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7日讯(轩尤),近日,根据印尼财政部网站发布的一项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这个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将对在印尼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非居民互联网公司销售的数字产品征收10%的增值税,其中包括流媒体服务、应用程序和数字游戏。
印尼当局此前曾表示,Spotify和Netflix等流媒体平台提供的服务将被纳入新税种。分析人士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世界各国政府向互联网巨头征税的努力。在全球封锁期间,由于人们待在家里,互联网巨头的收入可能会增加。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亚洲研究员Vasuki Shastry指出:“在缺乏全球数字税收协定的情况下,单边举措将会盛行。新冠肺炎造成的财政漏洞使其无法遏制。”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近140个国家正在就首次重大修改税收规则进行谈判以更好地将亚马逊、Facebook、苹果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在的崛起,据悉,这些公司通常会选择在低税收国家实现盈利。
与此同时,法国也宣布了在2020年征收数字税的计划。尽管印尼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让互联网公司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但根据印尼总统Joko Widodo为帮助该国抵御新冠病毒危机而提出的紧急措施,该国于今年3月宣布了征收增值税的举措。该方案于周二在议会获得通过。
根据谷歌、Temasek Holdings和Bain & Company的一项研究显示,拥有近2.7亿人口的印尼数字经济正在蓬勃发展,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300亿美元。印尼财政部长Sri Mulyani Indrawati曾表示,对互联网商品征收增值税则是为了确保政府能捕捉到人们在封锁期间的消费模式转变从而遏制病毒的传播。她指出,消费者购买的实物商品越来越少,但对数码产品的需求却在上升。
该国政府预计,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和大宗商品价格疲软的影响,今年政府收入将下降10%,预计经济增长将从2019年的5%下降至2.3%。另外预计2020年的财政赤字将达到GDP的5.07%,为十多年来最高水平。
印尼税务办公室发言人Hestu Yoga Saksama周五表示,财政部税务部门已跟将受增值税影响的公司的代表进行了接触,但拒绝透露任何公司的名字。印尼此举可能还会加快增税举措在该地区的扩张。2019年,东南亚监管机构举行了会谈,希望在整个地区范围内加大对科技巨头的征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