,376 -1,086,048 -1,455,833
购买联营公司所支付的
- - - -37,420 -134
现金
投资合营公司所支付的
- - -5 - -
现金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所支
- - - -1,783 -
付的现金
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
-228 - - - -
金净额
出售子公司所支付的现
-528 - - - -
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820 -514 -13,037 -10,975 -7,226
的现金
增加在建工程所支付的
-468 -306 -7,248 -4,579 -2,159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4,287 -186,534 -1,579,666 -1,140,805 -1,465,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1,619 17,813 -585,284 -9,924 -244,792
量净额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少数股东行使认股权所
- - - 66 -
收到的现金
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
- - 80 - -
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4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0,080 66 -
支付次级债券利息 -119 -184 -1,168 -1,240 -1,205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
- - -55,113 -44,425 -15,490
的现金
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所
- - -86 -325 -398
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 -184 -56,367 -45,990 -17,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9 -184 -16,287 -45,924 -17,093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50 -978 -188 -9,461 -7,917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65,628 -116,030 -197,897 305,604 26,327
净变动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
409,394 607,291 607,291 301,687 275,360
等价物余额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
775,022 491,261 409,394 607,291 301,687
等价物余额
2、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541,719 904,750 1,513,197 1,325,843 550,010
拆出资金净额 - - - 16,924 10,60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144,974 285,474 339,116 - 361,167
放款项净额
拆入资金净额 8,893 592 9,974 - 41,476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 1,793 - - -
构款项净额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89,783 - - - -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 104 30,034 - 148,106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
7,043 3,084 10,801 6,236 -
资款项净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994 -
的债券投资款项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488 - 8,024 - -
负债款项净额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
116,152 108,860 449,494 462,723 357,485
佣金的现金
处置抵债资产收到的现
52 204 2,182 3,614 6,569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9 273 557 1,770 1,372
的债券投资收益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5,764 24,611 9,161 38,884 3,501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7,907 1,329,745 2,372,540 1,856,988 1,480,2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
-309,971 -651,007 -1,124,389 -503,485 -431,28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220,674 -93,976 -283,357 -261,574 -422,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5,801 - -64,482 -501 -3,007
构款项净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 - - -131,315 -
放款项净额
拆入资金净额 - - - -26,134 -
拆出资金净额 -2,556 -25,670 -23,929 -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 -619,732 -154,576 -54,812 -37,500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34,027 - - -191,297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
- - - - -12,350
资款项净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975
的债券投资款项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288 - -7,440 -13,930
负债款项净额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
-34,959 -41,649 -164,647 -147,285 -116,487
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6,344 -14,094 -58,604 -51,545 -41,921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28 -9,829 -78,552 -57,782 -34,6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7,690 -14,442 -30,157 -36,308 -69,574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2,050 -1,470,687 -1,982,693 -1,469,478 -1,184,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5,857 -140,942 389,847 387,510 295,97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10,531 202,500 989,013 1,109,933 1,210,723
处置联营公司所收到的
- - - - 94
现金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
327 - - - -

分得股利所收到的现金 - 16 876 759 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95 101 1,375 505 2,345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953 202,617 991,264 1,111,197 1,213,48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2,515 -181,804 -1,541,694 -1,066,009 -1,443,375
收购联营公司所支付的
- - - -37,420 -
现金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所支
- - - -1,783 -
付的现金
增资及收购子公司所支
-1,095 - -5,654 -5,193 -4,494
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71 -498 -11,451 -10,505 -7,095
的现金
增加在建工程所支付的
-468 -306 -7,248 -4,579 -1,987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349 -182,608 -1,566,047 -1,125,489 -1,456,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6,604 20,009 -574,783 -14,292 -243,46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4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0,000 - -
支付次级债券利息 -119 -184 -1,168 -1,240 -1,205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3 月 1-3 月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
- - -55,113 -44,425 -15,49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 -184 -56,281 -45,665 -16,6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9 -184 -16,281 -45,665 -16,695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30 -405 91 -8,715 -6,649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51,912 -121,522 -201,126 318,838 29,162
净变动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
391,659 592,785 592,785 273,947 244,785
等价物余额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
743,571 471,263 391,659 592,785 273,947
等价物余额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2010 年 1 月1 日 334,019 102,156 37,484 84,222 117,931 -1,919 673,893 5,041 678,934
(一) 净利润 - - - - 41,547 - 41,547 178 41,725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896 - - - - 3,896 -60 3,836
现金流量套期净变动 - -12 - - - - -12 1 -11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其
- -372 - - - - -372 - -372
他综合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137 137 106 243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3,512 - - - 137 3,649 47 3,696
综合收益总额 - 3,512 - - 41,547 137 45,196 225 45,421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 - - - - - - 28 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四) 利润分配
提取一般准备 - - - 23 -23 - - - -
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 - - -182 -182
2010 年3 月31 日 334,019 105,668 37,484 84,245 159,455 -1,782 719,089 5,112 724,201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2009 年 1 月1 日 334,019 112,461 24,650 69,355 72,146 -9,448 603,183 3,955 607,138
(一) 净利润 - - - - 128,599 - 128,599 751 129,350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242 - - - - -9,242 440 -8,802
现金流量套期净变动 - -7 - - - - -7 -2 -9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其
- -1,155 - - - - -1,155 - -1,155
他综合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529 7,529 2 7,531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10,404 - - - 7,529 -2,875 440 -2,435
综合收益总额 - -10,404 - - 128,599 7,529 125,724 1,191 126,915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 99 - - - - 99 -99 -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80 80
(四) 利润分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提取盈余公积 - - 12,834 - -12,834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14,867 -14,867 - - - -
股利分配 ?C 2008 年年末股利 - - - - -55,113 - -55,113 - -55,113
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 - - -86 -86
2009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102,156 37,484 84,222 117,931 -1,919 673,893 5,041 678,934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2008 年 1 月1 日 334,019 106,207 13,536 40,834 45,440 -1,089 538,947 5,305 544,252
(一) 净利润 - - - - 110,766 - 110,766 385 111,151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829 - - - - 9,829 -631 9,198
现金流量套期净变动 - -4,075 - - - - -4,075 2 -4,073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
- 500 - - - - 500 - 500
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8,359 -8,359 -245 -8,604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6,254 - - - -8,359 -2,105 -874 -2,979
综合收益总额 - 6,254 - - 110,766 -8,359 108,661 -489 108,172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收购子公司 - - - - - - - 368 368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化 - - - - - - - -854 -854
(四) 利润分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提取盈余公积 - - 11,114 - -11,114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28,521 -28,521 - - - -
股利分配 ?C 2007 年年末股利 - - - - -44,425 - -44,425 - -44,425
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 - - -375 -375
2008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112,461 24,650 69,355 72,146 -9,448 603,183 3,955 607,138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2007 年 1 月1 日 334,019 109,701 5,464 12,719 5,715 -351 467,267 4,537 471,804
(一) 净利润 - - - - 81,256 - 81,256 734 81,990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494 - - - - -3,494 454 -3,04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38 -738 -369 -1,107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3,494 - - - -738 -4,232 85 -4,147
综合收益总额 - -3,494 - - 81,256 -738 77,024 819 77,843
(三)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收购子公司 - - - - - - - 9 9
2.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化 - - - - - - - 338 338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8,072 - -8,072 - - - -
2. 提取一般准备 - - - 28,115 -28,115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 小计 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3. 股利分配 ?C 2006 年年末股利 - - - - -5,344 - -5,344 - -5,344
4. 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 - - -398 -398
2007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106,207 13,536 40,834 45,440 -1,089 538,947 5,305 544,252
2、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外币报表折算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差额
2010 年 1 月1 日 334,019 99,961 37,398 83,988 116,102 203 671,671
(一) 净利润 - - - - 41,337 - 41,33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038 - - - - 4,038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
- -372 - - - - -372
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124 124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3,666 - - - 124 3,790
综合收益总额 - 3,666 - - 41,337 124 45,127
2010 年3 月31 日 334,019 103,627 37,398 83,988 157,439 327 716,798
单位:百万元
外币报表折算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差额
2009 年 1 月1 日 334,019 111,579 24,594 69,175 71,086 -7,340 603,113
外币报表折算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差额
(一) 净利润 - - - - 127,746 - 127,746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0,463 - - - - -10,463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
- -1,155 - - - - -1,155
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543 7,543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11,618 - - - 7,543 -4,075
综合收益总额 - -11,618 - - 127,746 7,543 123,671
(三)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12,804 - -12,804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14,813 -14,813 - -
股利分配 ?C 2008 年年末股利 - - - - -55,113 - -55,113
2009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99,961 37,398 83,988 116,102 203 671,671
单位:百万元
外币报表折算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差额
2008 年 1 月1 日 334,019 103,897 13,533 40,801 44,425 -81 536,594
(一) 净利润 - - - - 110,521 - 110,521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1,262 - - - - 11,262
现金流量套期净损失 - -4,080 - - - - -4,080
权益法下分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
- 500 - - - - 500
收益的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259 -7,259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7,682 - - - -7,259 423
综合收益总额 - 7,682 - - 110,521 -7,259 110,944
(三)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11,061 - -11,061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28,374 -28,374 - -
股利分配 ?C 2007 年年末股利 - - - - -44,425 - -44,425
2008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111,579 24,594 69,175 71,086 -7,340 603,113
单位:百万元
外币报表折算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差额
2007 年 1 月1 日 334,019 108,050 5,461 12,719 5,276 -112 465,413
(一) 净利润 - - - - 80,647 - 80,64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153 - - - - -4,15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31 31
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 -4,153 - - - 31 -4,122
综合收益总额 - -4,153 - - 80,647 31 76,525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8,072 - -8,072 - -
2. 提取一般准备 - - - 28,082 -28,082 - -
3. 股利分配 ?C 2006 年年末股利 - - - - -5,344 - -5,344
2007 年 12 月31 日 334,019 103,897 13,533 40,801 44,425 -81 536,594
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09 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的影响
对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行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1 期)进行处理,因购买少数股权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新取得的按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现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自 2009 年 1 月 1日起,对于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根据该解释,本行对此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原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确认为投资收益,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自 2009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变更后,本行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其余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享有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号》的规定,本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变更对 2009 年度本集团及本行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在利润表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修改后经营分部与本集团之前对业务分部的界定无重大差异。
2、2008 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影响
无。
3、2007 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影响
本集团 2006 年的法定财务报表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旧企业会计准则、2001 年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财会(2005 )14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以下统称“原会计准则”)编制的。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集团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2007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的要求,本集团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包括:
(1)在原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不需要对股权投资差额再进行摊销。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追溯调整该事项,将原会计准则下进行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予以冲回。
(2 )在原会计准则下,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首次执行日,对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会计准则后,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3)在原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于合并资产负债报表中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单独列报,少数股东损益于合并利润表中在合并净利润之前作为扣减项目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少数股东权益于合并资产负债报表中作为股东权益项目单独列报;合并利润表中在合并净利润之下单独列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在编制执行企业准则后的首份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要求调整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07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的股东权益累计影响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 月1 日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追溯调整前年初余额 5,344 471,433
调整:股权投资差额累计摊销冲回 371 371
追溯调整后年初余额 5,715 471,804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一)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合并在本集团合并报表内的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如下:
已发行股本/实收资本 表决权比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股权比例 本行投资额
面值 例
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
商业银行 美元2,668 万元 100% 100% 美元2,668 万元
份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
商业银行 美元2 亿元 100% 100% 美元2 亿元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 人民币2 亿元 55% 55% 人民币 1.1 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有限公
商业银行 美元 1,850 万元 100% 100% 美元 1,85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 商业银行及投
美元5,000 万元 100% 100% 美元5,000 万元
司 资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 股份
