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草案)》。条例废止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由现在的强制变为政府提供的一种见证服务,当事人可自愿申请,,具体的政策需经政府部门研究后出台。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被废止,今后租赁合同将无须强制备案。 本报资料照片

 

【深圳商报讯】(记者郑健阳)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草案)》。条例废止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由现在的强制变为政府提供的一种见证服务,当事人可自愿申请,具体的政策需经政府部门研究后出台。

昨日,记者走访房产租赁中介市场,不少中介人员对这一消息的反应“并不热情”。“这一消息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影响其实不大。”在福田区一家房产中介工作的蔡先生说。多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除非是入学需求或其他商业要求,大多数房东并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备案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租客在租房时,我们也会提醒他们,房东不会去备案,如果租客需要备案,其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将会由租客承担。因此,有不少租客也放弃了备案。”一位房产中介说。