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七、第二轮考试(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中学教师岗位为高中教材,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岗位指定教材详见岗位简介表),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当天在2020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八、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九、体检和考察(政审)

1.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岗位除外)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二、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512-56730068、0512-56730058

附件:

1.2020年张家港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沙洲职业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