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于3月18日正式发布,全市共计划招录1955人。网上报名将于3月23日开始,4月23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中公教育专家第一时间对公告进行分析研究,整理出以下重要信息,希望对考生接下来的报考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

  1.不限户籍

  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3月23日)前取得或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限户口;

  2.限重庆户籍

  学历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则须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3月23日)前已在重庆市辖区内(重庆市内生源在重庆市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以及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16年毕业生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即可)。

  (二)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3月23日,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基层工作经历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6年3月底,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2年(对年对月)。

  (四)开考比例

  针对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情况:

  1.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和狱医、所医职位,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录指标时应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

  2.其他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该职位的开考比例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

  3.职位属性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的,当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1:3。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其他

  除考录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职位所要求的职位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3月23日)之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