商业银行 卢布 10 亿元 100% 100% 卢布 10 亿元
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 人民币 50 亿元 100% 100% 人民币 50 亿元
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 商业银行 人民币2 亿元 60% 60% 人民币 1.2 亿元
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 商业银行 人民币 1 亿元 100% 100% 人民币 1 亿元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 港元 9.39 亿元 100% 100% 港元 9.82 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
商业银行 港元26.37 亿元 72.40% 72.40% 港元 110.69 亿元
公司
加拿大东亚银行 商业银行 加元 5,800 万元 70% 70% 加元 8,025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
商业银行 印尼盾4,600 亿元 97.83% 97.83% 美元6,340 万元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
商业银行 澳门元2.82 亿元 89.33% 89.33% 澳门元71.28 亿元
限公司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07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07 年,本行新增三家子公司,即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这三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行于2007 年 9 月28 日收购取得印度尼西亚Halim 银行 90%股权并将其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2)本行于 2007 年 10 月 12 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卢布,由本行 100%持股。
(3)本行于2007 年 11 月 26 日成立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由本行 100%持股。
2、2008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08 年,本行新增两家子公司,即诚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将这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行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完成收购诚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9.93%股份的交易,诚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澳门的商业银行。于 2009 年 7 月 11 日,诚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2)本行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由本行 100%持股。
3、2009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09 年,本行新增两家子公司,即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和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将这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于2009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为60%。
(2)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于2009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为 100%。
4、2010 年 1-3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0 年 1-3 月,本行新增一家子公司,即加拿大东亚银行;减少一家子公司,即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行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行于2010 年 1 月28 日完成收购加拿大东亚银行70%股权的交易。
(2)本行于2010 年 1 月28 日完成出售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75%股权的交易。
四、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本行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审计准则》对本行及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如下:
单位:百万元
一、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28,599 110,766 81,256
利润
调整事项:调整已处置资产及已确认减值损失
46 75 264
资产的评估增值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28,645 110,841 81,520
的净利润
二、净资产差异调节表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673,893 603,183 538,947

调整事项:资产评估增值转回 - -508 -57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73,893 602,675 538,371
的权益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7 0.12 0.12
2010 年 1-3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5.95 0.12 0.12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0.39 0.39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00 0.38 0.38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39 0.33 0.33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9.33 0.33 0.33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5 0.24 0.24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5.92 0.24 0.24
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补充财务指标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盈利能力指标(%)
()
净利息差 1 2.23 2.16 2.80 2.67
()
净利息收益率 2 2.32 2.26 2.95 2.80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3 1.37 1.20 1.21 1.01
占营业收入百分比(%)
利息净收入 78.32 79.44 84.92 87.83
非利息净收入 21.68 20.56 15.08 12.17
()
成本收入比 4 27.82 32.87 29.54 34.84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35 1.54 2.29 2.74
()
拨备覆盖率 5 179.76 164.41 130.15 103.50
()
贷款总额准备金率 6 2.42 2.54 2.97 2.84
资本充足率指标(%)
核心资本充足率 9.58 9.90 10.75 10.99
资本充足率 11.98 12.36 13.06 13.09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其他指标(%)
()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7 2.7 2.8 2.9 3.1
()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8 20.5 20.9 20.4 21.1
注:(1)净利息差=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2010 年 1-3 月数据已年度化处理。
(2)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 / 平均生息资产,2010 年 1-3 月数据已年度化处理。
(3)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2010 年 1-3 月数据已年度化处理。
(4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 / 营业收入。
(5)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 不良贷款余额。
(6)贷款总额准备金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7)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 / 资本净额。
(8)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 / 资本净额。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
贷存款比例 1 (%) 本外币合计 59.4 59.5 56.4 56.3
人民币 29.9 30.7 33.3 26.8
()
流动性比率 2 (%)
外币 59.9 61.1 83.5 97.9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正常 0.5 3.5 4.6 3.5
关注 1.3 9.9 9.3 10.4
贷款迁徙率(%)
次级 7.4 31.3 39.4 41.3
可疑 2.4 18.1 10.2 10.2
注:(1)贷存款比例=贷款余额 / 存款余额(存款余额不含财政性存款和汇出汇款,2007 年末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贴现)。
(2)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余额 / 流动性负债余额。
六、分部报告
(一)业务分部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如下:
1、公司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贸易融资、存款、对公理财、托管及各类对公中间业务。
2、个人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
3、资金业务:资金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货币市场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和衍生金融工具等。
4、其他:此部分包括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或未能合理分配的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单位:百万元
公司 个人
2009 年 资金业务 其他 合计
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
利息净收入 132,807 70,598 42,416 - 245,821
其中:外部收支 168,772 -37,973 115,022 - 245,821
内部收支 -35,965 108,571 -72,606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2,486 22,499 162 - 55,14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867 24,955 220 - 59,04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81 -2,456 -58 - -3,895
其他营业净收入 864 17 6,037 3,400 10,318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46,233 -41,551 -12,123 -2,755 -102,662
其中:折旧及摊销 -4,823 -3,851 -2,141 -185 -11,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474 -3,529 -2,106 -48 -18,157
分部利润 107,450 48,034 34,386 597 190,467
资产减值损失 -15,419 -6,684 -848 -268 -23,219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92,031 41,350 33,538 329 167,248
所得税费用 -37,898
净利润 129,350
资本性支出 8,867 7,172 4,018 373 20,430
2009 年 12 月31 日
分部资产 4,472,851 1,262,155 5,966,772 83,275 11,785,053
分部负债 5,165,238 4,787,973 1,143,877 9,031 11,106,119
信贷承诺 1,041,601 198,086 - - 1,239,687
单位:百万元
公司 个人
2008 年 资金业务 其他 合计
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
利息净收入 125,747 87,334 49,956 - 263,037
其中:外部收支 181,782 -36,122 117,377 - 263,037
内部收支 -56,035 123,456 -67,421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4,907 18,953 142 - 44,00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5,994 20,565 152 - 46,71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87 -1,612 -10 - -2,709
其他营业净收支 2,414 14 -180 2,877 5,125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41,650 -33,043 -11,462 -6,415 -92,570
其中:折旧及摊销 -4,309 -2,855 -1,832 -494 -9,4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039 -3,698 -1,974 -54 -18,765
分部利润/(亏损) 98,379 69,560 36,482 -3,592 200,829
资产减值损失 -31,193 -5,879 -18,051 -405 -55,528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67,186 63,681 18,431 -3,997 145,301
/(亏损)
所得税费用 -34,150
净利润 111,151
资本性支出 7,334 4,883 3,147 900 16,264
2008 年 12 月31 日
分部资产 3,706,953 878,988 5,105,589 66,124 9,757,654
分部负债 4,280,441 4,147,162 715,448 7,465 9,150,516
信贷承诺 775,643 160,830 - - 936,473
单位:百万元
公司 个人
2007 年 资金业务 其他 合计
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
利息净收入 115,352 62,774 46,339 - 224,465
其中:外部收支 143,512 -21,968 102,921 - 224,465
内部收支 -28,160 84,742 -56,582 - -
公司 个人
2007 年 资金业务 其他 合计
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753 23,400 206 - 38,35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5,566 24,228 221 - 40,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13 -828 -15 - -1,656
其他营业净收支 -2,469 - -5,149 2,186 -5,432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39,830 -35,479 -10,670 -4,382 -90,361
其中:折旧及摊销 -4,202 -3,316 -1,734 -240 -9,4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80 -3,132 -1,786 -13 -14,511
分部利润/(亏损) 78,226 47,563 28,940 -2,209 152,520
资产减值损失 -30,613 -2,942 -3,329 -522 -37,406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47,613 44,621 25,611 -2,731 115,114
/(亏损)
所得税费用 -33,124
净利润 81,990
资本性支出 4,158 3,299 1,712 247 9,416
2007 年 12 月31 日
分部资产 3,304,162 800,948 4,555,548 23,630 8,684,288
分部负债 3,719,858 3,346,540 1,062,135 11,503 8,140,036
信贷承诺 683,551 106,136 - - 789,687
(二)地区分部
本集团地理区域信息分类列示如下。有关地域分布的定义,请参见第一节“释义”。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9 年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利息净收入 14,285 55,247 34,405 53,074 32,379 40,405 10,727 5,299 - 245,821
其中:外部收入 117,085 38,412 22,417 11,912 18,500 27,864 4,116 5,515 - 245,821
内部收支 -102,800 16,835 11,988 41,162 13,879 12,541 6,611 -216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52 14,133 9,234 10,934 6,988 7,291 2,751 2,264 - 55,14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78 15,050 9,799 11,500 7,351 7,809 2,885 2,570 - 59,04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26 -917 -565 -566 -363 -518 -134 -306 - -3,895
其他营业净收支 9,066 -934 -88 -440 -417 -91 76 3,146 - 10,318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7,216 -16,953 -12,821 -18,281 -16,930 -19,229 -8,573 -2,659 - -102,662
其中:折旧及摊销 -1,590 -1,832 -1,254 -1,667 -1,708 -1,920 -895 -134 - -11,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2 -4,807 -2,823 -3,527 -2,534 -3,065 -979 -90 - -18,157
分部利润 17,355 46,686 27,907 41,760 19,486 25,311 4,002 7,960 - 190,467
资产减值损失 -702 -3,706 -3,543 -6,257 -4,245 -2,968 -705 -1,093 - -23,219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16,653 42,980 24,364 35,503 15,241 22,343 3,297 6,867 - 167,248
所得税费用 -37,898
净利润 129,350
资本性支出 2,103 3,626 1,937 2,589 3,949 3,390 1,259 1,577 - 20,430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9 年 12 月31 日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地理区域资产 5,823,910 2,427,925 1,461,854 2,965,139 1,491,357 1,636,235 719,400 385,725 -5,145,188 11,766,357
未分配资产 18,696
总资产 11,785,053
地理区域负债 5,409,113 2,376,668 1,433,407 2,927,875 1,470,073 1,607,198 712,231 292,333 -5,145,188 11,083,710
未分配负债 22,409
总负债 11,106,119
信贷承诺 215,103 244,798 167,451 288,195 73,463 84,286 31,815 134,576 - 1,239,687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8 年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利息净收入 33,339 61,428 36,518 47,385 31,322 36,918 11,094 5,033 - 263,037
其中:外部收入 118,029 47,738 26,021 14,805 19,704 26,457 4,533 5,750 - 263,037
内部收支 -84,690 13,690 10,497 32,580 11,618 10,461 6,561 -717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245 10,687 7,217 8,437 5,522 5,723 2,282 1,889 - 44,00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04 11,282 7,693 8,873 5,755 6,034 2,375 2,095 - 46,71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59 -595 -476 -436 -233 -311 -93 -206 - -2,709
其他营业净收支 -6,842 2,270 2,344 1,736 1,027 1,719 1,102 1,769 - 5,125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6,309 -15,936 -11,552 -15,729 -15,262 -17,259 -8,173 -2,350 - -92,570
其中:折旧及摊销 -1,318 -1,549 -1,083 -1,478 -1,526 -1,581 -818 -137 - -9,4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4 -5,145 -2,944 -3,569 -2,567 -2,990 -1,040 -76 - -18,765
分部利润 21,999 53,304 31,583 38,260 20,042 24,111 5,265 6,265 - 200,829
资产减值损失 -17,177 -10,327 -5,540 -7,997 -5,341 -5,565 -1,880 -1,701 - -55,528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4,822 42,977 26,043 30,263 14,701 18,546 3,385 4,564 - 145,301
所得税费用 -34,150
净利润 111,151
资本性支出 2,541 2,863 1,785 2,334 2,480 3,148 892 221 - 16,264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8 年 12 月31 日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地理区域资产 5,229,889 2,003,485 1,174,627 2,402,081 1,245,770 1,342,483 609,063 302,138 -4,562,657 9,746,879
未分配资产 10,775
总资产 9,757,654
地理区域负债 4,825,553 1,952,978 1,145,838 2,365,629 1,226,264 1,318,006 604,331 236,696 -4,562,657 9,112,638
未分配负债 37,878
总负债 9,150,516
信贷承诺 185,105 215,313 93,180 199,581 54,933 47,067 18,232 123,062 - 936,473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7 年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利息净收入 33,519 51,387 29,884 39,856 25,466 29,879 10,497 3,977 - 224,465
其中:外部收入 105,793 40,044 20,628 11,521 15,892 20,918 4,407 5,262 - 224,465
内部收支 -72,274 11,343 9,256 28,335 9,574 8,961 6,090 -1,285 - -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7 年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390 7,633 6,838 6,841 4,637 5,713 2,571 1,736 - 38,35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28 7,919 7,154 7,091 4,761 5,888 2,627 1,947 - 40,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38 -286 -316 -250 -124 -175 -56 -211 - -1,656
其他营业净收支 -6,618 181 -337 -409 432 1,126 -144 337 - -5,432
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 -5,315 -14,089 -10,583 -15,707 -16,550 -17,298 -8,850 -1,969 - -90,361
其中:折旧及摊销 -1,239 -1,538 -1,106 -1,544 -1,546 -1,581 -870 -68 - -9,4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0 -4,004 -2,303 -2,669 -2,002 -2,324 -824 -35 - -14,511
分部利润 23,626 41,108 23,499 27,912 11,983 17,096 3,250 4,046 - 152,520
资产减值损失 -2,933 -6,180 -5,477 -7,793 -5,222 -5,603 -3,192 -1,006 - -37,406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利润 20,693 34,928 18,022 20,119 6,761 11,493 58 3,040 - 115,114
所得税费用 -33,124
净利润 81,990
资本性支出 1,453 1,949 1,074 1,650 1,308 1,416 431 135 - 9,416
单位:百万元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境外
2007 年 12 月31 日 总行 长江 珠江 环渤海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及其他 抵销 合计
三角洲 三角洲 地区
地理区域资产 4,576,390 1,754,819 1,115,718 2,083,118 1,022,925 1,089,118 539,612 251,958 -3,755,235 8,678,423
未分配资产 5,865
总资产 8,684,288
地理区域负债 4,296,692 1,687,573 1,081,279 2,034,682 987,909 1,049,693 522,089 201,349 -3,755,235 8,106,031
未分配负债 34,005
总负债 8,140,036
信贷承诺 132,988 188,336 69,492 161,591 49,155 56,028 13,029 119,068 - 789,687
七、非经常性损益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C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确定。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436 988 1,02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资
- -1,279 -
产减值准备
盘盈清理净收益 640 534 641
其他 178 257 254
所得税影响数 -330 -130 -755
合计 924 370 1,16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16 361 1,1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 9 -13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所有财务数据皆为本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一、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资产结构和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规模优势不断巩固,资产负债、收益、渠道和客户结构继续优化,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不断加强,以合理的信贷投放速度支持了较快的利润增长,经营业绩大幅提升。
1、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本行的资产规模平稳增长,存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资产总额为 125,533.85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6.5%;2007 年末至 2009 年末,资产总额从 86,842.88 亿元增加至 117,850.5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16.5%。本行充分发挥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引导客户调整金融资产结构,促进存款业务稳定增长。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存款总额为 103,326.16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5.7%;2007 年末至 2009 年末,存款总额从 68,984.13 亿元提升至 97,712.77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19.0%。同时,本行坚持稳健的信贷政策,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把握信贷总量和投放进度。截至2010 年一季度末,贷款总额为 60,627.93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5.8%;2007 年末至2009 年末,贷款总额从40,732.29 亿元增加至 57,286.2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18.6%。
