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那桐镇大滕村村民李先生的女儿出生时是在家分娩,今年已7岁,他去医院想为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表示,李先生必须先做亲子鉴定证实两人为父女关系。而一次亲子鉴定,最少要花3000余元。在南宁市周边县份的偏远村落,不少村民遭遇着和李先生一样的困惑。(广西新闻网6月12日)
明明知道是自家的孩子,还要做亲子鉴定?这样的规定简直是强盗逻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无非就是劳民伤财,搞变相创收。对此,南宁市卫生局妇幼科相关负责的解释是,在家分娩需进行亲子鉴定后方能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的。那么,卫生部为何要出台这样的政策或者是硬性规定呢?难道这也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符合中国的国情与实际?这也是与时俱进的生动表现?对此,国家卫生部也要给出一种具体说法,千万不能推卸责任。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的数字显示,2012年广西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008元(注:数据来自2013年4月1日广西日报),做一次亲子鉴定,几乎要花费一个农民的半年收入。广西这个亲子鉴定文件的出台,明显妨碍中央提出的“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实上,隆安县妇幼保健院根据有关规定大搞亲子鉴定,这是脱离群众、脱离调查、脱离生活,也是本位主义、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生动体现,根本上不符合客观实际。
从去年开始,该科已注意到亲子鉴定费给不少家庭加重负担。为何时至今日还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明知是错,强制亲子鉴定为何一直进行?谁在包庇,谁在纵容,谁在拖延不决?要知道,这样的事不及时解决,老百姓一天等不起,也拖不起呀!这些老百姓的损失谁来赔偿呢?
群众利益无小事,既然是错误的规定,就应该马上停止执行。为何一方面说正和公安、计生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措施,以解决这一问题;而另外一方面还在光明正大的执行这条错误的亲子鉴定。如果要说清楚一些,说彻底一些,这就是画蛇添足,坑害老百姓骗人的把戏。对此,,卫生部以及广西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及时严肃查处,追责到底!(长江网 毛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