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6日讯  昨天上午,有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细则在我市落地。不少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市民咨询工作人员后,终于定心了——对于转让方即卖方来说,目前征收的营业税税率与今年5月1日后征收的增值税税率没有变化,即产权证年限满2年免征,不满2年按转让价的5%征收增值税。

  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张贴公示的《个人转让住宅房(非自建)相关税收一览表》中,清晰可知目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缴纳的费用明细。对于卖方来说,主要涉及两项:一是营业税,二是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产权证年限满2年,免征营业税;产权证年限不满2年,营业税征房屋转让价的5%。产权证年限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产权证年限不满5年或非家庭唯一住房,征房屋转让价1%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买方来说,主要是契税。自今年2月22日起,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征1%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征1.5%契税。而如果是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征1%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征2%契税。对于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按合同备案日期的契税税率征收。

  相关人士解读,按照国家及省里的规定,实际上今年5月1日后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是现有政策的平稳平移,即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没有变化。

  记者注意到,自今年春节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明显变多。据分析,这部分新增客流都是赶了“222新政”的利好。梳理近一年多来的楼市政策,涉及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契税政策经历了两次宽松性调整。其一是去年3月30日起营业税“五改二”,释放了一批满2年不满5年房龄的二手房房源入市;其二是今年2月22日起两部委对契税进行了调整,只要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征收1%契税。有人士分析,综观政策可见,,国家对二手房交易税收方面的政策是持续宽松的,对于非投资性个人住宅转让来说,税费缴纳相对合理,政策配套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