本行在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注重推进资产负债业务的转型发展。2010 年一季度末、2009 年末、2008 年末和 2007 年末,本行风险加权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分别为50.7%、50.2%、48.7%和 50.7%,贷存款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体现了本行稳健发展的经营策略;信贷结构中,产品、行业、客户结构全面改善,个人贷款、小企业贷款和贸易融资等业务比重不断提高;个人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从 2007 年末的 18.4%提升到 2010 年一季度末的 22.1%。存款结构持续优化,2010 年一季度末境内活期存款占境内公司存款和境内个人存款总额的比例达51.8%。
2、收益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业务创新,促进收益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利息净收入 2010 年一季度为 684.01 亿元,同比增长 18.4%;2007 年至 2009 年在利率环境波动加剧的情况下,本行的利息净收入总体仍保持平稳增长。本行的中间业务快速发展,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0 年一季度为 182.56 亿元,同比增长 34.8%,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 2007 年的 15.0%提升至 2010 年一季度的20.9%。其中,包括结算清算与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和银行卡等在内的中间业务收入贡献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本行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管理能力。2007 年至 2009 年,业务及管理费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9%,低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成本收入比保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的盈利水平持续提升。2010 年一季度,本行的净利润为 417.25 亿元,同比增长 18.2%;2007 年至 2009 年净利润从 819.90 亿元增长至 1,293.5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2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2007 年的 16.15%提升至 2009 年的20.14%,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从2.00%提升至2.42%。
3、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本行统筹兼顾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优化资产质量,秉持审慎稳健的拨备提取政策,确保经营安全可靠。报告期内,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保持双降。2007 年至 2010 年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从 1,117.74 亿元下降到 816.09 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74%下降到 1.35%,拨备覆盖率从 103.50%提升到 179.76%。
下表说明了所示日期本行的核心经营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分比(%)
2010 年一季度/2010 年 2009 年/2009 年 2008 年/2008 年 2007 年/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资产负债指标
()
贷存款比例 1 59.4 59.5 56.4 56.3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占总资产比
48.3 48.6 46.9 46.9

加权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率 50.75 50.24 48.67 50.73
盈利能力指标
() ()
净利息差 2 2.23 9 2.16 2.80 2.67
() ()
净利息收益率 3 2.32 9 2.26 2.95 2.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20.90 17.82 14.21 15.01
()
成本收入比 4 27.82 32.87 29.54 34.84
2010 年一季度/2010 年 2009 年/2009 年 2008 年/2008 年 2007 年/2007 年
项目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 5.97 10 20.14 19.39 16.15
() ()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 6 2.72 9 2.42 2.43 2.00
资产质量指标
()
不良贷款率 7 1.35 1.54 2.29 2.74
()
拨备覆盖率 8 179.76 164.41 130.15 103.50
资本充足率指标
核心资本充足率 9.58 9.90 10.75 10.99
资本充足率 11.98 12.36 13.06 13.09
注:(1)贷款余额除以存款余额。存款余额不含财政性存款和汇出汇款,2007 年末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贴现。
(2)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3)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4 )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5)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6)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加权风险资产及市场风险资本调整的平均数。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2010 年一季度净利息差、净利息收益率及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经年度化处理。
(10)2010 年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经年度化处理。
二、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总资产为 125,533.85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6.5%。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 117,850.53 亿元、97,576.54 亿元和 86,842.88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20.8%和 12.4%,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总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存款等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推动贷款、投资等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总资产各组成部分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6,062,793 - 5,728,626 - 4,571,994 - 4,073,229 -
减:贷款减值准备 146,699 - 145,452 - 135,983 - 115,68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5,916,094 47.1 5,583,174 47.4 4,436,011 45.5 3,957,542 45.6
证券投资净额 3,508,770 28.0 3,599,173 30.5 3,048,330 31.2 3,107,414 35.8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2,017,335 16.1 1,693,048 14.4 1,693,024 17.4 1,142,346 13.1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
372,457 3.0 235,301 2.0 168,363 1.7 199,758 2.3
金融机构款项净额
买入返售款项 452,383 3.6 408,826 3.5 163,493 1.7 75,880 0.9
其他 286,346 2.2 265,531 2.2 248,433 2.5 201,348 2.3
资产合计 12,553,385 100.0 11,785,053 100.0 9,757,654 100.0 8,684,288 100.0
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客户贷款及垫款是基于扣除贷款减值准备之前的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而不是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净额。
1、客户贷款及垫款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把握信贷总量和投放进度,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持续、稳健增长。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60,627.93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5.8%。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 57,286.26 亿元、45,719.94 亿元和 40,732.29 亿元,2009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25.3%和 12.2%,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6%。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47.1% 、47.4% 、45.5% 和45.6%。
(1)按业务类型分布的贷款
关于本行提供的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第五节“本行的业务业务经营情况”。为便于查阅,于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中所指的“公司类贷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均为扣除了本行境外运营的金额。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按业务类型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分行贷款 5,788,749 95.5 5,494,428 95.9 4,387,759 96.0 3,919,209 96.2
公司类贷款 4,245,331 70.0 3,957,786 69.1 3,232,102 70.7 2,914,993 71.6
票据贴现 205,057 3.4 329,792 5.7 326,315 7.1 252,103 6.2
个人贷款 1,338,361 22.1 1,206,850 21.1 829,342 18.2 752,113 18.4
()
境外及其他 1 274,044 4.5 234,198 4.1 184,235 4.0 154,020 3.8
合计 6,062,793 100.0 5,728,626 100.0 4,571,994 100.0 4,073,229 100.0
注:(1)境外及其他:包括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公司类贷款为本行贷款组合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70.0%、69.1%、70.7%和71.6%。
本行根据自身贷款投放和贷款市场需求情况,适时调整票据贴现业务规模。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票据贴现分别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3.4%、5.7%、7.1%和 6.2%。
近年来,本行积极发展优质个人贷款市场,个人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 2010 年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个人贷款分别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22.1%、21.1%、18.2%和 18.4%。个人贷款占比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积极调整贷款结构,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对个人贷款予以大力支持,加大个人贷款产品的创新力度,并紧密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积极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和经营领域的合理贷款需求。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境外及其他贷款分别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4.5%、4.1%、4.0%和 3.8%。
①公司类贷款
有关本行所提供公司类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第五节“本行的业务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金融业务”。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类贷款为42,453.31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7.3%。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类贷款分别为 39,577.86 亿元、32,321.02 亿元和 29,149.93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22.5%和 10.9%,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公司类贷款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加强对外部经济、金融态势的研究,着力拓展有效贷款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效力;2 )本行积极拓展优质公司客户,巩固和夯实公司信贷业务发展的客户基础;3)本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陆续推出了并购贷款、项目融资、项目搭桥贷款、项目前期贷款等新产品,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4 )本行大力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承销等直接融资业务,积极通过综合化营销服务满足客户融资需求;5)本行贷款组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包含区域政策、行业政策、客户政策、产品政策等在内的信贷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策的覆盖面和对信贷业务拓展的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按期限划分的公司类贷款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期限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短期公司类贷款 1,243,976 29.3 1,190,417 30.1 1,133,303 35.1 1,126,851 38.7
中长期公司类贷款 3,001,355 70.7 2,767,369 69.9 2,098,799 64.9 1,788,142 61.3
公司类贷款总计 4,245,331 100.0 3,957,786 100.0 3,232,102 100.0 2,914,993 100.0
短期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29.3%、30.1%、35.1%和 38.7%。短期贷款绝大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贷款为公司类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70.7%、69.9%、64.9%和 61.3%。中长期贷款占比提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积极结合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加大了对基础设施领域中重点客户和优质中长期项目贷款的投放力度。
按品种划分的公司类贷款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金贷款 1,340,708 31.6 1,265,782 32.0 1,208,683 37.4 1,201,582 41.2
其中:贸易融资 355,114 8.4 311,354 7.9 122,152 3.8 87,000 3.0
项目贷款 2,408,844 56.7 2,254,893 57.0 1,681,445 52.0 1,414,000 48.5
房地产贷款 495,779 11.7 437,111 11.0 341,974 10.6 299,411 10.3
公司类贷款总计 4,245,331 100.0 3,957,786 100.0 3,232,102 100.0 2,914,993 100.0
流动资金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流动资金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31.6%、32.0%、37.4%和 41.2%。其中,贸易融资贷款增长较快,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9.2%,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比重从 2007 年的 3.0%大幅提升至 2009 年的 7.9%,主要是由于本行持续深化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分流改造,不断扩大贸易融资业务规模,并逐步提高小企业新增贷款中贸易融资的比重,流动资金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项目贷款为本行公司类贷款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项目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56.7%、57.0%、52.0%和 48.5%,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项目贷款余额为24,088.44 亿元,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6.3%。项目贷款增长迅速且占比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快信贷政策调整和产品创新,积极支持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中重点客户和优质中长期的项目贷款需求,大量项目贷款投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从历史来看,本行在上述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明显低于本行公司类贷款的平均不良贷款率,风险调整后的回报较为理想。
房地产贷款在公司类贷款中的占比相对稳定。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房地产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11.7%、11.0%、10.6%和 10.3%。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房地产贷款余额为4,957.79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13.4%,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8%。
房地产贷款稳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行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宏观调控政策及房地产市场运营情况适时调整贷款投放政策,加大对信誉好的优质客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并持续优化房地产贷款品种结构。与此同时,本行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风险:1)本行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并在准入名单内重点选择经验丰富、资质高、资金实力强、具有较高风险抵御能力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2)本行房地产贷款重点投向符合国家房地产宏观政策且具有区位优势、品牌优势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3)本行建立了项目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将房地产贷款监控重点延伸至对应的贷款项目,监测项目资金情况、建设进度、销售情况和押品价值变化情况等,防控项目风险;4 )本行密切关注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及房地产市场趋势,及时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积极应对政策及市场变化,加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按行业分布的公司类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7,888 20.4 800,244 20.2 690,809 21.4 602,103 20.7
制造业 824,539 19.5 793,233 20.0 758,764 23.5 738,121 25.3
化学 134,670 3.2 133,243 3.4 124,981 3.9 121,243 4.1
机械 113,688 2.7 106,198 2.7 102,747 3.2 95,709 3.3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加工 101,819 2.4 95,682 2.4 79,876 2.5 77,808 2.7
纺织及服装 86,723 2.0 84,590 2.1 78,072 2.4 79,112 2.7
钢铁 87,097 2.1 83,816 2.1 87,686 2.7 84,357 2.9
交通运输设备 44,998 1.1 44,522 1.1 46,888 1.4 42,496 1.4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
40,711 1.0 41,067 1.0 40,831 1.3 43,181 1.5
子设备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 43,644 1.0 38,226 1.0 41,709 1.3 35,761 1.2
非金属矿物 35,565 0.8 35,471 0.9 33,591 1.0 30,963 1.1
其他 135,624 3.2 130,418 3.3 122,383 3.8 127,491 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544,704 12.8 531,562 13.4 501,411 15.5 404,873 1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4,734 12.8 510,721 12.9 275,469 8.5 230,156 7.9
房地产业 478,208 11.3 421,804 10.7 343,895 10.6 303,984 1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1,264 7.6 290,410 7.3 188,120 5.8 159,877 5.5
批发、零售及住宿 298,300 7.0 261,261 6.6 188,831 5.8 186,988 6.4
科教文卫 70,419 1.7 66,809 1.7 70,148 2.2 69,742 2.4
建筑业 69,058 1.6 62,403 1.6 61,006 1.9 52,639 1.8
其他 226,217 5.3 219,339 5.6 153,649 4.8 166,510 5.7
合计 4,245,331 100.0 3,957,786 100.0 3,232,102 100.0 2,914,993 100.0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行业信贷政策指导,积极支持能源、交通等重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选择地支持现代制造业、物流业、新兴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深入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投放,行业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占比较高的行业主要为: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 )制造业;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投放在上述四个行业的贷款合计分别占公司类贷款的 65.5%、66.5%、68.9%和 67.8%,主要行业的贷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本行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信贷原则,合理把握信贷行业结构,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投放政策,持续推进信贷结构调整与优化。报告期内,本行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上述三个行业贷款 2007 年至 2009 年新增贷款投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投放总额的 58.1%。与此同时,本行深入推进“绿色信贷”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投放。
②票据贴现
有关本行所提供票据贴现产品的说明,请参见第五节“本行的业务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金融业务”。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为 2,050.57 亿元,较 2009 年末下降37.8%。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票据贴现分别为 3,297.92 亿元、3,263.15 亿元和 2,521.03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1.1%和 29.4%,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4%。票据贴现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结合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积极发挥票据资产流动性强、质量好的特点,灵活调控票据贴现数量,充分发挥票据业务在均衡信贷投放方面的作用。
③个人贷款
有关本行所提供个人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第六节“本行的业务业务经营情况个人金融业务”。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境内的个人贷款为 13,383.61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10.9%。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分别为 12,068.50 亿元、8,293.42 亿元和 7,521.13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45.5%和 10.3%,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6.7%。个人贷款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行积极贯彻国家关于金融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政策精神,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快个人信贷产品创新,有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推动了个人贷款业务快速发展;2 )随着居民改善住房需求的快速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迅速;3)国家出台的家电下乡、购车减税等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带动了消费类贷款的增长。
按品种划分的个人贷款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住房贷款 966,571 72.2 874,244 72.4 597,374 72.0 536,331 71.3
个人消费贷款 179,878 13.4 157,635 13.1 101,145 12.2 91,066 12.1
个人经营性贷款 149,836 11.2 138,095 11.4 113,726 13.7 116,475 15.5
信用卡透支 42,076 3.2 36,876 3.1 17,097 2.1 8,241 1.1
个人贷款总计 1,338,361 100.0 1,206,850 100.0 829,342 100.0 752,113 100.0
个人住房贷款为本行个人贷款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其占比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日,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72.2%、72.4%、72.0%和 71.3%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优化个人信贷产品结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居民对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与此同时,本行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包括严格借款人准入标准,加强贷前调查与审查;提高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根据贷款风险类别实施差别化管理。本行在继续保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同时,实施差别化风险定价策略,以实现贷款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
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本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率 1 为 52.7%,户均余额为20.51万元,单户余额 50 万元以下(含)和 100 万以下(含)的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7.7%和 83.4%,处于合理谨慎水平。
