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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对着仪器吹口气,就能查出是否患上胃肠病,这种虚假宣传的行为最终受到了工商部门的查处;豪车行驶时出故障,车主怀疑加油站的油品质量有问题,便开始监视加油站,结果却闹了一场“乌龙”。

上述内容,都来自于朝阳市工商局、朝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4年工商系统十大打假维权案例。辑录这些案例,是想提醒经营者:时刻铭记诚信经营才是王道的真理,任何偷奸取巧的做法终有一天会被识破,那样不仅害人又害己;而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适度。只有我们携手共治,才能更好地畅享消费。

朝阳市xx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市工商局在广告监测中,监测到朝阳市某医院在媒体上发布防治胃肠病的广告。广告中含有“知名专家介绍最新进展、最新技术可免除痛苦,采用检测仪,患者只需轻轻吹口气,即可诊断是否患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是当今的高新技术,彻底治愈结肠炎、腹泻、便秘各种肠道疾病”等影像和字样。

处理结果:该医院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规定,属违法医疗广告。工商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医院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为推销服务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受处罚

案情:双塔区某纤体美容会所为推销服务,在朝阳某媒体上刊登广告,其中有“郑重承诺10天可减8到20斤,,3天无效退款,针对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有奇效”等不科学表示功效断言或保证的虚假内容。

处理结果:上述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工商机关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利

为求效益发布虚假广告受处罚

案情: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监测到朝阳市双塔区某保健品商行2014年在朝阳某媒体上刊登了“韩式减肥药贴”的药品广告。广告中宣称:“一次在家,只需三十分钟,一个疗程,可减10至30斤”和“在家轻松减肥,厂家直发一天一斤”。

处理结果:商行发布的保健用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工商机关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受处罚

案情:朝阳市工商局依法对市某化妆品商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在其经营场所的柜台(展柜)等位置摆放销售“飘柔家庭护理洗发露”、“飘柔精华护理洗发露”和“海飞丝洗发露”。上述产品经宝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商家鉴定,为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理结果:该商行销售假冒宝洁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商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处罚款的处罚。

豪车行驶出故障车主怀疑加油站做手脚

案情:2014年11月,外地的关先生在朝阳市某县一加油站为自己的“保时捷”轿车加了37.78升97号车用乙醇汽油,开车行驶时轿车出现抖动、熄火现象,疑是油品质量有问题。翌日,关先生将轿车拖到加油站交涉未果。随后关先生派人监控加油站,双方僵持不下。关先生向该县工商局投诉。

处理结果:该县工商局消保科及时受理投诉。经查,加油站证照齐全有效,加油站坚持油品质量没问题。关先生提出对该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检测诉求。在双方对委托抽样、检测的质检机构都认同的前提下,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在该加油站抽取送检的97号车用乙醇汽油样品质量合格,遂关先生撤回投诉。

xx县xx加油站销售不合格93号

车用乙醇汽油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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