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承诺3个月后转正涨工资没兑现

记者调查发现是一场误会

记者 陈江涛

      本报讯 11月28日,在水头打工的孙壮拨打本报热线0595-26531010反映称,南安南益纺织有限公司面试时,说好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工资将上涨,但是,直到10月15日他辞职时,领的一直都是试用期的工资,他希望用人单位能依据面试时的协议,将后3个月少发的工资支付给他。

    孙壮说,4月3日,他到位于水头镇的南安南益纺织有限公司应聘保安一职,,当时是保安组组长面试他,并告诉他试用期间,工资加站岗费用为每月2850元,转正后工资涨200到300元。

    第二天,孙壮就上班了。但是3个月过去后,他领到的还是试用期工资。孙壮说,保安组组长告诉他,公司换了总经理,要考核合格才能转正,而且转正的时间还不一定。

    “当时说好3个月后转正的。”孙壮说,10月15日,他结账辞职,但后面3个月的几百元没拿到手,他觉得不服气。

    随后,记者和孙壮来到南安南益纺织有限公司政务科了解情况。

    政务科科长黄先生解释,公司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公司会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来判断时间的长短,而入职的劳动合同内一般都填写6个月。此外,转正后涨工资的幅度也是根据员工的个人素质有所不同,有的甚至没有涨。

    对于考核一说,黄先生表示,那只是转正前的一个入职问卷,目的是了解员工对企业的了解程度,可以不填。其实,就在孙壮辞职前几天,保安组组长已经把他的转正申请递交给了政务科。

    记者看到,孙壮的劳动合同书上,确实写着试用期从2014年4月3日到2014年10月2日,期限6个月,记者看了该公司其他员工的劳动合同书,一般也都填写6个月,而工资栏则是写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写转正后是否涨工资。

    黄先生表示,今年4月他们正在大量招工,所以由保安组组长直接面试,他可能没有将公司关于试用期和工资发放的情况表达清楚,才导致这场误会。现在孙壮已经辞职,鉴于面试时的疏忽,他表示愿意给孙壮300元作为补偿。

    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孙壮表示很满意,愿意接受这笔补偿。

    此外,当时面试孙壮的保安组长,请长假回四川老家,记者试图电话联系,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孙壮表示,在做入职手续时,他并未关注到合同上工资以及试用期的长短,一直认为合同内容应该和面试时说的一致。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朝生表示,因为公司的合同内已讲明试用期的长短以及工资待遇,所以不存在违规。他提醒务工人员,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聘用期和试用期的时间,以及试用期与转正后的薪资待遇变化情况,不要盲目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