个人消费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有所提升。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贷款分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13.4%、13.1%、12.2%和 12.1%。个人消费贷款占比提升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国家家电下乡、购车减税等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推动了国内消费市场的增长,居民对消费类贷款的需求有较大幅度增加;2 )本行创新推出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个人商用注:(1)抵押率计算公式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除以抵押品价值车贷款等消费类贷款品种,丰富了产品体系,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本行消费类贷款的增长。
个人经营性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呈现下降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个人经营性贷款分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11.2%、11.4%、13.7%和 15.5%。个人经营性贷款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增长较快,与此同时,金融危机以来,国内个体、私营经济受到一定影响,融资需求相对有所减少。
信用卡透支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有小幅上升。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信用卡透支分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3.2%、3.1%、2.1%和 1.1%。信用卡透支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和交易额持续增加,且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快速发展。
(2)按地域分布的贷款
本行以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贷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下,借款人的所在地与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本行总行发放贷款的情形除外,一些规模大的公司借款人在全国各地的贷款及大部分的票据贴现由总行发放和管理)。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合计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有关地域分布的定义,请参见第一节“释义”。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行 114,156 1.9 104,203 1.8 124,156 2.7 172,490 4.2
长江三角洲 1,452,789 24.0 1,388,853 24.2 1,137,693 24.9 1,040,412 25.6
珠江三角洲 886,238 14.6 844,690 14.8 667,171 14.6 611,726 15.0
环渤海地区 1,138,249 18.8 1,076,820 18.8 838,494 18.3 730,965 18.0
中部地区 821,647 13.5 777,925 13.6 606,368 13.3 526,306 12.9
西部地区 1,011,311 16.7 952,011 16.6 732,625 16.0 612,635 15.0
东北地区 364,359 6.0 349,926 6.1 281,252 6.2 224,675 5.5
()
境外及其他 1 274,044 4.5 234,198 4.1 184,235 4.0 154,020 3.8
客户贷款总额 6,062,793 100.0 5,728,626 100.0 4,571,994 100.0 4,073,229 100.0
注:(1)境外及其他:包括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本行不断优化信贷区域结构,推进各区域信贷资源配置的均衡发展。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进程,重点支持列入国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配套措施相对完备的国家级重点区域的发展。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一直是本行信贷投放的核心地区。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放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4%、57.8%、57.8%和 58.6%,基本保持稳定。
与此同时,本行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的战略部署,适度增加对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信贷资源配置。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放在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2%、36.3%、35.5%和 33.4%,占比有所提升。
(3)按担保方式分布的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的贷款组合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抵押贷款 2,399,067 39.6 2,191,909 38.3 1,688,435 36.9 1,519,748 37.3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
() 966,571 15.9 874,244 15.3 597,374 13.1 536,331 13.2
质押贷款 702,174 11.6 786,739 13.7 676,129 14.8 575,598 14.1
()
其中:票据贴现 1 205,057 3.4 329,792 5.7 326,315 7.1 252,103 6.2
保证贷款 983,190 16.2 933,853 16.3 866,129 18.9 836,476 20.6
信用贷款 1,978,362 32.6 1,816,125 31.7 1,341,301 29.4 1,141,407 28.0
客户贷款总额 6,062,793 100.0 5,728,626 100.0 4,571,994 100.0 4,073,229 100.0
注:(1)为境内分行数据。
报告期内,本行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占比呈上升趋势,保证贷款的占比逐年下降,贷款担保结构不断优化。
抵押贷款为本行贷款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抵押贷款分别占贷款总额的39.6%、38.3%、36.9%和 37.3%。
保证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不断下降。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保证贷款分别占贷款总额的16.2%、16.3%、18.9%和 20.6%。保证贷款占比下降,主要是本行实施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贷款政策。
信用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有所上升。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贷款分别占贷款总额的32.6%、31.7%、29.4%和 28.0%。信用贷款占比上升,主要是本行发放给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和优质项目的贷款有所增加。
(4 )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给任何单一借款人提供贷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 10%为限。下表为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以余额表示的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敞口表,所有贷款均为非不良贷款。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项目
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的比
行业 金额 (%) 例(%)(1)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823 0.34 2.73
借款人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28 0.34 2.67
借款人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530 0.29 2.30
借款人 D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501 0.29 2.29
借款人 E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592 0.24 1.91
借款人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40 0.22 1.77
借款人 G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333 0.22 1.75
借款人 H 采矿业 13,000 0.21 1.70
借款人 I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860 0.21 1.69
借款人 J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535 0.21 1.64
总额 156,042 2.57 20.45
注:(1) 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算。欲了解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资本净额的计算,请参见本节“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主要监管指标”。资本净额数值未扣除建议的股利分派。
(5)按剩余期限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剩余期限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
已减值或已逾期 1 90,756 1.5 95,442 1.7 115,742 2.5 122,308 3.0
1 年以下 2,083,620 34.4 2,089,594 36.5 1,916,991 42.0 1,760,563 43.2
1-5 年 1,771,914 29.2 1,633,587 28.5 1,202,882 26.3 1,066,759 26.2
5 年以上 2,116,503 34.9 1,910,003 33.3 1,336,379 29.2 1,123,599 27.6
合计 6,062,793 100.0 5,728,626 100.0 4,571,994 100.0 4,073,229 100.0
注:(1)已逾期指本金逾期或利息逾期贷款,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只有到期但未偿还的分期款项被视为逾期。
报告期内,本行 1-5 年期以及 5 年以上期限的贷款比例持续上升,而 1 年以下贷款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了中长期项目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而相对减少了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投放。
2、本行贷款组合的资产质量
为符合人民银行的指引,本行使用一套五级分类制度对本行的贷款进行分类。为实行信贷资产质量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行自 2005 年 10 月起对公司类贷款实施十二级贷款分类体系。
(1)按贷款五级分类分布的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按贷款五级分类类别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5,791,366 95.52 5,411,226 94.46 4,229,609 92.51 3,728,576 91.54
关注 189,818 3.13 228,933 4.00 237,903 5.20 232,879 5.72
不良贷款 81,609 1.35 88,467 1.54 104,482 2.29 111,774 2.74
次级 28,139 0.46 31,842 0.55 37,694 0.83 38,149 0.94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疑 41,968 0.70 43,413 0.76 55,641 1.22 62,042 1.52
损失 11,502 0.19 13,212 0.23 11,147 0.24 11,583 0.28
客户贷款总额 6,062,793 100.00 5,728,626 100.00 4,571,994 100.00 4,073,229 100.00
()
不良贷款比率 1 1.35% 1.54% 2.29% 2.74%
注:(1)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有效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风险控制和信贷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贷款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 816.09 亿元、884.67 亿元、1,044.82 亿元和 1,117.74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35%、1.54%、2.29%和2.74%。
本行凭借行业领先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在经历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情况下,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在报告期内连续保持双降,主要原因是:1)本行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通过集中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贷款质量,保持了较低的新增贷款不良率;2 )不断加强风险排查和前瞻性风险管理,主动退出风险客户,有效减少贷款质量的向下迁徙。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关注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3%、4.00%、5.20%和 5.72%,结构持续优化;3 )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占比均逐年下降,本行不断加强对存在一些潜在性风险因素的贷款的监控和退出力度,同时综合运用现金清收、以物抵债、重组转化及呆账核销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境内分行贷款
公司类贷款 69,812 1.64 76,792 1.94 93,747 2.90 102,198 3.51
个人贷款 10,155 0.76 10,029 0.83 9,593 1.16 8,610 1.14
()
境外及其他 1 1,642 0.60 1,646 0.70 1,142 0.62 966 0.63
合计 81,609 1.35 88,467 1.54 104,482 2.29 111,774 2.74
注:(1)境外及其他:包括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保持双降。截至 2010 年 3 月 31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 698.12 亿元、767.92 亿元、937.47 亿元和 1,021.98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4%、1.94%、2.90%和 3.51%。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保持双降的主要原因是:1)本行进一步加强公司类信贷管理,加强前瞻性的风险防控工作,及早识别具有一定风险特征的贷款,并完善了有效的各部门联合会审机制;2)本行推进信贷产品结构调整,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信贷投放,防范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风险,从准入标准、客户定位、融资品种等方面提升信贷准入门槛;3)本行不断健全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定期提示大额授信客户风险,对违约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融资控制;4 )本行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
个人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不良贷款余额略有上升。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个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6%、0.83%、1.16%和 1.14%,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01.55 亿元、100.29 亿元、95.93 亿元和 86.10 亿元。个人不良贷款余额略有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行个人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以及部分借款人受经济增长放缓和自然灾害等影响不能正常还款。本行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个人贷款风险,具体包括:1)本行根据监管部门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个人贷款政策,更新个人贷款产品体系、制度、流程和办法,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2)本行通过前中后台分离改革,实施独立审批制度,有效提升了政策执行力,并降低了操作风险;3)本行加大了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出台了系列处置虚假按揭贷款、呆账核销的制度办法,并有效拓宽了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3)按品种划分的不良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不良贷款按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金贷款 43,563 3.25 47,810 3.78 61,691 5.10 74,611 6.21
其中:贸易融资 883 0.25 792 0.25 716 0.59 288 0.33
项目贷款 22,169 0.92 24,248 1.08 26,426 1.57 21,232 1.50
房地产贷款 4,080 0.82 4,734 1.08 5,630 1.65 6,355 2.12
公司类不良贷款总
69,812 1.64 76,792 1.94 93,747 2.90 102,198 3.51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个人不良贷款按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不良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个人住房贷款 4,676 0.48 4,662 0.53 4,728 0.79 4,182 0.78
个人消费贷款 1,901 1.06 1,883 1.19 2,003 1.98 2,213 2.43
个人经营性贷款 2,898 1.93 2,917 2.11 2,520 2.22 2,026 1.74
信用卡透支 680 1.62 567 1.54 342 2.00 189 2.29
个人不良贷款总计 10,155 0.76 10,029 0.83 9,593 1.16 8,610 1.14
(4 )按地域分布的不良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 (%) 1 (%) (%) 1 (%) (%) 1 (%) (%) 1
总行 795 1.0 0.70 678 0.8 0.65 662 0.6 0.53 603 0.5 0.35
长江三角洲 13,098 16.0 0.90 13,734 15.5 0.99 15,019 14.4 1.32 11,135 10.0 1.07
珠江三角洲 9,364 11.5 1.06 9,976 11.3 1.18 14,025 13.4 2.10 17,108 15.3 2.80
环渤海地区 15,153 18.6 1.33 16,848 19.0 1.56 18,777 18.0 2.24 22,972 20.6 3.14
中部地区 14,087 17.3 1.71 15,482 17.5 1.99 15,887 15.2 2.62 17,709 15.8 3.36
西部地区 17,483 21.4 1.73 18,557 20.9 1.95 23,902 22.9 3.26 20,127 18.0 3.29
东北地区 9,987 12.2 2.74 11,546 13.1 3.30 15,068 14.4 5.36 21,154 18.9 9.42
境外及其他 1,642 2.0 0.60 1,646 1.9 0.70 1,142 1.1 0.62 966 0.9 0.63
不良贷款总
81,609 100.0 1.35 88,467 100.0 1.54 104,482 100.0 2.29 111,774 100.0 2.74

注: (1)各类别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别贷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总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境外及其他贷款的不良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中部地区、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大幅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加强该地区信贷质量管理,加大了对不良贷款清收力度。
(5)按行业分布的公司类不良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公司类不良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 1 (%) (%) 1 (%) (%) 1 (%) (%) 1)
交通运输、仓储和
10,197 14.6 1.17 11,178 14.6 1.40 9,480 10.1 1.37 6,320 6.2 1.05
邮政业
制造业 30,952 44.3 3.75 34,571 45.0 4.36 44,974 48.0 5.93 55,766 54.6 7.56
化学 5,188 7.4 3.85 6,132 8.0 4.60 8,126 8.7 6.50 9,940 9.7 8.20
机械 3,801 5.4 3.34 4,680 6.1 4.41 6,285 6.7 6.12 8,411 8.2 8.79
金属加工 1,822 2.6 1.79 1,887 2.5 1.97 2,720 2.9 3.41 3,377 3.3 4.34
纺织及服装 5,435 7.8 6.27 5,794 7.5 6.85 7,343 7.8 9.41 6,864 6.7 8.68
钢铁 461 0.7 0.53 489 0.6 0.58 975 1.0 1.11 1,601 1.6 1.90
交通运输设备 1,531 2.2 3.40 994 1.3 2.23 1,301 1.4 2.77 1,837 1.8 4.32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金额 (
(%) (%) 1 (%) (%) 1 (%) (%) 1 (%) (%) 1)
通信设备、计
算机及其他电子设 2,555 3.7 6.28 2,716 3.5 6.61 3,201 3.4 7.84 3,659 3.6 8.47

石油加工、炼
316 0.5 0.72 346 0.5 0.91 721 0.8 1.73 1,031 1.0 2.88
焦及核燃料
非金属矿物 2,381 3.4 6.69 2,943 3.8 8.30 3,497 3.7 10.41 4,467 4.4 14.43
其他 7,462 10.6 5.50 8,590 11.2 6.59 10,805 11.6 8.83 14,579 14.3 11.44
电力、燃气及水的
6,198 8.9 1.14 6,541 8.5 1.23 7,672 8.2 1.53 5,344 5.2 1.32
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260 0.4 0.05 333 0.4 0.07 1,781 1.9 0.65 1,118 1.1 0.49
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 5,491 7.9 1.15 6,348 8.3 1.50 7,600 8.1 2.21 8,559 8.4 2.8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8 1.8 0.39 1,316 1.7 0.45 1,887 2.0 1.00 1,349 1.3 0.84
批发、零售及住宿 11,506 16.5 3.86 12,135 15.8 4.64 13,720 14.6 7.27 15,949 15.6 8.53
科教文卫 979 1.4 1.39 1,132 1.5 1.69 1,963 2.1 2.80 1,876 1.8 2.69
建筑业 1,214 1.7 1.76 1,330 1.7 2.13 1,574 1.7 2.58 1,351 1.3 2.57
其他 1,747 2.5 0.77 1,908 2.5 0.87 3,096 3.3 2.01 4,566 4.5 2.74
合计 69,812 100.0 1.64 76,792 100.0 1.94 93,747 100.0 2.90 102,198 100.0 3.51
注:(1)各类别公司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别公司类贷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不良率和不良贷款余额保持双降。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不良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制造业,批发、零售及住宿业的不良贷款金额与不良贷款率保持双降。
2007 年至 2009 年,本行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个别公路贷款质量出现暂时性波动;总体而言,本行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施稳健的投放策略,本行重点选择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主骨架、重要省级公路,优先选择国有控股且具备合法收费权质押的高速公路项目,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均明显下降,总体风险可控。
从投向来看,本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借款人主要为各类开发区/ 园区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和城市投资建设公司。这些客户分属于不同的行业,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行已制定相关行业信贷政策以及信贷产品政策以有效控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本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坚持一贯稳健的信贷政策,并从严格区域准入、严把项目风险等方面,审慎控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并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收费权质押、建立收费账户监管制度、不动产抵押、促使将政府未来还款计划纳入人大预算决议等风险缓释手段确保本行贷款资产安全。截至 2010 年一季度末,本行 92%以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投向省级和地市级以上的融资平台,90% 以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投向不良率较低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 以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投向财政实力较强、信用等级较高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65% 以上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到期期限在 5 年以内。
(6)逾期贷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逾期贷款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占贷款总 占贷款总 占贷款总 占贷款总
( ) ( ) ( ) ( )
金额 1 额的比例 金额 1 额的比例 金额 1 额的比例 金额 1 额的比例
(%) (%) (%) (%)
1 天至 90 天 40,827 0.7 37,102 0.6 60,844 1.3 48,779 1.2
91 天至 1 年 11,173 0.2 15,265 0.3 17,718 0.4 14,781 0.4
1 年至 3 年 25,113 0.4 22,760 0.4 25,836 0.6 48,868 1.2
3 年以上 36,990 0.6 39,063 0.7 44,326 1.0 37,903 0.9
合计 114,103 1.9 114,190 2.0 148,724 3.3 150,331 3.7
注:(1) 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报告期内,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占贷款总额的 1.9%、2.0%、3.3%和 3.7%。逾期贷款中比例下降较快的是逾期 1 年以内的贷款,反映了本行新增逾期贷款额显著下降,贷款信用风险显著降低。
3、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稳健的拨备计提政策,采取组合评估和个别评估的方式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其中组合评估主要根据历史贷款损失率并结合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拨备比例,个别评估主要根据贷款账面值与估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量减值准备。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减值准备的分布情况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减值准备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
金额 拨备比率 金额 拨备比率 金额 拨备比率 金额 拨备比率
( ) ( ) ( ) ( )
(%) 1 (%) 1 (%) 1 (%) 1
公司贷款(含票据贴现)
组合评估 76,800 74,375 62,847 43,382
个别评估 41,047 58.80 44,735 58.25 53,627 57.20 58,570 57.31
公司贷款准备金总额 117,847 168.81 119,110 155.11 116,474 124.24 101,952 99.76
个人贷款(2) 26,913 265.02 24,590 245.19 18,386 191.66 12,923 150.09
