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毒地事件影响持续 诺普信与江山股份“分手” 作者:于德江 2016年04月27日 来源:证券时报
诺普信(002215)4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与江山股份(600389)等解除《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江山股份同时公告,因与交易对方就相关核心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常外环境事件”报道事项要得到结论性意见的时间尚不可预期,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此前公告,江山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常隆化工80%股权和常隆农化35%股权,江山股份、诺普信等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根据此协议,诺普信计划将持有的常隆化工35%股权转让给江山化工。
常隆化工即“常州毒地”事件所涉三家化工厂之一。据央视先前报道,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个别学生查出患有淋巴癌与白血病,由于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曾是三家化工厂,有学生家长认为污染源可能来自于此。这三家化工厂分别是常宇化工、华达化工和常隆化工,常隆化工占地面积最大。
诺普信曾就“常州毒地”时间发布澄清公告,称涉嫌污染的地块为常隆化工的原址,常隆化工从2009年开始已搬迁至新北区长江北路1229号,2010年8月完成了整体搬迁和土地交付。
随即,诺普信招致深交所问询,要求详细说明事件影响。诺普信回复称,目前尚无法判断常州外国语学校部分学生身体异常是否与常隆化工原址有关,亦无法判断该报道事项是否会导致有关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及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江山股份同样因此招致了上交所问询函,江山股份4月26日晚间做出回复,表示收购事项尚未签署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文件,公司不会因此报道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由于交易对方未能就相关核心交易条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且上述媒体报道事项要得到结论性意见的时间不可预期,公司决定终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这并不是常隆化工第一次导致重大事项搁浅,去年4月,中国证监会否决了诺普信的定增申请。具体原因是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常隆化工子公司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排放于河道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造成环境损害。2014年8月4日,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起诉被告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污染环境。根据法院判决,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合计1.6亿元,诺普信按权益比例计提或有负债并减少2014年度净利润4776万元。
4月25日晚间,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常州毒地事件的最新进展,,常州外国语学校卫生、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卫生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对地块修复监管不到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