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已经到来,每年的这个时间节点,媒体总是争相报道一些关于老百姓维权的“故事”,有的还推出了“3.15特别调查”等栏目,相关单位和个人也纷纷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

  全民参与的一场大整治、大曝光,每年必会伴随着315这个特殊“节日”到来如约而至。315,作为消费者,这一天我们过得很顺畅。但是,我们感动之时,也难免要纠结一个问题,这是广大消费者在心底想说而没说出来的一种声音,我们天天需要“爱”,几乎每天每一段时间都伴随着消费行为,我们的生活时刻离不开消费,期盼打假维权别只在“3.15”。

  然而“3.15”这天,商家却借之名推销商品,变成了展销会,把维权日变成“发财日”。相关职能部门也在这一天,走向各个商场、市场、摊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特别是各地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更是兴师动众,媒体的“长枪短炮”齐刷刷地聚焦。也似乎成了一些活动组织者的“惯例”,这些举措,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作用有限。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侵权多、维权难仍是当前消费者面临的难题。

  当然,在“3·15”消费者维权日开展维权宣传是必要的,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维权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但对职能部门来说,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坚持天天“315”,不管是产品质量与消费安全,不管是服务态度还是受理投诉的态度,需要始终如一。这就要求政府部门的普法与维权常年累月都能这样持续进行,服务都能像315这一天里那样体贴周到。期盼天天都是“3.15”。因为,只有这一天,消费者才能真正体验到做“上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