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两会渐入尾声,接踵而至的是众所期待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络上关于山寨食品、电商假货、售假打假的报道又集中爆发,似乎在为每年一度的“打假盛会”预热升温。每年的3月15日,央视315晚会都会揭穿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并且曝光一批不法商家和不良商品。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貌似并未因此而被彻底唤醒,有些企业面对假冒仿制产品也是持以听之任之的消极态度。如果消费者和正品企业维权脊梁不坚挺,无形之中助长的是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这于营造健康的消费市场环境是极为不利的。
现实生活中,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产品常常让国人头痛不已。假冒“马可波罗瓷砖”“马可波罗卫浴”在市面上屡见不鲜,冒牌小胡鸭、周黑鸭在很多乡镇呈泛滥之势,小米手机、小米充电宝等假货让人防不胜防……这些假冒或山寨产品“傍名牌”不说,有的还是三无产品,堂而皇之地充斥在大街小巷、农村市场,成为食品“模仿秀”的一种主要表现形态。它们的外观乃至质地都与“正品”极为相似,消费者如不仔细甄别,很容易将其混淆。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价格低廉的“山寨货”、“假货”颇有市场。这是因为,不少村民对产品本身并不了解,或者明知是山寨货,倒觉得售价便宜且看起来差别不大,还是会选择默然接受。举报维权,对于这些接受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者来说,俨然就是一句空话。
这也就是说,假冒伪劣或仿制山寨产品,亦可以在信息不对称的基层市场如沐春风。虽然每年的“3·15”都能查处一大批假冒伪劣产品,但作为一种政府行为,行政执法无论在效率、效果上仍难以满足消费者和基层市场的需要。特别是在信息相对不畅的地区,宣传力度还很欠缺。这就让人担忧,农村地区会不会演变成非法企业以模仿、侵权牟利的生存土壤。如是,最终损害的还将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些不正当竞争的生产企业,正品企业不能无动于衷。抵制假冒伪劣和仿制山寨产品,是维护企业形象、践行社会责任的应尽之举。虽然,当前企业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往往还会导致“赢了官司赔了买卖”的尴尬境遇。但这并不应成为企业忍气吞声、消极对待的理由。当然,只是一味要求企业单兵作战,铲除假冒伪劣之害是不合理的,在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上,需要考虑到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便利性和科学性。避免目前商标侵权官司的程序漫长,给仿冒者“钻空子”留机会的尴尬出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消费和打假的话题也在会场内外备受瞩目。马云提出的打假观点获得不少代表委员的支持,他提议的“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振奋人心。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药局局长柯俊在两会期间建议,将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并防止对制售假犯罪分子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可以说,防止以罚代刑、加大违法成本,不只是代表委员的呼声,也是广大消费者深受假货贻害的内心呼喊。
打假关乎中国制造,劣币驱逐良币必须得以遏制。法律条例的修改与完善、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运用、投诉渠道的健全与疏通,都迫在眉睫却又不宜操之过急。适逢“3·15”这个全民关注的大日子,不妨乘风借力,进一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让国人维权的脊梁挺起来,让打假行动成为全民共识,坚决不为假货买单。(金羊网文/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