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居民张女士在张衡路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是2014年5月1日。去年五一没交房,推到去年7月1日,又通知说今年2月20日交房。直到现在,还是没能拿到房子钥匙。

  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对业主来说,即使开发商愿意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但由于赔付比例较小,意义不大。据了解,目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对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一般采用以下标准:延期90天之内的,,每天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的,则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