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证图片 毕业证认证书怎么制作 什么是毕业证认证书

本报讯(记者 杨雪)7年前,陈晨从某高校法学专业成教制毕业后,一直在法律服务所工作。但去年,他报考司法考试时却被告知其毕业证无法确认有效。陈晨遂将其母校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北碚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判决确认该毕业证书合法有效。

陈晨是某高校成教制07级学生,通过两年半的学习,顺利完成学业。2009年7月,该高校给陈晨颁发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生陈晨:……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后因陈晨未能向该高校提供属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文凭,其所持有的《毕业证书》至今未能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络平台上完成电子注册。

2015年,陈晨持该证书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却被告知毕业证书无法确认有效。2015年11月,陈晨起诉到北碚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某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合法有效。

庭审中,该高校辩称,该《毕业证书》是其颁发的,他们对该《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陈晨毕业证书不能注册的真正原因是其未能提交有效的专科学历信息。2009年7月底,高校上报当年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经学信网审核,陈晨专升本入学资格未通过,该高校即按相关规定通知其提供专科学历信息协助审核,但陈晨一直未能提供有效证明。

该高校认为,在本案中,他们已尽到学籍学历管理责任。

北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对陈晨所持有的《毕业证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原颁证学校某大学认可,法院予以确认,至于能否在学信网上成功注册并不影响其颁证的合法性。既然该高校颁证行为合法,根据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其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推定其合法有效。

据此,2015年12月,北碚法院判决,确认涉案毕业证书合法有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规链接 ▶▶▶

《2000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二条:报考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标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办法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重庆市2006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二)款: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出具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招办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负责,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招办留存备查。

原文来自: 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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