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96.8%婚戀詐騙“緣”於網絡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海澱法院獲悉,該院就4年間審理的32起婚戀交友型詐騙案件進行統計,發現96.8%以上的婚戀詐騙是通過網絡產生,其中87.5%是男性對女性實施婚戀詐騙。

  海澱法院對2015年至2019年間審理的32起婚戀交友型詐騙案件進行統計,除一起罪犯系通過KTV提供性服務結識被害人,其余均為通過網絡交友。其中涉婚戀網站案件12起,知名婚戀網站及地方同城交友網站均有涉及﹔通過QQ群結識8起,微信搖一搖、附近的人、微信群亦佔有較大比例。

  32起案件共涉及56起犯罪事實(56人被騙),其中作案2起4人,作案3起5人,作案4起2人,作案5起1人。另有4人涉除婚戀詐騙外其他詐騙、招搖撞騙等犯罪事實。

  此外,部分案件中出現潛在被害人不願意報警、不配合調查情況,犯罪“黑數”相對較大。

  56起犯罪事實平均案值15.4萬元,案值分布嚴重不均,其中最小案值為1500元,最大案值460萬余元。其中4起案件中被害人錢款來源系信用卡透支、銀行貸款、網貸等。除金錢損失外,女性被害人受害較為嚴重,其中6名被害人曾因此流產,3名被害人表達出自殺傾向。

  該類案件犯罪手法為虛構身份,假意建立婚戀關系騙取被害人信任,由小額借款開始,后進行長期、持續借款。其間可能伴隨小額還款或紅包、禮品等贈與,亦常出現不同被害人間交叉匯款情況。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在虛構身份中,歸國華僑華人、富二代、公司高管較為常見。借款理由中,出車禍賠償對方最為常見,其次為投資工程、項目資金周轉不及時,亦有被調查需要疏通關系、差旅費等理由。

  據了解,在海澱法院審理的32起案件中,女性罪犯2名(欺詐男性),均為假稱懷孕、生子索要營養費、撫養費﹔2起案件罪犯及被害人均為男性,系罪犯冒充女性假意戀愛索要紅包等﹔28起為男性罪犯假意與女性建立戀愛關系,以借款方式實施詐騙。

  海澱法院姜楠法官告訴北青報記者,一些女性落入以上騙局,更多是因為騙局針對特定主體具有較強針對性。

  姜楠表示,該類罪犯普遍學歷較低、外貌條件一般、無正式工作,其中4名罪犯有犯罪前科,9名罪犯隱瞞已婚狀態。且和大家想象不同,很多罪犯並不體貼,而是選擇“神秘”“高冷”人設。犯罪過程中,罪犯和被害人情感推進速度極快,一般在一周內未見面狀態下即確定關系,一月內表達結婚意向、進行親密接觸並開始進行借款。

  騙局廣泛冒用身份,一方面是利用信息不對稱使得虛擬身份無法查驗,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女性的英雄情結、慕強心理。而從小額借款開始有兩個作用,一是排除無支付能力、警惕性強的被害人,使得后續犯罪推進順利﹔二是基於自我的一致性,進行小額借款的人后續借款會更加容易。

  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