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地代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汇丰
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中国内地代理人,决
定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为内地机构投资者新增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理财中心(以下简称“直销渠道”)为汇丰亚洲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内地销售机构。
一、适用的内地机构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在直销渠道的内地销售对象为符合内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基
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金融产品。
二、本基金在直销渠道销售的份额类别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BC类 – 人民币 968103
BCH类 – 人民币 968104
BM2类 – 人民币 968105
BM3H类 – 人民币 968106
三、本基金首次在直销渠道销售的份额类别的最低申购金额如下:
类别 最低申购金额
BC类 – 人民币
BCH类 – 人民币
BM2类 – 人民币
BM3H类 – 人民币
人民币5,000,000元
四、本基金在直销渠道销售的份额类别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如下:
类别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BC类 – 人民币
BCH类 – 人民币
BM2类 – 人民币
BM3H类 – 人民币
人民币100元
五、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最低持有量要求为:
类别 最低持有量
BC类 – 人民币
BCH类 – 人民币
BM2类 – 人民币
BM3H类 – 人民币
1份基金份额
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少于 1 份,但如
因特殊原因导致内地机构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份额低于 1 份的,其仅可以发起全部
份额的赎回申请。内地机构投资者赎回其基金账户中的部分基金份额的,其基金
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直销渠道要求的最低持有量,否则该部分赎回可
能不成立,其应调整拟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量,或一次性全部赎回。
六、内地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渠道的开户及申购具体程序
(1)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1) 开户时间: 内地交易日的 9:30~17:00, 内地交易日 17:00 后及周六、
周日及其他内地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2) 申购时间: 内地销售开放日的 9:30~15:00。内地销售开放日 15:00 后
及非内地销售开放日不受理客户的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
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
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三张;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
职调查管理办法》、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材料。
(2)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
项材料。
(3)申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5064028012
开户银行: 汇丰银行(中国)上海分行
币种:人民币
联行号:501290000012
(4)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申购,但申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
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申购申请的当日15:00前将足额申购资金划至本公
司指定的收款账户(账户信息如上所述),否则视同申购无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申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申购手续的,视同申
购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申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
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
站查询;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本公司网站: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八、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内地机构投资者新增直销渠道为汇丰亚洲债券基金内地销售机
构予以说明,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网站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
额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
九、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
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并未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还须承受
境外投资、投资额度及内地投资者投资规模限制、市场惯例及法规差异、基金未
能持续满足互认基金资格要求及法规的不确定性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
前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额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
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