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刘开雄)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统筹做好外贸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和合理的外汇储备,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会议确定了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办理有关资金收付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二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便利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同时,注重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持金融稳定。
“这些政策举措既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在外汇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的具体措施。”国际金融专家赵庆明指出,例如在外贸领域,跨境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特别是小微跨境电商在结售汇方面的需求越发强烈,因此有必要在技术上为他们创造更好发展条件,充分体现此类贸易形式的特点,推动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赵庆明表示,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始终遵循循序渐进的方式。此次举措既是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国资本项目下的金融开放,也为外商投资我国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对稳定外商投资具有实质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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