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被劳教大学生村官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11月21日上午八时,2015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又称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曾因在网上转发或发表时政信息被劳动教养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以415分的成绩通过考试。这意味着,任建宇迈出了从事法律职业的第一步。

谈起参加司法考试的初衷,任建宇对财新记者说,“记得2012年被释放时,我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说,不管目前的现状如何,他依然相信法治,这对我触动很大。”2014年3月16日,任建宇结婚,浦志强亲赴重庆担任主婚人,“浦律师当时问我未来如何打算,我说打算做律师,他说,那就赶快准备。” 任建宇接受浦志强的建议,立即在工作之余准备司法考试,考了两年后终于顺利通过。

任建宇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当年被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

2011年8月,任建宇因在网上转发“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彭水县公安局带走调查。当年9月23日,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称重庆劳教委)决定对任建宇劳动教养两年,期限是2011年8月18日至2013年8月17日。

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不服该劳教决定,由其父委托律师浦志强等向重庆市第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重庆劳教委做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或确认该决定无效。

8月2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并于10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但11月19日,重庆劳教委却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将已被劳教15个月的任建宇释放。

本案另一位代理律师徐利平及任建宇父亲彼时向财新记者表示,“处理不当”一词非常模糊,具有很大的解释空间,为防止此事将来对任建宇就业等产生影响,原告任建宇一方请求法院判决宣告劳教决定违法。

任建宇获释次日,该案庭审结果揭晓,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任建宇2012年8月15日才提起诉讼,超法定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