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重审佘祥林被当庭宣告无罪
2005年12月13日 17:07 黑龙江日报
13日上午,震惊全国的“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终于被洗刷冤情,宣告无罪。人们不禁要问: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类似的冤案何时不再发生?公诉机关四大证据:佘祥林清白
在庭审过程中,佘祥林一直很平静,陈述、举证质证,都由辩护人代理。无罪宣判虽属意料之中,但是,整个庭审过程依然充满激烈的交锋。
在举证质证阶段,双方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即被害人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了举证和质证。
公诉机关出示一系列证据证明,突然回到家中的张在玉,就是原审判认定的“被害”人。张在生的证言证实,张在玉出走时神志不清,全家都寻找过,后来发现女尸,法医说女尸死了80多天,身高、身上的疤痕、门牙特征与张在玉的相符合,以为死者就是张在玉,就没再寻找。第二份证据是张在玉的证言,张在玉在证言中说,她以前的脑子有病,并在一天晚上出走,最终流落到山东枣庄,一个姓樊的老人家花了4000元钱医好她的病,一年后她与其子结婚,并生下一个儿子。第三份证明是张在玉与佘祥林的女儿杨思寒(又名佘华容),张在玉的母亲的户籍证明。第四份是湖北省公安厅的刑事、科学技术证明。证明杨思寒99.99%是张在玉的生物学后代,张在玉是其母亲何某的生物学后代。
法庭经过短暂休庭后,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不会是坦途的赔偿申请
法律已还佘祥林以清白,但还佘祥林以公正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记者曾经走进佘祥林的家。低矮的土坯房,空空荡荡,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成绩优秀的女儿因贫辍学,14岁就外出打工了。
佘祥林最后陈述时说,我没有犯罪,没有杀人,因此案给我家带来的损失希望都能得到赔偿。
申请赔偿之路不会一帆风顺。张成茂说,在法院,至今无法调阅一审判决死刑时的案卷材料,特别是对佘祥林母亲的赔偿问题,现在人已经去世,很多证据无从获取;当时公安机关对佘锁林的羁押都未按照程序进行,也没有相关的文书,对取证工作也造成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