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7月6日晚间公告,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6日,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A股股份78,39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1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公司 A 股2,759,788,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25.00%。2015年8月26日晚间公告,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再次举牌,于8月26日共计增持万科5.04%股份。加上此前已持有的万科10%股权,此次增持后,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万科总股份达到15.04%。此前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在7月份接连两次举牌前海人寿,耗资约160亿元取得万科10%的股份。截至8月21日,华润持有万科的股权为14.89%。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超越华润,成为万科A第一大股东。
2. 2015年5月,公司和万达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一系列有合作意向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展合作。双方拟分别指定(或组建)牵头机构,负责落实框架协议约定合作内容的相关工作,牵头机构的领导分别由集团副总裁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担任。双方定期交流有合作需求的项目信息。
3. 2015年1月份,代表公司事业合伙人的盈安合伙认购的集合计划于2015年1月26号—2015年1月27号,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继续购入公司A股股票340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1%,增持均价每股13.26元,共使用约45200万元资金。其中一部分资金来自事业合伙人集体委托管理的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剩余为引入融资杠杆而融得的资金。截至到2015年1月27号,集合计划共持有公司A股股份49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8%(集合计划于2014年9月24号-2015年1月23号购入公司A股股票10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2%)。
4. 2014年5月份,修订后向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07元。其中董事会主席王石数量为6600000股,总裁郁亮为5500000股,有效期为五年,授权日为2011年4月25号。行权条件为第一个行权期T年ROE不低于14%,T年较T-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第二个行权期T 1年ROE不低于14.5%,T 1年较T-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第三个行权期T 2年ROE不低于15%,T 2年较T-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2012年7月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0.384958亿份,行权价格为8.66元。2013年5月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0.2682015亿份,行权价格为8.48元。截至2013年4月底,激励对象共行权0.120553亿份期权。2014年9月份,第3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为543人,可行权数量为0.23453亿份,行权价格为8.07元。
5. 公司是国内率先推广绿色建筑的企业之一。2014年公司完成绿色三星项目面积205.3万平方米,绿色一星,二星项目面积合计约为674.8万平方米,相比于2013年均有所增加。2014年公司新开工的主流产品中,预制混凝土外墙、装配式内墙、内外墙免抹灰等三项工业化应用的比例分别为27%、100%和87%,较计划数分别超额完成了7个百分点、40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
6. 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是商品住宅。公司坚持主流产品定位,贯彻积极销售策略,销售业绩稳步增长。2014年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806.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15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1.2%和25.9%,按2014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76292.4亿元计算,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为2.82%(2013年为2.09%)。
7. 2016年6月17日晚间发布预案,公司拟以15.88元/股发行28.72亿股购买地铁集团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456.13亿元。前海国际成立于2013年10月,经营范围主要为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物业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负责前海枢纽项目和安托山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管理。截至预案签署日,前海国际主要运营的资产为前海枢纽项目坐落的T201-0074号地块和安托山项目坐落的T407-0026、T407-0027号地块。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巩固和扩大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具体包括:拓展“轨道+物业”模式,助力产品升级,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8. 2016年8月16日公告,恒大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的《须予披露交易—进一步收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2016年8月15日,中国恒大通过其附属公司在市场上收购共752,663,291股本公司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82%,收购总代价为约人民币14,570,000,000.00 元。
9. 2016年8月8日晚间发布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显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控制的7家公司,于7月25日至8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551,959,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10. 2016年8月4日,中国恒大通过其附属公司在市场上收购 516,870,628 股万科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68%,总代价约为人民币91.10亿元。
11. 2016年11月10日公告,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11月9日,中国恒大通过其附属公司在市场上进一步收购共1.62亿股公司A股股份,连同前收购,中国恒大于本公告日期共持有9.15亿股本公司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285%,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87.7亿元。
12. 2017年3月13日万科A日晚间公告,3月9日,钜盛华将持有的万科18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质押回购方式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自2017年3月9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截至3月9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共计926,070,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926,070,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13. 2017年5月16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科”)拟与上海中城勇逸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北京翰业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业通”)、上海中城年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年代”)、上海上信坤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信坤朴”)共同入伙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城乾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城乾元基金”),中城乾元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8,50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北京的地产项目。其中,北京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9,500万元,上海中城和上海信托合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18,700万元,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
14. 2017年5月23日公告,为快速提升商业物业管理运营能力,基于商业物业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珠海梦想家出资50.31亿元与招银资本、长江招银共同设立两支专业商业地产投资基金招银成长壹号、招银成长玖号,投资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42项商业地产项目(含在建和已完工项目)。
15. 基于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市场融资环境,此次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组建两支专业商业地产投资基金用于投资收购公司所拥有的成熟商业物业项目,有助于公司借助外部资本的力量,通过轻资产化运作方式加快公司在商业地产领域的投资运作。
16. 2017年5月23日公告,为快速提升商业物业管理运营能力,基于商业物业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珠海梦想家出资50.31亿元与招银资本、长江招银共同设立两支专业商业地产投资基金招银成长壹号、招银成长玖号,投资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42项商业地产项目(含在建和已完工项目)。
17. 2017年6月30日公告,为了扩大土地储备、稳固与提升公司在核心城市的市场地位,公司参与竞买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属下房地产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简称“广信房产资产包”)。2017年6月2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万溪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现场公开拍卖成交广信房产资产包,成交价为人民币551亿元。本次交易标的的核心资产为位于广州市核心区域16宗可开发土地,该等土地的剩余权益可开发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预计为211万平方米(以最终的规划为准),其中主要位于荔湾区、越秀区,周边基础设施及配套完善,地理位置优越。
18. 2017年7月14日公告,公司联合普洛斯公司(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MC0.SG)现任CEO梅志明先生、厚朴、高瓴资本、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普洛斯公司潜在的私有化,报价为每股3.38新加坡元。普洛斯于2010年10月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全球物流地产领域翘楚,目前在中国、日本、巴西和美国等地持有或管理的物流地产面积约5500万平方米。
19. 2017年10月11日公告,珠海乾元晟、深圳市万科产业园与江苏信托、宁波博裕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飞虹壹号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支专业物流地产投资基金珠海市坤元兴投资发展合伙企业(简称“物流地产投资基金”)。10月10日,上述各方签署了基金合伙协议。物流地产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万科产业园拟认缴物流地产投资基金出资额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