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 (招考名额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司法警察职位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519办公室(考生可乘8路、32路、34路、65路、71路等公交车到达)。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户籍限制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

(4)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会计证等,须在2019年3月21日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正副本)。考生2019年3月21日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5)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工作性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证明。

(6)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7)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8)“四项目人员”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9)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65332414(传真)

原标题:2019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公告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