境外运营
组合评估 1,154 987 691 438
个别评估 785 47.81 765 46.48 432 37.83 374 38.72
境外运营贷款准备金总额 1,939 118.09 1,752 106.44 1,123 98.34 812 84.06
客户贷款准备金总额 146,699 179.76 145,452 164.41 135,983 130.15 115,687 103.50
注:(1)对于公司类贷款,各类别贷款的减值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的总额,而个人贷款则是用个人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不良个人贷款总额。
(2)所有个人贷款均为组合评估。
本行根据对信用风险的评估结果,审慎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截至 2010 年 3 月 31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1,466.99 亿元、1,454.52 亿元、1,359.83 亿元和 1,156.87 亿元,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179.76%、164.41%、130.15%和 103.50%。其中,组合拨备占贷款拨备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5%、68.7%、60.2%和 49.0%,呈持续上升趋势,表现了本行更加谨慎的计提拨备政策和经营安全可靠性持续提升。
(2)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单项评估组合评估 合计 单项评估组合评估 合计 单项评估组合评估 合计 单项评估组合评估 合计
期/年初余额 45,500 99,952 145,452 54,059 81,924 135,983 58,944 56,743 115,687 56,991 40,202 97,193
本期/年计提 -481 4,454 3,973 3,179 18,503 21,682 10,955 25,557 36,512 15,928 17,133 33,061
本期/年新增 2,249 22,690 24,939 20,056 61,557 81,613 25,045 54,683 79,728 36,869 38,439 75,308
本期/年划转 5 -5 - 242 -242 - 443 -443 - 371 -371 -
本期/年回拨 -2,735 -18,231 -20,966 -17,119 -42,812 -59,931 -14,533 -28,683 -43,216 -21,312 -20,935 -42,247
已减值贷款利
-202 - -202 -1,021 - -1,021 -1,538 - -1,538 -1,430 - -1,430
息收入
本期/年核销 -2,680 -53 -2,733 -11,259 -607 -11,866 -11,917 -456 -12,373 -7,579 -592 -8,171
收回以前年度
104 486 590 774 142 916 83 146 229 295 - 295
核销
本期/年转出 -409 28 -381 -232 -10 -242 -2,468 -66 -2,534 -5,261 - -5,261
期/年末余额 41,832 104,867 146,699 45,500 99,952 145,452 54,059 81,924 135,983 58,944 56,743 115,687
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当年计提拨备金额分别为 216.82 亿元、365.12亿元和 330.61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计提拨备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9 年当年的不良贷款回拨金额较大、部分抵销了当年新增计提的拨备金额。本行不良贷款回拨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以前年度已计提拨备的贷款因风险显著降低而升级,以及本行加大了不良贷款的现金清收力度。
4、证券投资
本行的证券投资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本行把持有的证券分类为:(1)非重组类债券;(2 )重组类债券;及(3 )权益工具。报告期内,本行紧密把握国内国际金融市场走势,合理安排投资进度,适时调整投资策略,积极优化投资结构。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证券投资为 35,087.70 亿元,较 2009 年末减少2.5%。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证券投资分别为 35,991.73 亿元、30,483.30 亿元和 31,074.14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18.1%,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减少了 1.9%,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2009 年本行证券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由客户存款而来的资金增加而增持债务工具。2008 年本行证券投资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偿还本行应收财政部款项本金以及本行为规避风险适时减持了外币债券。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证券投资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28.0%、30.5%、31.2%和 35.8%。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证券投资的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重组类债券 2,671,032 76.2 2,699,254 75.0 2,063,981 67.7 2,074,094 66.7
()
重组类债券 1 832,786 23.7 895,306 24.9 975,559 32.0 1,026,767 33.1
权益工具 4,952 0.1 4,613 0.1 8,790 0.3 6,553 0.2
合计 3,508,770 100.0 3,599,173 100.0 3,048,330 100.0 3,107,414 100.0
注:(1)重组类债券投资包括华融债券、特别国债、应收财政部款项和央行专项票据。
非重组类债券为本行投资组合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非重组类债券分别占证券投资总额的 76.2%、75.0%、67.7%和 66.7%。非重组类债券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紧密结合国内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主动调整投资策略,优化投资品种、期限和币种结构,以及重组类债券的逐年减少。
重组类债券亦是本行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重组类债券分别占证券投资总额的 23.7%、24.9%、32.0%和 33.1%。重组类债券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每年偿还部分本行应收财政部款项的本金。
(1)非重组类债券
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包括主要由政府、央行、政策性银行、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发行的上市的和未上市的债券。报告期内,本行紧密结合国内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主动调整投资策略,合理把握投资时机和进度。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为26,710.32 亿元,较 2009 年末减少 1.0%。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分别为26,992.54 亿元、20,639.81 亿元和 20,740.94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30.8%,2008 年末较2007 年末减少了0.5%,2007 年至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1%。
①按发行主体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发行主体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561,951 21.0 570,952 21.2 422,585 20.5 431,917 20.8
中央银行债券 867,797 32.5 967,146 35.8 797,024 38.6 783,929 37.8
政策性银行债券 811,905 30.4 759,010 28.1 601,127 29.1 554,311 26.7
其他债券 429,379 16.1 402,146 14.9 243,245 11.8 303,937 14.7
合计 2,671,032 100.0 2,699,254 100.0 2,063,981 100.0 2,074,094 100.0
报告期内,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政策性银行债券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其他债券占比则有所波动。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其他债券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总额的 16.1%、14.9%、11.8%和 14.7%。其他债券占比2009 年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适度加大了对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优质企业债券的投资力度。
②按剩余期限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无期限 1 8,482 0.3 10,489 0.4 31,474 1.5 6,175 0.3
3 个月内 164,532 6.2 315,543 11.7 153,839 7.5 208,092 10.0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12 个月 925,110 34.6 780,720 28.9 299,819 14.5 384,079 18.5
1-5 年 966,370 36.2 1,011,601 37.5 1,180,561 57.2 967,982 46.7
5 年以上 606,538 22.7 580,901 21.5 398,288 19.3 507,766 24.5
合计 2,671,032 100.0 2,699,254 100.0 2,063,981 100.0 2,074,094 100.0
注:(1)包含已减值或已逾期一个月以上部分。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本行其他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期限结构,积极调整非重组类债券的期限结构。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1 年以下非重组类债券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的 40.8%、40.6%、22.0%和 28.5%。1 年以下非重组类债券投资 2009年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在债券收益率水平相对较低的市场环境中,主动调整投资策略,适当缩短投资组合久期以防范利率风险。
③按币种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币种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民币 2,566,663 96.1 2,593,342 96.1 1,936,467 93.8 1,863,203 89.9
美元 76,826 2.9 76,346 2.8 88,186 4.3 193,584 9.3
其他外币 27,543 1.0 29,566 1.1 39,328 1.9 17,307 0.8
合计 2,671,032 100.0 2,699,254 100.0 2,063,981 100.0 2,074,094 100.0
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主要是人民币债券。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债券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总额的 96.1%、96.1%、93.8%和 89.9%。
美元债券在报告期内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美元债券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
投资总额的 2.9%、2.8%、4.3%和 9.3%。美元债券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减少金
融危机的影响,规避潜在的外币债券风险,本行主动减持包括美国次级住房贷款支持
债券(Sub-prime 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Alt-A 住房贷款支持债券、
结构化投资工具(SIVs)、公司债务抵押债券(Corporate CDOs )以及美国雷曼兄弟
公司的相关债券等在内的美元债券,并大幅提高拨备计提力度,以规避投资风险。
(2)重组类债券
重组类债券是本行 2005 年财务重组以及以前年度处置不良资产时形成的,主要包括华融债券、特别国债、应收财政部款项和央行专项票据。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重组类债券为 8,327.86 亿元,比 2009 年末减少 7.0%。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重组类债券分别为8,953.06 亿元、9,755.59 亿元和 10,267.67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减少了 8.2%和 5.0%。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重组类债券投资的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融债券 312,996 37.6 312,996 35.0 312,996 32.1 312,996 30.5
特别国债 85,000 10.2 85,000 9.5 85,000 8.7 85,000 8.3
应收财政部款项 - - 62,520 7.0 142,773 14.6 193,981 18.9
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434,790 52.2 434,790 48.5 434,790 44.6 434,790 42.3
重组类债券投资总额 832,786 100.0 895,306 100.0 975,559 100.0 1,026,767 100.0
(3)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1,574 0.3 20,147 0.6 33,641 1.1 34,321 1.1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7,291 28.2 949,909 26.4 537,600 17.6 531,241 17.1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60,853 41.6 1,496,738 41.6 1,314,320 43.1 1,330,085 42.8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9,052 29.9 1,132,379 31.4 1,162,769 38.2 1,211,767 39.0
合计 3,508,770 100.0 3,599,173 100.0 3,048,330 100.0 3,107,414 100.0
5、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1)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2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买入返售款项;及(4 )应收利息。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主要包括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以外的央行结余和其他受限制存款。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为20,173.35亿元,较 2009 年末增加 19.2%。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分别为 16,930.48 亿元、16,930.24 亿元和11,423.46 亿元,2009 年末与 2008 年末持平,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增长了 48.2%,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7%。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16.1%、14.4%、17.4%和 13.1%。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和外币计价的银行间存款,以及在银行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市场拆放款项。截至 2010 年 3 月 31日,本行的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为3,724.57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加58.3%。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分别为 2,353.01 亿元、1,683.63 亿元和 1,997.58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39.8%,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下降了 15.7%。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占比的变动,反映出本行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本行买入返售款项包括根据出售同等资产协议而购买的资产。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本行的买入返售款项为4,523.83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加 10.7%。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买入返售款项分别为4,088.26 亿元、1,634.93 亿元和 758.80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2007 年末分别增长了 150.1%和 115.5%。买入返售款项的增加,是由于本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收益,积极加大资金运作力度。
本行的应收利息包括债券投资利息、贷款利息和买入返售款项利息等。截至 2010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应收利息为613.69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 11.3%。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应收利息分别为551.24亿元、525.84 亿元和 432.65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4.8%和 21.5%,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9%。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应收利息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投资 48,161 78.5 43,639 79.1 40,983 77.9 32,988 76.2
贷款 11,039 18.0 9,144 16.6 10,123 19.3 8,245 19.1
买入返售款项 7 0.0 1,035 1.9 122 0.2 32 0.1
其他 2,162 3.5 1,306 2.4 1,356 2.6 2,000 4.6
合计 61,369 100.0 55,124 100.0 52,584 100.0 43,265 100.0
(二)负债和资金来源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总负债为 118,291.84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6.5%。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总负债分别为 111,061.19 亿元、91,505.16 亿元和 81,400.36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21.4%和 12.4%,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8%。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总负债的各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 10,332,616 87.3 9,771,277 88.0 8,223,446 89.9 6,898,413 84.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167,614 9.9 1,001,634 9.0 646,254 7.0 805,174 9.9
构存入和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617 0.0 36,060 0.3 4,648 0.1 193,508 2.4
应付次级债券 75,000 0.6 75,000 0.7 35,000 0.4 35,000 0.4
其他 253,337 2.2 222,148 2.0 241,168 2.6 207,941 2.6
负债合计 11,829,184 100.0 11,106,119 100.0 9,150,516 100.0 8,140,036 100.0
1、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历来是本行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情况与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本行在客户基础和分销渠道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引导客户合理配置个人金融资产,实现客户存款持续稳定增长。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客户存款为 103,326.16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长5.7%。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客户存款分别为 97,712.77 亿元、82,234.46 亿元和 68,984.13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2008 年末较 2007 年末分别增长 18.8%和 19.2%,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0%,高于同期客户贷款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87.3%、88.0%、89.9%和 84.7%。
关于本行提供的存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第五节“本行的业务业务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的存款方式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存款类型和业务类型对存款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存款
定期存款 1,810,905 17.5 1,625,829 16.6 1,380,907 16.8 1,039,853 15.1
活期存款 3,216,258 31.1 3,162,661 32.4 2,558,060 31.1 2,362,830 34.2
小计 5,027,163 48.6 4,788,490 49.0 3,938,967 47.9 3,402,683 49.3
个人存款
定期存款 3,014,127 29.2 2,852,197 29.2 2,578,265 31.4 2,069,506 30.0
活期存款 1,963,235 19.0 1,808,235 18.5 1,431,983 17.4 1,174,568 17.0
小计 4,977,362 48.2 4,660,432 47.7 4,010,248 48.8 3,244,074 47.0
境外及其他(1) 206,314 2.0 185,640 1.9 158,222 1.9 136,707 2.0
其他存款(2) 121,777 1.2 136,715 1.4 116,009 1.4 114,949 1.7
客户存款总额 10,332,616 100.0 9,771,277 100.0 8,223,446 100.0 6,898,413 100.0
注:(1)包括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2)主要包括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情况大致相当,略有波动。截至 2010 年 3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8.6%、49.0%、47.9%和 49.3%,个人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2%、47.7%、48.8%和47.0%。
活期存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总体略高于定期存款。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定期存款占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总和的比例分别为 48.2%、47.4%、49.8%和 46.8%,活期存款占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总和的比例分别为 51.8%、52.6%、50.2%和 53.2%。2009 年活期存款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积极促进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联结互动的创新和开发,变被动负债为主动负债。2008 年活期存款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和连续降息的影响,存款出现定期化趋势。
(2)按地域分布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根据吸收客户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存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下,存款人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客户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相关性。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根据地理位置不同对客户存款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行 139,183 1.3 148,757 1.5 204,034 2.5 141,033 2.0
长江三角洲 2,120,124 20.5 2,038,077 20.9 1,695,156 20.6 1,422,829 20.6
珠江三角洲 1,333,366 12.9 1,234,464 12.6 1,036,594 12.6 902,871 13.1
环渤海地区 2,694,568 26.1 2,567,898 26.3 2,138,473 26.0 1,798,664 26.1
中部地区 1,505,025 14.6 1,376,586 14.1 1,145,525 13.9 947,394 13.7
西部地区 1,630,072 15.8 1,533,885 15.7 1,264,649 15.4 1,032,526 15.0
东北地区 703,964 6.8 685,970 7.0 580,793 7.1 516,389 7.5
境外及其他 206,314 2.0 185,640 1.9 158,222 1.9 136,707 2.0
客户存款总额 10,332,616 100.0 9,771,277 100.0 8,223,446 100.0 6,898,413 100.0
存款的地域结构在报告期内较为稳定。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是客户存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年 12 月 31 日,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的客户存款合计分别占存款总额的46.6%、47.2%、46.6%和46.7%。
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客户存款占比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吸收的存款分别占存款总额的 30.4%、29.8%、29.3%和 28.7% 。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抓住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性区域开发政策实施的契机,充分发挥本行在该地区的竞争优势,积极吸收客户存款。同时,上述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是本行在上述地区存款增长较快的重要原因。
(3)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客户存款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按剩余期限对客户存款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活期(1) 5,562,846 53.8 5,227,043 53.5 4,177,866 50.8 3,817,479 55.3
3 个月以内到期 1,554,620 15.0 1,519,544 15.6 1,350,735 16.4 1,098,218 15.9
3-12个月到期 2,625,891 25.5 2,359,489 24.1 2,098,624 25.5 1,506,322 21.8
1-5 年到期 578,427 5.6 655,590 6.7 590,151 7.2 472,861 6.9
5 年以上到期 10,832 0.1 9,611 0.1 6,070 0.1 3,533 0.1
总额 10,332,616 100.0 9,771,277 100.0 8,223,446 100.0 6,898,413 100.0
注:(1)含即时偿还的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的剩余期限主要为 1 年以内。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存款占客户存款的比例分别为 94.3%、93.2%、92.7%和 93.0%,其中活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53.8%、53.5%、50.8%和 55.3%。
2、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
(2)卖出回购款项;(3)应付次级债券。
