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郑州已暂停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且下一步省里相关的正式文件也将出台。

10月9日,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次性取消和暂停征收38项收费。其中,有一项涉及面最广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备受关注。此次通知明确规定,从11月1日起,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对于该项收费,商报早在2012年时,就对“收费是否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做过专题报道,并呼吁取消。10月9日的通知发出后,再次于第一时间给予关注。

但10月9日上述通知在网上刚发出时,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并不清楚要求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和其有关,因为根据郑州市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他们收取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并非“行政事业性收费”。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随机走访了中原区房管局房屋租赁管理所、郑州市房地产租赁服务中心,其工作人员均称,上面通知,房屋租赁手续费已经暂停收取,对于细节问题,还不清楚。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就此先后向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和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求证,他们对记者所说的情况进行了确认,并表示,要和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目前,正在等省里下发正式的文件。在文件下发之前,郑州暂停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文件下发之后,按文件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