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指点点的西方人,你们看过中国自己的人权报告么?

面对加拿大记者借“人权”发难,王毅回应道,这个提问充满了对中国的偏见与傲慢,不负责任,中方欢迎善意的建议,但拒绝毫无根据和没有理由的指责。

6月以来,关于中国人权的声音不少。

6月1日,中国外长王毅与加拿大外长举行会晤时,一名加拿大记者借人权问题向中方发难。王毅回应道:这个提问充满了对中国的偏见与傲慢,不负责任,中方欢迎善意的建议,但拒绝毫无根据和没有理由的指责。

其后有加拿大华裔厅长表示“应该从民生的角度去看人权问题”,肯定了中国基本人权的进步,遭到了加拿大主流媒体和政客的围攻。

今天,中国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面回应了关于中国人权的质疑。

报告开头用很大篇幅谈到中国公民所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甚至别出心裁地提出到公民的环境权利,这无疑是对更好保障人权的追求。

但更引人注意的是,这份报告大方谈及中国的公民权利和人身权利,用事实说话,正面回应了对中国人权的种种质疑。

首先是从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司法领域开始。

美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指责中国?请你们看看《报告》

今年3月10日,美国和其他11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联合声明,对一些中国的个案表示关注,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指责。

当时外交部发言人就指出:“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美国和其他少数国家借口人权问题公开指责中国,不仅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而且违背法治精神,中方坚决反对,绝不接受。”

从《报告》中也可以看出,近几年,中国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公正审判权等各项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比如,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了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公安机关严格执行拘留、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被逮捕人家属的规定;

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委托辩护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公安机关将收集的证明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所有证据归入案卷全部移送,并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人民检察院对辩护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或者排除非法证据等意见都记录在案。

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公安机关规范办案区的使用和管理,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物理隔离,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带到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截至2015年年底,各地已普遍完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

律师权利也得到保证。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权利,提出了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提出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再比如,中国加强了对羁押的监督。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共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3341人,办案机关采纳77591人,采纳率为93.1%。共发现超期羁押1974人,提出纠正1967人,已纠正1939人。

“人权观察”声称中国仍存逼供现象?请你们看看《报告》

去年5月,西方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声称在中国逼供现象仍然存在。然而中国司法机关已经采取种种措施来根除这一现象。

《报告》提到,中国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2012-2015年,检察机关对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869775次。2015年共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208件243人。

人民检察院通过派驻看守所、监狱的检察机构建立检察官信箱、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检察官与被监管人谈话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了解是否存在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侮辱或者打击报复等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监狱、看守所予以纠正。

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因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械具、禁闭等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意见7770人次,已得到全部纠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未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都应当予以排除。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特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12-2015年,全国已实现3512个人民法院网络全连通、数据全覆盖、业务全开通;建成1.8万多个科技法庭,实现重要案件“每庭必录”;建成2160套远程讯问系统,实现上下级法院间或法院和看守所间的远程讯问。

西方人权组织“大赦国际”早前曾指责中国死刑执行人数最多。但事实上2015年8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适用死刑的罪名由原有的55个减少至46个。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死刑复核检察厅,严格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四类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截至2015年年底,依法特赦服刑罪犯31527人。

另外,国家赔偿制度落实。2012-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3万件。

西藏人权没有得到保障?请你们看看《报告》

5月,一个将要访问西藏的德国议员被拒签,他曾出席藏独组织的活动,并声称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

然而在报告中提到,政府对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政策,并稳步提高经费标准,目前达到每年生均3000元。每年另行安排2000万元义务教育助学金,专项用于补助西藏自治区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

早前达赖喇嘛曾提出所谓的“西藏文化灭绝论”,然而事实是,截至2015年年底,布达拉宫等9项分布在民族地区的自然、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1-2015年,国家支持西藏宗教活动场所设施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亿元。西藏佛学院建设取得新突破,累计培训僧尼近2000人,并设立尼姑部和多座分院。在此期间,还取消和调整12项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

对于其他宗教的活动,政府也予以充分尊重。国务院建立伊斯兰教朝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朝觐群众住房、餐饮、交通,另外体检接种、境外医疗防疫和安保工作不断完善。

BBC记者指中国“不透明”?请你们看看《报告》

去年习近平访英期间,英国BBC记者曾指中国“不透明”,《报告》也对此进行了回应。

国务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司法公开透明也有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裁判文书1448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434.7万条。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5年共视频直播庭审3795次。

公安部出台规定,要求依法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建立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微博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

2015年修改立法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开展立法协商。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共有140753人次对相关法律草案提出34万余条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201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慈善法,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美国人权报告中曾指中国言论状况“恶化”,但正如《报告》提及,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网民通过网络新闻评论、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发表言论,对各级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全国所有省份和30个部委已经实现互联互通,网上信访逐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主渠道。

近年来,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完善执政党的规章条例,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也是为人权保障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法治环境。

女性政治地位不高?弱势群体权利没保障?请你们看看《报告》

去年底,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指中国没有资格主持妇女峰会。

但是中国在保护女性权利方面,真的做了很多。

首先是参政权利。十二届全国人大女性代表比例比上届提高2.07个百分点,达到23.4%;2015年省级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女性干部比例比2012年有明显提升。2014年,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职工董事、监事占职工董事和监事的比例分别为40.1%和41.5%。

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改完善适用范围、禁忌劳动范围等内容,将法定产假时间延长到98天。

同时,中国立法保护妇女免遭家庭暴力伤害。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专门设立了公安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强制报告等制度。

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也得到充分关注。

对于留守儿童问题,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试点项目”,20多万留守儿童受益。2014年以来,筹集社会爱心资金6700万元,在全国捐建670个“儿童快乐家园”。开展代理家长、结对帮扶、困境儿童救助等关爱活动,受益人数达1312.9万人次。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完善对幼女免于性侵害的保护制度。国家持续开展打击和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行动。2015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3.5。

刑法修正案(九)还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收买方的刑事处罚力度,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为4000多名失踪儿童找到亲生父母。2014-2015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2216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412起。

残疾人在获得社会保障的同时,也可以接受社区康复服务,2011-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经费4.32亿元,为3.6万名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覆盖城乡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累计提供各类辅助器具665.5万件。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文化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也在加速推进,在所有列车设置残疾人专座,允许导盲犬乘坐火车。在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增设无障碍停车位,在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安装盲人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国家补助57.3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当然,中国在人权领域所做的不止这些。正如报告所写——(中国)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获取更多“不止于通稿”的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凤凰资讯边驿卒(bianyizu)。

指指点点的西方人,你们看过中国自己的人权报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