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主要为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为 11,676.14 亿元,较 2009 年末增加 16.6%。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12 月 31 日,本行的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分别为 10,016.34 亿元、6,462.54 亿元和 8,051.74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55.0%,2008 年末较 2007年末下降了 19.7%,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5%。截至2010 年 3 月 31日、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9.9%、9.0%、7.0%和 9.9%。2009 年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同业资金充裕,同时本行把握资本市场回暖的机会,积极发展第三方存管业务,促进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快增长。2008 年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深度调整影响,与证券交易相关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减少。
卖出回购款项主要包括根据购回同等资产协议进行的资产销售。截至 2010 年 3 月31 日,本行卖出回购款项为6.17 亿元,较 2009 年末减少 98.3%。截至 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卖出回购款项分别为360.60 亿元、46.48 亿元和 1,935.08 亿元,2009 年末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675.8%,2008 年末较2007 年末下降了 97.6%。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卖出回购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0.01%、0.32%、0.05%和 2.38%。本行通过卖出回购款项获取短期低利率资金,并根据市场利率的情况确定卖出回购款项的金额,上述变动反映了本行短期流动性头寸的正常波动。
本行通过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应付次级债券分别为750.00 亿元、750.00 亿元、350.00 亿元和 350.00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0.6%、0.7%、0.4%和 0.4%。2009 年应付次级债券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于 2009 年 7 月发行了 400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
三、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本行 2010 年 1-3 月净利润为 417.25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352.89 亿元同比增长 18.2%。本行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净利润分别为 1,293.50亿元、1,111.51亿元和 819.90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2008 年较 2007 年分别增长 16.4%和 35.6%,2007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6%。本行净利润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持续推进经营结构和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加快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积极拓展收入来源。同时,本行坚持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盈利水平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利润表的重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净收入 68,401 57,748 245,821 263,037 224,465
非利息收入 18,937 15,139 63,633 46,721 31,091
营业收入 87,338 72,887 309,454 309,758 255,556
减:营业支出 33,421 27,409 143,460 166,227 142,371
其中: 业务及管理费 24,298 18,680 101,703 91,506 89,0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119 4,420 18,157 18,765 14,511
资产减值损失 3,916 4,203 23,219 55,528 37,406
其他业务成本 88 106 381 428 1,424
营业利润 53,917 45,478 165,994 143,531 113,185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198 146 1,254 1,770 1,929
税前利润 54,115 45,624 167,248 145,301 115,114
减:所得税费用 12,390 10,335 37,898 34,150 33,124
净利润 41,725 35,289 129,350 111,151 81,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547 35,153 128,599 110,766 81,256
少数股东 178 136 751 385 734
(一)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78.3%、79.4%、84.9%和 87.8%。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利息净收入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收入 106,036 100,066 405,878 440,574 357,287
利息支出 37,635 42,318 160,057 177,537 132,822
利息净收入 68,401 57,748 245,821 263,037 224,465
2010 年 1-3 月,本行利息净收入为 684.01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增长 18.4%。
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458.21 亿元、2,630.37 亿元和2,244.65 亿元。
本行 2009 年的利息净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6.5%,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下调和市场利率低位运行对利息净收入产生不利影响。面对严峻的经营环境,本行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优化信贷结构,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结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扩展低成本负债业务,降低付息成本,努力减少基准利率下调对利息净收入的不利影响。
本行 2008 年利息净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17.2%,主要得益于本行的生息资产规模稳定增长,2008 年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 2007 年增长 11.1%。本行适时调整和优化贷款结构,提高利率管理水平和贷款议价能力;抓住市场机遇,调整投资组合,提高债券收益率。此外,紧密结合资本市场走势,引导客户合理调整金融资产配置,变被动负债为主动负债,合理控制付息成本,资产负债业务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得本行的净利息收益率从2007 年的2.80%上升到2008 年的2.95%。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及平均收益率(或付息率)。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1-3 月
项目
() 平均收益/付息率
平均余额 1 利息收入/支出 ()
(%) 2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5,965,977 72,010 4.83%
证券投资 3,538,324 25,133 2.84%
非重组类债券投资 2,685,110 20,721 3.09%
重组类债券投资 853,214 4,412 2.0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698,507 6,504 1.53%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588,798 2,389 1.62%
总生息资产 11,791,606 106,036 3.60%
非生息资产 463,433
减值准备 -151,801
总资产 12,103,238
负债
存款 9,845,373 33,508 1.3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1,096,653 3,473 1.27%
()
应付次级债券 80,944 3 654 3.23%
总计息负债 11,022,970 37,635 1.37%
非计息负债 354,579
总负债 11,377,549
利息净收入 68,401
净利息差 2.23%
净利息收益率 2.32%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数。
(2)2010 年 1-3 月的平均收益/付息率为年度化收益/付息率。
(3)含存款证。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平均收 平均收 平均收
项目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入/支出 率 入/支出 率 入/支出 率
(%) (%) (%)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平均收 平均收 平均收
项目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平均余额(1) 利息收 益/付息
入/支出 率 入/支出 率 入/支出 率
(%) (%) (%)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5,318,554 277,139 5.21 4,341,052 307,103 7.07 3,893,311 237,880 6.11
证券投资 3,183,562 96,230 3.02 3,072,444 102,688 3.34 3,001,210 91,724 3.06
非重组类债券投
2,227,043 75,294 3.38 2,066,299 80,222 3.88 1,958,873 68,175 3.48

重组类债券投资 956,519 20,936 2.19 1,006,145 22,466 2.23 1,042,337 23,549 2.2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19,055 23,361 1.54 1,254,668 22,634 1.80 827,014 14,805 1.79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837,673 9,148 1.09 252,565 8,149 3.23 307,887 12,878 4.18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总生息资产 10,858,844 405,878 3.74 8,920,729 440,574 4.94 8,029,422 357,287 4.45
非生息资产 438,991 393,467 317,296
减值准备 -145,858 -130,165 -110,063
总资产 11,151,977 9,184,031 8,236,655
负债
存款 9,103,898 145,246 1.60 7,380,312 160,253 2.17 6,559,635 116,336 1.7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002,534 13,021 1.30 897,473 16,043 1.79 886,071 15,305 1.73
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应付次级债券 53,087 1,790 3.37 35,000 1,241 3.55 35,000 1,181 3.37
总计息负债 10,159,519 160,057 1.58 8,312,785 177,537 2.14 7,480,706 132,822 1.78
非计息负债 350,840 316,547 277,293
总负债 10,510,359 8,629,332 7,757,999
利息净收入 245,821 263,037 224,465
净利息差 2.16 2.80 2.67
净利息收益率 2.26 2.95 2.80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平均余额为年初和年末余额的平均数。
1、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息差
(1)净利息收益率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 2.32%、2.26%、2.95%和2.80%。
2010 年 1-3 月,本行净利息收益率较 2009 年上升 6 个基点,主要由于:1)受基准利率连续下调影响的贷款重定价过程基本结束,贷款收益水平降幅进一步趋缓;2 )货币市场利率自 2009 年以来持续走低,对债券投资收益有一定影响;3)存款重定价效应持续释放,付息率继续降低。
2009 年较 2008 年下降 69 个基点,主要是由于基准利率下调和市场利率低位运行:全年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了 120 个基点,大于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56 个基点的降幅。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国内货币政策变化,本行积极稳妥应对,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资金运作力度、积极扩展低成本负债业务,净利息收益率已于2009 年下半年企稳回升,主要原因是:1)受惠于信贷结构调整,加强贷款定价管理等因素,贷款收益水平降幅趋缓;2 )资金营运收益水平提高,新增的债券投资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3)存款活期化迹象显现,活期存款增量占比逐步走高。
2008 年净利息收益率较 2007 年上升 15 个基点,主要原因是由于加息政策的累积效应,以及本行适时调整和优化各项资产业务结构、提高利率管理水平和贷款议价能力,同时紧密结合资本市场走势,主动调整负债结构、降低付息成本,促使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息收益率提高。
(2)净利息差
由于上述原因,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净利息差分别为2.23%、2.16%、2.80%和2.67%。
2、利息收入
本行利息收入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2010 年 1-3 月,本行利息收入为 1,060.36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增长 6.0%。2009 年、2008 年和 2007年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 4,058.78 亿元、4,405.74 亿元和 3,572.87 亿元。2009 年较 2008年下降 7.9%,主要是由于贷款基准利率下降的累积效应,导致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的下降。本行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降低基准利率下调和市场利率低位运行对利息收入的不利影响。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23.3%,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提高和平均余额增长,以及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的提高。
(1)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入的 67.9% 、68.3%、69.7%和 66.6%。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以及平均收益率。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1-3 月
项目
(1)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类贷款 4,132,561 53,165 5.15
票据贴现 281,281 1,787 2.54
个人贷款 1,291,653 15,355 4.76
境外及其他 260,482 1,703 2.62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5,965,977 72,010 4.83
注:(1)2010 年 1-3 月的平均收益率为年度化收益率。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平均 利息 平均收益 平均 利息 平均收益 平均 利息 平均收益
余额 收入 率(%) 余额 收入 率(%) 余额 收入 率(%)
公司类贷款 3,698,346 213,084 5.76 3,135,615 226,646 7.23 2,743,088 174,441 6.36
票据贴现 457,609 10,625 2.32 230,444 15,529 6.74 354,253 14,343 4.05
个人贷款 983,203 48,445 4.93 796,763 56,776 7.13 664,134 41,869 6.30
境外及其他 179,396 4,985 2.78 178,230 8,152 4.57 131,836 7,227 5.48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
5,318,554 277,139 5.21 4,341,052 307,103 7.07 3,893,311 237,880 6.11

2010 年 1-3 月,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720.10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2,771.39 亿元、3,071.03 亿元和 2,378.80亿元。
2009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9.8%,主要是本行贷款规模的增长不足以抵补贷款收益率下降对利息收入的影响,具体来看:2009 年,本行贷款规模增长较快,平均余额增加 9,775.02 亿元,增长 22.5%,规模增长因素使得利息收入增加 507.80 亿元,但收益率下降因素使得利息收入减少 807.44 亿元,超过规模增长因素对利息收入的影响。
2008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29.1%,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率由 2007 年的 6.11%上升至 7.07%以及平均余额增加4,477.41 亿元,平均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1)2007 年加息政策的累积效应,本行 2008 年前三季度新发放的贷款执行了较高的利率;(2)贷款重定价,部分存量贷款自 2008 年 1 月1 日起或以后执行 2007 年人民银行上调的利率;(3)贷款利率管理水平和议价能力提高,贷款利率平均浮动水平略有上升。
①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
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531.65 亿元、2,130.84 亿元、2,266.46 亿元和 1,744.41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73.8%、76.9%、73.8%和73.3%。
2009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6.0%,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7.23%下降至5.76%,部分被公司类贷款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
2008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29.9%,主要是由于公司类贷款平均余额增加以及平均收益率上升。
②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分别为 17.87亿元、106.25 亿元、155.29 亿元和 143.43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2.5%、3.8%、5.1%和 6.0%,占比呈逐渐下降趋势。
2009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31.6%,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6.74%下降至2.32%,部分被票据贴现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
2008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8.3%,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4.05%上升至 6.74%,部分被票据贴现平均余额的下降所抵销。
③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的个人贷款增长较快,个人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贷款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153.55 亿元、484.45 亿元、567.76 亿元和 418.69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21.3%、17.5%、18.5%和 17.6%。
2009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14.7%,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 7.13%下降至 4.93%,部分被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主要是受降息政策累积效应的影响;此外,本行为贯彻国家刺激居民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2008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35.6%,主要是由于个人贷款平均余额稳定、快速增长,以及平均收益率的上升。
④境外及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境外及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17.03 亿元、49.85 亿元、81.52 亿元、72.27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2.4%、1.8%、2.7%和 3.0%。
2009 年本行境外及其他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8 年下降 38.8%,主要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4.57%下降至2.78%,部分被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
2008 年本行境外及其他贷款利息收入较 2007 年增长 12.8%,主要是由于境外机构贸易融资业务增长以及诚兴银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贷款平均余额有所增加。
(2)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入的 23.7% 、23.7% 、23.3%和25.7%。
2009 年,本行实现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962.30 亿元,较 2008 年下降 6.3%。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减少 49.28 亿元,下降 6.1%,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3.88%下降至 3.38%,部分被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1)人民币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与上年相比大幅下移,导致新增投资收益率下降;2 )本行持有的与存款基准利率相挂钩的人民币浮动利率债券的收益率,随存款基准利率的下调而下降。尽管存在上述不利因素,但本行紧密把握人民币债券市场走势,合理安排投资进度,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结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仅下降 50 个基点。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减少 15.30 亿元,下降 6.8%,是由于财政部偿还部分应收财政部款项,该类款项收益率高于其他重组类债券投资。
2008 年,本行实现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1,026.88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 12.0%。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增加 120.47 亿元,是由于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 3.48%上升至 3.88%以及平均余额增加 1,074.26 亿元;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1)本行紧密把握人民币债券市场走势,在收益率高点加大债券投资力度,带动新增投资收益率大幅增长;2 )本行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国际金融市场走势,适时调整投资品种结构,增持人民币中长期债券,减持外币债券,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的币种和期限结构。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2010 年 1-3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入的6.1%、5.8%、5.1%和4.1%。
2009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 233.61 亿元,较 2008 年增长 3.2%,主要原因是平均余额增加 2,643.87 亿元,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所抵销。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存款的增长;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 2008 年 11 月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利率27 个基点所致。
2008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 226.34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52.9%,主要原因是平均余额增加 4,276.54 亿元以及平均收益率由上年的 1.79%略升至1.80%。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存款的增加以及上半年人民银行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流动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存放央行款项中利率相对较低的超额准备金比重下降。
(4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包括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款项的利息收入。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入的 2.3% 、2.3%、1.8%和 3.6%。
2009 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 91.48 亿元,较2008 年增长 12.3%,主要原因是由于本行加大买入返售资产业务的运作力度,提高资金收益,平均余额增加。
2008 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 81.49 亿元,较2007 年下降 36.7%,主要原因是由于拆放同业中外币款项占比较高,这部分款项的收益率因LIBOR 和HIBOR 平均水平的下降而下降。
3、利息支出
本行利息支出包括存款利息支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以及应付次级债券利息支出。2010 年 1-3 月,本行利息支出为 376.35 亿元,较 2009年 1-3 月同比减少 11.1%。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 1,600.57 亿元、1,775.37 亿元和 1,328.22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下降 9.8%,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33.7%。本行利息支出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以及本行负债结构调整的双重作用。
(1)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利息支出的 89.0%、90.7%、90.3%和 87.6%。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及平均付息率。
单位:百万元
2010 年 1-3 月
项目
(2)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付息率(%)
公司存款
定期 1,695,062 8,965 2.12
()
活期 1 3,205,782 5,020 0.63
小计 4,900,844 13,985 1.14
个人存款
定期 2,919,712 17,476 2.39
活期 1,823,576 1,698 0.37
小计 4,743,288 19,174 1.62
境外存款 201,241 349 0.69
存款总额 9,845,373 33,508 1.36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2) 2010 年 1-3 月的平均付息率为年度化付息率。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平均付息 平均付息 平均付息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率(%) 率(%) 率(%)
公司存款
定期 1,618,171 39,705 2.45 1,227,435 41,938 3.42 979,717 25,445 2.60
()
活期 1 2,911,786 18,456 0.63 2,439,832 24,721 1.01 2,192,679 21,607 0.99
小计 4,529,957 58,161 1.28 3,667,267 66,659 1.82 3,172,396 47,052 1.48
个人存款
