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摆放了两大箱查获的LV包
“我当初进LV这个品牌的货,只是觉得这牌子的包包好看,压根儿就没想侵权这事儿!”合肥太阳城“90后”创业女孩小董说。因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她被LV商标拥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告上法庭,7月26日上午,合肥市中院18法庭,小董并未出现,而是把这摊事委托给了代理律师。未来几天,省城宿州路太阳城百货商场内的近十户商家,将会跟小董一样,迎来LV公司维权打假的起诉,每起案件均索赔50万元。而该百货商场及物业管理公司也难逃干系,当日分别作为第二、第三被告上了法庭。
打假:LV维权代理人买假货成证据
2011年11月8日,太阳城新世界三楼的商户小董以380元的价格售出一个假冒LV的钱包。卖出的这个包,至今让小董记忆犹新,“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并非普通人士,而是LV的维权代理人,专门在合肥开展维权行动的。”小董说。
今年2月7日,LV公司向合肥太阳城商场及该商场物业公司发出警告函,告知该商场多名经营户存在售假行为,要求其收到警告函后一个星期内采取措施阻止这些商户的售假行为。
十几天后,合肥太阳城商场和物业公司回函称,已经彻查了市场内的售假商户。但令人想不到是,LV公司的维权代理人随后杀了个“回马枪”,调查发现该商场包括小董在内的多家经营户仍在继续售假。
原告: 正品店开业前要肃清仿品
原告律师认为, LV作为商标所有权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第18类皮革、箱包、钱包等商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了大量商标。小董存在持续性、重复性和惯常性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第二、第三被告作为涉案市场开办者、管理者怠于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并为小董的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原告当庭提出三点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调查取证及追究侵权责任所产生的公证费、差旅费、其他实际支出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律师表示:“合肥马上就要开LV专卖店了,我们希望在专卖店正式开张之前,合肥的市场上能有个净化的环境,以便于投资。”
回应: 索赔50万元缺乏依据
当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90后女店主小董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她把这摊事全权委托给了代理律师。
“虽然原告在小董的店铺里买到‘LV’的产品,但是被告实施的侵权是个别的,偶然的。”被告律师认为,被告的行为并没有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原告要求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缺乏依据。
而第二、第三被告的太阳城百货商场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小董的商铺不属于第二被告的管理范围。第二被告不可能与第一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也不可能为第一被告侵权造成便利。同时,第三被告只是简单的物业管理企业,为商铺提供简单的物业管理服务。第二、第三被告的代理律师请求合议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对第二、第三被告的诉讼请求。
从去年开始,LV公司在我国多地发起维权行动,陆续将一些销售假冒LV产品的单位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如今,,这把“维权之火”也烧到了合肥。据了解,LV委托律师在起诉小董的同时,还将其他近十户经营户连同商场及物业公司,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起诉至法院,每起案件均索赔50万元。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记者探访
90后女孩:再不敢卖翻版包包了
25日16时许,记者在宿州路太阳城走访时发现,在这里翻版LV全都不见了,但是其他如Chanel、Dior、Gucci、PRADA等国际品牌仍随处可见。
小董的商铺位于太阳城三楼。小董称,她在太阳城做生意还不到一年,当初进“LV”包包,只是觉得这包很好看,并不是存心去侵权。生意好时,她一天能卖掉十多个LV翻版包包。
当小董得知自己被LV商标拥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告上法庭时,刚开始大吃了一惊,后来也渐渐坦然,“除了我这家,太阳城里,还有近十家商户同样被告上法庭。”小董说,接到起诉书后,她也不敢再卖名牌翻版的包包了。
小董说,她的一位朋友已经帮她聘请了律师。当记者提起50万元索赔时,小董有些急了:“这些钱对我们做小生意的来说就是天文数字,他们索赔价太过分了。”
实习生 王艺颖
本报记者 吴洋/文 李福凯/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