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1月13日讯 近日,市公安局政治部收到一封来自大庆的信函,寄信人是大庆市财政局的两名工作人员潘某和段某。他们在信中证实,鹤岗市公安局组织科施新宇等4名民警在大庆学习培训期间临危不惧,勇救落水群众,建议鹤岗市公安局给予表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8月29日下午,市公安局民警施新宇、张亚东、邢艳、苑秋云4人在大庆市参加完全省公安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班的学习后,与部分参训人员到大庆市红旗泡水库参观。这时,不远处的5男2女在照相时突然发生意外,一名男子不慎落水,其他同伴赶紧手拉手相救。由于堤坝太陡,施救的3名同伴也被拽入水中,情况十分危急,堤坝上两名女子大声呼救。听到呼救声后,施新宇第一个急速奔跑过去,顺着陡峭的堤坝向水中滑去,临近水面时,他的一只脚突然被水边一个突起的水泥块卡住,于是,他赶紧让岸上的人和随后赶来的同事都来拉住他,他再拉住落水者,一个一个地往上拽。当时,水库风大浪高,堤坝湿滑,经过艰难的救援,4名落水者终于得救了。当他们被救到堤坝上时,已经全身湿透,脸色煞白,无法说话,走路不稳。施新宇和同事将他们安置到车里取暖休息,等到他们的体力得到恢复后,便悄悄离开了。回到单位后,施新宇等4名同志没有一人声张,继续正常工作。但是,他们的救人义举,却被大庆市财政局的潘某、段某以及当时在场的群众看在眼里,,于是他们给市公安局政治部寄来了一封饱含真情的“证明信”,对鹤岗公安民警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的感人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