定期 2,869,428 80,094 2.79 2,276,616 82,313 3.62 2,131,112 54,892 2.58
活期 1,537,701 5,568 0.36 1,281,000 7,590 0.59 1,136,852 9,150 0.80
小计 4,407,129 85,662 1.94 3,557,616 89,903 2.53 3,267,964 64,042 1.96
境外存款 166,812 1,423 0.85 155,429 3,691 2.37 119,275 5,242 4.39
存款总额 9,103,898 145,246 1.60 7,380,312 160,253 2.17 6,559,635 116,336 1.77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2010 年 1-3 月,本行存款利息支出为 335.08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的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1,452.46 亿元、1,602.53 亿元和 1,163.36 亿元。
2009 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较 2008 年减少 9.4%,主要是由于降息政策的累积效应导致的平均付息率的下降。人民银行 2008 年下半年 4 次下调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 189 个基点至 2.25%,活期存款利率下调 36个基点至 0.36%;由于本行活期存款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以及定期存款重定价相对滞后,存款平均付息率仅下降 57 个基点。
2008 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较 2007 年增长 37.8%。存款利息支出的增加是由于平均付息率上升以及平均余额增加。存款平均付息率和平均余额增加的上升主要是由于:1)人民银行 2007 年 6 次上调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累积效应显现,2008 年初执行的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 4.14%,比上年初上升了 162 个基点,并一直持续到2008 年 10 月 8 日。2)资本市场深度调整、较高的利率水平以及储蓄存款利息税取消引起个人存款回流,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所占比重提高。2008 年本行积极调整存款期限结构,定期存款趋向短期化,一年期及以下的定期存款占比上升,部分抵销了存款成本的上升。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包括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2010 年 1-3 月、2009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分别占利息支出的9.2%、8.1%、9.0%和 11.5%。
2009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130.21 亿元,较2008 年下降 18.8%,主要原因是平均付息率由上年的 1.79%下降至 1.30%,部分被平均余额的增加所抵销。本行充分把握银行同业资金充裕、资本市场交易活跃的机会,积极吸收低成本负债,提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中利率较低的存放款项所占的比重,有效降低了平均付息率。
2008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160.43 亿元,较2007 年增长 4.8%,主要原因是平均付息率由上年的 1.73%略升至 1.79%以及平均余额增加 114.02 亿元。平均付息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 2008 年资本市场深度调整,平均付息率相对较低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所致;由于 2008 年LIBOR 平均水平下降,带动卖出回购负债平均付息率下降,部分抵销了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和拆入款项平均付息率的上升。
(3)应付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应付次级债券利息支出分别占利息支出的 1.7%、1.1%、0.7%和0.9%。
2009 年,本行应付次级债券利息支出为 17.90 亿元,较 2008 年增长 44.2%,主要原因是平均余额增加 180.87 亿元,部分被平均付息率下降 18 个基点所抵销。平均余额的增加是由于本行于2009 年7 月发行次级债券400 亿元。
2008 年,本行应付次级债券利息支出为 12.41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 5.1%,主要原因是平均付息率由上年的 3.37%上升至 3.55% 。平均付息率的上升是由于本行于2005 年发行的次级债券中浮动利率品种的付息率水平较上年有所上升。
(二)非利息收入
本行致力于推进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发展,近年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其他非利息收益。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21.7%、20.6%、15.1%和 12.2%,非利息收入占比逐年提高,收益结构持续优化。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9,281 14,239 59,042 46,711 40,015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25 691 3,895 2,709 1,65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256 13,548 55,147 44,002 38,359
其他非利息收益 681 1,591 8,486 2,719 -7,268
合计 18,937 15,139 63,633 46,721 31,091
2010 年 1-3 月,本行非利息收入为 189.37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151.39 亿元增长 25.1%。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分别为 636.33 亿元、467.21亿元和 310.91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36.2%,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50.3%,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1%。非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在于本行坚持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经营理念,加快创新发展,调整经营结构,传统中间业务与新兴中间业务并举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收入最大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占非利息收入的 96.4% 、86.7%、94.2%和 123.4%。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 4,635 3,604 14,587 13,002 9,215
投资银行 4,821 3,575 12,539 8,028 4,505
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 3,397 2,508 12,059 10,327 15,994
银行卡 2,993 2,093 9,408 7,199 5,372
对公理财 1,549 840 4,442 2,788 1,949
担保及承诺 735 743 2,396 1,849 563
资产托管 720 476 2,212 2,066 1,465
代理收付及委托 295 242 882 756 584
其他 136 158 517 696 36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9,281 14,239 59,042 46,711 40,015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25 691 3,895 2,709 1,65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256 13,548 55,147 44,002 38,359
2010 年 1-3 月,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82.56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135.48 亿元同比增长 34.8%。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551.47 亿元、440.02 亿元、383.59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25.3%,2008 年较2007 年增长 14.7%,2007 年至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9%。
报告期内,本行秉持中间业务多元化均衡发展的理念,根据市场环境与客户需求变化,积极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渠道建设、拓展客户资源、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市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呈现持续较快增长趋势。
(1)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转账手续费收入,以及提供结算和清算、现金管理等服务的手续费。2010 年 1-3 月,本行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收入46.35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36.04 亿元同比增长 28.6%。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民币结算、现金及账户管理等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41.1%,主要得益于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和对公账户管理等业务收入的增加。
(2)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重组并购咨询、银团贷款安排服务以及承销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所获得的收入。2010 年1-3 月,本行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为 48.21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35.75 亿元增长 34.9%。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56.2%,主要是本行抓住有利市场机遇,在企业信息服务等业务收入持续增加的同时,推动投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管理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等业务收入较快增长。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78.2%,主要是投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和企业信息服务等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以及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规模较快增长所致。
(3)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业务
2010 年 1-3 月,本行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业务收入为 33.97 亿元,较 2009 年 1-3月的 25.08 亿元增长 35.4%。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16.8%,主要是个人银行类理财、代理寿险等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以及随着资本市场回暖以及本行营销力度的加大,代理个人基金业务收入增加 3.73 亿元,增长 10.2%。2008 年较 2007 年下降35.4%,主要是资本市场震荡回落导致代理个人基金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4 )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借记卡和贷记卡年费、特约商户交易费和为其他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提供服务所收取的交易费。2010 年 1-3 月,本行银行卡业务收入为29.93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20.93 亿元增长 43.0% 。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30.7%,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34.0%,2007 年至 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2.3%,保持较快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银行卡发卡量和交易规模增长推动银行卡结算与回佣业务手续费、分期付款手续费及银行卡年费等收入增加。
(5)对公理财业务
对公理财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政府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分销、第三方投资基金的分销、寿险及其他保险产品的分销、对公理财产品的销售等服务所获得的收入。2010年 1-3 月,本行对公理财业务收入为 15.49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8.40 亿元增长84.4%。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59.3%,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43.0%,2007 年至 200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1.0%,主要是对公理财产品销量大幅增长带动销售手续费和管理费等收入快速增长,以及国债代理发行和第三方存管业务收入增加。
2、其他非利息收益/损失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其他非利息收益/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投资收益 696 986 9,904 3,348 2,040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183 92 -101 -71 -128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 -169 392 -1,246 -851 -9,457
其他业务收支 -29 121 -71 293 277
合计 681 1,591 8,486 2,719 -7,268
2010 年 1-3 月,本行其他非利息收益为 6.81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15.91 亿元下降 57.2%。2009 年,本行其他非利息收益为 84.86 亿元,较 2008 年的 27.19 亿元增长 212.1%,其中投资收益增加 65.56 亿元,主要是本行加大资金运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8 年较 2007 年的-72.68 亿元增加 99.87 亿元,由 2007 年的净损失转为净收益,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调整资产负债币种结构,外汇净敞口(多头)大幅减少,从而使得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失相应大幅减少。
(1)投资收益
2010 年 1-3 月,本行投资收益为 6.96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9.86 亿元下降29.4% 。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195.8%,主要是由于本行权益投资收益由 2008 年的2.63 亿元大幅增至 2009 年的 67.51 亿元。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 64.1%,主要是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2010 年 1-3 月,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 1.83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0.92亿元增长 98.9%。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分别为 1.01亿元、0.71 亿元和 1.28 亿元。
(3)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包括与自营外汇业务相关的汇差收入、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2010 年 1-3 月,本行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失 1.69 亿元,而 2009 年 1-3 月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为 3.92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失分别为12.46 亿元、8.51 亿元和94.57 亿元。
(三)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包括职工费用、折旧费、资产摊销费和业务费用。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职工费用 14,374 10,541 60,490 53,252 54,899
折旧费 2,487 2,200 9,043 7,815 8,045
资产摊销费 848 867 1,957 1,675 1,447
业务费用 6,589 5,072 30,213 28,764 24,639
合计 24,298 18,680 101,703 91,506 89,030
2010 年 1-3 月,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为 242.98 亿元,较 2009 年 1-3 月的 186.80 亿元增长 30.1%。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1,017.03 亿元、915.06 亿元和 890.30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11.1%,2008 年较 2007 年增长2.8%,2007 年至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持续增加主要是为了满足本行日益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特别是为了提高本行渠道销售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本行加大了对服务渠道建设的投入。
职工费用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职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工资及奖金 9,586 7,202 38,769 35,169 27,159
职工福利 2,765 2,001 11,187 10,846 10,679
定额福利供款计划 2,023 1,338 6,334 5,237 4,561
内退福利 - - 4,200 2,000 12,500
职工费用合计 14,374 10,541 60,490 53,252 54,899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职工费用分别为 143.74 亿元、
604.90 亿元、532.52 亿元和 548.99 亿元,波动幅度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和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支出的主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减值损失 - - - 3
拆出资金减值损失 - -3 -121 19
贷款减值损失 3,973 21,682 36,512 33,0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47 715 16,551 3,135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45 136 1,616 11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16 485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51
抵债资产减值损失 49 421 543 25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4 268 411 289
合计 3,916 23,219 55,528 37,406
1、贷款减值损失
贷款减值损失是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最大组成部分。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分别占资产减值损失的 101.5%、93.4%、65.8%和 88.4%。2009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较 2008 年减少 40.6%,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贷款质量持续提升所致。2008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较 2007 年增长 10.4%,主要是贷款余额的增长和宏观经济对贷款风险的影响。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010 年 1-3 月、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分别占资产减值损失的-1.2%、3.1%、29.8%和 8.4%。2009 年,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 2008 年减少 95.7%,主要原因是由于计提的外币债券减值损失减少。2008年,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 2007 年增长 427.9%,主要是外币债券资产减值损失增提所致。
(五)所得税费用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003 38,405 42,289 40,572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49 3,765 400 - 1,89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38 - 4,272 - 8,539 - 5,558
合计 12,390 37,898 34,150 33,124
本行 2010 年 1-3 月的所得税费用为 123.90 亿元。2009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较2008 年增长 11.0%,主要是由于税前利润的增长。2008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较 2007 年增长 3.1%,主要原因是本行税前利润增长 26.2%,同时 2008 年本行开始执行新的所得税法,所得税率由33%降至25%,部分抵销了税前利润增长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下表说明,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税前利润 54,115 167,248 145,301 115,114
()
按中国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 13,529 41,812 36,325 37,988
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2 -161 -112 -371
()
不可抵扣支出 2 195 3,307 2,049 1,906
()
免税收入 3 -1,084 -5,271 -4,335 -6,446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损益 -149 -497 -494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 1,636
以前年度当期及递延所得税调整 - -1,716 400 -1,890
其他 -59 424 317 301
实际所得税费用 12,390 37,898 34,150 33,124
注:(1) 2007 年的中国法定税率为33%,2008 年和2009 年的中国法定税率为25%。
(2)不可抵扣支出主要为不可抵扣的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损失。
(3)免税收入主要为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六)净利润
本行的净利润从 2009 年 1-3 月的 352.89 亿元增至 2010 年 1-3 月的 417.25 亿元,增长 18.2%。从2007 年的 819.90 亿元增长 35.6%至 2008 年的 1,111.51 亿元,并进一步增长 16.4%至2009 年的 1,293.50 亿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说明,在所示日期本行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 3 月31 日止3 个月 截至 12 月31 日止年度
2010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973,979 1,322,385 2,424,540 1,876,942 1,534,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689,401 -1,455,066 -2,020,678 -1,506,029 -1,238,056
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578 -132,681 403,862 370,913 296,1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415,906 204,347 994,382 1,130,881 1,220,5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34,287 -186,534 -1,579,666 -1,140,805 -1,465,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19 17,813 -585,284 -9,924 -244,7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 40,080 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19 -184 -56,367 -45,990 -17,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 -184 -16,287 -45,924 -17,0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50 -978 -188 -9,461 -7,9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365,628 -116,030 -197,897 305,604 26,3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5,022 491,261 409,394 607,291 301,68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吸收客户存款以及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2010 年 1-3 月和 2009 年 1-3 月,本行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分别为5,615.50 亿元和 8,903.21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5,481.92 亿元、13,378.86 亿元和 5,853.68 亿元。2010 年 1-3 月和2009 年 1-3 月,本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合计分别为 1,183.82 亿元和 1,112.07 亿元,2009 年、2008年和 2007 年,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合计分别为 4,581.57 亿元、4,718.54 亿元和3,665.82 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持续增长和中间业务的持续发展。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发放贷款以及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
2010 年 1-3 月和 2009 年 1-3 月,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 3,375.77 亿元和6,406.55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1,698.91 亿元、5,410.25 亿元和 4,757.60 亿元。2010 年 1-3 月和 2009 年 1-3 月,本行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合计分别为 354.55 亿元和 422.84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合计分别为 1,668.15 亿元、1,514.98 亿元和1,213.92 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0 年1-3 月和 2009 年 1-3 月,本行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4,158.11 亿元和2,042.30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流入分别为9,924.06 亿元、11,274.48 亿元和 12,174.25 亿元。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及兑付债券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0 年 1-3 月和2009 年1-3 月,本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312.43 亿元和 1,857.14 亿元。2009 年、2008年和 2007 年,本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5,593.76 亿元、10,860.48 亿元和14,558.33 亿元。此波动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极调整人民币债券投资的配置。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本行在2009 年通过发行次级债券募集了现金400 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应付债券利息,以及分配股利或利润所付出的现金。2010 年 1-3 月和 2009 年 1-3 月,本行支付应付债券利息所付出的现金分别为 1.19 亿元和 1.84 亿元。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支付应付债券利息所付出的现金分别为 11.68 亿元、12.40 亿元和 12.05 亿元。2010 年 1-3 月和 2009 年 1-3月,本行未进行分配股利或利润。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分配股利或利润所付出的现金分别为 551.13 亿元、444.25 亿元和 154.90 亿元。
五、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一)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扩充和改建本行网络网点。此外,本行亦把资本性支出应用于信息技术系统。
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本行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204.30 亿元、162.64 亿元和 94.16 亿元。2009 年较 2008 年、2008 年较 2007 年分别增长 25.6%和 72.7%,2007年至200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3%。
(二)流动性风险
本行通过客户存款向本行的贷款和投资组合提供资金。虽然客户存款的大部分都是短期存款,但却一直是本行筹集资金的稳定来源。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到期日保持在一年之内的客户存款分别占本行客户总存款的 93.2%,92.7%和 93.0%。更多关于本行短期负债和资金来源的信息,请参见本节“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负债和资金来源”。
本行主要通过监控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管理流动性,以确保当债务到期时本行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偿还。此外,本行还投资于大量的流动资产,例如央行票据和国债,使本行对满足潜在的流动性要求更具变通性。若出现更进一步流动性要求,本行可进入银行间货币市场,而以往本行在银行间货币市场上主要是净拆出行。
下表说明,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资产与负债的到期日结构情况。
单位:百万元
于2009 年 12 月31 日
逾期/即期 1 至3 个 3 个月至 1 ()
1 个月内 1 至 5 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3 总计
偿还 月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249,482 - - - - - 1,443,566 1,693,048
行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及拆出 29,654 374,775 79,759 133,225 26,714 - - 644,127
()
资金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1,091 2,240 4,019 8,171 4,497 129 20,147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606 577 1,658 1,495 1,422 - 5,758
客户贷款及垫款 5,552 243,689 514,854 1,296,576 1,606,635 1,878,490 37,378 5,583,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685 82,314 351,450 346,081 131,615 10,764 949,9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6,415 144,798 281,028 596,309 433,979 4,209 1,496,738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21,000 949,806 65,763 95,810 - 1,132,379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36,278 36,27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
- - - - - - 93,319 93,319

其他 20,723 12,930 16,735 32,148 11,276 3,478 32,886 130,176
资产合计 305,411 697,191 862,277 3,049,910 2,662,444 2,549,291 1,658,529 11,785,053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款项及拆入 857,533 81,110 36,071 45,509 17,471 - - 1,037,694
()
资金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12,352 2,062 588 829 - - 15,831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5 484 1,045 2,397 2,211 1,631 - 7,773
客户存款 5,227,043 654,704 864,840 2,359,489 655,590 9,611 - 9,771,277
应付次级债券 - - - - - 75,000 - 75,000
存款证及应付票据 - 435 861 - 176 - - 1,472
其他 65,486 12,112 24,325 68,070 21,070 6,009 - 197,072
负债合计 6,150,067 761,197 929,204 2,476,053 697,347 92,251 - 11,106,119
流动性净额 -5,844,656 -64,006 -66,927 573,857 1,965,097 2,457,040 1,658,529 678,934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3)客户贷款及垫款、债券投资无期限金额包括已减值或未减值但已逾期一个月以上部分。
(三)利率风险
本行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是本行对利率敏感的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或重新定价时期的错配。当前,本行使用敞口分析和敏感度分析(以本行利息净收入的利率增加或减少 100 基准点的影响为基准)来评估本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另外,不同产品的不同定价基础在同一重新定价期间内也引起对本行的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本行主要基于对利率环境的潜在变化的评估来调整本行资产负债组合以管理本行的利率风险敞口。
下表是于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基于:1)下一次重新定价日期和2)本行的各种资产和负债的各种到期日(这两者中以较早的一项为准)所做的敞口分析的结果。
单位:百万元
于2009 年 12 月31 日
3 个月 非计息
3 个月以内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总计
至 1 年 总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27,200 - - - 165,848 1,693,04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
() 484,948 157,487 690 - 1,002 644,127
项及拆出资金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4,512 4,740 6,677 4,089 129 20,147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5,758 5,758
客户贷款及垫款 1,761,803 3,821,371 - - - 5,583,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8,645 359,911 328,243 118,626 4,484 949,9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37,618 434,299 475,166 349,655 - 1,496,738
应收款项类投资 21,000 956,806 65,763 88,810 - 1,132,379
长期股权投资 - - - - 36,278 36,27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 - - 93,319 93,319
其他 4,708 - - - 125,468 130,176
资产合计 4,180,434 5,734,614 876,539 561,180 432,286 11,785,053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 979,377 57,480 - - 837 1,037,694
项及拆入资金 2
于2009 年 12 月31 日
3 个月 非计息
3 个月以内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总计
至 1 年 总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4,674 333 824 - - 15,83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7,773 7,773
客户存款 6,572,045 2,359,489 655,590 9,611 174,542 9,771,277
应付次级债券 9,000 18,500 10,500 37,000 - 75,000
存款证及应付票据 1,472 - - - - 1,472
其他 - - - - 197,072 197,072
负债合计 7,576,568 2,435,802 666,914 46,611 380,224 11,106,119
利率风险敞口 -3,396,134 3,298,812 209,625 514,569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四)汇率风险
本行汇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是资产和负债中货币的错配。本行主要通过采取限额管理和风险对冲手段规避汇率风险。本行每季度进行汇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汇率风险报告。本行主要是以货币对货币为基础把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来管理汇率风险。
下表说明,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止本行资产负债的货币分析。
单位:百万元等值
于2009 年 12 月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元 其他 总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675,025 9,049 5,815 3,159 1,693,04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562,171 61,731 3,103 17,122 644,127
及拆出资金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2,414 4,004 3,349 380 20,147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834 2,127 64 1,733 5,758
客户贷款及垫款 5,198,888 243,061 113,605 27,620 5,583,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64,553 63,213 2,658 19,485 949,9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81,249 10,236 1,889 3,364 1,496,738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32,379 - - - 1,132,379
于2009 年 12 月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元 其他 总计
长期股权投资 3 - 154 36,121 36,27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92,647 197 179 296 93,319
其他 121,292 2,018 6,012 854 130,176
资产合计 11,142,455 395,636 136,828 110,134 11,785,053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945,832 67,314 11,860 12,688 1,037,694
及拆入资金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4,232 195 1,109 295 15,831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3,253 3,236 117 1,167 7,773
客户存款 9,457,807 163,755 106,041 43,674 9,771,277
应付次级债券 75,000 - - - 75,000
存款证及应付票据 - - 316 1,156 1,472
其他 181,592 5,545 3,415 6,520 197,072
负债合计 10,677,716 240,045 122,858 65,500 11,106,119
长盘净额 464,739 155,591 13,970 44,634 678,934
信贷承诺 904,491 218,666 80,089 36,441 1,239,687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五)财务承诺
1、资本性支出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已批准但未签约 4,177 1,687 2,212
已签约但未拨付 6,125 1,658 45,943
合计 10,302 3,345 48,155
2、经营性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就下列期间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的租金为: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一年以内 2,570 2,146 1,635
一至二年 2,108 1,764 1,329
二至三年 1,693 1,398 1,035
三至五年 2,221 2,016 1,377
五年以上 1,616 1,658 1,503
合计 10,208 8,982 6,879
(六)信贷承诺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9,967 206,632 155,073
开出保证凭信
融资保函 78,643 87,176 53,457
非融资保函 131,600 129,895 138,291
开出远期信用证 113,416 73,374 63,900
开出即期信用证 50,019 39,879 47,354
贷款承诺
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216,253 144,585 99,848
原到期日在一年或以上 241,703 94,102 125,628
信用卡信贷额度 198,086 160,830 106,136
合计 1,239,687 936,473 789,687
(七)委托业务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委托资金 280,805 237,432 153,745
委托贷款 280,080 236,755 153,422
委托贷款是由委托人提供资金,本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本行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
委托资金是指委托人提供的,由本行向委托人指定的特定第三方发放委托贷款之用的资金。
(八)未决诉讼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所涉起诉金额约人民币 21.31 亿元,其中大部分诉讼是有关本行追收拖欠贷款及执行有关贷款抵押品权利引致。本行认为,该等未决诉讼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六、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监管指标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指标标准 3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监管指标
(%)
(%)
()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 1 ≥25 29.9 30.7 33.3 26.8
()
流动性比例(外币) 1 ≥25 59.9 61.1 83.5 97.9
()
不良贷款率 2 ≤5 1.35 1.54 2.29 2.74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3 ≤10 2.7 2.8 2.9 3.1
()
成本收入比 4 ≤45 27.82 32.87 29.54 34.84
()
资产利润率 5 ≥0.6 1.37 1.20 1.21 1.01
()
资本利润率 6 ≥11 5.97 20.14 19.39 16.15
()
拨备覆盖率 7 >100 179.76 164.41 130.15 103.50
()
资本充足率 8 ≥8 11.98 12.36 13.06 13.09
()
核心资本充足率 9 ≥4 9.58 9.90 10.75 10.99
注:(1)流动性比例 = 流动性资产 / 流动性负债×100%。
(2)不良贷款率 = 不良贷款 / 各项贷款 × 100% 。根据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3)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 100% 。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4 )成本收入比 = 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 100% 。
(5)资产利润率 = 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 × 100%,2010 年 1-3 月数据已年度化处理。
(6)资本利润率 =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 100% 。
(7)拨备覆盖率 =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 不良贷款余额。
(8)资本充足率 = 资本净额 / (期末风险加权资产+ 12.5 × 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9)核心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净额 / (期末风险加权资产+ 12.5 × 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2007]11 号)有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
足率。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核心资本 645,345 622,121 543,642 487,955
股本 334,019 334,019 334,019 334,019
()
储备 1 306,214 283,061 205,668 148,631
少数股东权益 5,112 5,041 3,955 5,305
附属资本 180,103 172,994 121,998 94,648
贷款损失一般准备 103,382 97,994 82,834 47,979
长期次级债务 75,000 75,000 35,000 35,000
其他附属资本 1,721 - 4,164 11,669
扣除前总资本基础 825,448 795,115 665,640 582,603
扣除 62,404 63,159 45,607 5,862
未合并的权益投资 19,022 19,559 19,499 3,868
商誉 24,513 24,621 20,579 1,878
其他 18,869 18,979 5,529 116
资本净额 763,044 731,956 620,033 576,741
核心资本净额 610,087 586,431 510,549 484,085
加权风险资产及市场风
6,370,541 5,921,330 4,748,893 4,405,345
险资本调整
核心资本充足率 9.58% 9.90% 10.75% 10.99%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率 11.98% 12.36% 13.06% 13.09%
注:(1)主要包括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以及未分配利润可计入部分。
(二)主要监管指标的分析
1、安全性指标
(1)资本充足率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 2006 年 12 月 28 日修订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 9.58%,资本充足率为 11.98%;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31 日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90%、10.75%和 10.99%,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36%、13.06%和 13.09%,均满足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求。
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资本净额为 7,630.44 亿元。其中,核心资本净额6,100.87 亿元。本行风险加权资产及市场风险资本调整总额为63,705.41 亿元。
(2)不良贷款比例
报告期内,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金额及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截至2010 年 3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35%、1.54%、2.29%和2.74%。
(3)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2010 年 3 月 31 日及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2.7%及2.8%,均满足监管要求;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20.5%及20.9%。
2、流动性指标
近三年年末以及 2010 年 3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外币流动性比率均高于25%,满足监管要求。本行近三年末以及 2010 年 3 月 31 日的本外币合计的贷存款比例均低于75%,满足监管要求。
3、总量结构性指标
(1)贷存款比例
本行近三年末以及 2010 年 3 月 31 日的人民币贷存款比例均低于75%,满足监管要求。
(2)拆借资金比例
报告期内,本行拆借资金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总量结构性的指标保持了较好的状态。
第十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2010 年 5 月 18 日,本行2009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全部已转股金额补充核心资本。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本行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增加。
2、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随着可转债的逐步转股,本行总股本将逐步增加,将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3、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高,待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
4、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满足本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第十一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验资情况
2006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国合字[2006]21 号文《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本行获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40,699,6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 3.07 元,股款以港币缴足,计港币
124,947,925,500 元,折合人民币 126,583,439,520 元,在扣除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
3,233,810,076 元和应付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出售国有股权的应得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
24,669,925,888 元后,募集股款折合人民币共计 99,006,459,149 元(含申购资金于冻结
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 326,755,593 元)(与下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股款,以下合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06 年 11 月 9 日到位,
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6 )验字第 244770-07 号验
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6]85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行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6,6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023,152 元后,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45,578,976,848 元(与上述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股款,以下合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6)验字第244770-07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发行 A 股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以支持本行业务持续增长;根据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未来计划及募集资金用途”,发行 H 股净募集资金将用于巩固资本基础,以支持本行业务持续增长。本行已依照该承诺,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发行A 股、H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实际金额 使用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A股 H股 合计 进度
A股2006年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11月15日;
充实资本金 100%
45,578,976,848元 99,006,459,149元 144,585,435,997元 H股2006年
11月9 日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对照如下:
项目名称 实际金额 承诺金额
充实资本金 人民币45,578,976,848元 人民币45,578,976,848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H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H 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对照如下:
项目名称 实际金额 承诺金额
充实资本金 人民币99,006,459,149元 人民币99,006,459,149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2009 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情况的对照如下:
2006年实际投资金额 2009年报告及其他信
项目名称
A股 H股 合计 息披露文件披露金额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充实资本金 已按承诺完成
45,578,976,848元 99,006,459,149元 144,585,435,997元
三、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本行前次发行 A 股和 H 股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并与本行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本行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2006 年至 2009 年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0 )专字第 60438506_A04 号),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贵行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止贵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项目协办人:
【】
年 月 日
三、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年 月 日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2007 年度、2008 年度以及2009 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08 )审字第60438506_A03号、安永华明(2009 )审字第60438506_A02号、安永华明(2010 )审字第60438506_A01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10 )专字第60438506-A08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10 )专字第60438506_A04号)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以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
年 月 日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外,本行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人住所或本行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π//www.sse.com.cn )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